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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車運輸合同3篇

合同協議 閱讀(3.25W)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整車運輸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整車運輸合同3篇

整車運輸合同1

甲方(承運人):________公司

乙方(託運人):________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方式、目的地及收貨人。

1、甲方調派噸汽車一輛,應乙方要求將貨物由(起運地)____________________至(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定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__________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

2、乙方指定_________代表乙方處理與甲方相關貨運事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籤字確認相關檔案之行為或其它履約行為視為乙方行為。

三、貨物集中

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貨物集中於同一倉庫,甲方應在2日內派車承運。

四、運輸時效及卸貨

1、貨物裝車後,甲方應於____日內運到。

2、乙方保證甲方將貨物運到到達地後,收貨人應於___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

1、乙方委託甲方整車運輸,運費為___________元,其他費用為____________元。

2、甲方建議乙方辦理保價運輸,按實際價值宣告保價價值,並支付保價費用。乙方託運該次貨物宣告價值為______________元,需支付保價費為________元。

3、以上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費用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於_____年___月____日前將所有費用付給甲方。由收貨人付款的,所有費用應於卸貨前付清。

4、本合同適用的價格不包含稅金、政府規費、緊急附加費等其它費用。

5、乙方或收貨人應按時足額對甲方支付服務費用。乙方或收貨人無故不支付費用的,甲方對承運貨物可以行使處置權、留置權以及其它救濟性權利;有付款義務的收貨人拒付費用所產生的不利後果由乙方與收貨人負連帶責任。

六、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改動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七、拒運條款

1、乙方應出示或提供託運貨物所必須的相關證件;對於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乙方應在交貨前完成或者委託甲方完成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手續,並附有效憑證。否則,甲方有權拒絕運輸。

2、對已經接受委託,甲方後來發現不能安全、合法運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絕運輸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之權利。

八、事項變更

1、乙方取消整車運輸時,必須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與甲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

2、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並自行承擔運輸時效延長的責任。

九、乙方知情權

1、甲方應對乙方貨物進行全程跟蹤;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

2、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非甲方責任的運輸工具問題、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造成運輸等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十、相關責任與賠償

1、乙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的,發生貨物丟損,甲方按如下規則賠償: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宣告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按貨物的宣告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貨物實際損失高於宣告價值的,按宣告價值賠償。

2、未辦理貨物保價運輸而發生貨物丟損的,甲方根據貨物丟損在丟損貨物對應運費的3倍以內予以賠償。依照以上方式計算得出的賠償額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的部分無效。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約定期限支付運費和其它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額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4、因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造成甲方的所有損失乙方須雙倍賠償。

十一、責任排除

甲方對下列事項不承擔責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政府行為)帶來的相關損失;

B、貨物的自然性質、質量缺陷以及貨物的合理損耗;

C、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品造成的損失;

D、因乙方託運承辦人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

E、承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所託運貨物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特殊商業價值)。

十二、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或經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蓋章)乙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開戶行:______開戶行:______

賬號:______賬號:______

整車運輸合同2

承運方:

託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託運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每次託運的託運地點、裝貨地點、聯絡人、裝貨/託運時間、貨物資料包括貨品名稱、包裝、數量、重量、價值、費用等詳細資料見依每次的有效託運單為準,本合同不再另立明,但託運運單上的資訊一經雙方簽字確定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託運方對託運單上相關資訊之準確性負責,但其託運單需經雙方正式籤核確定方可生效。

3、本合同原則上具有長期合作關係,雙方需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而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事項,可另外口頭說明,雙方口頭作出認可,亦可另文立字說明。

4、承運方需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5、託運方需在裝車前將出口檔案、託運貨品相關資訊交由承運方確定。

6、託運方若因提供的託運資訊如所報貨品名、數量、重量等不符,而導致當地政府扣留或處罰時,該責任均由託運方負責,同時承運方車輛依上述原因被阻,暫時不能營業所造成的損失均由託運方依實際時間賠償給承運方。

7、託運方應依照約定時間裝卸貨物,承運方車輛到達託運方兩小時內需裝卸完畢,若超時或多地點裝卸按照承運方訂定的價目另計附加費,所以隨道費、過渡、過橋費用均由託運方支付。

8、運輸途中,一些自然災難如風水火險、機件故障等意外均由託運方負責;但因車輛故障或司機駕駛所造成的意外需由承運方負責。

9、若因報關檔案不齊備、逾期、裝卸超時,託運方必須按實際時間支付承運方運貨及過夜費,關場停車費。

10、若因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名危險貨物,錯報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若因託運方攜帶違禁品,違反當地法規,而引致車輛及司機被扣留或處罰時,託運人必須賠償一切損失,直至該事件完滿解決為止。鳳崗→鹽田海關)和時間(全程約1~1.5小時)安全抵達,特殊情況需繞道而行及延長運輸時間的,需得到託運方跟車員的同意方可,否則承運方需承擔因此帶來的全部風險。

第二條承運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無非法品的混入、無掉包、無貨物被盜竊等,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承運方要確保貨運到時包裝完好,除海關查車之外,不可拆開所承運的物品,如有違背本協議後果由承運方負全部責任。貨物數量由雙方當面點清,交承運方後由承運方負責。承運方必須按託運方之要求,按時將貨物交給託運方所指定的收貨人,並辦好交接手續及籤回具有收貨人簽章的收貨單據並交回給託運方。若承運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應賠償付託運方40%的違約金。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收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收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運輸過程中貨物遺失、短缺、變質、汙染、損壞、被掉包、被盜竊、混入非法品或誤時等,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在全程運輸中,除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四項原因造成貨物破損、誤時、受潮、短缺、摺痕等不良之經濟損失,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外,其它因素均由承運方負責賠償,並以此車作為抵押。

3、承運期間除自然災難之外,其它的因車輛故障、司機駕駛等因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以及其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均由承運方承擔,與託運方無關。

4、承運方必須符合C—TPAT最低保安要求。

5、承運方須對所聘請的僱員做出背景調查與核實,確保所聘請的僱員具有高誠信度,與罪犯、_、或其它不良分子無任何聯絡。

6、承運方司機在入廠前,必須配合工廠對其身份、車輛、相關檔案的檢查,若有任何疑問,託運方有權盤問、拒絕入內,或通報公安機關部門處理。

7、承運方必須給予司機相關保安安全方面的知識培訓,在運輸途間不得無故停頓、逗留或向外界人員接觸;務必確保貨物自出發點到抵達點期間無任何短缺、損壞、非法品的混入、掉包、被盜竊等情況的發生,否則依運輸合同規定追究責任。

8、承運方司機在運輸前及運輸途中,不得有任何不良行為,如喝酒、鬥毆等情況。

9、字樓一樓業務辦公室,休息時間大約:1—3小時,就餐地點:工廠職員餐廳。

10、承運方在承運期間,若發現有任何可疑情況,要及時通報承運方與託運方公司負責人。

11、承運方依託運方櫃紙負責取櫃和取船務封條,並負責核實與保管船務封條直至香港碼頭結關封條交櫃。

第三條裝車數量若有誤或不祥的,實數以清單為準。

第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由託運方和承運方各執一份。

承運方代表(簽章):託運方代表(簽章):

負責人/職務:

負責人/職務: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整車運輸合同3

甲方(託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 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覆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籤(7)驗收後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資訊。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絡,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

取得聯絡,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溼、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稽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於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絡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絡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字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檔案合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