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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勞動合同集合9篇

合同協議 閱讀(2.24W)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勞動合同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員工勞動合同集合9篇

員工勞動合同 篇1

摘要:《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懾於賠償雙倍工資的威力,幾乎所有的用人單位都實行全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制度。但是,用人單位處於強勢,其工作人員早就吃透了《勞動合同法》。而勞動者往往由於自身文化素質、法律意識等原因,造成“資訊不對稱”,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對遭遇的種種陷阱渾然不知。本文現針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須提防的陷阱做了一些分析總結。給廣大勞動者提個醒。

一、需弄清對方是否為合法用工單位

簽訂勞動合同時,首先要弄清楚對方是否為合法用工單位,是否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簽訂勞動合同後,如不發生意外情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將是一個長期的合作過程。因此弄清楚對方的情況是必要的。

一般而言合法成立的企業、個體工商戶、事業單位如會計師、律師事務所等都是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的單位。合法成立是指有依法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相關主管部門簽發的執業許可證等。

任何一個公民憑個人身份證去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可以查到企業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資訊。所以大家籤合同時,不妨先查詢了再籤。如在廣東省中山市,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由中山市接力工商資訊諮詢公司統一接受查詢,任何人只要花上六十元錢就可以查到中山市所有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資料,查詢後會拿到一份蓋了公章的工商登記資訊資料表。(地址:中山市悅來南路12號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院內二樓)

對於不能通過以上方式進行查詢的公司、企業、個體工商戶,就絕對不是合法的經營主體,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進了這些非法用工單位,簽了勞動合同也是無效的。

二、要弄清楚對方的資產信用狀況

一般而言,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企業是不存在用工主體資格和資產信用情況的懷疑。但是,假如你要入職的是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甚至是個體工商戶。你就得當心了。除了按前面的規定查一下工商登記和註冊資金的情況外,最好是先調查一下此家公司是否資本是否雄厚,是否拖欠工人工資,是否曾有過工傷不予治療,是否經常被勞動爭議纏身。當然你如果是計劃進該公司提任高層職務,也可以委託專門資產信用調查公司去調查。

經常有這樣的情況,一旦出現較大數額的勞動爭議或者較嚴重的工傷、安全生產事故,小公司、個體工商戶老闆往往是把門一關,拍屁股走了人,丟下勞動者不管了。勞動者即使打贏了官司也無財產可供執行。而大公司則不會發生這種情況,即使破產,現有的廠房機器裝置搬不走。工資、經濟補償、工傷待遇等屬於第一順序受償,相對於公司資產而言,金額不大。拍賣後也可受償。 因此弄清楚你計劃入職的公司的資產信用狀況是很重要的。

三、要搞清楚簽訂的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

象我這樣做過專職律師的人,對於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區別,如果不翻書,也講不出幾個所以然來。更別說普通勞動者了。於是乎有些用人單位開始玩文字遊戲,將勞動合同改為勞務合同。同一些不正規的“勞務公司”“中介公司”合作,由勞動者和“勞務公司”簽訂所謂的勞動合同,而讓勞動者同自己簽訂“勞務合同(或協議)”。勞動者則往往認為,“反正我人在你公司上班,出了事你是要負責的。怎麼籤都無所謂。”一旦發生勞動爭議,用人單位往往把責任往勞務公司身上推,而這些勞務公司、中介公司根本就不正規,或者是資產規模太小,即使勞動者維權獲得法律的支援,但是裁判也無法得到執行。因為,這些勞務公司要麼關門走了人,要麼就是無財產執行,根本就沒有履行裁判的能力。勞動者最後還是一場空。

因此,當你籤勞動合同時,你一定要看清楚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如果是勞務合同,這個公司我勸你不要進了,一開始就算計勞動者的公司,絕對不是什麼好公司,你如果進了,今後的苦難還在等著你。

