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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代理合同模板合集7篇

合同協議 閱讀(8.86K)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必備】代理合同模板合集7篇

代理合同 篇1

代理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聯絡人:

委託方: 藝員: (簡稱乙方)

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及證件號碼:

現住址:

郵編:

主要聯絡電話:

因受乙方委託,甲方代理乙方因參加演藝,經雙方友好協商而形成的表演及相關鄰接權而簽定經紀代理合同,甲、乙雙方完全一致達成如下具體內容:

一、 經紀和代理權利內容

1.1 表演權

本條表演權,指乙方因甲方認可的通過演唱組合形式從事的表演活動,主要包括:聲樂表演、舞蹈表演、經乙方另外授權的影視、不影響本合同其他限定的歌舞表演。

1.1.1 乙方從事的表演,主要是甲方組織的特定以演唱組的形式進行的表演活動。如果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其他表演活動,如獨唱、獨舞、其他歌舞表演形式,經乙方確認,其表演活動與表演權代理與1.1款內容和甲、乙雙方產生的經紀內容相同。

1.1.2 演唱組的組合內容不限定在某個特定組合,組合形式和組合內容,應包含甲方組織的所有歌舞演唱組合形式。即,乙方參加某個演唱組但不僅限於該演唱組,如果甲方因市場或公司需要安排乙方參加另一個演唱組,或另一種形式的演唱組合,甲方的經紀代理權內容和乙方的表演權的許可與1.1條所約定的代理內容相同。

1.1.3 在1.1 條約定之外,乙方可以獨立享有影視作品和其他表演作品的權利,但其他所有權利不得與1.1 條所約定的表演活動相牴觸,即,乙方行使本款所列權利不得與甲方正常經紀代理活動相沖突,包括但不僅限於下列方面:表演時間;因其他表演而形成的該表演的廣告宣傳;甲方的其他商業活動。

1.2 著作權(版權)

本條版權指因演唱組表演形成的一切作品的版權中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包括非完整形式的獨立版權的構思、創意、商業計劃等一切智力勞動成果,含一切載體或非載體形式。

1.2.1 所有版權的權利依約定享有。但整體作品的版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等人身權和依約定的財產權。甲方是唯一對該版權作品擁有獨立使用者,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就自己可以獨立使用部分進行盈利和非盈利性的任何使用。但甲方對該版權作品的行使不得侵害乙方的權益。

1.2.2 版權包括新的作品載體形式的所有版權內容。

1.3 肖像權

本條肖像權,包括但不限於因本合同的成立而形成的一切藝員的經紀代理合同約定的表演和非表演的個人形象、圖片、其他所有載體的影象權。

1.3.1 甲方有權對乙方肖像進行商業和非商業使用,但甲方行使該權利不得違反國家法律。甲方也不得因1.3條權利的行使侵害乙方權益。甲、乙雙方特殊約定的除外。

1.3.2 乙方對非本合同約定的經紀代理活動的個人肖像的行使,非甲方許可,不得獨立行使,但純粹私人使用不受此限。

1.4 鄰接權

本條鄰接權,指因演唱組而形成的一切唱片、磁帶、電視、廣播等所有權和使用權。鄰接權歸甲方所有,但乙方享有約定的財產權。

1.5 商標和品牌權

因演唱組而形成的商標權、品牌所有權及衍生出來的所有商業權利歸甲方所有,甲方是所有乙方參與的演唱組的商標,品牌,標識等的唯一合法擁有者。但乙方享有約定的收益權。

1.6 相關權利

相關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演唱組的廣告權和其他商業活動產生的權益,乙方個人肖像權廣告(與演唱組相關或無關聯)使用權,行政事務代理(法律、經營、策劃、形象推廣等)。

1.6.1 所有演唱組的廣告的製作、使用、處分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因廣告表演而產生的經濟權利。乙方個人獨立從事的與演唱組無關的廣告活動,其權益歸個人擁有,但非經甲方許可,不得有任何與演唱組或甲方相關的文字、圖片、音樂、舞蹈等一切可以與甲方及演唱組產生聯想的形式和內容出現。

