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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租合同(集錦14篇)

合同協議 閱讀(3.12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地出租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土地出租合同(集錦14篇)

土地出租合同 篇1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受讓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租賃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10年,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______畝流轉給乙方。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支付。乙方每年2月15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__元/畝,合計_______元。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專案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批准或備案意見(蓋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小地名為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畝土地(以林權證面積為準)租賃給乙方,具體協議事項如下:

____、租金:每畝每年含稅租金_______元人民幣。

二、租期:_____年,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金支付辦法:在每年的_____月底以前____次性付清當年租金。

四、甲方權力及責任:

1、甲方有按第____條享受土地租金及要求乙方按時足額支付租金的權力。

2、租賃土地被政策性徵用的情況下,甲方有全額享受土地徵用收益權。

3、甲方有協調村、組各方面關係的`義務,保證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____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4、甲方有協助乙方處理人畜破壞和協調周邊關係的責任。

5、甲方有無償將現有公路等林場設施和修建林道用地提供給乙方使用的責任。

6、甲方有除收取土地租金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的責任。

7、甲方有租賃土地糾紛的落實處理責任。

五、乙方權力及責任:

1、在租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2、在租賃土地被政策性徵用的情況下,乙方有全額享受林木、經濟作物及設施補償權。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時支付租金,甲方給予乙方12個月寬限期,寬限期後乙方仍未及時支付,林木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2、如有村民在林地內放牧,甲方有及時協助乙方要求肇事人給予相應賠償的責任。

3、如甲方合作土地存在糾紛,甲方必須在糾紛產生後積極妥善處理好。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____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支援城鄉邊際的發展經濟,甲方決定將自己在:xx位置的非耕地一塊,面積將近貳畝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可在這塊地上建立輕鋼廠房及輔助設施,用於做鋼材製品的加工及環保性防腐塗料的`生產。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場地條件:

甲方租給乙方的用地是平整壓實的場地,不因雨水作用就塌陷、應有適用於貨車進出的通道。搭接水電源方便、價格合理。在租用期內歸乙方合法經營範圍使用,承包期限為:年,從20xx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二、付款方式:貳畝場地的租金為15000元/1年(人民幣:每年壹萬伍仟元),簽訂合同時給付1000元(人民幣:壹仟元);在租用場地條件符合要求時後,乙方給付甲方兩年的第一次租金:30000元(人民幣:叄萬元)後期的租金將在兩年期限之時分期給付。

三、甲方給予乙方提供水電的方便,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相關的事宜;乙方負責交納自已的水電費。

四、如遇國家徵佔地時,徵地費歸甲方所有,這時甲方須退還乙方未到期的剩餘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著物歸乙方、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違約責任: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還需繼續承包,甲乙雙方另立協議,土地租金根據當時情況商定。如果甲方不與乙方另立協議,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築物歸乙方所有,此合同終止。

六、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月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為更好地利用自有的閒置土地,發展商業,將自有的一塊空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特簽署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基本情況

1.1 上述土地位於廣東省東莞市東城區,居於柏洲邊市場與柏貿商場之間,具體位置見附件。

1.2 上述土地所使用土地的四至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佔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詳細資料見附圖)

第二條 物業之用途

2.1 上述物業之用地明確為商業用地,不能做為工廠或工場等用地,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土地用途,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一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3.1甲方將上述物業租賃給乙方使用 年(大寫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合同期限屆滿,如乙方或其指定的企業/或承接人仍希望優先承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在乙方書面提出續租申請後,續租的期限及租金可再行約定,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由乙方承租。

租賃期的延長必須符合當時法律的規定。

3.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意出讓物業產權的,乙方或其指定的企業/或繼承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費用及其他相關事宜根據當時情況另行協商。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

4.1乙方應付給甲方的租金為每平方米為 元,土地租金合計為 元(大寫為 元),前上述租金不含稅。

4.2投標者先交伍拾萬元作投標保證金,中標後須即時簽約,否則視為違約,將該保證金充作違約金支付予甲方。

4.3乙方必須在簽約後一週內將約定租金中的首期貳佰萬元先支付甲方,不得超期支付;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甲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合同,且乙方交付的保證金伍拾萬元充作違約金支付予甲方。其餘租金應於簽約後的一個月內全部清,若超期支付的,逾期支付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日萬分之四的滯納金。

