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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員工勞動合同模板集錦9篇

合同協議 閱讀(2.02W)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勞動合同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實用的員工勞動合同模板集錦9篇

員工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共_______年。

第二條乙方享有的工作條件與辦公設施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不受侵害、人體健康不受損傷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用品與設施條件。

3.甲方將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包括參加各種行業研討和培訓會。

第三條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報酬和福利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甲方。以上崗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職責由甲方員工規章制度等內部管理制度予以規定。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專業特點、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甲方根據合同簽署時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位,保證乙方的月均工作報酬不低於________元人民幣,並向乙方提供各種保險,包括但不限於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若合同簽署後,遇甲方工作需要,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則乙方具體的薪酬待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4.職工有權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節日、婚嫁等假期,具體標準見《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第四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與人事排程。

2.乙方實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時間必須在崗。遲到、早退、病假、事假等不在崗狀況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規定》計扣薪酬。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1.甲方與乙方嚴格按照本勞動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3.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4.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提前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具體程式見《員工辭職管理辦法》。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經甲方警告後在合理期間內仍未改正或由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

(2)營私舞弊,侵佔甲方財產或串通第三方,惡意洩露、出賣甲方機密等以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頻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員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為乙方繳納各種保險和公積金,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解散、前算或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合同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自行終止。在勞動合同期滿______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七條經濟補償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第六條4款,第六條7款(4)和(5)項解除勞動合同或依據第六條7款(1)項終止勞動合同;

(2)乙方依據第六條6款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按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執行。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必須按合同約定標準結算欠發乙方的工作報酬。

4.若由於甲方崗位需要,甲方認為有必要對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項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針對此次培訓的服務協議,並約定服務期限。若乙方違反約定,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參見《員工學習培訓管理辦法》。

5.在乙方履行合同期間,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辭職或擅自離職,乙方不得將從原崗位工作中獲得的資料、技術資訊或客戶名單等商業祕密洩漏於與甲方從事相同或相似業務或其他有競爭關係的新僱主,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並且乙方無權依據第七條1款要求甲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包括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而產生的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解釋和執行。

2.甲方在制定、修改或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和績效考核等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全體員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並且協商確定。甲方應當將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等決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3.若遇實習或者試用,依據公司具體的實習協議或試用協議而定,若實習或試用者通過,則依據董事長簽署的轉正決議,簽署本勞動合同,勞動期限從實習或試用算起。

4.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尚未涉及的,雙方可以簽署補充協議予以調整。

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_____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雙方同意簽訂如下勞動協議書,確立勞動關係,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協議終止時間為 年 月 日。前二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合格後本協議自動延續為正式協議;協議終止前一個月,雙方應協商是否續簽問題。

第二條 乙方應聘的工作崗位是 甲方根據企業情況有權調動乙方的工作。

第三條 試用期為二個月,試用期後經甲方考核合格,乙方可轉為甲方正式員工;考核不合格者,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辭退,正式員工將享受企業規定的福利待遇。

1、工資

(1)工資由基本工資+提點組成。

(2)根據不同的崗位及業務水平等分別確定工資和提成標準。

(3)轉正後的最低工資(含津貼、全勤獎)不低於 元。

2、工作時間每週工作時間按國家或地方規定執行。

3、加班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安排,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予以換休。

4、其他福利

(1)全勤獎。

(2)免費供應工作餐。

(3)年休假。

第四條 乙方若有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

(1)不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

(2)消極怠工或不負責任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3)不能勝任工作。

2、甲方若有下列情況,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

(1)經國家有關勞動部門確認,勞動安全、勞動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威脅乙方身體健康。

(2)甲方不能按照本勞動協議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五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每月定時給乙方發放薪金。

2、執行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制定企業規章制度。

3、對乙方進行技術、業務培訓。

乙方責任

1、認真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2、遵守公司的員工守則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講文明、講禮貌,維護社會公德。