1.6.2 特殊約定: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經營範圍、演唱組形式等類似或相同的廣告活動。乙方行使獨立廣告活動時不得直接或間接侵害甲方的商業利益和名譽。此條約定包括善意的個人廣告宣傳活動。

1.7 乙方完全同意上述關於表演權、肖像權、鄰接權及相關權利全權委託甲方代理。甲方完全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經紀代理上述乙方的權利。

1.7.1依據上述權利轉讓,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任何國家和地區,甲方獨家擁有但不限於根據上述權利開展業務或通過乙方演唱、演奏、表演、舞蹈、創作等製作所有音像製品(聲音或影象固定在某種可流通的、可回放的所有物體,具體包括磁帶、錄象帶、CD、VCD、DVD、、VOD等)、廣播、電視節目、演唱會、電影、話劇、廣告、攝影、畫冊、圖書等,其作品、複製、編輯、銷售、肖像及與之有關的使用、收益、處分等所有權利。

1.7.2 對於利用新的傳播媒體、傳播形式(如卡通形象、FLASH等)製作的新的音像製品,均依據1.7.1條約定進行。

1.8 署名和簽字權:甲方擁有乙方的姓名、藝名、身份證、肖像、筆跡(簽字)、刻印等用於合同所有權利。

1.8.1 甲方因乙方授權享有1.7 等條款相關的簽字代理權,即甲方非經乙方另外許可,可以就代理範圍內代理乙方簽署相關演藝活動的合同、協議和有關檔案。

1.8.2 因演藝活動需要,甲方有權為乙方選擇藝名並可更改乙方現有藝名,乙方須以甲方認可的藝名對外進行演藝活動。

二、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的權利

2.1.1 甲方有權變更演唱組合名稱,並對演唱組進行商業性開發和運用,享有因組建和投資而獲得的收益權。

2.1.2 甲方有權對演唱組的所有權進行出讓、變更,但本條權利的行使不得侵害乙方的利益。

2.1.3 甲方對演唱組的表演內容和管理制度有最終的決定權。

2.1.4 甲方享有對演唱組的演出而形成的一切收益權,並在其代理許可權和與之相連的權利內對乙方許可使用的權利獨立行使相關使用和獲得相應的權益。

2.1.5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決定乙方的經濟處罰、依法追究乙方違約責任、調整和開除乙方。

2.1.6 合同到期,甲方擁有乙方優先簽約權

2.2 甲方的義務

2.2.1 甲方行使權利過程中不得侵害乙方權益。甲方所有經營和管理不得違反國家法律,也不得要求乙方從事違反國家法律的表演和演出。

2.2.2 因乙方按合同正常演出,甲方應按約定支付乙方稿酬和其他約定的經濟收益。非盈利性的演出和表演除外,但非盈利性的演出應限定在:為演唱組的廣告推廣活動;為演唱組的發展而對特定團體和機構進行的演出;為演唱組品牌推廣而從事的慈善和公益性演出,每年不多於50場的機動演出。

2.2.3 甲方如果出讓自己所有權益,有義務保障乙方的權益不受損失,沒有執行完畢的合同內容應完全履行。

2.3 乙方的權利

2.3.1 因履行合同享有約定的收益,並因演唱組知名度提高獲得與之相適應的經濟利益和推廣宣傳。

2.3.2 因演唱組的商業開發和演唱組為其他企業進行的廣告活動獲得應有的經濟收益。

2.3.3 在所有演員介紹中、演出和廣告宣傳、產品等享有署名權。雙方自動解約該署名權僅包含乙方參與的演出或宣傳,因違約、違法行為或因乙方的過錯甲方認為該署名可能影響演唱組的聲譽和不利因素,經與其他演唱組藝員通報,該署名權不在此列。