4.4 乙方原交納之保證金伍拾萬元可抵作租金,可在乙方支付至只剩餘伍拾萬元租金時抵付。

4.5 乙方所收之款項用東莞市東城柏洲邊社群居委會收款收據開票。

第五條 甲方物業產權手續的辦理

5.1上述合同項下的土地因未辦理產權證,乙方自行辦理有關證照,甲方只能協助和提供有關證明,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物業的交付

6.1物業按現狀交付。

6.2乙方對甲方依據本條所進行之交付,除因為產權糾紛可以提出異議外,不得提出其他瑕疵抗辯理由。

第七條 乙方義務

7.1保證物業的使用狀況符合國家法律關於商業用地的要求,符合政府及當地居民對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要求。

7.2如果乙方根據實際使用需要,需在現有土地上新建或改建建築物/或固定設施的,在建設設計方案完成後,應經過甲方的稽核,經甲方稽核同意的,再報請政府主管部門審批。

7.3任何建設專案的進行必須獲得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後才能施工,且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和市政府關於“四清理”規定的要求城市佈局和消防安全必須作好建築物四周下水落石出道貌岸然工程式和四周路面工程。

7.4乙方所建造的建築物南北兩邊不能跳出,前面只准跳出兩米,原人行道不能疑義變,人行道北寬餘7米,南寬6米,人行道平水不能提升,不能佔用。

7.5本合同履行期間,有關市容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到社群居委會購買垃圾桶、垃圾車及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垃圾的清運,垃圾必須按社群居委會的要求堆放。

7.6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因經營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7.7 乙方因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土地及其上建築物而由政府有關部門向乙方依法收取的工商管理費、稅收、水電費、衛生費等其他有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之協助義務

8.1因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沒有辦證,乙方自行辦理有關證照,甲方只能協助和提供有關證明,一費用由乙方負擔;

8.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與當地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的關係。

8.2協助乙方搞好與當地居民的關係。

8.3協助政法機關,維持乙方正常經營所需的良好治安環境。

第九條 甲方對物業權屬的承諾

9.1保證本合同項下租賃給乙方使用的物業,甲方擁有合法產權。

9.2因本合同項下物業之產權產生爭議的,概由甲方負責解決。

9.3如因物業權屬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賠償之義務。

第十條 徵收及補償處理

10.1合同期間,如果本合同項下的物業被政府依法徵收,則本合同自行終止;其補償按如下方式解決:

地上建築物,包括裝置在內的固定資產和可移動資產歸乙方所有,徵收拆遷的補償除土地的`補償歸甲方外,其餘歸乙方享有。

第十一條 地下資源及埋藏物

11.1根據法律規定,地下資源及埋藏物屬國家所有,因此,雙方約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擅自開發物業所屬土地的地下資源,在建設過程中,發現埋藏物的,應依法上繳甲方處理。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2.1如發生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可依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承接約定

13.1合同期間,甲方出讓物業產權給第三人的,甲方必須通知乙方,第三人必須保證能繼續履行本合同及今後基於本合同而簽署的所有補充協議/或附件。

13.2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四條 合同期滿後財產歸屬

14.1合同期滿,在本合同項下之土地上形成的固定資產(包括由乙方建設的建築物及拆遷後使用價值/或市場價值接近於零的附著物)歸甲方所有。

14.2所有因審批所獲得的權益無償歸甲方所有。

14.3所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註明應歸甲方所有的權益,乙方或本合同乙方的承接方必須無償協助甲方辦理權益過戶/或更名手續。

14.4如雙方未能就繼續使用事項達成新的協議的,屬乙方所有的,可搬遷的裝置及各類非固定資產,乙方應在本合同到期後三個月內搬遷完畢,逾期,視為無償贈予甲方。

第十五條 不可分割條款

15.1本合同中的某一條款如被法院裁定為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被依法終止執行;但不影響本合同中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15.2本合同在取消被終止執行的條款後,其餘條款對雙方仍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6.1任何一方根本違約的,守約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有權請求違約方賠償因此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16.2履行合同不符合簽約目的和要求的一般違約行為,均須承擔此給守約方造成之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7.1雙方在履行協議中,如產生糾紛,均應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

17.2如存在協商解決不了的情形,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東莞市人民法院審理。

第十八條 文 本

18.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有 份,乙方持有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自雙方均簽定之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議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待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鄉(鎮)或街道村或社群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畝承包地(詳見附件)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用途為:養殖業及配套設施。

