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則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專案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檔案號。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六、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變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裝置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物資供應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裝置,甲方可委託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它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四、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五、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工程款結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1、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係數包乾確定包乾造價,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乾辦法結算。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按工程造價總數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___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並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百分之_____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全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改貸款之後,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六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二、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並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後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七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_____日,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竣工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負擔。
二、竣工工程經檢驗合格,從驗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按期接管, 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 應由甲方負擔。
三、某項工程中之單項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在移交時甲乙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不合格須返工或修理補做的部分,雙方在驗收時應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完成後經驗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作減項竣工,並對已完成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條件:
1、增減工程變更的有關手續和其它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提供竣工圖的工程,如工程變更不大,施工單位應儘量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註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甲方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________天內,應將竣工工程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定,甲方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應在_________天內審定完畢,如到期未審定完或未提出異議,即視同同意結算,建設銀行據以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間,確因施工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應由乙方負責修理,並負擔全部修理費用。
第八條 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藥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_______歸乙方,百分之_________歸設計單位。
二、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如乙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甲方節藥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域性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三、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級建設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九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_同志為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_________同志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建設銀行各一份存留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
三、施工圖預算表
四、甲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五、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______份檔案。
第十三條 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施工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2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專案批准單位:_________批准文號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專案主管單位: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_________(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__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_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_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
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_____________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裝置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材料裝置差價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的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的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檔案,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
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項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的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電掛:
郵政編碼:
年月日
承包方(蓋章):
經辦建設銀行
(蓋章)
年月日
建築管理部門
(蓋章)
年月日
鑑(公)證機關
(蓋章)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年月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3發包人:
承包人:
工程名稱:專案建築安裝工程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專案。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專案建築安裝工程,總建築面積約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驗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築、安裝總承包責任。
第2條:承包範圍
2.1乙方承包範圍:
2.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以及圖紙會審記錄和有關變更檔案、資料及所包含的內容,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範、規程、標準等的要求進行施工,除甲方明確直接發包工程外,均由乙方負責施工,具體內容如下:建築、結構、給排水、電氣照明及相關配套(包括配合發包方售樓的有關通道、防護欄)等工程(詳見附件一)。
2.1.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第三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2甲方可指定發包的專業工程,不委託乙方施工:
2.2.1大型土石方、地下室通風、首層住戶大堂裝修、戶內豪華裝修、鋁合金門窗、陽臺欄杆、入戶門、防火門、人防裝置、樓宇白蟻防治、高低壓配電、弱電工程、空調通風、煤氣、智慧化系統及周邊防範、電信(包括寬頻網)、電視、電梯及監控系統、幕牆、消防、市政園林工程、幕牆、中央空調及配套工程的專業裝置安裝等專案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單位承包,由甲方與專業工程公司簽訂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須承擔總承包管理及配合施工的責任。
2.3甲供材料、甲定乙供材料:
2.3.1等為甲供材料,詳見附件。
2.3.2等為甲定乙供材料,詳見附件。
第3條:工程質量標準
3.1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及省市驗收合格標準。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完成竣工備案手續之日起計。保修期限按照XX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80號令《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執行。
第4條:保修期
4.1本工程保修期為:
1、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年限。
2、防水工程5年。
3、管線裝置工程2年。
4、裝修工程2年。
4.2保修期內的返修工作,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詳見附件《保修期內維修工作管理的約定》。
第5條:工期
5.1總工期:天(本工期為從甲方下發的開工檔案起到完成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時間,包括不屬於乙方承包範圍的各專業工程的工期)。
5.2開工日期:年月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監理公司下發的正式開工令為準。
5.3節點工期:
5.4合同檔案中提及的工期,應包括勞動假日、公眾假日、星期六、星期天和惡劣天氣日子。
第6條:承包方式
6.1本工程採用定額計價形式由乙方承包,即乙方採用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風險、包經國家有關部門驗收的形式進行總承包施工。
6.2在施工期間,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專案(合同外專案),以甲方的書面通知為準,計費和付款依本合同的約定執行,總工期應經雙方確認後調整。
第7條:合同價
7.1合同暫定總價
本工程含稅暫定總價為¥元(大寫: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角分)。
乙方在收到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後45天內報送工程預算書及詳細完整計算底稿(含電子版)送甲方稽核,甲方在收到乙方報送的資料後45天內,甲乙雙方按經甲方稽核的工程施工圖紙核對的工程量及按本合同附件計算本工程造價,然後雙方可簽訂調整本合同建築、裝修、安裝工程暫定造價的補充合同。
7.2計價方式
7.2.1除合同另有約定,計價方式如下:按工程施工圖、竣工圖和說明,結合實際執行的施工方案(須甲方及其委託的監理確認)、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隱蔽驗收記錄及簽證,根據國家、省、市相關計價規定計算實際完成工程量(不包括乙方造成的浪費)。
