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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學關於領取2017年第2批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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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2批畢業研究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已製作完畢,從3月31日下午起可開始領取,現將有關領取事項通知如下。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福州大學關於領取2017年第2批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通知,全文如下:

福州大學關於領取2017年第2批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通知

一、已在研究生院教育管理資訊系統提交答辯後修改好的論文、且導師已經稽核通過,且辦好全部離校手續的研究生方可領取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提交論文的研究生應儘快上傳,並通知老師稽核。

二、請參閱附件《研究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須知》,辦好證書領取手續。

三、所有研究生離校前需向學校繳存紙質學位論文,份數如下:學院資料室(至少1份,具體數量由各學院自行規定)、校圖書館(3份)、教學幹事(1份,僅博士研究生需要)。

繳存的論文應是答辯通過後,根據評審和答辯意見認真完善後的論文。論文各部分內容須完整,封面要有專業、作者、導師的資訊,扉頁“遵守學術行為規範承諾、獨創性宣告和關於論文使用授權的說明”需有論文作者和導師的親筆簽名。所有提交的電子版論文和紙質版論文應完全一致,上傳前要特別注意檢查公式、符號等有無出錯,尤其是從WPS等其他文書處理軟體轉化為WORD文件時。

四、博士學位證書需公示三個月後才能領取,此前可先領取影印件;公示期滿領取原件時,還需滿足其符合授學位須發表的學術論文均已正式見刊(會議論文則需提交圖書館出具的EI收錄檢索證明)的'條件;若最終認定無法見刊或無法提交正式EI收錄檢索證明,則報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撤消其所授學位,並登出有關學歷證書和資訊。

附件:

  研究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須知

一、已繳清學費、辦好全部離校手續的研究生方可領取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離校流程和手續請參考論文送審時下載的檔案包。

二、學術型博士、學術型碩士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領取方式:

1. 學術型博士、學術型碩士、同等學力碩士由各學院派負責老師到旗山校區行政北樓西313室康老師處統一辦理相關發放手續。

2. 學生到學院領取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證書由研究生本人領取,領取時出示本人身份證,並把辦好全部手續的離校通知單上交學院,學院發放完畢應及時將離校通知單統一上交研究生院。

3. 博士研究生的學位需公示三個月後,學位證書才能領取,期間可到研究生院領取影印件。

4. 定向、委託培養、計劃外招收的學術型研究生的領取方式:

(1)由本人到旗山校區行政北樓西313室領取。

(2)領取證書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辦好全部手續的離校通知單和繳交培養費的發票原件和影印件。定向或委託培養的研究生還需攜帶三方協議備查。

三、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即單證工程碩士、單證法碩、單證MBA)的領取方式:

1. 已繳清費用學生:離校通知單統一上交學院,由各學院派負責老師攜帶離校通知單到旗山校區行政北樓西315室何老師處統一辦理相關發放手續。

2. 未繳清費用學生:暫不放發證書。待費用繳清後,由學生本人持離校通知單和繳交培養費的發票原件和影印件,到旗山校區行政北樓西315室領取。

  四、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領取方式參照上述第三條辦理。

五、上述各類證書都應由本人親自領取並簽收,若由他人代領,除出示以上提及的證件、材料外,還須出示委託人寫的代領委託書和代領人的有效證件,並需將代領人與被代領人身份證影印在一起,附在離校通知單後上交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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