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租賃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土地租賃合同 篇1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甲方自願將位於第村民小組的畝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專案是生產經營。
二、出租期限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出租期限為十八年,自年月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貳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寫:)稻穀,共計每年支付公斤(大寫:)稻穀,按稻穀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元(大寫:整),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大寫:仟佰拾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採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於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當年度租金,且每年遞增0%。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流轉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土地補償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負擔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的各項稅費。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8、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協助乙方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9、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定,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按時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承租前一個月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賠償違約金每畝人民幣貳萬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當年租金的0、5‰承擔違約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歷史遺留問題或者與政府的其他專案相牴觸,造成土地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4、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七、其他約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事宜(但不限於租金減免事宜)。
2、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或徵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雙方當事人可以採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解除,並報村委會備案。
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雙方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簽訂本合同時,對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由甲方處置,必須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畢,土地交付後甲方沒有處置的,視為甲方放棄所有權。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由乙方處置,甲方無權干涉。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可以對土地進行再流轉,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發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富興鄉人民政府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長寧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長寧縣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備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
代表人:
村委會:(章)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2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位於 鎮 村的土地 畝承包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用於種養及生態農業開發。
二、租賃期限
土地租賃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每畝每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每年總租金為 元整,按年支付。於每年的月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先付款後用地。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租用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青苗及其他補償歸乙方)。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租賃土地周邊的自然資源(包括但不限於山石、水源、溝渠等)有使用的權利,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進行合理利用和調整(包括對道路的硬化,但租期滿後如甲方有要求乙方需負責復耕)。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可以就租賃土地對外合作。但如對土地進行再轉租,需徵得甲方的同意。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
1、因一方違約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八、其他約定
1、合同期滿時,若甲方繼續出租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租權。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請求社群居委會、鎮政府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社群居委會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乙方: (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
鑑證單位:(蓋章)
見證人:
年月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3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租賃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合同內容如下:
1.出租土地位於 ,總面積: 平方米。
2.出租土地用途:
3.租賃期限:
4.租金:
5.甲方權利、義務:
6.乙方權利、義務:
7.違約責任:
8.其他約定事項:
9.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本合同附件有:
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需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及賬號: 開戶銀行及賬號:
訂立合同日期:
土地租賃合同 篇4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現行土地流轉政策,依據公平、公開、平等互利的原則,甲方現將位於 地塊租給 公司作為 用地。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向,特訂立意向書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租用土地的地理位置及使用面積:
位於 ,使用面積 畝。
二、土地的範圍和用途:
甲方願意將 出租 公司作為 。具體界線由甲、乙雙方現場確定,作為本協議附件,面積以測量成果為準。
三、租用時間:
1、甲、乙雙方約定,租用期限確定為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乙方租用起始日為:自乙方可以對租用地塊全部勘址、放線完畢,可以正式動工修建圍牆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租金:
甲、乙雙方約定:所租用土地的租金為 元/年/畝。
五、青苗補償費:
耕地、水渠 元/畝;水塘成魚補償 元/畝;山地林木 元/畝。上述青苗補償費為土地交付時給予甲方一次性補償,補償完畢後乙方無需再次支付青苗補償費。
六、付款方式:
租金按所租用土地總面積付款。按先付款後使用的原則。從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分兩次
支付,分別於當年日前支付。
七、雙方職責和義務:
甲方職責和義務:
1、甲方應當保證土地使用權權屬清楚,無權屬和相鄰糾紛。負責完善所有租用地的相關手續,提供土地合規手續,確保土地達到“三通一平”,確保乙方的租用期限不少於50年。
2、甲方在乙方建造展廳期間,遇有相鄰事務,甲方應積極主動協商解決,保證乙方施工順利並無相鄰各方無糾紛發生。
3、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乙方的職責和義務:
1、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及各種社會活動。
2、乙方從事生產必須是環保產品,對地方環境應無汙染。
3、對土地不擅自改變用途,不使其荒蕪,對土地進行有效保護。
4、從事生產、生活必須服從地方政府的依法管理,儘量處理好周邊關係
5、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租金。
八、乙方在使用公共裝置、設施,社會福利、優惠政策等方面與甲方享有同等待遇和權利。
九、乙方租用的土地,乙方有權建造房屋和設施用於該流轉專案作為相關配套使用,乙方應予以配合協調政府有關部門同意並及時辦理規劃建設審批證照手續。
十、如遇規劃調整,土地徵收,甲方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優先乙方按國家相關政策優先、優惠乙方徵收使用,確保乙方產業的長遠發展。
十一、乙方投資資產的約定:
1、在承租期內,乙方租用的土地如遇國家徵收,甲方取得的有
關乙方投入的相關補償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所有地上的'固定資產徵收補償、青苗補償、拆遷安置補償等)全部歸乙方所有,以保證乙方在50年使用期限內所產生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承租期滿後,甲方亦需儘可能的優先讓乙方繼續租用。如果乙方放棄繼續租用則按照如下原則處理:植物、裝置、設施由乙方處理,地上房屋作價處理優先售給甲方,其餘的留歸乙方。
十二、雙方達成意向後,由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元整,自簽訂本意向書後,甲方即不得將上訴土地租賃或售予他人,否則需賠償乙方人民幣 萬元。如甲方原因不能履約而不能簽訂正式合同,由甲方原本退還給乙方且不計息。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並在正式合同予以確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法人代 表:
二○XX年 月 日
乙 方:
法人代 表:
二○XX年 月 日
注:1、因所涉時間跨度長,對承租方保護的有關違約責任條款應認真商定在正式合同予以確定。
2、村與村民租包括村民利益分配能儘量爭取明確透明,免得村、組和村民因利益之爭妨礙本合同履行
3、建議租金起點降低,以後分幾年一次陸續遞增,以示公平合理以利合同長久執行
土地租賃合同 篇5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市路號的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裝置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裝置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裝置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為元,由乙方於每年月日交納給甲方。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6甲方【出租方】
乙方【轉租方】
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農村的經濟發展,丙方由於種植的需要,經甲方同意,租賃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的土地。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達成一致。籤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賃土地的地名面積 租賃土地的地名叫 面積 畝{以賬本為準}。四址東 西 南 北 共有 塊。
第二條;租賃用途 糧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種植業,在合同期間,不得隨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丙方享受同樣價格優先權。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當年租金共 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違約。丙方如果到一年後不交當年租金,乙方有權收回土地。另有約定的除外。國家對土地的補貼以及待遇,有經營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費用。
第五條;乙方有權監督和維護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水利的供應,道路暢通。創造條件為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第六條;合同終止。 在合同厲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徵用或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租賃方享受合同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著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合同終止。
第七條;合同解除。 到期後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