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試的.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評聘為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註冊裝置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技術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裝置工程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裝置工程專業工作滿15年。
3.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裝置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4.取得工程技術專業碩士以上學位,累計從事裝置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二)部分科目免試(考二科)條件:
凡符合註冊裝置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並於2002年底前評聘為高階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裝置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和《裝置監理合同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裝置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規定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註冊裝置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