3、參加甲方提供的技術培訓,以提高工作能力。

4、乙方應將本人的手機號、住宅電話等通訊方式告知甲方以防耽誤工作。

5、乙方未履行辭職手續而擅離職守的,一次性賠償甲方保證金,由於擅離職守而造成的甲方其它經濟損失,甲方有權予以追討。

6、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員工守則或甲方的規章制度,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使甲方免受損害;在不違背法律和法規規定的前提下,甲方有權在乙方的工資中扣除乙方應付的賠償費用。

第六條 雙方需明確的其它事項:

1、附件一〈〈保密責任書〉〉,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違反這些附件中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反合同,故均應按違反合同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乙方已認真閱讀本合同內容,並詳盡瞭解本合同所含條款和條件。

第七條 此勞動合同一經雙方簽定,立即代替雙方之間以前一切口頭和書面的合同和協議,乙方確認已與除甲方外的其他僱主終止了所有用工關係或勞動關係。

第八條 甲乙雙方履行勞動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調解決或在上海市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乙方須交納保證金,保證金為一萬元整,甲方在乙方轉證後每月工次中抽取10%作為保證金,直到滿一萬元止,保證金甲方會在協議期滿後,一次性支付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

一、簽訂說明

1、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認真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2、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3、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4、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5、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併履行。

6、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7、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個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後順延30天。30天到期後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後或向前延展。

2、試用期

第二條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

A.文化知識:___B.身體狀況:___C.勞動技能:___D.工作能力:___E.團隊精神:___F.其他:___

第四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3、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___(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有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於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4、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___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5、勞動報酬

第九條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

6、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7、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8、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後經培訓仍被考核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____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後,可辦理續簽手續。

第三十條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9、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________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0、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二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祕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三條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專案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專案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採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網中釋出的各項通知及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職位說明書》及其他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並認可。

11、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想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12、其它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三十八條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4

不管在什麼時候,員工拒籤勞動合同的,都將使用人單位處於雙倍工資賠償的風險之中。本文就為大家帶來一起具體案例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內容進行分析。

應當說這個規定對用人單位的約束作用是很大的,現在可以說在簽訂勞動合同問題上,企業和員工的地位轉換了,用人單位現今都是很積極的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會不會存在員工拒不同意簽訂勞動合同,以此向企業主張雙倍工資的情況呢?

在司法實踐中,勞動者提出的申請一般是有事實依據的,但也不排除一些不是事實但卻看似有理有據的情況,因為在勞動仲裁和訴訟過程中,員工雙倍工資賠付的訴求通常都能得到勞動仲裁委員會或者法院的支援。所以不管在什麼時候,員工拒籤勞動合同的,都將使用人單位處於雙倍工資賠償的風險之中。這也就使得勞動合同法施行以後,有關勞動者以企業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為由向企業主張雙倍工資的勞動仲裁一度成為熱點問題。我們下面這個案例就是因員工不同意簽署勞動合同卻向單位主張雙倍賠償,但最終法院判決單位給予賠償的比較典型的案例。

【基本案情】

韓某在寧夏大廈工程部任水暖工,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4月3日至20xx年4月2日。在勞動合同到期後,韓某仍在寧夏大廈工作,但韓某一直拒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12月22日,韓某提出辭職,雙方的勞動關係解除。後韓某向北京市東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寧夏大廈向其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2300元,未籤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及20xx年9月份的工資。北京市東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寧夏大廈向韓某支付20xx年9月的工資1104.51元,以及20xx年5月3日至20xx年12月22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