雖然《勞動合同法》通過後,在這方面有所改善,但此類陷阱不得不防。

四、要提防不足額按工資數額扣繳社保費用或者截留社保費用

有很多公司企業均未能為全部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只給部分勞動者參保。大多數的用人單位並沒有足額參保,明明勞動者工資每月1500元,可是隻按最低工資標準770參保,按個人和單位每月繳社保費用為工資總額的20%計算,每

月偷逃社保費用150元,一年約為1800元,一千名員工一年就偷逃社會保險費用約180萬。

不足額參保,短期對勞動者不會有損失,但是會減少勞動者領取失業保險金、退休後按月領取的退休金,會影響到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因此,不足額參保會使勞動者在將來蒙受巨大的社保待遇損失。

還有些單位,扣了勞動者的社保費用,卻不足額交到稅務或者社保部門。 因此大家一定要記得經常查詢自己的參保情況,可以撥打全國統一的勞動保障投訴電話12333進行查詢。在廣東省中山市,還可以撥打968800133進行查詢,輸入身份證號即可。也可以持社保卡直接到勞動保障部門或者銀行的視窗進行查詢。如發現少交納了,或者不足額,請及時和單位交涉,並可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舉報。

五、防範勞動合同上註明的工資低於應發工資的陷阱

目前大多數的用人單位都用這一招來逃避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用。將工資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現金髮放,一部分通過銀行發放。尤其是高層管理技術人員更是如此。合同上籤署註明的工資金額只是銀行存摺發放部分,遠遠低於勞動者實際應發的工資。而有些勞動者對此警惕性不高。一旦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在支付經濟補償金髮生爭議的時候,或者出現拖欠工資加班費的爭議的時候,往往按照合同上籤署的金額賠償,導致員工利益受到嚴重侵害。所以員工切不可大意,注意保留證據,在發生勞動爭議的時候,就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曾有這樣的案例,一位女士便巧妙的通過錄音證據,證明了實際工資收入,因此在勞動仲裁和法院兩次審理都獲得了勝訴。

因此,當用人單位要求你在勞動合同上不足額寫明工資的時候,你得當心了,這其中就是陷阱。

六、注意工資結構的陷阱

有些單位喜歡在工資結構上做文章。如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是20xx元。可是到發工資時,單位就會提供一個工資臺賬和清單,上面註明:工資XX元,加班費XX元,津貼XX元、補助XX元等,總數加起來正好是20xx元。你去找單

位,他說籤合同時的工資是總薪。工資清單裡的工資是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的基本工資(一般都是當地政府公佈最低工資標準)。這樣,就達到了用所謂的高薪誘人應聘的目的。對於這一點,法律規定對勞動者有利。如果沒有明確說明,在勞動合同中註明的工資就是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對於工資差額,勞動者可以隨時主張權利,進行索賠。但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有一個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說是明知工資調低的,經過六十天視為認可,所以要及時主張權利為好。所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最好是註明“本合同所稱工資是指法定正常工資時間的工資”,免生爭議。

七、 依法索要、儲存納稅憑證,不要有“稅後工資”的概念。

有很多勞動者喜歡在勞動合同中與單位約定,“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即用人單位)承擔”。這樣的合同條款是無效的。法律規定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勞動者,單位只是代扣代繳。因此 單位在法律上只是作為個人所得稅法上的代扣代繳義務人,一旦就此問題發生爭議,仍然要從勞動者的工資中扣除個人所得稅。如果,你覺得扣稅後的工資低於你的預期,你不妨將工資待遇的要求提高,也要依法承諾由自己承擔個稅,作一個光榮的納稅人。

為防止單位以交納稅收的名義向勞動者扣除了稅收以後卻沒有向稅務機關交納。勞動者一定要索要和儲存納稅憑證,繳納個稅的憑證往往有很多用途,如在貸款買房買車時,作為自己收入證明,可向銀行申請貸款。重新找工作時,納稅憑證也是自己最好的工資收入和工作經歷證明。

