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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買賣合同彙編八篇

合同協議 閱讀(1.2W)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賣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買賣合同彙編八篇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辦公室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購買甲方投資開發的兩當縣種子公司舊址新建辦公樓靠泰山路二、三層一部分(約448m2)作為辦公室。

二、房屋座落:位於兩當縣城關東街縣種子公司舊址,泰山北路。

三、面積 m2,另建車庫一間,面積約 m2。

四、房屋結構:磚混結構。

五、房屋建築標準:以現已建成的房屋現狀為標準。

六、房款及支付方式:

1、房款:單價為 元/ m2,總房款為 元/m2× m2= 元,最終結算面積以房產證為準。

2、付款方式:乙方已向甲方付款 萬元,剩餘房款約 元及修樓梯費用 元,待甲方產權證辦理好交於乙方後1個月內全部結清。

3、產權證辦理:房屋交付使用後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產權證,所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附屋設施及室內設施:

1、院子屬於共有部分,乙方有共同使用和共同管理權力。

2、二樓陽臺歸乙方使用。

3、甲方負責安裝室內水、門窗設施,並負責接通水、電。

4、室內牆面為防瓷塗料,費用由甲方承擔。

5、室內地板磚由乙方自己負責。

6、已做樓梯所花費用 元全部由乙方承擔,並於最後結算房款時一併付給甲方,此樓梯由乙方拆除,乙方在此處另建車庫,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村證房位於石家莊市___________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號——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1、甲方應當於20xx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五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四萬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五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年月日

見證人: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3

合同號:

簽字日期:

買方:中國公司

(電報掛號: 電傳號: )

賣方:×國公司

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並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1.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及單價:

2.生產國別和製造廠:

3.包裝:以新的,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並能防潮,防溼,防震,防鏽及防止粗暴裝卸,適合於遠端海運,郵包郵寄,空運運輸。由於採用不適當或不妥當的包裝而引起生鏽,損壞,丟失,其責任應由賣方承擔。

4.嘜頭: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號,尺碼,毛重,淨重和諸如“勿倒置”,“小心輕放”,“防潮”等字樣,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嘜頭。

5.裝船時間:

6.裝船港口:

7.目的港口:

8.保險:裝船後由買方負擔。

9.支付條件:

(1)如以信用證支付:買方接到本合同11條規定的賣方裝船通知後在交貨期15~20天前,由中國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裝貨總值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開戶銀行開具的匯票和本合同第10條中所規定的裝船單據付款。

(2)如以託收方式支付:交貨後,賣方經由賣方銀行通過中國銀行寄送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向買方收取貨款。

(3)如以信匯或電匯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後於七天內付款。

10.付款單據:

(1)為了議付貨款,賣方應向支付銀行呈交下列單據:

1)全套清潔無疵,註明“運費到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和通知目的港已“裝船”的海運提單。

2)發票五份:註明合同號和嘜頭(一個以上嘜頭應分別開發票)

3)裝箱單五份:註明發貨重量及相應發票的編號和日期。

4)由製造廠出具的品質和數量證明書兩份,如14條第(1)項中所規定。

5)通知買方已裝船的電報抄件一份。

(2)裝船同時,賣方應將上述單據副本各一份(本條5項除外)寄送目的港。

11.裝船條件:

(1)賣方應於本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四十天,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港口備妥待運日期,以便買方洽訂艙位。

(2)中國 公司(電報掛號: ),將作為買方的船代理洽訂艙位。

(3)買方應於船隻預計抵港日期前十天,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船。賣方應與船代理保持密切聯絡。當必須換船或船提前或推遲到港時,買方或其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船隻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後三十天內到達港口,買方應擔負自三十一天起所帶來的倉租費和保險費。

(4)如船隻按時抵達裝船港口後,而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由此產生的空倉費和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5)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前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賣方負擔;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以後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買方承擔。

12.裝船通知:賣方應於貨物裝船完畢後,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價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於賣方未及時以電報通知買方,而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時,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均應由賣方承擔。

13.質量保證:賣方保證貨物採用最好的和未用過的全新材料,第一流製造工藝,其成品質量,規格和效能與本合同規定相符。貨物的保證期為貨物抵目的港後 月。

14.檢驗和索賠:

(1)發貨前,製造廠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檢驗,並出具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本合同規定。質量證明書應附有製造廠試驗專案和結果的報告。