寧夏大廈不服該裁決書,認為雙方沒有續簽勞動合同主要原因系韓某拒絕,故不同意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被告韓某辯稱:雙方所籤勞動合同到期後,寧夏大廈從未找他續簽過勞動合同。寧夏大廈申請證人劉某、宋某出庭作證,證明在20xx年6、7月間曾經接到過寧夏大廈人事部的電話,通知韓某所在的工程部去籤合同,並將此通知轉達給了韓某。法院認為,本案焦點系雙方沒有續簽勞動合同應由誰負責。寧夏大廈與韓某的勞動合同到期後,韓某仍在寧夏大廈工作,雙方應當續簽書面勞動合同。證人雖證實寧夏大廈曾通知韓某續簽勞動合同的事實,但對於韓某不予續簽的情況,寧夏大廈仍應負有提示韓某續簽的義務。可直到20xx年12月22日雙方解除勞動關係時,寧夏大廈未採取任何措施履行此義務。所以雙方沒有續簽勞動合同的責任應由寧夏大廈承擔,其應依法支付韓某二倍工資差額。

【案情分析】

該案件中寧夏大廈已經證實了曾通知韓某續簽勞動合同的事實,但法院仍然認為其沒有履行法定義務,那麼企業在通知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方面該如何做才能盡到應盡的義務呢?如果未籤書面合同的責任確在勞動者一方,則用人單位企業不需支付雙倍工資,但是用人單位應當對此承擔舉證責任。在訴訟中無法證明的事就是沒有發生過的事。本案當中,寧夏大廈正是因為沒有能夠有效證明自身履行了法定義務而最終被判承擔賠償責任的。

法律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因此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盡到以下義務:

首先,用人單位應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當面向勞動者送達通知被拒絕後,可以採取快遞、掛號信等可以保留憑證的方式,以備發生糾紛時作為證明之用。該通知應當明確表達要求籤訂合同的意思表示,並寫明要求籤訂合同的截止日期,並可附勞動合同文字或主要條款。

其次,通知送達後勞動者願意簽訂勞動合同,企業應當立即完成簽訂合同,如果勞動者表面上同意簽訂但以合同個別條款有異議等理由拖延時,用人單位應當也與勞動者簽訂一份書面證明,寫明要求籤訂勞動合同的通知已經送達,因勞動者原因暫未簽訂勞動合同等事宜,並讓勞動者簽字確認。

再次,如果勞動者無任何理由拒不簽署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通知終止合同,辦理離職手續。以上的通知也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並以快遞等可保留憑證的方式進行。也就是說,用工一個月後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的選擇是,或者立即簽訂完成,或者繼續雙倍付薪,或者終止合同。只能選擇其一。

所以,勞動合同應當在一個月之內簽訂,這樣企業一方的風險就會減小。那麼什麼時候是簽訂勞動合同的最佳時間呢?

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工前,單位有足夠的時間和籌碼與員工協商,協商不成的,取消用工即可,勞動關係尚未建立,單位無需承擔任何的責任。如果辦理入職手續的第一件事就是簽訂勞動合同,合同簽訂後才開始辦理其他手續,則單位一方因不簽訂勞動合同被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風險就降為零。如果用工開始以後才籤勞動合同,此時勞動關係已經建立,萬一雙方對合同條款存在爭執,不能達成一致,或員工故意拖延不籤,那企業就會比較被動。單位為了不至於拖過一個月的時間限制可能不得不接受較為不利的合同約定,當然單位也可以通知終止合同。

對於企業來講,首先應當儘快的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立即書面通知終止合同,辦理離職手續,及時通知才能及時止損,其他的細節事宜等合同終止後再討論也不遲,但不管怎麼樣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狀態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控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

其次,百密總有一疏,如果企業因某些人工作差錯在用工過程中發現有漏籤勞動合同的情況的,應當立即補籤,在員工同意的情況下,可將簽訂的日期補寫為員工入職之日,以絕後患。如果一個企業有規範的管理機制,良好的工作環境,對員工也會有吸引力,當發生一些漏洞或工作失誤時,員工也會理解,不會無理取鬧吹毛求疵的。

再次,企業在用工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員工的勞動合同,因為每份合同的價值最高相當於11個月薪資。企業應當將勞動合同一式三份,單位儲存兩份,分別由不同的人員管理,派專人定期檢查勞動合同看是否每位員工都有簽訂,並檢視是否有員工合同即將到期,提前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員工勞動合同 篇5

