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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勞動合同模板彙總八篇

合同協議 閱讀(2.07W)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實用】勞動合同模板彙總八篇

勞動合同 篇1

《勞動合同法》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以訂立勞動合同為主要標誌。但是,在實踐中出現了很多用人單位用工卻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現象。在總結實踐的基礎上,《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規定用人單位自實際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並特意強調該勞動合同的形式應為“書面”的,這樣規定有利於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目前,在勞動爭議案件中最為常見的一類案件是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出二倍工資的賠償。在《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倍的工資”。其立法本意是希望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需要承擔二倍工資的賠償,從而達到對用人單位的懲罰。從本條的條文去理解,法律並沒有設定任何條件去限制勞動者提出賠償,只要結果是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那麼用人單位就必須承擔二倍工資的賠償,但是在實際中,法院、勞動仲裁機構通過一些“指導意見”或是“意見”或是所形成的同一做法,卻“規定”了限制性的條件,使得勞動者希望獲得二倍工資賠償非常困難,法律條文規定形同虛設,沒有真正達到促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目的。

法院、勞動仲裁機構最多隻保護11個月工資的賠償

從《勞動合同法》第82條上述規定來看,法律並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的賠償最多隻能保護11個月(如20xx年1月1日入職,從20xx年2月1日開始計算到20xx年12月31日為止,為11個月,以後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時間就不計算了)。按照本法法律條文的理解,只要是單位從員工入職第二個月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單位就需要支付二倍工資的賠償,不管是1年沒有簽訂,還是2年或者更長時間沒有簽訂,均應該按照實際時間計算。在國務院制定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雖然本條規定了在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一年內兩倍工資需要保護,同時並沒有排斥超過1年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就不需要支付兩倍工資的賠償了。也不能理解為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代替了兩倍工資的賠償,其本身就是兩回事。但是從法院、勞動仲裁機構的裁決來看,只保護11個月的工資的賠償。如《廣州中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參考意見》(20xx年10月公佈的)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雙方仍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權利義務按照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待,用人單位無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再行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只要證明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責任是勞動者,用人單位無過錯的,那麼用人單位就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資

如前述,在《勞動合同法》第82條第1款規定中,並沒有要求如勞動者有過錯,而造成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那麼用人單位就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資的賠償。其實際如勞動者不願意或是惡意逃避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完全可以通過及時終止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而避免造成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時間的延長。在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仲裁委員會所制定的“關於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21條第2款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足一年,用人單位有足夠證據證明其與勞動者未能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原因完全在勞動者,且用人單位無過錯的,用人單位無須支付二倍工資。”該規定成為用人單位逃避法律責任的擋箭牌,從而也縱容了用人單位去想方設法去尋找到證據來證明已經通知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者,但是是因為勞動者的原因造成沒有簽訂,所以不用支付2倍工資。甚至用人單位制造出許多偽證,如讓員工做假證、擬製虛假的公告或是要求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通知等等。

2倍工資的計算按照員工基本工資來計算

在《勞動合同法》第82條第1款中對單位需要支付的2倍工資,並沒有規定為基本工資,按照通常理解應該是工資總額才對,但是在實際執行中卻非如此。在《廣州中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參考意見》第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法規規定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每月支付雙倍工資的,以標準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如在廣州市某法院所判的案例中,某員工在某一家建築監理公司工作,其工資為基本工資為1500元,而其他工資(如獎金、津貼等)為1500元,工資合計為3000元,因該員工在單位工作期間,單位沒有與該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所以該員工向單位主張2倍工資的賠償,法院的判決按照1500元來計算2倍工資。

以仲裁時效屆滿為理由而影響了二倍工資賠償的提出

如某員工在20xx年1月1日入職某用人單位,該單位一直沒有與該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在20xx年1月1日該員工離職,並同時向單位主張從20xx年2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為止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倍工資的賠償。在勞動仲裁機構的裁決書中,這樣說明理由:“申請人沒有證據證明其在職期間曾就勞動合同問題向被申請人提出異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的規定,仲裁時效是一年,而所提出的賠償請求,從知道或是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均超過一年時間,所以,賠償請求不能得到支援。”其勞動仲裁機構將提出2倍工資的賠償的仲裁時效限制在如上例從20xx年2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這段時間開始計算仲裁時效一年,如超過,則不保護。如此規定,是對勞動者維權極大的限制,因為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從多方面考慮不會向單位提出賠償請求,勞動者只有在離職後才能提出賠償請求,而如受到仲裁時效的限制,那麼在很多情況下,勞動者的權益均得不到保護,因為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2倍工資的計算是從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第二個月開始計算,如在單位工作兩年以上的,那麼在離職時提出2倍工資的賠償就超過了一年的仲裁時效。筆者認為,2倍工資的賠償仲裁時效應從離職時開始計算,如與請求支付勞動報酬一樣,這樣才有利於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法定代表人____,乙方____,工種崗位____。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確保崗位生產任務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根據甲(指簽約的班組、工段、車間或科室負責人)乙(指車間、分廠或部室的行政負責人)鑑證,甲、乙雙方簽訂崗位勞動合同,該合同自籤之日起生效。

合同崗位:

合同期限為 年從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籤雙方及鑑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 (籤)

乙方 (籤)

鑑證人 (籤)