(2)貨到目的港後,買方將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局)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重量進行初檢,並出具檢驗報告。如該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險公司或輪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後 日內拒收該貨物或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將申請商檢局進行檢驗,並憑檢驗報告有權向賣方索賠(包括換貨)所有費用(檢驗費,退貨和換貨的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和裝卸費等)均應由賣方承擔。

(4)若買方提出索賠後三十天內賣方未予答覆,則認為賣方已接受上述索賠。

15.人力不可抗拒:凡是製造或裝船運輸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賣方推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可不負責任。但發生上述事故時,賣方應立即通知買方,並在十四日內,給買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當局頒發的事故證明書。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貨。如事故延續十週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遲交貨罰款:除本合同第15條規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同意在賣方支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可由支付銀行在議付貨款時扣除,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價的5%。罰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時以七天計算。如賣方延期交貨超過合同規定十週時,買方有權撤銷合同。此時,賣方仍應不遲延地按上述規定向買方支付罰款。

17.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當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補充條款:

本合同正本共兩份,採用中,英文(略)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後即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買方: 賣方:

中國公司 ×國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見證人:(×××律師)

(簽字)

買賣合同 篇4

根據《合同法》第142條的規定,我國的風險負擔制度以交付主義為一般原則,在法律沒有特別規定和當事人沒有另行約定的情況下,風險隨著標的交付二轉移,這一點,與世界上的大多數國家的立法以及國際條約基本一致。由於標的物的風險隨著標的物的交付而轉移,因此交付時間的確定對於風險負擔制度來說就顯得十分重要。交付分為兩種,現實交付和觀念交付,對於標的物的現實交付的風險轉移學術界並沒有太大的異議,但對於簡易交付、佔有改定和指示交付等觀念交付是否也能導致風險轉移,學者們存在很大分歧。另一方面,由於不動產的物權變動我國採取的是登記生效主義,存在著佔有轉移與所有權轉移相分離的情況,因此有學者認為在不動產買賣中,交付主義只適用於不動產先交付後登記的情形,而不適用於先登記後交付的情形,不動產所有權轉移後即使還沒有交付,買受人也應承擔不動產損毀滅失的風險。

  一、“交付”是否僅僅限於現實交付

交付就是由出賣人將買賣合同的標的物交給買受人佔有,即佔有的轉移。交付一般分為現實交付和觀念交付。所謂的現實交付,是指出賣人將標的物的事實管領力轉移給買受人,使得標的物出於買受人的實際控制之下,由買受人直接佔有標的物。所謂的觀念交付又可以分為指示交付、簡易交付和佔有改定這三種交付方式。在現實交付的情形下,由於買受人取得了標的物的實際處分權和控制權,也就取得了使用、收益標的物等現實利益,此時由買方承擔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符合風險與利益相一致的原則。現實交付的本質特徵就在於讓受讓人取得對標的物的直接處分權,並進而取得對標的物的用益權,這也是風險負擔交付主義的理論基礎,因此,交付主義中的“交付“應當是就現實交付而言。而對於其他交付形態,是否也可以適用風險負擔交付主義理論,是否產生風險轉移的法律效果,我國《合同法》都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有必要一一討論。

所謂的簡易交付,指在買賣合同訂立前,買受人已因其他原因而實際佔有標的物時,則買賣合同一經訂立則視為交付完成。《合同法》第140條規定:“標的物在訂立合同之前己為買受人佔有的,合同生效的時間為交付時間”。《物權法》第25條亦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佔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以上兩條是《合同法》關於簡易交付的規定。在簡易交付中,由於買方已經基於某種法律關係實際佔有了標的物,例如基於租賃、保管等法律關係,所以出賣人無需再交付標的物使得買受人取得對標的物的現實佔有。買賣合同的'訂立,只是改變了買方佔有標的物的權力基礎,即買賣合同訂立後,買受人不再基於租賃、保管等法律關係、而是基於買賣關係佔有標的物,此時,買方的身份也由他主佔有變為自主佔有。因此,簡易交付與現實交付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其依然可以發生標的物風險轉移的法律效果,只是此時的交付時間變成了買賣合同的生效時間,而不是買方基於其他法律關係實際佔有標的物時間。