一、案例:

工作已經大半年了,公司卻遲遲不籤勞動合同。市民張女士不禁有些擔心,怕會對其產生不利影響。北京勞動爭議諮詢中心專業律師提醒,不籤合同對員工的危害比較大,為了自身權益和以後找工作方便,最好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張女士於去年8月份與市內一家語言培訓學校達成工作意向,在該公司負責行政和招生工作,但雙方並未簽訂勞動合同。“當時公司和我口頭約定,工作期限為1年。老闆說等有了時間就會和我籤合同,但直到現在,老闆也沒提籤合同的事。而且這樣的情況不止我一個人有,我們公司好多人都是這樣。還有,公司效益一直不怎麼好,我們覺得去找老闆籤合同希望也不大,所以就一直沒去交涉這個事情。”張女士說,雖然工資沒少發,公司卻一直沒給交保險,這讓她很是不滿,又不知該如何應對。

二、網站律師解答:

該公司的做法肯定是不符合勞動法的。“都工作半年多了,肯定要與員工簽訂書面合同才對。”不籤合同其實對員工的危害是比較大的。“首先,公司這麼做的原因之一就是逃避為員工交保險。因為不籤勞動合同,公司往往不會為員工交各種保險,只有簽訂了勞動合同,公司才會為職員交保險。另外,按照勞動法規定,工作時間沒超過1年,且沒有簽訂合同的,員工有權利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但是,如果這種狀態超過1年,也就相當於公司和員工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也就喪失了索要雙倍工資的權利。再者,這種沒有工作合同的狀態對員工也是不安全的,公司可以隨時裁掉你,你卻沒有有效的維權手段。”

如果張女士在這家公司辭職,對她以後找工作也存在不利的因素。“現在很多公司要求有工作經驗,你沒有合同就不好證明自己的工作經驗。如果你再跑到之前的公司去補籤或開工作證明,為了逃避你利用這個去維權,公司肯定不會配合,這個也是比較麻煩的。”在此建議張女士及早和公司解決合同遲遲不能簽訂的問題,以消除各種潛在的隱患。

員工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參照國家相關勞動法規,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經公司辦公會討論通過 同志(乙方)為昆明海頓自動門業有限公司合同制工人。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用工合同,合同已經簽訂成立,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自20xx年 止。合同期限為 年。

二、在合同期內,乙方享有: 按國家規定取得勞動報酬、學習、進修、提幹、,參加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資獎勵等權利。

三、工資待遇:實行效益與工資掛鉤,按業績當月綜合進行考核,完成任務後,工資為底薪3000.00元,每月按銷售額2%當月提成,年終按年銷售額3%作年終獎勵。每月公司安排4天假,加班按50元/天補貼。

四、公司購買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若因公死亡,一次性由公司補助給安撫費壹萬元人民幣;因工傷殘,一次性傷殘費500—3000元人民幣;非因公死亡、傷殘的公司(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五、簽訂合同後,乙方交付甲方 3000.00 元風險保證金,合同期滿後全部退還給乙方,合同期內被甲方開除、自動離職的不退。

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用工合同:

1、在正式合同期內,完不成生產(工作)任務,達不到質量標準,工作態度不好,工作不服從調動的;

2、不遵守法律法規及工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4、經常曠工,經教育無效,連續曠工2天,一年內曠工5天的;

5、被政府司法機關拘留、判刑、勞改、勞教的;

七、符合以下條款之一者,甲方不得辭退: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第六條規定的;

2、因公負傷,並在醫院鑑定正在治療期內的;

3、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權益的。

八、單方需要解除勞動(用工)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九、一方違反合同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十一、乙方被解除用工合同不服時,從解除之日起,在十天內可向仲裁機關申訴;若既不申訴,又無理取鬧,擾亂生產(工作)秩序和他人人身安全的,送公安機關按 《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 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成立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7

