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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彙編6篇

合同協議 閱讀(2.09W)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貨物運輸合同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彙編6篇

貨物運輸合同 篇1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電 話: 傳真: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地方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甲方)委託 (乙方)承擔甲方的貨物運輸業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範圍

1.1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的貨物為月(客戶名稱)簽訂的合同編號為: 的 (線路) (貨物名稱)。

1.2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的運輸方式為公路運輸(或符合客戶要求的運輸方式)。

第二條:甲方對乙方的運輸要求

2.1乙方人員和車輛應具備甲方所委託所有傾家蕩產物的承運資質和條件。

2.2對承運的要求是門到門服務。本合同內條款未詳細描述或未涉及到的相關運輸要求,均按甲方與客戶所簽訂的運輸合同及附件要求為準。

2.3委託運輸的每筆業務業甲方以傳真或電話的方式通知乙方。

2.4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任務後,須按照甲方客戶要求的時間安排車輛到位。

2.5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所委託貨物365天正常發運,如乙方不能操作,致使甲方另行調車操作,則差價部分由乙方全額承擔。

2.6甲方對乙方受委託後的整個運輸過程中出現的服務質量問題將按照客戶下達的考核罰款為準,甲方有權從每月乙方運費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索。

第三條:乙方對甲方委託運輸業務的承諾和違約條款

3.1簽約後甲方應對甲方、甲方客戶資訊和客戶的產品有關資訊承擔保密責任,特別是對合同和運作系統的細節予以保密,不得將上述資訊披露給第三方,否則視為違約,承擔違約責任。本保密條款在合同終止2年內仍然有效。

3.2乙方接受委託後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提貨,如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提貨遲到而引起客戶罰款或甲方經濟損失的,則應在對乙方結算的運費中扣除甲方相應的損失。

3.3乙方在提貨時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和指揮,遵守甲方客戶發貨點的規章制度和裝載規定。違者甲方將視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後果做出相應的處理,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3.4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保證貨物完好無損。乙方在裝貨交接時應檢查貨物包裝是否完好,是否符合相應的運輸要求,清點貨物數量,且在交接單上註明貨物基本情況並簽字。如接受貨物時發現貨物外包裝破損、貨物數量不一致、貨物二次封箱包裝、不符合運輸要求(包括破損、變形、洩露、潮溼等異常情況),均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在交接單上詳細註明情況並取得交接雙方簽字認可或其它證明檔案,在接到甲方指示後再作處理。乙方未註明上述不正常現象的,則視為貨物完好,如因乙方未詳盡註明上述不正常現象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則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及其僱員不得在甲方客戶的簽收單、情況說明等書面材料上做出與事實不符或者不利於甲方的情況說明、簽字確認等;乙方認為不適宜運輸,應及時提出,否則交接簽字確認後,則承擔整個運輸過程的貨物完好的一切責任;由於路途顛簸、配貨不當、盜搶和交通事故等原因出現貨損,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且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5乙方須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除不可抗拒因素之外),如由於乙方自身原因造成送貨遲到或客戶拒收,而導致的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6乙方應確保與甲方的業務資訊暢通,同時乙方應安排指定人員對甲方每一筆業務進行全程跟蹤,如發生意外情況必須在第一時間反饋給甲方。並於每天9:00之間將真實準確的車輛動態資訊以傳真或其它形式反饋給甲方;如發生資訊反饋延誤或資訊內容失實現象,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將向乙方追索一切賠償。

3.7乙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貨物的到達時間,使收貨人有合理的時間準備接貨,如因乙方未能及時通知或其它原因造成運輸延誤或差錯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到達目的地後,應配合收貨人清點和卸貨,並按要求讓收貨人簽字、蓋章或填寫收貨人身份證號碼並索取身份證影印件,註明收貨日期。如有破損或數量差異須及時告知甲方,並按甲方的處理方式執行。違者甲方將視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後果做出相應的處理。如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短缺、竄貨、錯發/送現象,乙方須承擔客戶提出的賠償,並扣除相應的運費。

