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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房屋合同錦集四篇

合同協議 閱讀(1.38W)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推薦】房屋合同錦集四篇

房屋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建築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現將河堤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作地點:

工程內容及性質:

二、承包方式及範圍

1、承包方式:

本合同採用包工包料的方式進行總價發包。合同價內含材料費、人工費、轉運費、裝置機具購置、租賃、使用費、臨時設施費、施工措施費及材料檢驗、試驗費等所有費用在內包乾,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再次轉、分包。

2、承包範圍:對所有經雙方確認的滲漏區域進行防水堵漏修繕施工(明細如下:

三、計價方式

計價方式:採用總價包乾方式,合同價 xx萬元。

四、工程工期

1、工程工期: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工期要求,編制專案的施工進度計劃,經甲方核定後,按工期計劃執行。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經甲方確認,工期可按實順延,但由此造成的費用損失不予補償。

3、施工期限: xx年 xx月 xx日至 xx年 xx月 xx日。

五、質量要求

必須按國家頒佈的工程防水技術規範中規定的要求達到滴水不漏的.質量標準進行工程質量驗收。

六、付款方式

1、對合同範圍內乙方施工的工程,經甲方和監理按相應施工質量驗收規範檢查驗收合格後,甲方按月進度支付工程款,支付進度款累計不超過總價的 %;

2、對合同範圍內乙方施工的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工程款總價的 %;

3、本工程合同總價餘額 %作為工程質量保修保證金,保修期限為 年。保修期內乙方承擔的工程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甲方電話通知24小時內到場進行維修,若乙方不能按時到場進行維修,或維修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另外通知人員進行維修工作,所產生的維修費用從乙方的工程保修保證金中扣除。保修期滿後,甲方將由甲方支付的維修費用與乙方預留保脩金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4、乙方因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乙方自行承擔所有費用。若不能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進度,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一)甲方的權利與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及相應設計檔案等。

2、負責工程統一指揮和協調,安排總體工程施工進度計劃,負責對工程技術內容進行交底。

3、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做好工程施工各項原始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材料的檢驗檢測記錄等技術資料、確保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待工程竣工交驗後移交甲方。

2、乙方施工、生活的用水、用電和食宿由乙方自行解決;乙方的施工機械、安全防護、運輸、照明及水電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管理人員工作時間內必須隨時在施工現場例行管理工作。

3、服從甲方的領導,並按甲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安全施工有關規定,工程質量要求等進行安全和文明施工。

4、及時處理勞資糾紛,杜絕投訴和上訪,嚴禁將勞資糾紛推向社會。如因乙方管理不善,發生違紀違法事件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自行解決。

八、安全生產

乙方應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若乙方所屬人員在承包期間發生一切安全責任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視情節輕重將酌情對乙方進行懲罰。

九、其它事宜

1、違約的處理: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賠償數額按工程造價的10%。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房屋買賣合同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當地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確保該房產可進行市場交易,手續齊全;確保該房產沒有設定抵押、保全,也未被查封;甲方對該房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房產無任何權利瑕疵、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出售該房產已取得共有權人同意;甲方向乙方介紹的房產情況,真實、準確,不得故意隱瞞房屋質量問題,不得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資訊。

第二條、甲方所轉讓的房產坐落於: 省 市 區 小區 號樓 單元 樓 戶,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準),總房款為人民幣(大寫) (¥ )。

第三條、甲方保證過戶前交清該房產的水費、電費、供暖費、天然氣費、物業費及所有與該房產相關的費用,單據交乙方確認。

第四條、甲方出售該房產,該房產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及該房產的相關權益隨該房產一併轉讓。

第五條、甲方在本合同解除之日前將該房產另行出售給第三方的,甲方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訂金。

第六條、該房產的附屬設施物品明細詳見《房屋買賣訂金合同》中的附件《附屬設施清單》。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 種付款方式:

A:一次性付款:

乙方於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當日支付房款人民幣(大寫) (¥ ),剩餘房款將於過戶當日一次性支付;

B:按揭貸款:

乙方於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當日支付房款人民幣(大寫) (¥ ),除銀行貸款之外的剩餘房款將於過戶之日支付甲方,銀行貸款將自動打到甲方的指定銀行賬戶中;