7.2.2土建工程套用;裝修工程套用;安裝工程套用;按規定取費,地區類別按類地區,計價費率有浮動範圍的取中值。
本工程人工、材料(如鋼筋、混凝土等)、機械單價按工程同期(市)造價管理部門釋出的指導價格以加權平均計算,其中土建、裝修工程材料不上下浮,安裝材料下浮%。甲供材料的材料價不計入分部分項工程費。經甲方指定價格的部分水電材料,其材料費不參與總價上下浮(以施工過程中甲方定價聯絡單為準),其餘人工、材料、機械費均按本款約定參與總價上下浮。
在乙方有效履行了施工總承包管理義務之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總承包服務費,總承包服務費按甲方指定專業發包工程總造價(電梯工程為電梯安裝費,外電工程為低壓部分,不含發電機及環保工程、泵房供水裝置工程)的%計取。在乙方有效履行了甲供材料管理義務之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甲供材料管理費,甲供材料管理費按甲供材料總價值的%計取。總承包服務費及甲供材料管理費在結算時支付。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指定的分包單位收取服務費、配合費、協調費、甲供材管理費、採保費等。
第8條:合同生效
8.1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8.2合同訂立地點:。
8.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8.4本合同文字正本貳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副本陸份,甲方、乙方雙方各執叄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9條:其它約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須優先支付工人工資;若乙方拖欠建築工人工資,甲方有權從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與其工人之間的爭議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乙方須符合國家或省、市等的規範要求,且須保證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支付,索回已經支付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約定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9.3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9.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合同。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別儲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4合同編號: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
工程類別:__________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煤炭部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三、資金來源: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工程內容:________
1.承包範圍: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詳見附表1-1、1-2):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萬元。
2.合同價款的計價依據
(1)____年以________文頒發的預算定額(統一基價);
(2)____年以________文頒發的費用標準;
(3)____年以________文批覆的人工費單價;
(4)____年以________地區預算價格;
(5)其它:_____________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辦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徵用和施工組織設計內規定的臨時用地的租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工程現場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辦理建築許可證及應由甲方辦理的其它證件。
3.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現場的水源、電源、通訊線路、運輸道路、平整場地;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負責場外運輸道路的維修,安排好現場排水溝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無力承擔時,可委託乙方承擔。)
4.協調地方工農關係,改善施工環境,保證水、電、路、通訊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設計說明書及施工圖一式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質資料、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等)___份;___天內提交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進行現場校驗。
6.組織乙方、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做好交底會審紀要,在會審後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7.向經辦*行提交撥款依據,按時辦理撥款和結算。
8.按時參加工程的月末驗收、中間驗收(如雙方約定也可由甲方負責組織月末和中間驗收)、隱蔽工程驗收,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及時撥付工程價款、辦理簽證和竣工結算。
9.指派_____同志為甲方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簽證和受理各項報表及協商其它有關事宜,及時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實行監理的工程,甲方委託總監理工程師代行甲方的職責。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前任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二、乙方責任
1.負責施工區域內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鑿井設施、水電管路的敷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3.嚴格按照施工圖說明進行文明施工,符合“環保”要求,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時向甲方提出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計劃;提供月份施工作業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月份施工統計報表,工程事故報告等。
5.工程竣工後,及時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提出工程竣工決算。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雙方約定的移交日期應負責保管。
7.利用永久建築和裝置建井時,負責建築物和裝置的維修和保養,保證礦井移交時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凡利用永久建築和裝置所發生的維護和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8.指派___同志為乙方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的聯絡工作。
第三條工程期限
一、總工期為___天(日曆天),自____年__月__日開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驗收。
二、甲方未能按約定完成“四通一平”、圖紙供應不齊全不及時,供應的材料、裝置和工程撥付不及時,以及不可抗力、外部關係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開工、中途停工和窩工,經甲方簽證後,工期順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返工、事故處理等導致延誤工期時,工期不予順延。
四、提前或延誤交工,每天按工程造價的萬分之支付提前竣工費或承擔違約金。
第四條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書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裝等單位工程要求達到的質量等級(見附表3)。工程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或行業的工程質量標準檢驗。
三、甲方要求的`“創優”工程,工程竣工後,經質量驗收達到優質工程,甲方應按工程造價的__%支付優質工程增加費(最高不超過該工程原預算造價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主要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應的)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抽驗複驗,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和工程質量監督站。重大質量事故處理方案,應經上級主管部門、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甲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甲方和設計單位簽證後實施。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支出,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五、工程驗收
1.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由甲乙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月度驗收和中間驗收,驗收合格後各方在驗收證書上簽字。
2.隱蔽工程驗收。乙方必須保證隱蔽工程的質量。乙方應在工程隱蔽前__天書面通知甲方或監理單位參加檢驗,雙方確認工程合格後在工程驗收證書上簽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蔘加檢驗,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做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工程隱蔽後若甲方提出複驗,乙方應予同意,複驗合格,工期相應順延,其費用應由甲方負擔;複驗不合格,費用應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對隱蔽工程自行驗收,甲方提出複驗,不論合格與否,費用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
3.竣工驗收。乙方在單位工程預計竣工前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報告及相關圖紙、資料,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在__天內驗收完畢。驗收合格,在驗收證書上簽字,進行單位工程質量評級並認證。如驗收不合格,應分清責任,限期整改,直至達到合格標準,所發生費用及工期由責任方負責。
4.竣工驗收後,乙方應根據有關規定備齊全部竣工資料一式___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險。乙方按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的保修辦法,負責保修。保修期為:土建工程__年;安裝工程__年(暖氣工程按一個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實行保修。
第五條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價差處理
一、由甲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數量(詳見附表2)。
二、除甲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乙方採購。
三、任何一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檢驗證書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應用於工程建設中,且應按指定時間遠離施工現場,其複驗費用由材料、裝置供應方承擔。
四、因材料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倉庫保管費)由材料供應方負責。
五、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簽證,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方承擔費用。
六、因材料裝置供應不及時造成停工待料時,其停、窩工損失由供貨責任方承擔。
七、本工程材料價差按_________文《煤炭建設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價差調整辦法》中有關規定計算。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國家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規定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方按合同總價款(或當年計劃建安工作量)的___%支付乙方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萬元。支付臨時設施費___萬元;鑿井措施費___萬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調整後合同總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等保修期滿工程質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連同利息一次支付給乙方。井巷工程辦完交工驗收即一次結清。