2.3.4 乙方享有非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表演權,並可通過獨立使用自行獲得相應的獨立權益。但本項權利的行使不得違反第一條經紀和代理權利內容所含相關約定,也不得違反本合同其他限定約定。

2.3.5 按正常程式向甲方反映經紀代理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問題,並有權提出對公司指定的管理人員提出更換。有權參與演出和唱片策劃、製作、出版、銷售的相關活動。

2.3.6 合同期滿,符合甲方要求,相同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2.4 乙方的義務

2.4.1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關於演唱組的各項規定製度。對甲方安排的演出、訓練、廣告宣傳、與演唱組相關的盈利和非盈利商業活動必須無條件服從,並認真履行個人在演唱組中應承擔的表演和演出。

2.4.2 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演唱組相同內容和形式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組織的演出和表演,非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演唱組表演的舞蹈和歌曲、音樂從事其他商業或非商業性表演和演出。

2.4.3 乙方不得有侵害甲方或甲方所屬人員的言行,此條適用甲方所屬的其他企業或相關機構及其從業人員。

三、關於演唱組的相關約定

3.1 演唱組採取如下管理模式,即由甲方(A方)、藝員(B方)、製作(C方)三方構成管理形式和利益共享主體。A方的代表是公司及其指定的管理經理人,B方是藝員個體自然人或由藝員推舉的代表,C方由音樂、舞蹈、化妝、廣告宣傳等藝術創作個體自然人或推舉的代表。

3.2 A方負責演唱組的組織、藝員篩選和培訓、演唱組商業產品和唱片的製作、銷售、演出的談判和廣告宣傳的組織、資金的管理和分配。並按約定支付B方和C方的基本酬金,分配B方和C方應得的其他約定收益。

3.3 乙方作為B方一員,必須符合甲方整體要求,當B方利益與A方和C方發生衝突或矛盾時,作為B方一員的乙方必須遵守本合同內容約定的內容要求。乙方必須服從C方的舞蹈要求和音樂演唱要求和角色的安排。

3.4 乙方可以自己獨立聯絡演唱組的表演和演出,但實施必須經過公司確認,並由甲方對外統一簽約,乙方無權以演唱組名義對外締結任何表演、演出、廣告和各類活動。乙方聯絡的表演、演出和其他商業活動,依據本合同約定享有自己的`除正常演出酎金之外的經濟收益。

3.5 演唱組為乙方演出和表演提供的服裝、道具、化妝品或其他一切相關用品,非經甲方許可,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3.6 甲方指定專人負責乙方的聯絡人,如果聯絡人發生變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及時將自己地址、電話、個人情況等的變化通知聯絡人。非聯絡人按規定方式安排的任何演藝活動或相關廣告、商業、行政等事務,所出現的任何違約或意外情況和過失,由乙方自己負責,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並由乙方承擔相應違約和經濟、法律責任。

四、廣告及衍生商業權益

4.1 因參與演唱組乙方獲得的個人聲譽及因此產生的經濟收益,歸乙方自行享有,但行使該權利不得違反1.6.1 款的約定。

4.2 與演唱組相關的一切廣告由甲方統一代理,此條幷包括甲方根據客戶需要安排乙方單獨進行的廣告活動。

4.3 甲方的廣告包括廣告活動、演唱組表演和演出、各類媒體的文字和肖像的使用,公司其他業務的促銷活動。

4.4 甲方自己所屬廣告公司拍攝製作相應廣告,請乙方從事廣告表演,酬金應按公司內部定價支付。

五、影視表演、其他演藝活動

5.1 乙方自主享有影視表演及非甲方演唱組合的音樂演出權。經甲方許可,在不影響演唱組演出的情況下,乙方可以自主事其他藝術表演和演出事務,並獨立享有相關權益。

5.2 非經乙方許可,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從事5.1 方面內容的表演和演出,並可獨立簽定相關表演和演出合同,乙方須按甲方簽定的演出或表演合同執行。