二、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1.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9月中旬均價折算現金支付給甲方。

2.租金逐年支付。於每年_____日前支付租金。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享有該租憑土地的所有權。

2.租憑土地期間若國家依法徵收、佔用時,按當時國家政策辦理土地的補償費、安置費以及按土地面積或人頭而補償的農田的補償款歸甲方所有。

3.甲方負責協商周邊關係,維持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干涉乙方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4.甲方在簽訂租地協議並收到乙方租金後三日內將土地交給乙方使用。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3.該土地被國家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租憑土地上的青苗、綠化、建構築物補償及投資權屬歸乙方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4.按照協議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租憑費用。

5.土地租憑期內因乙方原因不再租用的及租憑期滿乙方不再續租的,乙方三個月內恢復土地原貌,如不能恢復土地原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兩年的土地租金作為復耕費用。租憑期滿乙方需續租的,在同等價格下享有優先租憑權。

6.乙方在租憑期間,不得改變土地使用性質。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違反此協議。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可變更;

2.因戰爭、疫病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3.因國家依法徵用、佔用時,並於徵地公示之日起1個月內此土地權屬必須交給甲方,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

1.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五條第5款約定。

2.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3.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村委會一份,報送蘇稽鎮人民政府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村民代表:__________

村民委員會:__________

鎮人民政府: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6

甲方:(租賃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

為了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完善土地有償使用制度,規範國有土地 租賃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管理暫行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木壘縣已開墾國有荒地開發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現就三方的權益、義務、違約責任 訂立本租賃合同。

一、乙方依法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後轉租給丙方,丙方按規定向甲方和乙方繳納國有土地租賃金,租賃金標準元/畝, 租賃金50%直接支付給甲方,50%直接支付給乙方,租賃金應在每年4月30日之前交清,若逾期,每逾期一天加收3‰的滯納金。

二、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四至: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三、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面積: 畝,具體四至界線、準確面積以木壘縣國土資源局確定為準。

四、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時限:(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止,共 年,開發經營到期後,優先丙方續期承包。

五、田間道路工程建設,丙方必須在三年內按照甲方的規劃設計要求,對田間道路、渠進行建設,並按要求在所開發土地上栽種防護林。

六、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作為國有土地資源資產管理的法人代表依法向丙方提供開發經營國有土地。

2、甲方要按照本合同的要求,經常檢查督促丙方做好田間工程的建設,按規定的期限及時組織田間工程驗收。

3、土地使用期屆滿甲方無償收回丙方的'全部土地使用權及其附著物,亦可按規定續期,重新簽訂使用權合同。

(二)乙方、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按程式向甲方申請國有土地租賃使用權登記手續,辦理各種開發許可證。

2、田間工程完成後及時向甲方書面申請驗收,簽訂承包合同。

3、依法、合理、有效、綜合開發利用水土資源,不得荒蕪土地,不得隨意改變土地利用性質,若需改變,應依法按程式向甲方申請,報批並辦理相應變更手續。

4、在租賃經營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

5、在開展經營期間和範圍內利用他項權益的同時,不得損害他人的權益。

6、經營期屆滿向甲方無償交回土地及其附著物和相應的證書,需繼續使用應在屆滿前一年,書面向甲方申請,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丙方並簽訂合同書,否則視為自動放棄使用權。

7、若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損失不能履行合同,可書面向甲方申請適度減、緩、免,並簽訂相應的協議。

8、乙方保證所轉租給丙方的國有土地無權屬爭議、糾紛,若有爭議和糾紛乙方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七、甲、乙、丙三方的違約責任:

1、在租賃經營期間,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變更合同或終止國有土地使用權。

2、丙方應按期向甲方交納國有土地租賃金,逾期一天按當年應繳費用的千分之三繳納滯納金,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或終止使用權。

3、若國家有關新的政策、法律、法規出臺與本合同相牴觸,三方應根據新的政策、法律、法規重新簽訂合同,同時原合同廢止。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三方充分協商補籤,任何一方不得單獨修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行為一方承擔。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營期屆滿自行失效。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負責人:

聯絡方式

乙 方:

負責人:

聯絡方式:

丙 方:

負責人:

聯絡方式:

