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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大學聯考志願填報體育類報考指南

教育考試 閱讀(2.7W)

(一)錄取批次。設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兩批。

福建大學聯考志願填報體育類報考指南

(二)投檔模式和志願設定。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均實行按院校平行志願投檔模式。常規志願和徵求志願均設5個(A、B、C、D、E)平行但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欄目。

(三)成績排序規則。文科體育類和理科體育類考生分別按本、專科綜合分(計算方法詳見《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此確定每一個考生在其群體中的位次。綜合分相同時,則按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文科體育類依次為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體育類依次為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四)降分錄取。徵求志願投檔錄取結束後,線上生源不足的高校,經批准可在徵求志願欄有填報該院校志願、省級專業統考成績達到省定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文考成績線上下20分以內的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由院校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