5.2.1 上述5.2款合同內容所指合同,即甲方代理乙方與其他演出單位或影視機構簽定的演出或影視表演合同。演出和表演內容包括甲方自主的音樂演出和製作的影視節目,也包括非甲方自己的內容。

5.2.2 乙方可以全權委託甲方從事乙方影視、所有音樂表演及其他藝術表演的經紀代理事務。甲、乙雙方可以另行簽定協議,也可以按照本合同的基本權利義務關係執行。

5.3 乙方可以委託甲方從事演唱組之外的行政、法律和演出事務,甲方在行使同類服務和代理過程中,比照同業收取最優惠的佣金或服務費,甲、乙雙方也可以單獨就本款所列服務和代理另行簽定相應協定確認。

5.4 甲、乙雙方特殊約定:乙方在從事5.1 款活動時,可以按照甲方的統一口徑,在徵得甲方許可的情況下,儘量對甲方和演唱組進行有利的宣傳,甲方在其他演藝活動中應優先考慮乙方的使用和宣傳。

六、藝人個人情況

6.1 乙方必須向甲方如實反映家庭情況和個人簡歷,同時及時向公司或公司指定的聯絡人通報個人聯絡方式和行動,按公司要求及時反映自己出現的任何可能影響排練和演出的情況。

6.2 在合同期間,乙方不得結婚,也不得因戀愛等個人原因影響正常表演和演出,同時不得因個人言行給演唱組和甲方造成不好影響。

6.3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個人名義釋出演唱組情況和任何資訊。也不得私自披露其他藝員的個人情況。

6.4 乙方在非演藝活動時也應該按照甲方要求保持一定的對外形象,不得因個人言行影響演唱組聲譽。

七、權益和經濟分配

7.1 乙方因參加演藝活動享受相應的酎金。

7.1.1 乙方的酬金收益包括:參加演唱組表演和演出的收益;演唱組合廣告收益和獨立廣告活動形成的廣告收益;因唱片銷售而產生的收益;因乙方演藝活動而形成的商業收益;其他雙方約定的收益。

7.1.2 乙方的收益分為三種:演藝活動和廣告、商業收益;參加組合而衍生的其他收益;因約定而產生的利潤分成。

7.1.3 甲方因投資演唱組而享有因演出和表演而形成的對演唱組的所有權並因其獲得投資回報。甲方投資製作的唱片因其銷售和使用獲得約定的經濟收益。

7.1.4 因乙方委託,甲方代理乙方的其他演藝活動按照約定收取相應佣金。

7.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按照一定比例就下列收益進行分配和獲取經濟利益。

7.2.1 甲方投資演唱組人員的所有費用。甲方通過但不限於演唱組的演出收回投資並獲得利潤,但在回收投資和創造利潤的過程中應支付乙方因演出而約定的酬金。本條款包括乙方以演唱組名義進行的一切組合或個人的廣告、組合的其他表演活動。

7.2.2 乙方經甲方許可從事的以演唱組名義個人獨立的演藝活動,甲方從乙方表演或演出的收益中獲取約定的佣金。此款演藝活動僅限於歌舞表演和演出,不包含第7.2.1款的廣告和其他商業活動。

甲方:

乙方: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被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銷售代理甲方_________產品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區域

1、乙方的代理區域為:_________地區。

2、代理區域擴大或縮小的條件及方法:_________

二、代理產品

1、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產品為:_________

2、代理商品種類增減的條件及方法:_________

3、約定新產品(是/否)包括在內:_________

三、代理許可權

1、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地區的獨家代理商,全面負責該地區的銷售和經銷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其他代理或經銷商。如出現上述情況,甲方須退還乙方保證金,乙方有權立即終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應補償。

3、乙方嚴禁跨區域竄貨,對有跨區域竄貨行為的乙方,甲方將取消其代理資格,本合同將自動終止。

4、乙方在代理經營甲方產品的同時,必須禁止經營其他對甲方有競爭有衝擊的同類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對於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於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為負無限連帶責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年,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2、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3、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滿足以下條件可以續約:

(1)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2)已經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3)簽署放棄可針對甲方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檔案;

(4)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最低代理銷售額

乙方承諾每月向甲方的訂貨量為_________,乙方保證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六、代理商品價格

1、配送價格:甲方向乙方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2、銷售價格: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乙方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如果甲方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乙方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甲方報告。甲方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乙方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七、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傭;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傭。

2、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稅或由進口國家徵收的關稅等應另開發票。

3、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應向乙方說明佣金數額和支付佣金的有關商務,甲方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甲方不予接受則無佣金。若乙方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乙方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甲方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八、商情報告

1、乙方有權接受客戶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並及時通知甲方,以關注甲方的切身利益為宜。

2、乙方應盡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資訊,每_________個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報告。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包括銷售情況、價目表、技術檔案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資訊。甲方還應將產品價格、銷售情況或付款方式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乙方。

九、推銷、宣傳與廣告

1、乙方是_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資訊,爭取客戶,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

2、乙方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代理產品(服務),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3、甲方通過制定總體廣告計劃及其他規定,實施產品的廣告計劃和釋出廣告;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理區域內釋出促銷廣告,開展促銷活動。

4、乙方應當執行甲方對廣告活動的要求,不得違反規定釋出廣告。

5、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代理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十、購貨與銷售

1、乙方需貨時,應向甲方發出書面訂單,一般應在每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達下一月度訂單,並在提貨前全額支付貨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額貨款後交付貨物,交貨地點為乙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發貨,乙方承擔鐵路貨運或汽運費,航空貨運費等,發貨方式由乙方確定。

(3)甲方將在發貨後將貨運單據傳真或寄至乙方。貨運時間以貨運單據上標明的時間為準。

2、乙方須在收到貨物後_________日內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甲方予以換貨或退貨。

十一、監督、培訓及售後服務

1、甲方應當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2、乙方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承擔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_________次的業務培訓。培訓費用由甲方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乙方提供開展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5、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產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保書和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質保服務。

6、乙方在銷售完成後,應按甲方要求填寫客戶登記表,並應於每月定期以傳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戶登記表,以便於日後的售後服務和例行巡檢工作。

7、當乙方發生售後服務要求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服務要求和內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的_________小時內給予答覆,確認服務內容和時間,同時,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小時售後服務熱線聯絡服務。

十二、智慧財產權

1、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擁有的商標(商號、標誌)、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等,乙方在代理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2、甲方對許可乙方使用的商標(商號、標誌)、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等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1)僅限於銷售代理經營的目的;

(2)甲方許可的第三人在代理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祕密;

(3)《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或《專利實施許可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3、乙方應經常視察市場,如發現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乙方應據實向甲方報告。乙方應盡最大努力並按照甲方的指示,幫助甲方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甲方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此類費用。

4、乙方不應與甲方或幫助他人與甲方競爭,乙方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銷的產品,也不應從與甲方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乙方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不論是新的或舊的)任何產品。

5、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_______年內,乙方不能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予以競爭,本合同終止後的_________年內,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類似產品,予以競爭。

6、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甲方。 十三、合同轉讓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獨立自主地經營代理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託或其他任何方式將代理銷售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規定製作的資訊披露檔案等情況報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2)乙方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向乙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後,乙方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_________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3)乙方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甲方重新簽訂代理銷售合同。

十四、合同變更

1、為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甲方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牴觸。

2、甲方應當將合同變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關事項,在規定的變更時間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規定在代理區域內實行變更,並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甲方。

4、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甲方有權以新制定的銷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對本合同的修訂應基於合理和善意的準則,且新制定的銷售代理合同文本應當適用於全部的代理銷售商。

十五、合同終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況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為要求代理商終止營業;

2、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與代理銷售有關的甲方任何的標識及智慧財產權。

3、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檔案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複製品。

4、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餘產品的處理方式為: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乙方自行處理;