土地出租合同 篇7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絡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 村或社群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流轉土地登記表》的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專案是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他。 。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平昌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平昌縣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河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權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位於倉房鎮___村__組172水位線以上___畝土地使用權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種植、養殖、具有農業特色的農家樂等休閒、度假、餐飲、建設等經營專案。(注:172水位線以下鄰水區域土地也歸乙方管理使用,甲方及其它單位不得佔用或用於經營。)

土地性質:農村集體土地

土地型別:甲方未對外承包或租賃的土地

土地面積:荒山___畝,土地___畝

四至為: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詳見出租土地定界圖)

甲方承諾:該塊土地為非國有土地,也不屬於丹江水庫管理局管轄土地,屬淅川縣倉房鎮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70年,即自20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年___月__日止。

三、出租價款及交付時間

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 (__萬元)(其中包括土地地面附屬物、建築物等)。甲方應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租土地全部交付乙方。

四、支付方式

1、乙方以現金向甲方交付租金。

2、合同簽訂之日起付清全部租金。

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開發和承包土地必要的條件,幫助乙方協調處理好地方及村民關係。

2、甲方有權要求在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使用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交付出租土地使用權。

4、甲方有權代理村民與乙方簽訂本合同,並已經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取得了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同時徵得了當地政府的同意,即對該宗土地享有出租權利。

5、甲方在所出租土地內所有墓地根據村民意願自主遷出或原地保留。乙方在開發中需要遷墳,甲方有義務協助村民遷出墳墓,費用由乙方承擔,每座墳墓費用2500元。在本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土地範圍內新建墓葬墳地。

6、乙方獲得土地使用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經營權、收益權和繼承權,乙方可以自主組織土地開發、生產經營和產品營銷。

7、在承包期內,乙方可以自主對第三人轉讓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被轉讓人享有本合同的約定權益。但轉讓期限不得超出甲乙雙方約定的出租期限。

8、在合同租賃期內,國家所有補償及依法向國家和集體交納的農業稅費,歸乙方享有和承擔,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9、乙方在開發建設中用工,優先使用甲方民工(技術工種除外)。價格隨行就市,甲方不得無故刁難乙方,若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10、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維護乙方在承包區內的合法權益,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允許,外人不得入內,嚴禁他人砍柴放火、放牧、種植及取土、取石等活動,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合同的變更、展期和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需要依法徵用、使用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需要,國家給予乙方承包區內所有的.賠償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承包期內需要將承包土地使用權指定給繼承人時,可自主與繼承人簽訂繼承檔案,不需要變更本合同,但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

3、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出租期內無故終止合同。

4、本合同期滿,甲方若繼續對外出租該土地使用權,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租金標準在原合同總金額上可上浮30%,租賃期限、租賃條件與原合同相同。

5、本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向乙方出租該宗土地的,可聘請雙方都認可的、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對乙方在該宗土地的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地上建築、地上附屬物、土地前期開發投資、土地增值收益等)進行評估,由甲方按照評估價值對乙方予以補償。

6、本合同期滿,若如乙方不再續租,可自行處置承包土地範圍內地面建築物及附屬物並享有受益權。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恪守誠信,遵守承諾,加強協作溝通,建立互信。甲方應當提供其享有對該宗土地享有出租、發包權的相應證明,保證乙方的權益不因甲方出租權瑕疵而遭受損害。

2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變更登記等手續、協助乙方協調當地村民的關係、不干涉乙方合法的使用權。

3甲方應如實提供有關土地檔案證明及村民身份證明,不得出具虛假證明。如有不實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退還租金,並賠償乙方投資全部金額,及違約所造成的連帶損失。因單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律判決。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改造、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倉房鎮人民政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可以將合同到倉房鎮政府進行簽證、倉房鎮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機構備案。

十、其它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雙方簽字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併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倉房鎮政府簽證機關、備案單位、公證機關各執一份。

出租方:(公章)

代表_____________(簽字)

承租方:(公章)

代表_____________(簽字)

簽字日期:20____年 ___月 __-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詳情見下表)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 生產經營。

出租土地詳細情況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標準為,良田統一定價為:每年每畝田400元(稻穀400斤),已當年九月稻穀單斤價乘總數支付(稻穀單斤價1.2元內不做調價)。每年每畝土300元(玉米300斤),已當年玉米單斤價乘總數支付(玉米單斤價1.2元內不做調價),荒坡、荒溝、路、渠等不計承包費。

四、支付時間

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年內分一次支付,不遲於每年九月三十日。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 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乙方與甲方的承包合同在合同期內有效。乙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乙方不能改變土地現壯。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乙方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 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政府性補助由甲方農戶享受,但是乙方所經營規模性國家補助由乙方享受。