一、查明必備條款

1、瞭解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瞭解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以防止日後用人單位不合理地調崗和變更工作地點。

3、瞭解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確保自己定額內及定額外的勞動均可獲得法定對價。

4、瞭解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險,防止日後在勞動報酬、休假工資、經濟補償金基數計算等方面,陷入舉證不利。

5、瞭解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對已有或潛在人身危險及風險有足夠把握。

6、瞭解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二、看清勞動紀律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何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法律法規均未作出具體規定和細化,而是要求用人單位在企業規章制度中加以明確和界定。因此,不同的用人單位對“嚴重違紀”的界定多多少少會存在不同,尤其是一些特殊行業或企業,往往對內部員工存在一些特殊的行業或企業要求。因此,勞動者在準備好邁入一家新的用人單位之前,首先應對其紀律要求有清晰、明確的認識。很多勞動者對《勞動合同》以及相關附件的簽收較為程式化,只履行程式,不知曉內容之後,莫名其妙即揹負上了“違紀”之名,極為被動。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月)。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條 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 元。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 元,計件單價為 元或完成工作額的 %提成。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或每個工作日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工資為 元或每個工作日的加班工資為 元。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 元。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洩露。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四條 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七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甲方違反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從發薪日第 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 %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併發給乙方,同時,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三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 他

第三十七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乙方:(簽名)

簽字日期: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員工勞動合同 篇8

甲方:______人才服務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現就乙方委託甲方招聘企業____________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託甲方向全社會招聘____________ ,人數______名。

二.乙方要求____________資質、能力、條件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必須完全依照乙方上述用人條件要求招聘人才;同時,甲方必須對招聘到的人才的資質、能力、條件的

真實性承擔保證責任。否則,如發現虛假,甲方必須承擔一切損失賠償責任。

四.乙方必須支付甲方工作報酬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為:______。

A、 合同簽訂時支付甲方全部工作報酬的1/4,人才報到時支付甲方工作報酬全部的2/4,人才過試用期

與乙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後30天內付清餘款。

B、 人才在乙方工作超過30天或人才過試用期與乙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後10天內一次性付清全部報酬。

五.甲方為乙方招聘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人才達三次,乙方必須接受,否則,視甲方已經履行了合同。

六.乙方因經營發生重大變化(如經營方向、宗旨變化),造成乙方客觀上不需要招聘人力資源管理經理和營銷經

理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七.甲方在招聘中必須保護乙方的商業祕密,也保護招聘員工的個人隱私及資料,同時,必須保證招聘不損害其

他企業的商業利益。

八.其他責任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____進

行解決: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並蓋章): 乙方(簽字並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年齡: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地址:

戶籍所在地地址:

桔吉酒店所有員工均實行聘用制。為加強酒店管理,保障酒店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甲方用工的實際需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章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為年,試用期為個月。本合同有效期為自試用期屆滿後的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不計入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

第二章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門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崗位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日常性工作任務,臨時性工作任務。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任何勞動關係。

第三條乙方完成的工作,要達到相關部門或公司管理層認可的標準,未達到標準的,屬於不勝任工作的情形。

第三章工作時間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項制度:

(一)執行定時工作制,實行輪班,每班工作時間為小時,員工上班時間享受酒店提供的工作餐。但由於酒店工作性質特殊,乙方在週末、國家法定節假日輪班,屬正常上班,不享受加班待遇。乙方上班時間因工作崗位需要進行調整,乙方應服從安排。

(二)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不區分正常工作時間和延長工作時間。

第四章試用期及其考核

第五條試用期間為個月,試用期內月薪______元,試用期滿並經甲方安排的人員考核合格後,乙方將轉為正式工;如考核不合格,則甲方可根據考核結果,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五章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及國家有關規定要求辦理或持有執業資格證、健康證等從業證件的,由乙方自費辦理並交由甲方統一管理。