十六、合同解除

1、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1)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代理商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2)在簽訂本合同前未按法律、法規規定提供代理相關資訊或提供虛假資訊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3)在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相關智慧財產權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導致第三方向乙方主張相關權利的;

(4)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5)無故停止向乙方供應代理產品;

(6)公開許可乙方使用的商業祕密的,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7)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書面通知其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1)擅自代理銷售其他產品或服務;

(2)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甲方經營體系的商譽;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的;

(5)故意向甲方報告錯誤的或誤導性的資訊;

(6)違反競業禁止的規定參與競爭的;

(7)連續_________年未能完成銷售指標,受到甲方_________次以上處罰,屢教不改的;

(8)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逾期超過_________天,仍不改正的;

十七、宣告及保證

(一)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八、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二十、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二十二、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二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四、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3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委託乙方辦理如下事宜: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原則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申請人

申請人名稱: 。

申請人地址: 。

2、甲方就商標(貼上商標標識),此商標在國際分類的類及 第 類商品/服務上申請註冊。

第二條 代理許可權

乙方負責代理事項過程中的程式性事務,涉及到甲方權利的撤回、放棄、變更等實體性事務,必須得到甲方的書面授權。

第三條 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為甲方商標代理人。期間如乙方變更商標代理人,應當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第四條 費用

1、甲方應就本合同委託事項向乙方支付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其中:代收商標局/商評委規費: 元;代理費:元。

2、上述費用支付方式為本合同簽訂後 七 個工作日內。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如實、準確地向乙方說明委託代理事項的內容,並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相關資 1料。

2、甲方聯絡人或聯絡方式發生變更的,應及時將變更情況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3、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有權向乙方瞭解和諮詢本合同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

4、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有權獲得本合同委託事項涉及的相關檔案資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對上述委託事項的有關內容、資料和資訊負有保管和保守祕密的義務,除已公開的,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資料後,應在 五 個工作日內向商標局/商評委提交申請材料

3、乙方應客觀、如實地告知委託代理事項的程式及風險,不得就代理事項的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4、乙方在代理過程中應向甲方通報本合同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在收到商標局/商評委審查意見或相關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轉達甲方,並提供諮詢意見和建議。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履行合同導致甲方無法實現委託目的的,乙方應退還所收取的費用。

2、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項所需檔案、資訊,或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情況,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向商標局/商評委提交申請材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委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項完成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經營、互惠合作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自願達成以下代理採購協議。甲方委託乙方採購宜興氿濱國際會所相關物品。全權處理甲方在上海地區的採購事宜。特簽定以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職責:

1,甲方所需採購業務由乙方盡責執行督導,並隨時向甲方彙報進展情況。 2,為甲方尋找合格廠商,如實提供工廠生產經營狀況,

3,為甲方尋找所需的樣品及物品,為甲方取樣、驗貨、出貨事宜。

第二條 ,乙方的職責範圍:

1,甲方直接下訂單給確認工廠,由乙方全權負責從接單到出貨一條龍系列服務,並隨時向甲方彙報進展情況。

2,乙方接到甲方需採購產品款式(比如 傢俱、窗簾、飾品等)後,須在3天內提供產品報價表給甲方包含上海、寧波、海運,C&F、空運、Fedex等費用。

第三條:關於交貨期與品質:

1,交貨期:每批貨需按採購單約定的期限出貨。乙方有責督促產品生產進度及質量。若是由於客觀原因造成延期交貨的,乙方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原因提交甲方,以求得甲方理解允許後,方可延期交貨時間。

2,品質,乙方負責監督工廠生產質量與品質,需完全依照樣品質量監督生產和出貨。(樣品確認要雙方簽名蓋章各自封存。)

第四條:甲方承擔的其它費用:

1、活動傢俱在成品製作完成後,需要甲方直接去工廠驗貨,甲方需自行承擔住宿及差旅費用。

2、由於工程地點為宜興,工程期間乙方差旅費用需甲方支付

第五條, 佣金的索取:

乙方收取甲方每批次採購總額10%的佣金。支付時間為該批次出貨後_3_天。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成品出庫前,乙方必須提供成品貨樣給甲方確認。待甲方確認無品質問題 後方可安排出貨,同時甲方應出具成品驗收合格書給乙方。若是成品樣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其責任承擔有二種情況:

a,如是甲方因在採購單上品質要求表述不清楚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擔自擔,

b,如是因乙方在轉告交待工廠方所犯的漏洞,致使才發生的質量問題,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採購驗貨時將須完全遵照甲方的指示及要求作業。做到嚴格產品檢驗,必要時需對產品做全檢的,甲方應提前支付相應的檢驗勞務費用。以完全保證產品的質量。如因乙方在採購及檢驗上的失職,而出現所交付的產品質量瑕疵,從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3,若一方違約給另一方帶來經濟損失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合同,並有權利追究違約方的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七條,保密制度:

乙方對甲方的客戶資料應負保密之責任。乙方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洩露予任何第三方,如有洩露行為。經甲方查實後有權追究乙方之相關責任。

第八條:合作期限:

雙方合作期限為一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雙方合作期間如有異議可協商修改或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等有效。

第九條:糾紛解決方式:在合作期間若發生意見分祈的。雙方可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由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第十條,其它事項: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司蓋章: 乙方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合約簽訂地點:

合約簽訂日期: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統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合作開展internet使用和推廣應用,甲方作為乙方該項業務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域名註冊、虛擬主機、企業郵局及其它網路軟體相關業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並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遵照以下條款:

1.甲方成為代理的基本條件

甲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須瞭解網際網路、計算機相關服務,具備提供相關服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並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資訊。乙方對提出代理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稽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資格。

2. 甲方權利義務

2.1 甲方應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證件,法人提交營業執照影印件,個人提交身分證影印件,機構或團體提交相應有效證件。

2.2 甲方向客戶提供所代理的產品和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3 甲方保證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4 甲方須詳細閱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下同)上釋出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內容,並嚴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託業務時,完全按照乙方規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資料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瞭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變動。

2.5 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資訊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6 甲方在註冊各類域名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有關的域名註冊協議的各項規定,在租用虛擬主機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虛擬主機租用合同的各項規定,在使用其它收費服務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相關服務條款的規定。

2.7 甲方通過其在乙方申請的會員帳號管理其代客戶註冊的域名,同時甲方認同,客戶有權利自主選擇代理商或管理人,鑑於域名管理的特殊性,如果甲方的客戶合理地要求將其域名的管理權轉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會員帳號下,只要域名註冊人按乙方的操作規則提供完備的申請轉移會員帳號所需的證明檔案及履行相關手續,乙方即會提供此項服務,甲方不應因此種原因引起的客戶的流動向乙方提出任何異議。

2.8 甲方應執行乙方規定的統一資費及服務標準(資費及服務標準以乙方網站上公佈的資訊為準),不得擅自進行更動。

2.9 甲方有義務嚴格保密並妥善管理自己的會員帳號和密碼,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會員帳號和密碼洩露或由於第三方盜用而進行各種操作或因甲方授權他人管理而在終止授權時未及時收回管理權及更改密碼,而造成甲方客戶流失或發生其它損失或糾紛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代理合同 篇6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絡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檔案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檔案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許可權,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經紀人)

性別:

地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藝員)

性別:

地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甲方為乙方的經紀人。雙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條款簽訂經濟合同,並嚴格遵守。有關合約內容如下:

一、合同內容

乙方聘請甲方為經紀人,在合同期間由甲方全權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廣播、電視、廣告、電影、錄音、錄象等與演藝有關的商業或非商業活動,以及與乙方公眾形象有關的活動。乙方為此支付甲方經紀費用。