八、 注意勞動合同中的工作地點和崗位條款。

很多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都明確規定,服從單位調遣和安排,單位有權調動勞動者崗位。勞動者必須注意,若遇到這種條款,必須和單位交涉,能否改為“經協商一致,甲方可以調動乙方工作崗位”,如果單位不同意變更,簽了也無妨,因為這樣的條款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在實踐中,對工作地點的約定是有效的。對勞動者而言,工作地點約定的越少越好。實踐中就遇到過這樣的案例,某公司聘請王先生擔任財務總監,合同中就註明了“勞動者同意派駐到下屬分公司擔任同等職務或者更高職務”,在工作

人王先生由於堅持原則得罪了領導,結果一紙調令把王先生派駐到分公司去做總監了,王先生不服去仲裁,結果卻以敗訴而告終。

九、 注意獎金和提成和銷售資金回籠掛鉤的陷阱:

從事銷售工作的人員,勞動合同中往往約定將獎金和業績掛鉤。此時公司往往在合同中註明,獎金是和回籠資金掛鉤按照比例提取,而並非按照銷售資金提取。此條合同條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具有合法性。但是往往有這樣的不法公司,在貨物銷售出去以後,以各種理由立刻和銷售人員解除勞動關係,如果銷售人員主張權利,則以資金未回籠為由拒絕支付獎金,導致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利益受到嚴重損害。因此,你作為銷售人員,當有公司同你約定獎金與資金回籠掛鉤時,你得先打聽一下這家公司的信譽怎麼樣,不好的公司就不要去了。

十 、注意防範考勤紀律、勞動紀律中的陷阱

《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就成了用人單位的救命稻草。這些規定,只要是勞動合同中有約定,或者是證明向勞動者公示告知過,只要不違反法律,都是有效的。如:“曠工兩天以上的,視為嚴重違章,解除勞動合同”、“擅自攜帶物品出廠的,視為嚴重違章,解除勞動合同”“嚴禁抽菸、酗酒、賭博、鬥毆等,否則一律辭退”“上班時間,男士必須穿西裝襯衫,打領帶,女士必須化妝,束髮。違反此規定兩次以上,一律辭退處理。”

有這樣一個案例,單位領導口頭通知某銷售經理可以在外跑業務不需要到公司考勤,結果銷售經理滿心歡喜地跑業務,單位領導卻以長期曠工為由,與之解除了勞動關係。法庭上由於勞動者無法對領導的口頭命令舉證,導致勞動者以敗訴告終。 還有一個案例,一名工人不小心將單位的一份報紙裝在工具箱中,準備帶出工廠,卻被保安查獲。後被公司以盜竊為由辭退,後經仲裁和訴訟,單位出示了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擅自攜帶物品出廠的,視為嚴重違章,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最終法院還是支援了用人單位。

因此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要看一看考勤、勞動紀律的條款,其中有哪些是自己要注意的,哪些是自己根本就沒法做到的,如果不能做到,最好還是不要進入這家公司。防止一開始就入套。

員工勞動合同 篇2

姓名:

員工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誠信守法、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試用期為(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職位乙方在本合同開始生效時的工作職位為。乙方同意甲方因機構調整、勞動力優化組合、業務骨幹合理使用或乙方在本職崗位不能與其他員工良好合作,影響生產經營,或乙方績效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甲方可以對乙方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在受聘於甲方之前,必須向甲方提供政府衛生機構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並完成其本人有效證件的查核。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實行標準工時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四、工資待遇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元,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以此為基數計算。另外,甲方每月發放元做為乙方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勞動報酬。

(三)甲方每月最遲日前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四)乙方依照國家勞動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公開,並告知乙方。

(二)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制定的《員工行為準則》,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四)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的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九、合同解除

(一)合同到期前,甲乙雙方或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二)符合發放經濟補償金條件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發放經濟補償金。

