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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7年註冊裝置監理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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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7年註冊裝置監理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京人考發[2015]33號
關於2015年度註冊裝置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於貫徹執行〈註冊裝置監理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註冊裝置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發〔2003〕1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5年度註冊裝置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29號)檔案精神,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現將2015年度註冊裝置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評聘為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註冊裝置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技術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裝置工程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裝置工程專業工作滿15年。
3、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裝置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4、取得工程技術專業碩士以上學位,累計從事裝置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二)凡符合上述(一)的報名條件,並於2002年底前評聘為高階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裝置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和《裝置監理合同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裝置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裝置工程專業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有關要求,參加註冊裝置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香港、澳門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
二、考試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2015年9月8日
8:30-11:30
裝置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
14:00-17:00
裝置監理合同管理
2015年9月9日
8:30-11:30
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14:00-18:00
裝置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
(一)《裝置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前應仔細閱讀試卷封二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答題卡首頁的作答須知,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其餘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字編輯儲存功能的函式計算器。
三、考試成績及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裝置監理師執業資格證書》。
四、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採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辦法,請報考人員使用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或中國建設銀行的網上支付卡進行網上支付。網上報名按照“非首次報考人員”和“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
(一)非首次報考人員,須於2015年5月28日10:00至6月12日17:00登入北京市人事考試網(網址:,下同),按照網上的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
(二)首次報考人員操作程式如下:
1、報考人員須於2015年5月28日10:00至6月5日12:00登入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填寫提交《註冊裝置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資格稽核表》(以下簡稱《資格稽核表》)。
2、按照規定上傳本人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證件照1張,要求格式為.jpg,大小為10-20KB之間。
3、上傳成功後,使用A4紙打傭資格稽核表》,在規定位置貼上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證件照1張,經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幹部)部門或檔案存放部門稽核後蓋章。
4、持《資格稽核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下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高階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證書(上述證件均為原件),於2015年6月4日至5日(9:00-12:00;13:00-16:00)到下列地點進行資格稽核。
稽核單位
稽核點名稱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東城區人才
培訓考試中心
北京質量檢驗
認證協會
東城區和平里東街20號院4號樓
64294072
5、通過資格稽核的報考人員務必於2015年6月12日之前登入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在網上繳納報考費用。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後,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於2015年9月4日10:00至9月7日17:00登入北京市人事考試網下載列印准考證。憑此准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其他
(一)本次考試不設補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二)考試大綱及教材的徵訂工作由北京質量檢驗認證協會(地址:東城區和平里東街20號院4號樓103室)負責。
(三)考試諮詢電話: 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