四、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除工程計價依據外,還應有:
1.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
2.設計變更檔案;
3.隱蔽工程、工程變更、岩石硬度變化、材料代用等簽證;
4.井巷湧水量實測資料及地質條件變化的實測資料;
5.價差調整資料;
6.其它有關工程造價增(減)的合同文書往來函件或簽證。
五、凡雙方議定在本工程中採用的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授權部門規定的定額(或基價)、費用標準、人工、材料、裝置價格等調整時,應相應對合同價款進行調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的滯納金。
七、確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
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及其它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
八、本合同價款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後____日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甲方和經辦*行審查,乙方應負責對審查中的疑問進行解釋。甲方在收到檔案____日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可請求經辦*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約、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甲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不合理之處,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甲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乙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進行施工。由於設計修改或變更而發生增減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工程量增減變化等)由甲方承擔,並調整合同價款,工期也做相應調整。
三、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設計或有關技術部門審查,甲方同意後採用並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變更設計,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變更通知書或修改圖紙,乙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乙方才予實施。
五、施工中如發現地下埋藏的古蹟、文物等障礙物,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報告文物管理機關處理並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由此增減的工程量及費用由甲方負責,並相應調整工期。
第八條工程監理
在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專案中,要認真執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54號文釋出的《煤炭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正式通告監理單位及總監名單、監理職責、監理範圍。監理單位要向乙方通告監理工程師名單及從事專業。乙方要配合監理單位對建設專案進行監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監理單位應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按照規定的方式交換資訊。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使用的,乙方償付逾期違約金。
三、保修期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日內進行修理,否則,甲方有權另請施工單位進行修理,因此而發生的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違約責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並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煤炭部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調不成或調解未達成協議,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施工安全
乙方應按煤礦安全法規及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十二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包括附件),甲乙方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報送經辦*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煤炭部地區工程造價管理站、質量監督站、監理單位和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監(公)證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監(公)證手續。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要辦理鑑(公)證的,自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如需修改補充的,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補充條款
…………………………………………………………………………………………
…………………………………………………………………………………………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5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三、工程專案批准單位:____________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
專案主管單位: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 (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___月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維修。
2.____月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清除全部障礙物(包括架空的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天(日曆天),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略)。
二、開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4.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或指標:____________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裝置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材料裝置差價________萬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為____,金額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過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示經過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檔案,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以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以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建設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
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一、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過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6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方將部分工程發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空港物流園區雨水管道過包茂高速頂管工程
二、工程地點:汙水2號泵站西北角300米包茂高速
三、承包範圍:頂管施工
四、承包方式:單價合同。
五、工 期:
開工日期:20xx年8月5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5日;如遇特殊情況,工期順延。
六、工程造價結算:
過路人工掘井式頂DN1500鋼承口砼管3700元/米(包工包料);用鑽機頂DN300PE管300元/米;頂DN400PE,單價400元/米(材料由甲方提供與焊接)。以上報價均不含稅金。
工程總造價:以最終的實際的工程量為準。
七、付款方式:
1、人工掘進頂砼管工程,乙方裝置與施工材料進場後,甲方付乙方5萬元,施工期間按工程進度陸續撥付工程款,工程完工時付到80%,驗收合格後,除扣出工程全款5%的質保金外,剩餘工程款全部付清,質保金一年後付清,否則乙方有權阻止下一道工序的進行,由此造成的任何後果均與乙方無關。
2、鑽機頂管工程,工程完工後,工程一次性全部付清。否則乙方有權阻止下一道工序的進行。
八、雙方職責:
甲方:
1、甲方提供施工圖紙、場地,辦理一切與本工程相關的施工手續。
2、由工程部、質量部、安監部等共同監督施工進度並進行技術簽證。
3、做好施工現場協調工作。
4、提供建築物定位標準、標高、水準點和座標點。
5、頂管工作坑由甲方開挖所需要的場地均由甲方提供。
6、在乙方進入施工場地後,如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進行,誤工總計三天之內,誤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超過三天,甲方承擔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工資及不可移動機械機具的租憑費用(按市場租憑價及市場人員工資價格)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停工時間過長,預計近期無法復工,甲方需對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量進行計量、結賬,並承擔乙方拆卸拉運機具費用。
乙方:
1、組織施工隊伍、機具按期進入施工現場,服從甲方排程、安排。
2、參加圖紙會審,按設計圖紙、規程、規範、定額工序要求進行施工承擔因違反工藝規程而造成的損失與責任。
3、按甲方制定的質量要求嚴格施工,提供各種原始資料和質量記錄,質量保證體系必須健全。
4、本段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安全保護責任由乙方負責,完工後安全保護、保管由甲方負責。
5、遵守甲方現場的一切規章制度。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果對通訊管道、天然氣管道、給排水和供熱管道造成損壞,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九、安全施工
1、嚴格按照《安全文明實施細則》的要求施工,強化安全意識,加強安全文明管理。
2、負責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並按規定報送甲方有關部門,否則甲方不予結算。
3、施工現場決不允許出現裝置、機械事故、重傷和死亡事故,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負。
4、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十、工程質量驗收
1、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嚴格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技術規範、規定標準進行施工。
2、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雙方出具驗收證明。
3、工程竣工移交簽證後,乙方負責一年保修,在保修期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無償處理。
4、頂管位置必需保證路面或路基無塌陷現象,掘進頂管必須保證坡度控制在3%-8%之間,並保證砼管安裝完達到閉水要求。材料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要求。
鑽機頂管必須保證坡向一定方向,坡度在保證坡向的情況下,可以有微小變化。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爭議,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7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編號: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2.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照完成。