所謂指示交付,是指在第三人佔有標的物時,出賣人將向第三人請求返還的 權利讓與買受人,以代替標的物的實際交付,我國《物權法》第26條規定了指示交付的情形:“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法佔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在指示交付中,雖然買受人並沒有取得標的物的實際佔有,但是由於指示交付已經移轉了標的物的所有權,也就意味著買受人取得了對標的物的間接佔有,可以隨時提取標的物,使標的物處於自己實際支配下,也可以請求第三人採取措施加強對標的物的保護,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而賣方將標的物的返還請求權讓與買方後,就喪失了對標的物的實際控制權,也無法對標的物進行使用收益,因此,按照利益說和管領說,此時由買受人承擔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是合理的。但是,指示交付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形,即買賣雙方約定雖然標的物的返還請求權讓與買受人,但在一定期限內出賣人保留對標的物的用益權,例如繼續由出賣人向第三人收取租金等,依據“利益之所在,風險之所在“的市場原則,此時標的物的風險並不隨著指示交付而轉移。

所謂佔有改定,指的是買賣合同中約定,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於買受人,但標的物仍然由出賣人實際佔有、買受人取得的是間接佔有。見我國《物權法》第 27 條的規定:“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佔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在這種情況下以買賣合同生效的時間即為交付的時間,例如買方將標的物出售給買方之後,又基於保管合同或租賃合同繼續佔有或使用標的物。在佔有改定的情形,“雙方約定出讓人繼續佔有標的物,觀念上可視為發生了標的物從出讓人到受讓人再從受讓人到出讓人的兩次交付,實際上先後發生了買賣與保管或租賃兩類合同關係,此時對這兩類合同應分別適用各自的風險負擔規則。”

  二、“交付”是否適用於不動產買賣

在動產買賣中,由於一般情形下交付即移轉標的物所有權,因此風險負擔制度採取交付主義還是所有權主義並沒有實質的區別。但是對於不動產買賣而言,由於所有權不是隨交付時移轉,而是從完成過戶登記手續時移轉,而且實踐中不動產的交付與登記一般不是同時發生的,存在標的物已交付但未進行所有權變更登記,或者所有權已變更登記但尚未交付兩種情形,此時採取所有權主義還是交付主義分配風險負擔至關重要。筆者認為,不管是動產買賣,還是不動產買賣,都統一適用交付移轉風險原則,而不論標的物所有權是否已移轉,亦即不動產買賣中,無論是先交付後移轉所有權,還是先移轉所有權後交付,風險均自不動產交付時起移轉於買受人。

買賣合同 篇5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20xx年 月 日

甲方根據本公司XXXXXXXXX專案施工需要,向乙方購置本合同約定之產品,乙方願意出售。根據《合同法》、《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鋼材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鋼材單價、總價、供貨時間: 所供鋼材結算以工地驗收的實際量為準。如甲方有額外的需求計劃時,也參照此項條款。鋼材單價及數量見明細。

第二條、質量標準:以上規格、材質應符合國家標準,並附每種規格的材質的原材檢驗報告、廠家出廠檢驗合格證,不符合要求予以退貨,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地點: XXXXXX專案部。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運輸方式為汽運,出廠到目的地運輸費由乙方承擔,卸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合理損耗計算方法:運輸中造成的產品丟失、損傷,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數量和包裝要求:以甲方實際驗收入庫數量和實際檢定合格數量為準,包裝要求:按通用方式包裝。

第七條、檢驗標準、方法:貨到三日內由甲方驗收數量及包裝,質量以乙方提供的材料原材檢驗報告、出廠合格證、材料原材複檢報告為準。驗收方法主要通過實測、目測、複檢等方法,若在驗收或使用過程中出現異議,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日內乙方派人來解決, 並有權拒付不符合規定的部分的貨款,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後7天內負責處理,否則視為認可甲方提出的異議及處理意見。

第七條、結算方式:貨物全部到場後且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支付驗收合格部分貨物總價的80%,待甲方原材料質量檢驗合格,乙方出具全部供貨稅票後一週內付清餘款。甲方使用承兌匯票付款,乙方需提供足額發票。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乙方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合同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參照合同法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嘗經濟損失。

2、經核查該產品確實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損失,包括工期損失均由乙方按違約責任承擔。

3、因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可要求更換或退貨,更換視作逾期交貨,退貨視作不能交貨,並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在交貨時間、材料質量方面不能滿足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對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要求乙方賠償。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點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條、未盡商定事宜,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4份,乙方執1份,甲方執3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買賣合同 篇6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翡翠的相關事宜進行洽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物品基本情況

