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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貴州省安全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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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貴州省安全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黔人社廳通[2015]143號
關於做好2015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社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5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28號)精神,為做好貴州省考區2015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及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實行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週期,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凡符合上述相應報名條件,且在《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
2015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和時間
詳見下表:
時間
科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9:00-11:30
14:00-16:30
9月8日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9月9日
安全生產技術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三、報名時間及要求
1、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一律採用網上報名和繳費,考生請開通建設銀行或工商銀行的網上銀行業務,於2015年6月1日至6月21日登陸貴州人事考試資訊網www.gzpta.gov.cn填寫自己真實資訊進行網上報名,同時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長寬比為1.2-1.5,大小10-20kb之間)。技術諮詢電話:0851—6810676.
2、考生的資格審查由貴州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在報名後3個工作日內進行。諮詢電話:0851—6891404.
3.資格審查通過後的考生請於2015年6月24日16:00時前在網上進行繳費確認。
4.考生報名成功後,於2015年9月3日至9月7日9:00-16:00登陸貴州人事考試資訊網下載列印准考證。
四、考試形式
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其餘科目為客觀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五、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省財政廳、省物價局黔價費(2005)121號檔案規定,考試收費標準每人每科50元。
六、考場設定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考場統一設在貴陽市。
七、證書發放
《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在全國範圍內有效。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需在考試成績公佈一個月內持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職稱證和單位證明等相關資料原件到貴州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培訓中心進行資格複查,複查合格人員方可領取資格證書。
八、教材徵訂
考生需要參加考前輔導和購買考試大綱與考試輔導教材的,請與貴州省安全技術培訓中心聯絡,聯絡電話: 0851—6891627(考前培訓)、0851—6891471(大綱與輔導教材)。
九、關於考生資訊修改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資訊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號)精神,應考人員身份證件資訊發生變更,造成報考資訊與身份證件資訊不一致,應考人員申請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資訊的按如下處理:
(一)如應考人員已取得資格考試證書(包括證書已列印但尚未領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不予修改。如應考人員在註冊中因證書資訊與身份證件資訊不一致時,由相關考試註冊管理機構負責處理。
(二)因應考人員本人原因造成報考資訊錯誤,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資訊的,從2010年10月起,不予修改。
(三)應考人員申請修改報考級別、報考專業資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原則上不予受理;如確需變更報考級別的,需重新稽核報名條件、重新報名。
各單位接到本通知後,要做好廣泛的宣傳工作,並將考試的有關要求通知專業人員,使其能及時報名參加考試。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