(三)如有以下情形,乙方同意甲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須對乙方作任何賠償:

1、在試用期間因健康原因或其他個人原因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

2、試用期內達不到本合同所定崗位的職位說明書所規定的工作標準或定額要求的。

3、聘用時提供的離職證明、學歷證明、工作經歷、健康證、相關婚姻/生育證明是虛假的或者偽造的;

4、應聘前患有傳染病、精神病及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或者在工作期間患傳染性疾病後不及時報告或故意隱瞞的;

5、應聘前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

6、應聘前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

(四)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否則需以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五)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及時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十、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及時辦理終止合同的相關手續。

(二)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爭議處理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途徑就其所知悉的所有與甲方商業活動有關的資訊、商業祕密陳述或透露給第三者、傳媒或公眾,否則由此引起的全部直接或間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制定的《員工行為準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三、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3

用人單位(甲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甲方):十堰市xxxxx

職工(乙方):張三

勞動合同政策法規諮詢電話:12333

使用說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字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動合同參考文字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十、本文字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xxxxxxx有限公司姓名:張三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李四戶籍地址:

經濟型別:xxxxxx

通訊地址:xxxxxx通訊地址:同上

聯絡人:xxx電話:020—xxxxx聯絡電話:1xxxxxx

員工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 工作崗位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廚師一職。

二、 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________年月 ____日起至________年月 ____日止,為期 ________年,如若乙方違反公司食堂管理條例,甲方有隨時終止合同期限。

三、 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協議規定,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乙方工資標準:基本工資

元月

四、 相關協定

1、 乙方在崗期間負責為公司員工燒飯工作,負責食堂

衛生清潔,並遵守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2、 乙方在崗期間因自身身體原因發生的一切事故,甲

方不負任何責任。在崗期間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自身負責。

五、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

1、必須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按照制度執行。

2、必須按要求完成公司交給的工作任務,如個人原因造成公司損失的全額賠償。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員工勞動合同 篇5

尊敬的***領導:

我叫***,男,大專文化,江蘇泰州人,現在貴單位淮安分公司上班。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援下,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較好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現經本人考慮,決定申請簽訂勞動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本人有著十幾年的從事施工工作的經驗,在工作上以優質的質量樹立了良好的對外形象。目前我在淮師音樂樓專案部上班,由於該所地處大學校園,附近人員多,但為樹立單位優質服務的形象,我始終耐心細緻地做好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

二是以頑強的毅力提高了個人的自身素質。近些年來,在愛人的支援下,工作之餘,我總是主動放棄休息和娛樂時間,拋開繁瑣的家務,集中精力,積極主動地抓好業務學習,不斷充實自己,以使個人業務素質適應不斷髮展變化的新形勢。我先後自學考取了大專學歷和二級建造師等。另外,對其它與工作相關的業務,我也是努力學習,儘快掌握。在公司這幾年來,我個人在當班期間,沒有發生一起安全文明事件。

兩年來,我雖然在平凡的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無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貴單位的要求比,還有很大的差距。今後,如果貴單位同意我簽訂勞動合同,我將更加努力學習,更加發奮工作,用優良的施工技術展示單位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x年x 月x 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6

甲 方:寧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身份證號碼: )

甲、乙雙方於 年月 日簽訂了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乙方因個人原因,乙方 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乙方辦妥工作交接等離職手續後,乙方____月份的出勤工資於工資發放日匯入乙方工資卡內;

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四、自簽字之日起公司已結算完畢以往所有工資及費用;雙方今後無涉,雙方均自願放棄訴訟或仲裁的權利。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寧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正常上班(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正常上班(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天。

二、正常上班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正常上班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正常上班。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正常上班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正常上班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正常上班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正常上班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正常上班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正常上班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正常上班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正常上班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正常上班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正常上班制的,平均每日正常上班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正常上班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正常上班制的,正常上班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正常上班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正常上班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正常上班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正常上班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為_________。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_________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正常上班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正常上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正常上班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正常上班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正常上班的,每個正常上班日夜班補貼為_________元。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正常上班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正常上班的;