1、名稱:

2、品種:

3、形態:

4、工藝:

5、品相:

6、圖飾:

7、尺寸:_____*______*______MM左右,重約________g。

8、外觀造型:

9、物品數量:

10、成交價格(元)大寫:

二、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協議簽署後的________日內,自行或委託第三方將貨款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號。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付和驗收

1、交付時間:甲方應於收到全部款項後的同時將物品交付給乙方。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物品,雙方應於物品交付的同時進行驗收,乙方接收甲方交付的物品後發生的風險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質量保證

乙方保證向甲方所銷售商品品質和質量符合行業標準,如有質量問題,乙方須保證無條件退換,甲方也可解除合同,乙方全額退款。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逾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成交價格________%的違約金,直至違約方實際履行義務之日止。

2、若甲方交付的物品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有權拒絕接收物品,同時甲方應按照成交價格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其他約定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地址:

企業註冊號:

聯絡方式: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7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購買商品混凝土的相關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建設單位: ;

施工單位: ;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

第二條 混凝土的標號、單價、數量、金額(單位:元/m3)

第三條 交貨的時間、數量、地點

l、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混凝土用量計劃單,本週的混凝土用量計劃單和三天混凝土用量計劃單。

2、甲方須提前壹天書面傳真或其它有效方式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供應時間、標號、準確用量和澆築部位,如有特殊情況要臨時變更,應至少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按甲方通知的時間、數量地點完成混凝土的交付任務。

第四條 混凝土款支付方式:

1、甲方需在每月5日前付清乙方所澆築混凝土款項的80%,超過付款期限的,按照甲方應付款總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乙方違約金。

2、最後一次混凝土款在本專案混凝土主體屋面澆築完畢後一個月內一次付清 。

3、混凝土貨款由乙方委派專人 持乙方結算單作為收款憑據,其他票據和人員一律無效(如變換人員乙方需書面通知甲方方可付款)。

第五條 計量驗收及結算方式

1、該條以下內容的計量驗收及結算方式僅針對甲乙雙方。

2、本工程按車方計重結算,過磅量容重為2300-2450kg/m3,甲乙雙方共同監督過磅。

3、每次混凝土澆完後,甲方對過磅量如有疑問必須在混凝土澆完24小時內提出,如未提出則視為雙方認可。

4、結算單上甲方指定簽字人: ,乙方指定簽字人: ,經雙方代表簽字認可的混凝土用量結算單是甲方付款的最終結算依據,以後不再對該依據作任何補充、修改。

5、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續停工三十天(以甲方最後一次簽收混凝土的日期作為停工日),甲方應於停工日起十五日內與乙方辦理結算,並於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乙方支付已供混凝土的全部款項。

6、甲方須於每月終了5日內與乙方辦理混凝土的方量結算,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辦理結算,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供應混凝土。

第六條 混凝土質量驗收標準

1、乙方供應的預拌混凝土我國國家標準《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有關規定進行驗收,乙方應當在每次混凝土交付(澆築)完後,向甲方提供該次混凝土7天和28天乙方出具的試壓報告資料。

2、甲乙雙方應對混凝土進行現場見證取樣,甲方作標識乙方負責保養。

3、為了保證混凝土質量,甲方不得指定和提供任何原材料。如甲方有特殊原因指定使用及購買抗滲、膨脹等外加劑,則該部分的質量和資料由甲方保證,乙方保證供應混凝土的質量和資料。甲方需提前15天將提供的外加劑送乙方作相溶實驗和對混凝土有無損害的實驗,經乙方同意後方能使用。甲方派人到乙方攪拌站保管和新增。

4、甲方如對混凝土質量有異議,應於主體封頂完畢後90日內提出,並申請專業機構鑑定,超過異議期,即視為對混凝土質量認可。

第七條 甲方的工作

1、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澆築混凝土時佔道,環保等城管手續。由於甲方的相關手續(如夜間施工等原因)不完善而造成乙方的混凝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甲方應當在合同簽訂生效後一週內,向乙方無償提供建設工程的施工圖和混凝土澆築施工進度計劃表。如有變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提供變更後的施工圖和施工進度計劃表。