8. 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承包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9. 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申請退耕還林。

10乙方必須向甲方交復耕費押金( )元,由乙方開戶村長出面保管,承包期滿後歸還。

11.如有國家政策性變化及土地被國家徵用,本合同失效。

12.本社社員(甲方)因死亡在承包地內選擇墓地,不受乙方干預,但所佔地面經濟作物應做適當賠償,甲方向乙方協商處理。

13.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將土地復耕還原,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

七、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 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3、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4、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穫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採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5、 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穫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6、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築物、設施、裝置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臵成本價值。

7、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穫之時。

8、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穫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並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9、 乙方有權在其建築物、設施、裝置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10、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祕密等智慧財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 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九、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在本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10

發包方(簡稱甲方)(戶主):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主要用於景區建設和景觀,為規範雙方權利義務,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轄山地範圍,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共_______平方,合計________________畝。

二、租用期為_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止,共計______年。在租用期內,乙方以每畝每年按當年國家封山育林費支付給甲方,乙方在簽訂協議書之__7__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後每年2_月__1_日支付後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不得有任何事端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生產,如有山林權屬爭議、糾紛,由甲方負責調解處理。調解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糾紛造成乙方有經濟損失的,一切都甲方負責,甲方幫助勸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壞林木,嚴禁在林區濫砍伐、燒山等。

四、自合同簽訂起即可行使使用權,可進入租用地做準備工作。

五、原有進入林區的大路,甲方必須負責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藉口設卡收費,乙方需要新建林區公路,如需佔用甲方或其它戶的部分土地,甲方應給予支援,並保證幫助理順解決。用到的'山林補償費按簽訂補償方案。

六、在租用期內,乙方家庭或成員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繼承權;本協議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七、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雙方都履行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糾紛發生,可申請林業主管部門調解或者行政村和鄉政府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訂立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鄒莊鎮鄒埠村 組 地 長、 寬 畝 (以實際丈量為準)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種植,用於設施農業鋼架大棚建設。今年秋天一定要建鋼架大棚。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在國家調整糧食價格時,以調整的比例及土地市場價調整,採取現金支付,第一年的土地租金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給甲方,以後的土地租金乙方應於每年的十月一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給甲方。先交款後使用。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出租地用於設施農業的鋼架大棚建設,制止乙方損壞承包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在規定時限內由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產環境和社會環境,積極保護乙方合法收益權。

4、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約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應及時兌現本地發展設施農業方面優惠政策。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在承包和開發的土地上建造鋼架大棚,用於農業生產,並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關於發展設施農業方面的優惠政策。在開發的水面中,用於特種水產養殖。

2、乙方在承租地塊上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間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權利。

4、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間被依法徵用、佔用時,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5、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租金。

6、承租期滿,及時向甲方交還承租的土地;需要繼續租賃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先承租權。

7、乙方在承包期限內將承包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可以對外出租部分鋼架大棚或水面,乙方享有收益權。

8、乙方無需向原承包戶承擔任何支付租金的義務,原承包戶直接和甲方結算租金等相關費用,原承包戶和當地農戶與乙方無任何經濟和物質上的牽扯,如有牽扯全部由甲方負責承擔。

六、承包合同到期後乙方新增加的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和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壞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1、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新開發出來土地的,未用甲方規定建設標準鋼架大棚或溫室大棚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每年在規定時間內不按時限交納土地租金的。

4、不守法經營損壞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5、在租期內違反甲方規定種植其它作物的,土地租用金拒退。

八、違約責任

1、如需變更或解除合同,需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干預乙方生產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1%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租金的1%承擔違約金。

5、乙方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恢復原狀或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6、乙方在承包期內,中途拆除鋼架大棚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追回已享受的政府補貼,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向市、鎮兩級人民政府的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國家提供的支農惠農政策性補貼由甲方或發包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有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分別報村委會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5、在生產經營中,如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6、為彌補自然災害造成損失乙方可自願參加農業保險。

7、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章):身份證號:住址:聯絡電話:簽約日期:簽證意見:鑑證人:負責人:鑑證單位:(簽章)簽證日期:

乙方代表人(簽章):身份證號:住址:聯絡電話:

土地出租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簽訂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租賃土地(土地性質為國有)共________畝。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 。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限一季,(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租賃價款及付款辦法: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____________)。