__年__月__日

崗位職責及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核獎勵內容及解除合同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田林縣八渡中心校

乙方(勞動者):

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20xx年9月1 日起至20xx年秋季學期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學校後勤工作崗位擔任食堂工友。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具體工作任務為:負責學校食堂食品的蒸、洗、切、燒、煮、分等日常工作,每天三餐前後必須按學校規定做好食堂各種消毒衛生工作。

三、工作要求及作息時間

1、甲方實行工作累計每日不超過8小時工作制。節假日照常休息。

2、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在節假日加班加點的,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3、由甲方負責乙方的業務培訓,根據工作環境、制度的需要,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勞動工作服1-2套。

4、乙方在上班時間不能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有事必須請假,得到批准後方可離崗。

四、勞動報酬

乙方的勞動報酬由基礎工作+績效工作構成,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基礎工資,每月30日為固定發薪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發基礎工資的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甲方最多不能拖欠基礎工資超過3天時間。

1、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每月一次性付乙方基礎工資600元。

2、根據乙方工作表現,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給乙方發放績效工資。

3、因節假日留守學生需要,每天加班費定為60元,每月和工資結算。

五、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執行。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 2、乙方因故辭職或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由於學校食堂工作性質的特殊性,乙方需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申請,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當月工資和加班費。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七、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田林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田林縣八渡中心校

單位負責人(簽章):

20xx年9月 日

乙方(簽章):

20xx年 9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月)。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 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保管檔案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根據《檔案法》和_________部、人事部有關規定,為乙方保管檔案。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及繳交檔案保管費後,按有關規定及時將檔案及相關資料轉入甲方,否則甲方不予提供相關服務。

2、經乙方申請,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只為乙方提供出具檔案保管證明以及借閱檔案的服務,不提供其他服務。此外,乙方的就業及與其他機構的關係、工資福利、社保醫療、人身權益及人身意外等均應自理。

3、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有關檔案及人事管理規定和計劃生育管理的有關規定。

4、本協議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協議期滿,乙方應及時與甲方續簽或將檔案轉出;否則,視為乙方繼續委託甲方保管檔案,甲方可依規定的收費標準每年向乙方計收檔案保管費,並保留追收乙方欠費的權力。

5、乙方應於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繳交檔案保管費_________元,協議期內如檔案調出,費用不予退還。

6、本協議由甲方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及乙方簽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7、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保管合同

甲方:

乙方:

經協商,乙方同意將其檔案委託甲方保管,為明確雙方責任,就檔案保管事宜商訂如下:

一、甲方:

1、負責乙方檔案的保管以及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按來函單位的要求出具乙方檔案中有關的證明材料。

2、負責辦理乙方有了新接管單位後的檔案轉遞手續。

二、乙方:

1、在合同簽定時,按合同期(每月元)一次性向甲方交納檔案保管費共元(中途終止合同,保管費不再退回)。

2、應及時把合同期內形成的各種書面材料交給甲方整理歸檔。

三、甲方不負責乙方的原身份、各種福利保險(如:待業、醫療、養老等)以及本合同以為的其他管理責任。

四、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不續簽時,乙方應在期滿後一個月內將檔案轉出;逾期從第二個月起按月倍收保管費,逾期壹年甲方不負保管責任。

五、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6

一、 整理好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最初簽訂“勞動合同”時的相關資料:

1、簽訂的“勞動合同” ;

2、招收轉入職工備案登記表;

3、銀川市錄用職工備案證明書;

4、寧夏回族自治區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情況登記表;

5、寧夏回族自治區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人員增加申報表;

6、銀川市參加醫療保險職工增加申報表;

7、銀川市參加工傷、生育保險職工增加申報表;

二、辦理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所需的相關資料:

(一)勞動合同過期員工的:

1、填寫“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一式三聯,第一聯工傷存檔;第二聯勞動行政部門備案;第三聯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本人儲存;

2、填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備案登記表”,一式兩份;

3、填寫“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一式三份;

4、如果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備案員工數量超過三人(含三人),則需填寫“解除(終止)職工花名冊”,少於三人可以不填寫;

5、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備案員工身份證影印件;

(二)勞動合同在有效期內的:

同(一)內的相關資料不變,但是必須本人同去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備案。

三、 辦理地點:

西夏區在西夏政務大廳勞動合同備案視窗辦理(電話:0951-2078033)

勞動合同 篇7

____先生/女士:

由於你經常曠工遲到,影響到正常工作,給公司造成損失,經公司研究,按照公司的《員工辭退辭職管理辦法》的規定,在30日內辦理相應的辭職手續。

特此通知

____公司人力資源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8

1、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位於勞動者訂立勞動的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成立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就視為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支付未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在一個月的“寬限期”內,如果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超過一個月的,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4、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走人,將導致企業內部人員的流動性,這種流動對企業制度管理不利,對企業文化更是致命;

5、未籤勞動合同不能對涉及商業祕密或竟業限制的勞動者進行有效約束。

現實中,沒有籤勞動合同,可能是因為用人單位的原因,但也有可能是勞動者的原因。而要說未籤勞動合同的賠償的話,那麼多半就是因為用人單位的原因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了。此時,單位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但最多支付十一個月。更多勞動合同方面的法律知識,歡迎你到網站進行詳細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