3.8乙方須在貨物送達七天內,將回單返回給甲方,並做好交接簽收確認。如甲方需加急返回,則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執行。如乙方發生漏籤或遺失回單情況,甲方有權拒付該筆運費。如無甲方客戶認可的有效收貨證明,乙方將賠償單據上貨物的全部價值。如甲方回單不能按時返回,則甲方停止支付該月份起預算運費,待有效回單返回後,在下一個預算期時支付運費。(回單不能按規定返回的,按甲方客戶規定罰款並在運費中扣除)

3.9車輛在運輸貨物時發生意外事故的,其車輛損失及人員傷亡由乙方自行負責,造成第三人財產損失和傷亡的,乙方應當給予第三人補償,並在此同意保護和不使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及其貨物因此遭受損失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乙方應在事故發生後馬上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出應急安排。在事故和糾紛處理期間,乙方應及時調撥其它相同或更高規格的適載車輛繼續履行合同。如乙方無法提供替代車輛時,甲方有權另行安排,所發生的費用和支出由乙方承擔。

3.10如乙方的人員在為甲方服務過程中受到人身傷害或死亡,則除非乙方可以證實相關人員傷害或死亡是由於甲方的重大過失或故意造成的,否則乙方應免除甲方的相關責任或確保甲方的利益不會受到損害。

3.11如遇貨物破損等其它事故需要向保險公司、客戶或政府部門進行解釋或提供證明的,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處理相關事宜,並根據甲方需要提供相關檔案(包括但不限於證明檔案、情況說明、簽收單等)。乙方應自簽收記錄、交接單簽收之日和相關情況說明出具之日起三年內妥善、良好儲存上述檔案。如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上述檔案或未能妥善儲存上述檔案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索賠、訴訟而對第三方進行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3.12乙方在此同意並完全承認甲方及其貨主對合同項下貨物的所有合法權利,並不可撤銷地放棄對合同項下貨物或檔案的留置權。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的服務供應商對任何貨物或檔案沒有也將不會有任何權利。

3.13在任何時候乙方或其關聯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其分支機構辦事處,或其指定公司均無權扣留甲方委託承運的貨物,否則視為違約/違法行為。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3.14如乙方提供服務的僱員發生變化,則乙方須至少在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同時提供符合本協議規定的補充人員接替變動人員的工作。

第四條:保證條款

4.1乙方應將元履約保證金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前打入甲方公司賬號內,甲方收到保證金後應當開具收據交乙方。甲方有權根據運輸量的變化而調整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4.2上述保證金系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中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扣除該保證金作為違約或物損賠償金等;在合同履行期間,因乙方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導致甲方扣除乙方保證金後,乙方應在一週內補足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如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另行追償;同時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履約情況予以提前解除合同。

4.3乙方在合同期內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甲方應在合同終止三個月內將上述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運費標準和付款條件

5.1費和客戶規定的免費輔助品運輸),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權以任何理由隨意變動運輸價格。

5.2運費結算方式:從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後(3個工作日內)付清乙方第一個自然月運費,以後運費每月15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方對乙方結算上個自然月運費(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在甲方確認回單全部到齊無誤、質量事故賠償處理完畢後,按照雙方約定的支付賬週期,以現金或轉賬形式支付給乙方。如因對賬延誤、回單有誤或憑證不齊的,運費結算則順延至下次的支付賬期。

第六條:合同期限

6.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6.2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本合同生效。

6.3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其他

7.1合同一經簽署,乙方不得直接競爭或間接競爭甲方的客戶和競爭甲方參與的競標專案,一經查實,將扣除乙方當月的運費和合同保證金,並終止合同。

7.2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否則乙方不得將本協議下的運輸業務部分或全部交由第三方履行。儘管有前述規定,在任何情況下,乙方應對其委託的第三方的'所有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7.3本合同的簽訂不構成任何甲方對乙方最低運輸量的承諾。

7.4乙方應符合甲方的質量、環境、安全、職業健康的體系要求,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環境保護、安全、職業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7.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宴請、娛樂、送禮等)違反甲方的清正廉潔規定,一經查實,將扣除當月運費的一半,並立即終止合同。

7.6保險由乙方負責,甲方運價中已含保險費;乙方保險到期如不提供續保憑證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日期: 日期:

貨物運輸合同 篇2

什麼是海上貨物運輸合同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收取運費,負責將託運人託運的貨物經海路由一港運至另一港的合同。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如何確立?