2、乙方不能勝任正常上班,經過培訓或者調整正常上班崗位,仍不能勝任正常上班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正常上班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二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九、保守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利用正常上班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條 乙方的正常上班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或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內,調整乙方正常上班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

第三十八條 乙方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_________年(月)內,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業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_________元。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正常上班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第四十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一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正常上班,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正常上班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四十三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正常上班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25%元。

第四十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七條 _________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

第四十九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五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二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_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視為加班。

三、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含保密費 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四、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六、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 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2、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員工勞動合同 篇9

甲方(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郵編 實 際 經 營 地 郵編 勞動保障證號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聯絡部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出 生 年 月 在本單位工作起始時間 居民身份證號 勞動保障卡號戶 籍 所 在 地 郵編實 際 居 住 地 郵編 職業資格證書名稱及等級就業登記證號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期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從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 月。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應向一方說明理由後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為獎勵乙方之服務質量,甲方在訂本合同同事向乙方支付定金合合同期滿後,此定金轉化為甲方對乙方之服務獎勵,若乙方中途離開,則應退還該定金金額200%的定金賠付。

合同期滿,經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協商達成一致的可以續訂或變更合同;雙方或一方不願續訂或變更的,本合同期滿即止。若乙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依照第四十五條規定順延至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從事 工作。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內容和要求應當符合國家制定的勞動基準。

2、工作地點:由於甲方企業經營性質,雙方在協商一致後,乙方可以根據甲方安排崗位工作的需要,接受異地工作安排。

3、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按相關標準及甲方依法制訂並公示的勞動規章和合同約定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

2、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甲方規定由雙方商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按規定安排補休。

3、乙方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向甲方提出申請,在獲得甲方相關部門領導認可後方可執行,否則,甲方對乙方的加班不予認定。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書面通知乙方。

4、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每月 15 日為甲方工資發放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委託銀行發放),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組合的公職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其他法律規定之費用參照具體情況。

五、社會保險:乙方自願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1、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月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乙方因本人原因要求不參加社會保險,要求甲方每月工資發放時進行社保補貼,甲方如當月不發放,乙方應及時提出異議,以便甲方步伐,負責視同收取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保證執行國家關於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甲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

3、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應當保障乙方在工作場所內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合同。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應當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規定,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違守甲方的勞動安全衛生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甲方安排乙方在上崗前進行業務培訓,培訓費為務期滿,培訓費公司全額承擔。

2、甲方有權按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監督、檢查,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

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經濟等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培訓服務期:乙方由甲方出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依法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承擔的違約金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雙方約定的培訓和服務期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

2、保密和競業限制: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的義務。乙方的保密範圍為: 知曉的公司相關機密和商戶資訊,競業限制的範圍 甲方相關聯或類似行業,競業限制的區域為 江蘇省鎮江市,競業限制期限為二十四個月。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元,此款項己於每月乙方工資中甲方發放給乙方,有月份未予發放,乙方應提出異議,以便甲方核對

3、加班報酬:乙方超時工作應支付的加班費用,甲方以現金形式在每月工資發放時,一併支付。

爽法約定的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為本合同附件。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

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 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十二、雙方確認勞動合同所填寫的甲方實際經營地和乙方實際居住地為郵寄送達地址,

若任何一方地址發生變動的,應提前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按原地址郵寄後的不利後果由對方承擔。雙方有關書面檔案、通知無法送達對方或者對方拒絕簽收的,任何一方可以按郵寄送達地址郵寄送達,對方一經簽收或者拒絕簽收、無人簽收被退還的均視為送達。

十三、公司的規章制度在簽訂本合同時己告知乙方,乙方確認已知悉,並同意遵守。公司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同時具備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