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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勞動合同範文錦集九篇

合同協議 閱讀(2.49W)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必備】勞動合同範文錦集九篇

勞動合同 篇1

勞動合同法賠償金,簡單而言是發生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一定數量的貨幣。

勞動合同法賠償金支付情形:

在《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也就是說,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法律依據的(即“違法終止或解除”),那麼勞動者可以選擇:(1)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2)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值得注意的是,當用人單位違法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如果選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則無權再要求用人單位向其支付賠償金。但是在勞動合同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情況下,則仲裁員或法官可以裁決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賠償金的計算標準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已經不能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比經濟補償多出一倍,實際上可以說是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懲罰。

由上可知,在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適用經濟補償金;而在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適用賠償金。

那麼被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的勞動者可否既主張經濟補償金又同時主張賠償金呢?從勞動合同法的立法條文來看,應該是不能同時並用的。對此,《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草案》也進行了明確。

此外,關於勞動合同法賠償金用人單位還需注意:

1、用人單位並非支付了賠償金,就一定可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因為勞動者可以選擇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等而未予支付的,經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後仍然逾期不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額外賠償金。

勞動合同 篇2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 :

職 工(乙方):

身 份 證 號 碼 :

  使 用 說 明

一、用人單位在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廣州市職工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書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其類別(管理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崗位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對勞動合同參考文字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可在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甲方)與 (乙方)雙方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標誌。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

乙方崗位類別確定(打“∨”)為:( )管理類/( )工人類。

  三、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約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 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二)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貨幣工資。

  四、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確定其執行 工時制度。

(二)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和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勞動條件。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並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法》所列的法定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本勞動合同。

(二)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乙方合同期未滿而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以下經濟損失: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2、

3、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

3、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2、

3、

(三)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當支付違約金 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的範圍包括: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鑑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鑑證機構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寶安區勞動合同範本。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合同範本《寶安區勞動合同範本》。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日。本合同 終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 ,達到 質量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 工作制。

第五條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 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 ,工資支付按 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

第八條乙方的保險待遇按 執行。

第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北京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乙方有權依據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京勞關發〈1995〉45號),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歡欣鼓舞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京勞關發〈1995〉163號)執行。

第十七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乙方(員工)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為了加強門診部的管理,保障門診部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結合本門診部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門診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門診部從事 工作,乙方職稱 ,擔任 職務。

二、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年,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 工作時間

甲方因門診部醫療工作特點,規定每週休息 天。

四、 工資待遇

(1)乙方的工資待遇,基本工資每月 元,其它待遇由門診統一考核發放,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自己申報,

(2)本市內聘用人員,原無參加社保和醫保的醫務人員,業務能力強,證件齊全,願長期在本門診的,甲方為其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由甲乙雙方按規定比例交納。

(3)外地聘用的醫務人員,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報酬待遇等方面體現,乙方自行交納。

五、 勞動紀律

(1) 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精誠團結,工作互相協調。

(2) 嚴格執行醫療操作規程,保證醫療安全。

(3) 愛護甲方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4) 不以門診部的名義進行個人經濟往來,不進行或參與有損門診部聲譽的活動,言行不干涉甲方的經濟運作和門診部發展。

六、 合同的變更、解約和違約責任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2) 乙方嚴重失職、徇私舞弊,使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 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乙雙方工作不協調,嚴重影響工作的;

有下列情況者,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報酬的;

(2) 因身體健康狀況不能繼續從事醫療工作的;

(3)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甲乙雙方如因上述情況解除合同,均不必陳述理由,在二日內辦理相關手續,同時終止本合同和甲方給予的工資及其它待遇。

七、 其它事項

(1)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延續本合同的,可在合同期滿拾日內雙方重新訂合同;

(2) 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發生的一違法行為和民事糾紛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將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為期 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在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因甲方拖欠乙方工資的原因,乙方要求提前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

經雙方協商,勞動合同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雙方的權利義務也隨之終止。

第二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合同的提前解除,甲方需要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工資、經濟補償金及其它福利待遇共計____元人民幣。乙方自願放棄除本協議之外的其他訴求。

第三條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

第四條 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後,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第五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經營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現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

(一)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_____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_____元。在正常情況下,甲方每月實際支付乙方的貨幣收入不低於人民幣_____元;乙方上述貨幣收入由基本工資、績效獎及其他福利組成。

第九條績效獎是甲方根據其經營業績和乙方的工作能力、技術水平、工作表現、工作業績等情況,由甲方自主確定的支付給乙方的獎金,其數額沒有明確規定。

第十條甲方於每月___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可以遲延支付,但應及時向乙方說明。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取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到同類企業兼職、離職後未經同意不得到原企業競爭對手處任職、不得自行組建同類企業參與競爭、不得唆使原單位的其他員工接受外界聘用、不為企業競爭對手提供諮詢、建議服務。如有以上行為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董事、經理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四十條公司董事、經理除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一條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的各自需要,甲方招收乙方為汽修廠的員工,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為一年。經甲乙雙方協定,雙方須遵守以下的合同內容:

一、甲方招收乙方為汽修廠的工人,工資為元,工資發放日為每月的日,期間提借用工資不得超過實際工資的30%。

二、乙方負有工具丟失,修理損壞。修理事故的賠償責任。因此在合同期間乙方須向甲方交付元的抵押金,作為賠償的保證。押金的交付方式是從前兩個月的工資中扣除。合同期滿之時,押金返還乙方。

三、合同期間,乙方每月享有四天假期,假期的方式為請假,每月請假超過四天的,超一天扣除兩天的工資,以此類推。對於無請假的員工,甲方應適當的獎勵。(注:無特別事情,不能請連續假)

四、甲方負有對方的食、住、工傷醫藥的責任。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經考核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的;

(2)嚴重失職的,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由於乙方的自身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觸犯國家法律的。

六、甲方在合同期間無故終止合同的,須補發乙方兩個月工資,反之,乙方在合同期間無故終止合同的,須向甲方退還兩個月工資,以作為對對方的補償。(注:如工資有變動時,由雙方協商填加在附後,填加時由雙方互相填寫)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中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暫行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根據自願報名,公開競爭,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自簽約之日起,聘用乙方為甲方的教師。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時間為 年(自二00 年 月 日起至二00 年 月 日止。試用期 月)。期滿後,根據雙方意願,可續簽長期合同。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給乙方與甲方其他在編在職教職工同等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2)、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3)、根據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作報酬,並根據內部有關規定,保證乙方享受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滿工作量的福利待遇不低於00元/年。

(4)、養老、失業、醫療等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和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如有違反,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2)、乙方享有參與學校辦學、教育、教學,促進學校改革、發展等方面的權利。

(3)、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有關法規規定分配的教育教學任務,滿勤滿量。

(4)、乙方接受甲方根據內部崗位、目標責任制要求進行的考核,乙方必須達到合格以上的標準。

(5)、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常規和教學常規,忠於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維護甲方的的聲譽。

(6)、乙方不得從事有償家教。

(7)、乙方擅自中途解除、終止本合同後,五年內不得到其他單位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及與教育教學相近的工作。

四、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因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終止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6)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又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者重新安排後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7)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按照國家規定乙方經甲方同意考入高等院校深造以及經甲方同意調出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相關工作條件的。

4、如果甲、乙雙方要解除、終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無故違反本合同條款或擅自解除、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支付拾萬元違約金給守約方。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