承運人或者託運人可以要求書面確認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成立。但是,航次租船合同應當書面訂立。電報、電傳和傳真具有書面效力。

承運人的責任

承運人對集裝箱裝運的貨物的責任期間,是指從裝貨港接收貨物時起至卸貨港交付貨物時止,貨物處於承運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間。承運人對非集裝箱裝運的貨物的責任期間,是指從貨物裝上船時起至卸下船時止,貨物處於承運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間。在承運人的責任期間,貨物發生滅失或者損壞,承運人應當負賠償責任。

如何判斷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貨物未能在明確約定的時間內,在約定的卸貨港交付的,為遲延交付。

除依照規定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的情形外,由於承運人的過失,致使貨物因遲延交付而滅失或者損壞的,承運人應當負賠償責任。

除依照規定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的情形外,由於承運人的過失,致使貨物因遲延交付而遭受經濟損失的,即使貨物沒有滅失或者損壞,承運人仍然應當負賠償責任。

承運人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屆滿六十日內交付貨物,有權對貨物滅失提出賠償請求的人可以認為貨物已經滅失。

在什麼情況下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

在責任期間貨物發生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於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船長、船員、引航員或者承運人的其他受僱人在駕駛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過失:

(二)火災,但是由於承運人本人的過失所造成的除外;

(三)天災,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險或者意外事故;

(四)戰爭或者武裝衝突;

(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行為、檢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六)罷工、停工或者勞動受到限制;

(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圖救助人命或者財產;

(八)託運人、貨物所有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的行為;

(九)貨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十)貨物包裝不良或者標誌欠缺、不清;

(十一)經謹慎處理仍未發現的船舶潛在缺陷;

(十二)非由於承運人或者承運人的受僱人、代理人的過失造成的其他原因。

承運人依照前款規定免除賠償責任的,除第(二)項規定的原因外,應當負舉證責任。

貨物運輸合同 篇3

甲方(託運方)

聯絡人: 聯絡人手機: 聯絡人電話(傳真):

乙方(承運方)

聯絡人: 聯絡人手機: 聯絡人電話(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託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基本情況:

貨物名稱 規格、型號 包裝狀況 數量 重量 體積 貨物價值 備註

表(略)

2、 貨物起運地點:

三、貨物到達地點:

四、貨物送達提貨方式:送貨上門 □ 收貨人自提 □

五、運輸費用

送達地 每立方價 每公斤價 送達時限 送達地 每立方價 每公斤價 送達時限

表(略 )

六、運輸雜費:保管費:

接貨費: 送貨費:

叉車費: 包裝費:

七、結算方式:發貨後付款(現付)□ 貨到後付款(提付)□

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 天結算一次)

八、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十、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一、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後,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十二、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在收貨人簽收前承擔安全責任。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汙染由乙方按貨物出廠價向甲方賠償。

十三、乙方承運的貨物,外包完好無損,乙方不承擔包裝內貨物的任何損失。收貨人簽收將貨物提走後,乙方對甲方貨物安全責任中止。

十四、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貨物滅失、毀損,乙方不承擔違約的責任,按成本價賠償甲方損失。

十五、甲方每次發貨應實提供下列資料,如因不相符、不真實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貨物名稱、數量、立方數或重量數、收貨人姓名、電話、詳細地址)

十六、其他約定: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十八、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

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十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委託代理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貨物運輸合同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XXX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和長期合作的願望,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貨物運輸及委託安裝有關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負責運輸及安裝甲方銷售給使用者的指定貨物,主要指傢俱、電器及相關配件並不限於以上貨物。

