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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2017大學聯考平行志願填報技巧大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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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廣東2017大學聯考平行志願填報技巧大盤點

“平行志願”,即普通高校招生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是指在某個規定的錄取批次中,允許考生填報若干個平行但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根據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情況和院校志願順序投檔,投出檔案均視為第一志願,由高校擇優錄取。

平行志願的.錄取程式

普通高校根據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工作規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的錄取原則,審閱省招生辦公室投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照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原則,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或退檔,並報省招生辦公室稽核。經省招生辦公室稽核確認錄取的考生,由錄取高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平行志願的錄取方式

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計算機遠端網上錄取,錄取過程的投檔、審錄、退檔,以及計劃管理等各環節均在網上進行,考生錄取結果最後以加蓋省招生委員會錄取專用章的錄取名冊為準。

實行平行志願的範圍

廣東省在文史類、理工類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專科院校實行平行志願。參加提前批錄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院校暫不實行平行志願。體育音樂、美術類院校(專業)暫不實行平行志願,仍實行傳統志願模式錄取,錄取批次與本批次(本校)普通類專業同批次進行。

平行志願的設定和填報

實行“平行志願”的錄取批次均設定第一、第二兩個院校志願組(地方專項計劃僅設一個志願組)。其中,本科層次院校,第一院校組志願設A、B、C、D、E、F、G七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第二院校組志願設A、B、C、D四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每所院校設六個專業志願和一個專業服從選項;專科層次院校,第一院校組志願設A、B、C三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第二院校組志願設A、B、C、D、E、F、G、H、I九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選項。

考生填報“平行志願”時,應根據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規定,結合自己考試成績情況、身體條件,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關要求,充分考慮志願風險,合理填報志願,減少落選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