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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貴州省管理諮詢師考試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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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貴州省管理諮詢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5年12月20日-2015年1月10日

2017年貴州省管理諮詢師考試報名時間

請考生於指定日期登陸貴州人事考試網()進入相關欄目,填寫報名資訊,列印准考證,完成報名流程。

貴州省管理諮詢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5年黔人社廳通[2015]516號
關於2015年度管理諮詢師職業水平
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人社局、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各有關企業、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1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502號)和中國企業聯合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5年度管理諮詢師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中國企聯[2015]20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5年度管理諮詢師職業水平考試工作,現將有關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和時間
2015年度管理諮詢師職業水平考試科目和時間為:
5月27日
上午:8:30一11:30 企業管理諮詢實務
5月27日
下午:2:00一5:30 企業管理諮詢案例分析
《企業管理諮詢實務》科目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企業管理諮詢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二、報名條件
按照原人事部《關於印發〈管理諮詢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管理諮詢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71號)要求,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管理諮詢師職業水平考試:
(一)取得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管理諮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6年。
(二)取得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管理諮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4年。
(三)取得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碩士學位,從事管理諮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2年。
(四)取得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管理諮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1年。
(五)取得非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管理諮詢及相關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六)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師、會計師資格證書或經濟類職(執)業資格證書,從事管理諮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1年。
三、報名辦法
2015年度管理諮詢師職業水平考試報名分為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查兩個步驟:
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在2015年12月20日至2015年1月10日期間每日上午9:00至下午4:00時前登陸貴州人事考試資訊網(www.gzpta.gov.cn),進入管理諮詢師職業水平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填寫本人真實資訊進行網上報名,同時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JPG格式,長寬比為1.2-1.5,大小10-20KB之間)。網上報名技術諮詢電話:0851-6810676。
現場審查: 網上報名後,報考人員須在2015年12月20日至2015年1月13日期間,持下述“報考材料”到貴州省企業聯合會(地址:貴陽市中華北路181號原貴州省經貿委幹部培訓中心515室,電話:0851-6824103),進行資格審查現場確認。
現場資格審查確認須提供的報考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1份;
2、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1份;
3、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1份。
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後,請考生於2015年1月20日前通過建設銀行或工商銀行網上銀行進行繳費確認,完成報名手續。並於2015年5月21日上午9時至5月25日下午16時前登入貴州人事考試資訊網()下載列印准考證,按時參加考試。
需要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及相關輔導材料的考生,可在現場資格審查時統一徵訂。
四、收費標準
考試報名費按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於重新核定管理諮詢師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3059號)規定,經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核准,管理諮詢師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為:《企業管理諮詢實務》每人每科55元;《企業管理諮詢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0元。
五、考試形式
考試採用筆試方式,考場統一設在貴陽市。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或籃色的鋼筆、簽字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非立體式、無儲存功能)。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後收回。
六、證書發放
根據規定,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諮詢師職業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通過考試取得管理諮詢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可受聘承擔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工作。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和本人專業背景聘任經濟師或會計師專業技術職務。
考試合格人員在考試成績公佈1個月內持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和單位證明等相關資料到貴州省企業聯合會進行資格複查,複查合格人員方可領取資格證書。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參加考試並及合格的考生,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並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七、關於考生資訊修改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資訊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號)精神,應考人員身份證件資訊發生變更,造成報考資訊與身份證件資訊不一致,應考人員申請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資訊的按如下處理:
(一)如應考人員已取得資格考試證書(包括證書已列印但尚未領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不予修改。如應考人員在註冊中因證書資訊與身份證件資訊不一致時,由相關考試註冊管理機構負責處理。
(二)因應考人員本人原因造成報考資訊錯誤,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資訊的,從2010年10月起,不予修改。
(三)應考人員申請修改報考級別、報考專業資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原則上不予受理;如確需變更報考級別的,需重新稽核報名條件、重新報名。
各單位接到通知後,要做好廣泛的宣傳工作,並將考試的有關要求通知專業人員,使其能及時報名參加考試。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