  第二條 起、止運輸地點及安裝地點

起運地點為甲方倉庫或門店,運輸目的地由甲方明確指定,乙方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地點負責貨物的裝載、運輸、卸貨及安裝。

  第三條 委託費用

1、經甲、乙雙方議定,甲方須支付的費用為所運貨物銷售價的

%。運輸所產生的燃油費、人工費、過路費、車輛維修費、保險費等一切運輸及安裝所發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2、在合同期限內如遇有關運輸及人工工資方面的政策性調整或價格調整,該費用不做調整。

  第四條 雙方約定

1、甲方委託乙方運輸時應把貨物的名稱、規格、件數、以及收貨人(單位)地址、聯絡人、聯絡電話等清楚的告知乙方。

2、每次運輸甲方於起運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派出足夠運輸工具,準時裝運,按時將貨物送交收貨方。運輸車次由乙方統一安排,合理排程車輛,不得無故停止運輸。甲方有緊急運輸需要時,乙方設法當日派車啟運。

3、乙方派出的車輛須各項證照齊全、手續完備,駕駛人員具有駕駛證及相應的運輸駕駛經驗,以確保甲方貨物運輸途中的安全。

4、乙方保證裝載甲方產品出庫前,按照甲方相關要求,以防雨布覆蓋妥當,避免運輸途中被雨淋或遭受其他汙染。

5、乙方有為甲方保密的義務,嚴格遵守商業機密,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6、若因天氣或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運輸無法作業時,運輸時間以實際情況順延。

  第五條 貨物交接

1、派出現場人員(或駕駛員)在甲方交運單據上簽名或蓋章,即表示甲方委託交運的貨物點收完畢,乙方須負責按甲方單據上所載內容,於雙方約定期限內送達甲方指定目的地。

2、如乙方運輸人為延誤,造成收貨人損失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將貨物運達目的地時,應要求收貨人出具甲方約定的收貨證件,並經確認無誤後方可將貨物交給收貨人。

4、收貨人在交運單據上籤注異常事項或短少數量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於簽註次日將相關資料即刻送交告知甲方處置。

5、貨物送達目的地,若收貨方因故無法收貨時,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並依甲方指示處理。

6、乙方須在貨物送至目的地,收貨人簽收後,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將甲方回執聯或其他收貨單證送交甲方,以便甲方結算。

  第六條 運輸安全

1、乙方對承運物品應負責安全送達目的地,運送途中如發生短少、盜竊、汙染、損毀或侵佔等,屬乙方責任,乙方均應按甲方成本價賠償甲方的損失。

2、運送途中如因意外事故而造成對第三者的民事、刑事責任時,均應由乙方負責。

3、車輛運輸途中如發生車輛等交通事故,所造成甲方貨物

損失的,乙方應按甲方成本價賠償甲方。

  第七條 安裝規定

1、貨物在甲方裝卸時由甲方負責,貨物運送至目的地後,由乙負責安裝,安裝人員須具備相應的安裝經驗,保證安裝符合甲方有關標準及使使用者滿意,由甲方使用者簽收確認表示到貨及安裝完成。

2、甲方可監督乙方安裝人員作業,確保安裝質量。

  第八條 代收款

  第八條 付款方式

1、運費定期結算,每月 日雙方對帳確認後,以現金、銀行匯票、轉帳支票或電匯等形式支付。

2、乙方如有應罰扣或賠償款時,甲方可從應付運費中直接抵扣。

  第九條 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規定執行。

2、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

  第十條 合約期限

自2x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雙方須對有關條款進行調整或補充,則由雙方以補充協議方式簽訂。在合同終止後如雙方仍須合同,該合同可續簽。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有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發生訴訟糾紛時,可向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貨物運輸合同 篇5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為確保甲方的XXXXXXXXXXXX產品(含促銷品、推廣用品等)能安全、快捷、準確地通過鐵路運輸發至全國各地。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鐵路運輸業務委託乙方辦理,並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負責以網際網路(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將鐵路運輸計劃通知乙方,包括:產品品種、數量、體積、重量、提貨時間、到貨時間要求以及收貨人地址、電話等相關資料;

