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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學人文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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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河南科技大學人文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方案,全文如下:

河南科技大學人文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原則

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招辦以及學校的有關招生政策和規定,堅持研究生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積極探索並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充分發揮和規範導師群體在複試選拔中的作用,進一步明確導師群體的學術權力和責任。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切實改進複試方法,不斷提高招生質量,做到政策透明、程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努力創造有利於高層次專門人才選拔的招生工作環境

  二、領導、組織與管理

1.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組織實施學院的複試工作,並指定一名副書記作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按照上級有關要求,負責對複試錄取工作實施監督,調查處理招生工作中發生的問題等。

2.學院成立複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式。複試小組由五名本專業的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外語較好、且無直系親屬參加複試的教師組成。

  三、招生指標、複試分數線與複試名單

學院嚴格按照學校分配的研究生指標進行復試,複試分數線333分,複試比例按照規定執行。複試名單上報經研究生處稽核後,在學院網站公佈,並電話通知到參加複試的考生。

  四、考生報考資格複查

報到時間:2017年3月23日。

報到地點:文科1號樓929房間

  1.關於複試通知

(1)紙質複試通知書不再寄發,實行參加複試考生電話通知制度,複試考生的通知實行專人負責制,詳細記錄通話事宜(時間,地點,聯絡人,通話內容)。

(2)複試期間,學院設定固定電話0379-64242302和行動電話13383892239解答考生諮詢。

(3)通知複試考生從研究生處網站資料下載處下載填寫所需的相關資料。

  2.關於資格審查

學院成立以主管院長為組長的考生資格審查小組,具體負責核查本單位考生的複試資格。審查材料包括:所有考生的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應屆本科生(包括本校應屆生)的學生證原件和《教育部學籍線上驗證報告》(其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將在入學時提交審查),非應屆本科生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同等學力考生的大專畢業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對於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還需核查《入伍批准書》、《退出現役證》原件。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複試資格。學院資格核查小組對考生的複核簽署複核意見,誰簽字誰負責。留存所有證件影印件各一份(A4紙)。

  五、複試的`內容與形式

複試是進一步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是否符合碩士生培養要求的重要組成部分。複試專案包括:專業英語考試、專業課考試(MBA、MPAcc考試科目為政治,下同)、英語口語測試、面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以及同等學力加試等。

1.專業英語考試:專業英語考試採用筆試閉卷形式。考試時間1小時,滿分為50分。

2.專業課考試:專業課考試採用筆試閉卷形式。考試時間2小時,滿分為100分。考試科目以招生簡章上公佈的為準。

3.英語口語測試:英語口語測試滿分為50分,主要對考生的外語聽力水平、口語水平及外語綜合能力進行測試(英語口語測試安排在面試環節中進行)。

4.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按照教育部要求,注重對考生的專業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考查,體現個性化和專業特色。面試全過程錄音錄影。面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2個等級,不作量化計入綜合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同等學力加試:對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學科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時間每門為2小時,每門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及格。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但同等學力加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複試總成績=複試英語筆試成績+複試專業課成績+複試口語成績+複試面試成績,低於180分不予錄取。

7.體檢

體檢工作由河南科技大學研究生處負責。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複試總成績及綜合排序

複試成績以百分計。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 (初試總成績/5) ×60%+(複試總成績/3) ×40%。對於外語、科研或綜合素質等方面很差,複試小組成員一致或多數認為不宜作為研究生培養的考生,無論其初試成績高低,都予以淘汰。

學院根據考生的複試成績佔40%與初試成績佔60%之和重新排序,複試結束後兩日內將結果報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在學院的網站上公佈,供考生查詢。

  七、錄取

學院根據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下達的招生計劃,對擬錄取的考生在學院公示並提出擬錄取建議,並及時向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擬錄取名單。

  八、複試的監督和複議

1.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院複試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和複試結果全面監督。違紀違規事件一經核實,按學校規章制度處理。

2.實行資訊公佈制度。學院的複試基本分數線、複試方案、複試結果等資訊及時在學院網站上公佈。

3.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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