C:分期付款: 。

第八條、甲乙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 種過戶時間:

A:甲乙雙方於簽署《房屋買賣合同》起 日內辦理過戶手續;

B: 。

第九條、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因銀行貸款原因導致乙方逾期付款的除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下列任意一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要求乙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該房產總價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且訂金不予返還。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第 種稅費承擔方式:

A:甲方承擔與本房產過戶相關的一切費用;

B:乙方承擔與本房產過戶相關的一切費用;

C:與本房產過戶相關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第十一條、甲方應當於過戶後且收到全部房款後 日內將該房產交付於乙方並將戶口遷出,交房時甲乙雙方應同時在場,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產交付於乙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甲方以該房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二條、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須按訂金罰則處理:給付訂金的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無權要求返還訂金;收受訂金的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應雙倍返還訂金。

第十三條、因下列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1、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受到諸如:地震、洪水或其他雙方認可的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響,導致無法按照原協議條款執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且在此以後7天內將發生事故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事故證明寄給對方;

2、 因政府產業政策發生變化而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補充約定如有與其他條款不相符的,以補充約定為準。

第十五條、補充約定: 。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甲方):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買受人(乙方):聯絡電話:身份證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房屋修建者,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房屋承建者,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建築承建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建築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體情況 ,經雙方自願協商,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簽訂本房屋承建合同,條款如下,共同遵守。

甲方於年月日委託乙方承建其位於的房屋(新建、改建或擴建),房屋共計層(簽訂合同後層數變更,需重新簽訂合同並將已簽訂的原承建合同同時作廢)。

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 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範圍和內容:

四、工程總造價:

五、質量等級:

六、施工過程中的水費、電費(含因澆灌及封頂等發電需要而產生的費用)、建築材料費(特殊情況除外)、因甲方在施工期間變更設計而對乙方產生額外費用等由甲方承擔;

七、施工人員的日常食宿費用自理(根基開挖和每層澆頂除外),施工中所用的機器裝置、模板、腳手架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開工日期:承建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驗收。

 第 二 條承包方式

本工程採用下列第 項方式承包。

1.按施工圖預算加簽證、加政策性調整結算;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包料;

4.按實結算;

5.其他。

如採取全部包乾,金額一般不得調整。但遇設計變更或政策性調整引起裝置、材料價格的調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調整合同工程價格。

第 三 條承包價格構成

截至合同簽訂之日協商承建單價為 元/㎡,如需其他施工,如地面磚、室內牆面磚、樓梯磚、房面領條方水工需乙方施工請在工程結頂前告知乙方並寫上施工價格。

第 四 條付款節點及方式

乙方承建甲方的房屋概況如下:承建單價為 元/㎡(此價格勿向外透露),建築面積為 ㎡(建築面積按每層樓外牆範圍計算、樓梯建築計雙倍建築面積),工程款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金額為 : (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

一、待乙方進入現場施工後,甲方應按約定預付合同款項的 %,即 元;若為包工包料工程,須在開工前,甲方應按合同款項的 %,即 元作為工程備料預付款;

二、施工款按層支付,每層澆頂前須支付合同總款項的 %,即 元;

三、房屋結頂前施工款須支付合同總款項的 %,即 元;

四、土建完成後,在進行外牆、內牆粉刷及地面澆築前,需支付合同總款項的 %,即 元;

五、乙方在完成建設工程交付驗收使用時,甲方須按工程款總款項的 95 %完成支付。剩餘 5 %的尾款,自修建完成3個月內無質量問題,一次付清。

備註:乙方每次收到貨款後需開具收據給甲方並自己留檔。

第 五 條工程變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設計。如確需變更設計時,必須在該工程施工前進行。在施工期間,若因甲方提出變更設計而造成的工程延期、窩工、返工、倒運、材料浪費等情況,由甲方全權負責;若因乙方未按照施工要求進行施工建設,而造成的工程延期、窩工、返工、倒運、材料浪費等情況,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 六 條雙方責任

甲方:

一、負責提供修建場地,保證施工區域的三通一平(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電路及其他障礙物的清理遷移工作;

二、依照城市規劃及有關規定辦理施工相應的手續,如因手續問題而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三、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和要求供應材料、裝置:

