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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註冊電氣工程師母線電壓考點

教育考試 閱讀(2.39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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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註冊電氣工程師母線電壓考點

  註冊電氣工程師母線電壓考點

(1)造成母線失壓可能的原因有:電源線故障跳閘、出線發生故障主變後備保護啟動越級跳閘、母差或失靈保護動作跳閘、母線發生故障而開關拒動使後備保護動作跳閘等,造成母線失壓。

(2)母線電壓消失時,應根據儀表指示,訊號掉牌,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動作情況,以及失壓時外部特徵,判明其原因或故障性質。

(3)母線失壓若由變電站裝置和保護引起,能夠找到故障點,應立即進行隔離,及時恢復對母線的供電。若引起全站停電,應將所有開關全部斷開,等待排程下令恢復送電。

(4)雙母線接線,故障造成一條母線停電,在未弄清原因排除故障前,禁止用母聯開關強送停電母線,可將停電母線所連使用者線路,倒至另一條母線,儘快恢復對使用者供電。

(5)如母線失壓原因是保護誤動引起,可在退出誤動保護後,儘快恢復對母線供電,如母線失壓是由於開關拒動,後備保護動作引起,可儘快對拒動開關進行隔離後,恢復對母線供電。

  電氣工程師高頻考點

(1)一般規定

1、配電線路應裝設短路保護、過負載保護和接地故障保護,作用於切斷供電電源或發出報警訊號。

2、配電線路採用的上下級保護電器,其動作應具有選擇性;各級之間應能協調配合。但對於非重要負荷的保護電器,可採用無選擇性切斷。

(2) 短路保護

1、配電線路的短路保護,應在短路電流對導體和連線件產生的熱作用和機械作用造成危害之前切斷短路電流。對熱作用需進行熱穩定校驗;對機械作用需進行短路容量校驗。

2、絕緣導體的熱穩定校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當短路持續時間不大於5s時,絕緣導體的熱穩定應按下式進行校驗:

S=I*√t /K

式中:S——絕緣導體的線芯截面(mm2);

I——短路電流有效值(均方根值A);

t——在已達到允許最高持續工作溫度的導體內短路電流持續作用的時間(s);

K——不同絕緣的計算係數。

②不同絕緣、不同線芯材料的K值,聚氯乙烯絕緣銅芯K=115, 鋁芯K=76。

③短路持續時間小於0.1s時,應計入短路電流非週期分量的影響;大於5s時應計入散熱的影響。

3、選用的低壓斷路器,短路電流不應小於低壓斷路器瞬時或短延時過電流脫扣器整定電流的1.3倍。

4、線上芯截面減小處、分支處或導體型別、敷設方式或環境條件改變後載流量減小處的線路,當越級切斷電路不引起故障線路以外的一、二級負荷的供電中斷,且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不裝設短路保護:

①配電線路被前段線路短路保護電器有效的保護,且此線路和其過負載保護電器能承受通過的短路能量;

②配電線路電源側裝有額定電流為20A及以下的保護電器;

(3)過負載保護

1、配電線路的過負載保護,應在過負載電流引起的導體溫升對導體的`絕緣、接頭、端子或導體周圍的物質造成損害前切斷負載電流。

2、過負載保護電器宜採用反時限特性的保護電器,其分斷能力可低於電器安裝處的短路電流值,但應能承受通過的短路能量。

3、過負載保護電器的動作特性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IB≤In≤IZ I2≤1.45IZ

式中:IB——線路計算負載電流(A);

In——熔斷器熔體額定電流或斷路器額定電流或整定電流(A);

Iz——導體允許持續載流量(A);

I2——保證保護電器可靠動作的電流(A)。當保護電器為低壓斷路器時,Iz為約定時間內的約定動作電流;當為熔斷器時,Iz為約定時間內的約定熔斷電流。

4、突然斷電比過負載造成的損失更大的線路,其過負載保護應作用於訊號而不應作用於切斷電路。

  電氣工程師相關規定

為使裝配式結構在安裝過程中具有足夠的穩定性和使其接頭強度滿足要求,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結構安裝宜採用分層吊裝法或階梯形吊裝法,一般不宜採用逐跨垂直到頂吊裝法。

二、結構安裝過程應按需要設臨時支撐或纜繩。該臨時支撐或纜繩的直徑和數量、安設位置和支設方式等,應按結構在吊裝施工階段的風載大小、吊裝層高度① ①吊裝層高度:指已吊裝未進行接頭灌漿的樓層和正進行吊裝樓層的兩個樓層高度的和,即驗算吊裝穩定時柱的基本計算長度。和吊裝方法等進行綜合分析,並通過計算,在施工方案中予以確定。

縱向框架樑與柱的連線設計為鉸接,結構設有柱間支撐或剛性跨時,應在每層結構吊裝找正並及時安設了柱間支撐後,才能拆除臨時支撐或纜繩。

縱向框架樑與柱的連線設計為剛接時,必須在該層的柱接頭和柱樑接頭焊接、灌漿後,待灌漿達到設計強度的70%後,才能拆除臨時支撐或纜繩。

三、框架結構的柱接頭和柱樑接頭的灌漿工作必須緊跟吊裝進度。可以隔層灌漿,即吊裝第三層時,必須完成第一層的灌漿工作。吊裝層高度一般宜控制不大於16m;當有計算依據能滿足穩定和強度要求時,可適當予以放寬。

四、汽機房、鍋爐房等單柱排架的柱接頭和柱樑接頭,應緊跟吊裝進度逐層完成接頭灌漿工作。當柱分段較長,可以縱向隔層灌漿;即吊裝第三層縱向樑時,應完成第一層縱向樑和柱的接頭灌漿工作。

五、當接頭灌漿未達到設計強度而又必須在該層內進行重型裝置安裝時,應在吊裝施工方案中予以論證,必要時應採取相應措施。

六、屋架安裝應從相鄰兩榀屋架間能形成穩定的空間結構部位開始,屋面板安裝應在屋架的水平及垂直支撐安設後進行。

七、牆板安裝應在廠房結構按設計形成縱、橫向的穩定結構體系後進行。

八、當結構佈置、吊裝工況不能符合上述吊裝過程中的穩定和接頭強度的要求,或施工吊裝階段可能遇有大風、震情等特殊情況時,應按實際情況進行吊裝穩定和接頭強度的驗算,並採取相應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