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北京大學聯考志願填報時間安排:
6月25日8:00—6月29日20:00 | 統考本科志願和單考單招志願填報 |
7月31日8:00—8月1日20:00 | 統考專科志願填報 |
預計7月10日 | 統考本科提前批志願徵集 |
預計7月18日 | 統考本科一批志願徵集 |
預計7月22日,24日(降分) | 統考本科二批志願徵集 |
預計7月28日,30日(降分) | 統考本科三批志願徵集 |
預計8月5日 | 統考專科提前批志願徵集 |
預計8月8日 | 統考專科普通批志願徵集 |
2.考生志願填報採取網上填報方式,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入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報志願,網址為 , 或 。
3.錄取過程中,首先在批次分數線上進行考生已填報志願的錄取,如有高校招生計劃未完成,將根據情況依次進行批次分數線上徵集志願錄取和降分徵集志願錄取。
4. 考生要嚴格按照《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在京招生專業目錄》填報志願。在填報之前,要仔細參閱院校的招生章程,瞭解招生院校的具體要求。招生學校的招生章程可在招生院校網站或者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上查閱。
5.志願填報的初始密碼為大學聯考網上報名時最後使用的密碼。考生首次登入志願填報系統,須先進行密碼修改。密碼應修改為不易被猜出、安全強度高的'密碼。如考生忘記密碼,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本人所屬報名單位申請重置密碼。
6.統考本科志願和單考單招志願填報之後考生須到報名單位進行志願資訊確認,具體時間由各報名單位自行安排。
7.考生須在志願填報時間截止之前完成資訊提交,逾期不予補報。考生志願是錄取的重要依據,志願填報時間一經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一經錄取,不得換錄。
8. 6月29日20時至7月3日24時考生通過系統可檢視本人的統考本科或者單考單招志願填報資訊;8月1日20時至8月3日24時考生通過系統可檢視本人的統考專科志願填報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