2.甲方負責發貨地點、交貨地點的裝卸;

3.甲方提供貨物運輸途中需要的相關證明檔案,如《產品送貨單》、《貨物調撥單》等;

4.甲方委派專人負責相關業務協調,便於與乙方聯絡、溝通,解決日常往來業務問題。

二、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發貨倉庫提貨,並及時的送貨到指定的收貨地址、及收貨單位;

2.乙方須滿足甲方提出的要車計劃,並按甲方的時間要求準時把貨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將貨物送達目的地後,必須將《產品送貨單》交收貨方進行簽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導致鐵路出現停裝、限裝等情況,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鐵路部門的證明材料;

5.甲方的貨物在發貨倉庫交付給乙方驗貨、簽收後,貨物的安全風險責任由乙方負責,直至終點交付貨物為止;

6.乙方須書面委託一至二名業務代表負責甲方業務的協調,保證日常的聯絡、溝通,出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具體操作方式

1.甲方在貨物發運前以網際網路(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將鐵路運輸計劃通知乙方須;

2.乙方收到指令後根據指令要求安排車輛到甲方指定的倉庫提貨、中轉,並安排和辦理車皮發貨等一切相關手續;

3.乙方持《產品送貨單》到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辦理貨物簽收手續;

4.乙方整理簽收後的《產品送貨單》到甲方辦理運費結算手續。

四、鐵路貨運事故的處理及保險

1.甲方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負責,保險索賠具體事宜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一切貨損由乙方承擔並按照甲方出廠價進行賠償;

2.鐵路運輸保價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運費結算時乙方必須對運輸途中造成的短少、貨損等一切在途損失按照甲方出廠價進行賠償;

4.對於重大事故(如整車丟失、損壞等)造成的損失,乙方必須在定損後XXXXXX周內以現金的方式進行賠付。

五、費用及結算方式

1.乙方憑收貨方簽收的《產品送貨單》,按合同的鐵路運輸價格表向甲方申報結算運費;

2.乙方按甲方核實後的費用開具正式發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據發票及驗貨記錄原件及時支付向乙方支付運費;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費用;

4.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甲方有權對運價進行調整。

六、違約保證金的收取及違約責任

1.在合同簽訂後的XXXXXXXXX天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XXXXXXXXX元保證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時,甲方將不予返還保證金;

3.雙方將《運輸管理考核辦法》作為本協議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XXXXXXXXXXX年XXXXXXX月XXXXX日至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2.本合同一式XXXXX份,甲、乙雙方各執XXXXX份;

3.如合同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XXXXXXXXXXXXXXXX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6

託運方(甲方):

合同編號:

承運方(乙方):攀枝花駿虹物流有限公司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20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平等、公平、等價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議,維護雙方責任,特定此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性質、包裝標準、外形尺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和到達地點、運距(收發人、名稱及詳細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貨物運量:___________以實際發貨量為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用車車型及數量: 車型不限,數量根據託運方的需求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運價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運費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貨物運輸的要求及運輸道路條件:貨物要加蓋篷布,做好防水工作。合理磅差以實 際執行過程中約定為準。超出約定磅差超出部分按原價賠償。如出現貨物質量問題運費不受影響。

第八條 運費及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安全要求及責任:乙方負責運輸全過程中貨物的安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

2、***

第十一條 經雙方協議,雙方應盡以下義務:

1、 甲方安排裝車應核實運輸車輛的派車單。(攀枝花駿虹物流有限公司派車通知單為準)核實無誤後方可裝貨發車,否則發生貨物丟失與乙方無關。

2、 乙方所派車輛必須證件齊全,如發生甲方貨物丟失,乙方全額賠償。

3、 乙方所派的車輛手續不齊,甲方可拒絕使用該車輛,如發生貨物丟失,應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收貨人並按甲方指定方式堆放。

第十二條 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處理,協議形成的有關文字、材料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後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託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有效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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