3.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所需之材料、裝置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裝置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_________
2.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3.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立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裝置訂貨及非標準裝置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5.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6.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時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1.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2.工程款撥付與結算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裝置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2.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造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構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稽核工程預算,經辦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沒有及時檢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檢查,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並將該記錄送交甲方。事後甲方對該隱蔽工程進行檢查,符合質量標準的,檢查費用由甲方負擔;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檢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沒有通知甲方檢查,自行隱蔽工程的,檢查費用由乙方負擔。
4.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1.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五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2.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三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某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4.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6.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
(1)增減變更檔案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7.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十五天內,屬於工業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三十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十五天內,工業建設二十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審定撥款。
8.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9.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1.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_________的逾期違約金。
2.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3.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訂協議。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發生合同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向建築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標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甲方送經辦、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備案。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甲方(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開戶:_________ 開戶: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1.工程專案一覽表。
2.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件)
3.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有此附件)
4.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一覽表。
5.有關協議:_________。
6.有關補充合同:_________。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8合同編號:
發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他。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機電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驗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得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額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的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的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檔案。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 址: 地 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9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專案批准單位——————
批准文號——————(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
專案主管單位:——————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平方米);其它:——————
五、工程造價:——————(萬元),其中土建:——————(萬元),安裝:——————(萬元)
第二條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月————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月————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天內分送有關單位,————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天(日曆天),自————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
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裝置差價的處理辦法:————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計人民幣————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計人民幣————萬元;材料裝置差價————萬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檔案,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
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
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
方報送經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物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辦建設銀行建築管理部門鑑(公)證機關
(蓋章)(蓋章)(蓋章)
經辦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10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專案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專案批准單位:___________批准文號__________(指對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
4、專案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造價_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施工準備
1、(發包方)
(1)_______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維修。
(2)_______月__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以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清除全部障礙物(包括架空的、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_____份。
2、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管理人員的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第三條 工程期限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2、開工前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4)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借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
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1、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或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3、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
4、本工程材料和裝置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材料裝置差價______萬元,分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為_______,金額_______。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 %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的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示經辦的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檔案,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3、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4、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以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承包方才予以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1、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為依據。
2、工程施工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3、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建設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於建設
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因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5、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1、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的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直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3、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