第六章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第八條乙方轉正後,每月工資人民幣元。其它各項津貼(如夜班費等)按酒店相關規定每月隨工資發放。甲方根據乙方每月工作數量和質量發放獎金。甲方每月日發放上月工資、獎金及各項津貼。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七章社會保險

第九條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用。但因酒店業員工流動率大,經得乙方同意,甲方每月在乙方工資外發放元人民幣作為乙方購買社會保險的費用,支付後由乙自行購買相關保險,乙方無權再要求甲方為其辦理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第八章勞動紀律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進行經濟往來。遵守職業道德,不得借工作之便收受回扣、“紅包”等。

第十一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達到解除本合同的條件,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該類情形是乙方過錯致合同解除,乙方無權向甲方提出包括賠償損失之類的任何要求。

第九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解除。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把甲方工作中單據及物品交接清楚後甲方結清乙方剩餘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兼職,甲方認為影響本單位工作任務,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者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乙方經甲方考評不能勝任工作。

(九)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二天,或累計超過三天的。

(十一)年終考核不合格的。

本條第(一)至(六)款、第(十)至(十一)款為即時解除,無需提前告知乙方即可解除本合同;第(七)至(九)款為預告解除,甲方30日內書面告知乙方或者不提前告知乙方時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即可馬上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需要裁減人員的,甲方根據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五條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不得解除合同:

(一)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合同期內,乙方如辭職,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且乙方完成本職工作後方可辭職,否則,甲方有權停發當月工資。

第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章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乙方中途未經甲方允許擅自單方解除合同或違反法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和責任,同時需要遵守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商業祕密主要包括:客戶資訊、管理資訊(財務資訊、人事資訊、營銷資訊等)、技術資訊、創新。乙方因違約而侵犯了甲方商業祕密、智慧財產權或故意損害企業利益,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並解出雙方勞動合同關係。

第二十條乙方涉及培訓的,根椐工作需要,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和職業操守等各方面培訓的,乙方需要與甲方簽定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具體約定內容參照培訓協議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違法或違約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支付違約元,且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聘接收費用。

第二十一條乙方唆使、邀約本單位其他員工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屬於破壞甲方單位生產經營的行為,應當向甲方支付元違約金的民事責任,且甲方有權將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行政法律責任,直至刑事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應先與甲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亦可依照法律程式,提請國家機關裁決。

第二十三條乙方與甲方發生勞動爭議,應通過合法、文明的方式解決,不得潑鬧、干預、罷工等方式影響甲方生產經營秩序,否則,每日按照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二十四條乙方與損害甲方單位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的,若受到傷害,經依法認定後,按工傷待遇處理,且甲方應視情況對乙方支付見義勇為獎勵。

第二十五條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單方解除條件出現,甲方解除勞動合同通知送達乙方,合同即發生解除法律效力。如乙方對合同解除有異議,應通過勞動仲裁、訴訟程式解決,仲裁、訴訟未終結前,勞動合同關係處於消滅狀態。

第二十六條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酒店的經營狀況對甲方制定的其他待遇及獎金的分配比例進行調整。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市區內居留或暫住的相關手續(包括費用)由乙方自行辦理,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發生的一切違法責任和民事糾紛自行負責。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二十八條其他約定:

1、補充其他福利待遇的約定:參照甲方《員工手冊》和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2、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和企業利益,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項規範;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3、乙方提出離職申請,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

4、乙方入職時,不得隱瞞個人實際情況(如:身體健康狀況、各種病史、工作經歷、學歷、證件真偽及家庭狀況等),有隱瞞個人實情的應承擔法律責任。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勞動合同的檔案,雙方訂立的培訓協議、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甲方的現行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安全規範、行為準則等)以及後續依法補充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相關附件,均是《員工勞動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其效力與本合同條款相同。

第二十九條以下檔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居民身份證》、《入職登記表》等。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捺印(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聯絡電話: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