二、合同期限

為期十年,自簽約後立即生效,開始期以簽約當天日期為準。

三、合同期內,甲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甲方應努力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及其他方式宣傳乙方,儘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過強有力的宣傳運作獲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眾藝員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間獨家擁有乙方之名稱、肖像及聲音的商業和非商業的公眾活動代理權,並擁有乙方錄製演唱之音樂製品(含錄音帶、CD、VCD、LD、MP3及其他由於科技發展而使用的新型載體之音像製品)出版、發行等相關事項的代理權。

3、甲方有權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藝工作並作為乙方的委託代理人簽署有關演藝合同,但合同內容應徵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間,甲方對乙方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象、製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活動相關之活動擁有最終決定權,乙方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不得藉故拖延或拒絕。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參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但是必須充分考慮到乙方的身心狀況和勞動強度,在乙方可以勝任的情況下,乙方應參加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

4、乙方從事商業性演藝或非商業性演藝活動的有關工作酬勞,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時,甲方應盡力協助追討,並承擔相應的損失比例,但不負責賠償。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場合演出或參加其他活動時,甲方有義務派出宣傳人員陪同前往,以保障宣傳效果。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聯絡方式,包括呼機、手機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與甲方取得聯絡。

四、合同期內,乙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根據甲方的安排進行演藝活動。

2、乙方有權參加與其本人有關的歌曲創作、製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事業有關的相關活動的企劃過程並瞭解收支情況,表達個人意願。但是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確認,乙方必須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象、宣傳等內容,不得藉故拖延或拒絕。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為商業目的為甲方指定範圍以外的個人或機構錄製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參加與商業或非商業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或非商業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或非商業演出、形象展示有關的照片,不得擅自實施整形手術(包括面部、身體、髮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錄音、錄象、拍攝專輯、製作MTV等活動中,資金應由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業等情況下發生的收入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如乙方的受贈、繼承、買賣有價證券、個人投資等。

6、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聯絡方式,包括呼機、手機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與乙方取得聯絡。

7、乙方有權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權力和義務的領域內享有權力、承擔義務,對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權按照《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勞動的權力、義務以及休息。如果因為演藝事業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點的,乙方有權進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應自尊、自重、自愛,在甲方的協助下慎重對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眾形象得到儘可能的維護和提高。乙方在向新聞媒體以及任何個人、機構公佈自身的隱私、立場、觀點時,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10、在合同期間,乙方不得聘請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擔任其演藝事業的經紀人。

11、方有權對自身的企劃、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議並與甲方協商解決。

12、乙方將承擔保密義務,確保任何與甲方合作的內部事務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對外公佈。

13、乙方如果因為不可抗力退出演藝事業,復出後應繼續聘請甲方擔任經紀人,除非甲方拒絕或因個人問題不能繼續勝任。

五、酬金、稅費:

乙方從事商業或非商業演出活動及有關工作之酬勞(限於貨幣、實物等),應有甲方代為收取並支付相關個人所得稅。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勞之情況時,乙方同樣在收取酬金後兩週內主動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後,乙方收取稅後酬勞的30%,剩餘70%由甲方支配,該70%包括乙方演藝事業運作費用和甲方的經紀人代理費。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繼續為乙方提供經紀服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藝事業受到不應有的負面影響時,乙方有權決定繼續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時應採取書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適合從事演藝事業(身體、名譽等遭受損害),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內,乙方如因意外使身體或外型受到傷害並影響其外在形象時,甲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損乙方公眾形象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合同。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之原則進行合作,一旦出現糾紛,應儘可能地協商解決,但是發展到只能用終止合同的辦法才能解決問題時,應該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誠實履行合同及違反合同條款時,視違約情節,按照下列條款單獨或並處:

1)延遲或停止違約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藝、宣傳等運作活動;

2)將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繳付守約方;

3)罰款,罰款金額按照簽約以來歷年累計收入總額的300%計算,並繼續履行合同;

4)終止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人民幣100萬元整。

八、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以訴訟方式予以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北京市公證處儲存一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經北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xxx年xxx月xxx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