四、租賃用途:由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擁有土地所有權,但不涉及乙方區域內規劃等工作。在合同期內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2、負責協調處理乙方與甲方及周邊土地的關係,以維護乙方對該地的正常使用。列如:(該土地中的水,電,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3、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土地出租給第三方使用,如有違反合同規定,屬甲方違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雙倍的違約金及相關的費用。

4、除收取租賃費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項。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擁有租賃土地的`使用權。

2、一次性支付甲方一季租金。

3、合同期間如遇到國家政策變動或國家徵用,乙方必須服從,合同解除,沒生產的租金一次性退還乙方,如有生產農作物一切損失有甲方無條件賠償乙方,該土地的一切賠償權歸甲方所有。

七、特殊約定

在租賃期內,國家或集體徵用土地,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土地及地上附屬物補償款都歸甲方,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按照乙方原始投資金額甲方給予補償。

4、租期屆滿,承租方有權優先簽訂續租(按當時合理價格)合同。

5、租期屆滿,如乙方不再租賃,合同終止。

八、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除向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外,還應該按相關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見證機關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位於____的___畝土地(地名、四至、土地用途附後)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_____。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____年,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日。

三、出租價格

出租土地的價格為第一個五年每年每畝__元,第二個五年每年每畝__元,第三個五年每年每畝__元,最後五年每年每畝__元人民幣。總價格為__年每畝合計__元人民幣。甲方在訂立合同後,在乙方承包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要求提高出租土地的承包價格。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用現金支付出租費的方式。土地承包費分四次付清,即每五年一次性付五年的土地承包費,第四次一次性付五年的土地承包費。即從____年至____年第一個五年的土地承包費在合同訂立後,立即付清;從____年至____年第二個五年的土地承包費在____年一次性付清;從____年至____年第三個五年的`土地承包費在____年一次性付清從____年至____年第四個五年的土地承包費在____年一次性付清。

五、交付時間

甲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將出租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一)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二)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三)甲方有權在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在合同承包期內,對涉及到林業相關產業的各項優惠政策和林業專案,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

(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義務。

(六)乙方不得改變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

(七)乙方在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打亂水系,不影響第三人生產經營的前提下,對租用的土地有生產經營自主權。

(八)乙方必須管好用好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二)乙方在出租期限內將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三)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6個月通知另一方。

八、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元,賠償數額依具體情況確定。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請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二)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發包方備案後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一)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單位和縣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農業農村管理部門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住 址: 住址:

簽約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現有空閒土地一宗,對外招商,乙方願意租賃,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列下:

一、甲方對外租賃的土地位於甲方院內,南北長_________米,東西寬_________米共計_________畝。

二、租賃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賃費及繳納方式

乙方租賃費按每年每畝_________元計算,每年共向甲方交納租賃費_________元,第一年的'租賃費乙方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給甲方,第二年的租賃費乙方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給甲方,今後租賃費以此類推。

四、乙方需向翟鎮黃泥莊村民補償該場地內栽植的桑樹款_________元,該款乙方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給甲方。

五、乙方在場地內建設所有工程建設投入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需要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時,乙方自行辦理,並承擔費用,甲方應積極協助辦理。

六、合同期內,乙方經營所需的一切證件,由乙方自己辦理,並承擔費用。

七、乙方應繳納的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等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期內,因國家政策調整,本合同與政策相牴觸時,按國家政策執行。

九、如因土地使用權出現糾紛時由甲方負責出面協調辦理。

十、青苗補償費每畝每年_________元由甲方負責支付,合同簽訂後青苗補償費如增加時,從變動之年,租賃費按變動金額進行相應增長。

十一、合同期內,因國家規劃需徵用該處場地時,甲乙雙方無條件服從,按合同期滿交接,互不追究違約責任,租賃費按實際使用日期計算,剩餘的退還乙方,乙方自建設施的補償歸乙方。

十二、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自建設施轉租。

十三、合同期滿,甲方如需對外租賃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十四、合同期滿,甲、乙方應在三十日內辦理交接、乙方清倉離場,乙方自建設施經評估部門評估後,可按評估價賣給甲方,或者乙方自行拆除,拆遷費自理。

十五、違約責任

1、單方隨意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並繼續執行本合同。

2、乙方應按時上交租賃費,逾期不交,每超一天按欠交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連續拖欠三十天交不清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