3、在乙方澆築混凝土前,甲方需完成當次要澆築混凝土的模板安裝、鋼筋配臵、施工定位放線及其它必要的前期準備工作。

4、甲方保證混凝土在澆築前,孔樁為無水狀態,在每次混凝土澆築完畢後,應當按施工規範對澆築後混凝土進行正常振搗和施工養護。對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甲方應當根據乙方提出的指導說明進行現場施工養護。

5、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及必要的配套設施。

6、甲方按合同約定按時和乙方辦理結算,不能以其它任何理由推遲辦理結算手續,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7、因特殊原因雙方無法再繼續合作時,甲方必須付清所有貨款雙方終止合同乙方退場,否則雙方在未結清本工程所有貨款之前,甲方不得與其他商混公司再簽訂本工程混凝土買賣合同。

8、甲方每次澆築完混凝土後必須使用塑料薄模進行覆蓋,否則因此產生的質量及裂縫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 乙方的工作

l、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混凝土的等級要求,製作混凝土調配報告,並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混凝土的檢驗報告,使用水泥和外加劑的出廠檢驗報告單和其它資料等。

2、乙方人員在甲方施工工地交付(澆築)混凝土時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自覺保護甲方現場鋼筋、模板等,維護甲方施工現場的環境衛生。

3、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對工程特殊部位進行養護的混凝土,向甲方提出必要的指導建議。

4、在正常澆築時乙方必須保證施工現場有兩臺混凝土泵,每臺混凝土泵每小時泵送混凝土不能少於20m,保證每次均能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混凝土供應量,不能滿足供應由乙方承擔甲方相應損失。

5、洗管廢渣乙方必須保證每次澆築完後負責清理乾淨。

第九條 安全文明生產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程,以人為本。乙方不違章冒險作業,甲方不得強行安排乙方從業人員在帶有明顯安全隱患的環境中作業。

第十條 混凝土損耗

1、在混凝土澆築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混凝土損耗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由於甲方的準備工作不充分,導致混凝土無法澆築或澆築後影響質量損失,由甲方承擔。

3、混凝土的爆模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地震、下雨、政府禁令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雙方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經甲方書面催告後三日內,仍無法按合同約定履行,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2、甲方逾期付款,經乙方催告後十五日內,仍無法按合同約定履行,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付清全額貨款,並承擔每天本合同混凝土總金額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時,應賠償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方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本合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時 間:

時 間:

買賣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文

件,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互利、誠信的原則,就乙方給甲方供應大米、麵粉、食用油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供應物及價格

價格不做任何調整。

三、每批大米、麵粉、食用油採購時,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送貨,乙方須按期、按量供應,送貨時乙方負責免費將貨物搬運到甲方指定地點,並擺放整齊。

四、乙方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的貨物供應,保證質量,不得以假充真,保證向甲方供應的大米、麵粉、油不變質、不變味、無雜質、無毒無害,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有關規定。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並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乙方在送貨時保證所配送貨物是包裝無破損、商標完整清楚的合格產品,且離質保期不少於3個月,同時需提供本批次貨物的檢驗報告單影印件,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六、甲方應當對採購的食品包裝標準進行查驗核對,禁止質量不合格,衛生不達標、超過保質期、無標籤、無檢驗報告單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物進入我院。

七、結算方式:結算方式為月結,即每月結算一次。乙方當月供貨期滿後,根據實際供應量開出正式發票,並於

次月10日前到甲方報帳結算,

二、合同供貨期: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合同供貨期內所有貨物

甲方稽核無誤後在20日前將貨款支付給乙方。

八、甲方應按時給乙方結算貨款,如無特殊原因,超過10日(即次月30日)還未支付,乙方有權中止供貨。

九、違約責任:

1.乙方送交的貨物必須是定量包裝,要求稱量必須與包裝袋上標明的重量一致,如發現有不足秤的(偏差3‰視為正常誤差),甲方有權退回貨物,乙方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每次甲方在乙方貨款中扣違約金500元。

2.乙方若未能按期、按量為甲方配送大米、麵粉、食用油,每次扣違約金500元,連續3次或累計5次未能按期、按量為甲方配送,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3.乙方所配送大米、麵粉、食用油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本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同時視為未能按期、按量配送貨物。

十、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天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或者雙方諒解確認後,允許延期履行或修訂合同,並視情況免於承擔部分或全部的違約責任。

十一、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如有糾紛,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伍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從甲乙雙方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20xx年 月 日簽訂日期: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