1.包工不包料工程。甲方應負責把材料、裝置運至場地,按乙方指定位置堆放、佈置。如施工材料供應不及時,應在天前通知乙方,否則應承擔停工待料損失,並須延工期;如因提供的材料本身存在問題,而導致事故或其他情況由甲方負責。

2.包工包料工程。經雙方協議商定應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根據具體專案的需求,由雙方協定。

四、施工期間,在修建工程全過程有監督和指導義務,有義務糾正乙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行為;有義務按照乙方有關工程的安排,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有義務保管好乙方的建築施工工具、器材、管線等物品的完好,如有遺失損壞等,視情況確定應由甲方賠償的額度。

乙方:

一、嚴格按照甲方房屋設計圖紙規定的施工(如有圖紙),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未經甲方許可,不得隨意變更施工內容和降價施工質量要求;

二、負責施工現場佈置、指定電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有義務及時得當的處理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情況,並及時告知甲方;

三、施工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材料,不得隨意破壞浪費,嚴把工程質量關,所有施工內容必須達到合格標準,如出現施工疏忽和質量問題,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四、核定工期為 天,從雙方約定開工日起,乙方須在合同期內保質保量完成全部工程,並儘可能提前完成。

 第 七條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產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 八條附則

一、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建築設計變更的檔案、洽商記錄、會議紀要、以及資料圖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為工地代表;

乙方指定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嚴禁塗改,一經塗改,合同失效;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4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參照該專案主體工程條款,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工程範圍:

三、合同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日曆 天,不可避免的自然災害除外。

四、質量標準:達到本工程招標檔案及主體工程相關條款約定的技術規範。

五、合同價款:本工程採用總價包乾形式即包工包料的固定價格形式發包。合同價格為施工圖紙所涵蓋內容共人民幣 元整(¥: 元)。

六、工程款的結算及支付:

本協議所涉及工程款的支付:採用無預付款方式,承包人按照本協議要求完成施工任務後,向發包人提供三套完整的工程量驗收計量報告及工程款支付資料,經發包人、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和簽字認可,並通過相關程式審批後,由發包人支付工程款60%;在整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和完成工程結算及決算審計工作後,再支付工程款30%,餘下10%工程款作為質量保脩金在工程保修期滿後無任何質量問題即無息付清。

七、各方權利和義務:

(一) 發包人

1、開工前向承包人提供現場的水準點及完整的施工圖三套。

2、開工前組織承包人、設計單位、工程質量監督等人員參加圖紙會審,並由設計人員交待技術引數及標準。

3、對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出現違規操作或出現質量和安全隱患時,有權下達停工通知,並要求在不增加工期情況下予以返工,直至合格為止。

(二) 承包人

1、按招投標檔案和主體工程合同條款規定及國家相關規定辦理工程建設過程中(含招投標)屬於承包人辦理的'各項手續,並承擔其稅費。

2、負責施工用水、用電、續接和臨時設施的準備工作及其費用。

3、嚴格按施工圖及說明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完工,工程完工後清運建築垃圾及多餘土方,做到工完場清和場地平整。

4、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如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均由承包人承擔(包括承擔安全部門或機構作出的處罰),發包人概不負責。

5、工程完工後,承包人應及時整理工程結算資料,通過有資質中介機構進行決算,向發包人申請進行竣工結算、決算審計和撥付工程價款。

6、承包人應按技術規範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發包人、監理機構和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併為檢查提供便利條件。

7、在簽訂本協議時,承包人以現金的方式交納履約保證金 萬元(¥:萬元)到發包人帳戶。依據本次的招標檔案規定,若承包人不全面履行合同出現違約情況,發包人將按招標檔案及合同的約定不返還履約保證金。

8、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履行完全部條款,待整個工程驗收合格並通過竣工決算完畢後無息退還餘下履約保證金。

八、質量要求:參照主體工程合同條款執行。

九、違約責任:參照主體工程合同條款執行。

十、本協議如與主體工程合同有相牴觸的,以主體工程合同為準。

十一、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包方書面給予承包方的工作聯絡函屬本協議的補充文書,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發包人、承包人各執二份,公證人面軍執一份,自合同各方法人或其委託代理人和公證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完全部合同條款後失效。

十三、未盡事宜,經合同方共同協商解決。

發包人簽章:(公章) 承包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