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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解除租賃合同10篇

合同協議 閱讀(2.2W)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解除租賃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解除租賃合同10篇

解除租賃合同 篇1

  合同期限屆滿前任意解除條款的約定無效

有期限的租賃合同中經常會見到類似於這樣的條款“租賃期限屆滿前,雙方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筆者暫稱此為“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前任意解除條款”。簽訂合同的雙方大都在簽訂該條款的時候未想到該條款的法律含義、法律後果以及是否有效等問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一方不想繼續履行合同,便以該條款為由欲解除合同,而另一方仍想履行合同,雙方即發生爭議。司法實踐中對該條款的效力如何意見不一,該條款是否有效的認定,關係到雙方是否均享有通知解除合同的權利,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是否構成違約,是否須承擔違約責任等問題。筆者認為,雙方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前可任意解除”的條款應為無效。下面從幾個方面具體分析。

  一、何謂任意解除權

所謂任意解除權,是指不需要以對方違約為理由而主張解約的解除權。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條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當事人違約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當事人自己的意願而單獨解除合同。任意解除權應由法律明確規定,當事人不能在合同中自由約定。一般認為《合同法》第232條不定期租賃合同規定了雙方的任意解除權;第268條承攬合同規定了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權;第308條貨運合同規定了託運人的任意解除權;第410條委託合同規定了雙方的任意解除權。需要明確的是,任意解除權只能是法定的。

  二、行使任意解除權的後果

根據《合同法》第97條規定:“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既然法律規定有任意解除權,權利的行使顯然不可能構成違約,無法按違約處理,不能適用《合同法》第107違約責任的規定。因此行使任意解除權後的賠償僅指實際損失,不含合同履行後的可得利益(預期利益)的損失,而且約定的違約金或定金條款也無法適用。

  三、當事人不能在合同中約定任意解除權

合同雙方當事人不能在一份設立權利義務的合同中,同時約定任意一方可不附任何條件的解除合同,這有違訂立合同的根本目的。訂立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具有明確的訂立目的性,《合同法》第2條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即民事主體訂立合同,是為了追求預期的目的,即在當事人之間引起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關係的產生、變更或消滅。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產生是指在當事人之間形成某種法律關係,從而具體的享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變更是指當事人通過訂立合同使原有的合同關係在內容上發生變化。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消滅或終止是指當事人通過訂立合同,旨在消滅原有的合同關係。根據《合同法》第8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如果允許當事人在合同中隨意約定任意解除權,那麼交易的可靠性,穩定性將無從談起,訂立合同的初衷將不復存在,必將對經濟秩序造成毀滅性地打擊。

  四、關於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合同解除的條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規定,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適用於所有合同的條件為解除條件,有的則僅以適用於特定合同的條件為解除條件,前者為一般法定解除,後者稱為特別法定解除。我國的合同法認可法定解除,不但有關於一般法定解除的規定,《合同法》94條即規定了一般的法定解除條件,而且有關於特別法定解除的規定。即上述本文列舉的四處規定;約定解除是指當事人以合同形式,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或者約定為一方或雙方保留解除權的解除。《合同法》93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其中保留解除權的合意,稱之為解約條款,解除權可以保留給當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給當事人雙方。保留解除權,可以在當事人訂立合同時約定,也可以在以後另訂立保留解除權的合同。《合同法》93條同時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允許當事人通過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但不能不設任何條件而直接賦予雙方任意解除權。

如甲公司與張三簽訂一份《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將自有的三間房屋和所在院落租賃給張三從事汽車修理經營使用,租賃期限為5年,雙方還約定了租金及租金的交納方式、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等,還約定“租賃期滿前,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合同簽訂後,甲公司將租賃標的房屋和院落交付給張三使用,張三也按約定交納租金,合同已實際履行。20xx年2月,甲公司欲收回房屋和院落,便通知張三要解除合同,張三不同意解除合同,甲公司即鎖閉院落大門,防礙張三的正常經營和生活。張三無奈訴至法院,請求判令甲公司繼續履行房屋租賃合同,甲公司辯稱,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已經通知解除,不應再承擔任何責任。

上述案例中,雙方是簽訂的有明確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在這種合同中,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雙方的任意解除權,雙方也沒有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本案合同中的“租賃期滿前,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的條款,並非是雙方當事人可以任意解除合同的依據。或許雙方約定該條款時欲賦予各自的任意解除權,也因合同法的立法旨意相違背而無效。該條款應是無現實意義的約定。因為在合同依法成立後,如無法定任意解除權的賦予,也無其他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等情形存在,任何一方想終止合同,均須與對方協商一致,如與對方不能就解除合同達成一致,則無法解除合同。如強行解除合同,則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上述案例中租賃期限為5年,履行尚不足一年,甲公司即想解除合同,是明確的預期違約行為,張三請求其繼續履行合同,符合合同法關於違約責任的規定,理應得到支援。

解除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簽訂的《____租賃合同》(下稱合同)的解除相關事宜,約定如下,以資遵守。

一、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以下事實: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的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收取乙方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

2、乙方經甲方允許,已實際對承租房屋進行了裝飾、裝修和改造,並支出費用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

3、乙方承租後為承租房屋添置了____等物品,價值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

4、甲方已代收乙方繳納的水、電、煤氣等費用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至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尚欠水、電費用____元。

三、乙方裝飾、裝修及改造費用與欠付甲方租金、欠繳水、電費相互折抵(或折抵後甲方/乙方須向對方另外給付人民幣____元)。

四、合同解除後,乙方所有的可移動物品歸屬乙方;租賃房屋內固定物及裝修部分歸屬甲方。本條約定的可移動物品具體是指:桌椅、電腦、傢俱等物品。

五、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遷出租賃房屋。乙方按約遷出租賃房屋後____日內,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並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給乙方。乙方帳號見合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 年 月 日就乙方承租 號商鋪簽訂《 租賃合同》(以下稱“《租賃合同》”),《租賃合同》生效後,甲方依約將商鋪交付給乙方使用。現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終止履行《租賃合同》。

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租賃合同》終止、商鋪返還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合同》自 年 月 日協商解除。

二、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將鋪位退還給甲方。如乙方不按時退還,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賃合同》約定月租金的5%作為違約金。若逾期退還超過5日,甲方有權強行收回商鋪並進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承擔商鋪實際退還之日前的所有費用,包括租金、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四、乙方退還商鋪時應保證商鋪內水、電等設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損壞商鋪內原有設施和非乙方裝修部分,若有損壞,乙方需照價賠償。

五、《租賃合同》解除後,乙方已經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中租金部分不予退還;但可退還管理費及推廣費部分,共計 元;因乙方尚欠甲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共計 5元,故甲方實際退費金額為 元。

六、退費時間為合同解除後滿兩個月,退費方式為網銀轉賬。

七、乙方撤出商鋪後,遺留物品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

八、因乙方退租給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租賃合同 篇4

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合第 號租賃合同,現因 ,使 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協商,雙方願意解除位於 (鋪位)的租賃合同,並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責任,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特簽定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於XX年 月 6日前將鋪位退回給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伍佰元(¥500.0)違約金,逾期達七天,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鋪位,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必需於XX年 月 6日前在工商部門辦完營業執照遷址或登出手續。

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計柒仟元(¥7000.0)按金外,還需支付共計柒仟元(¥7000.0)作提前解約賠償金,總合計壹萬肆仟元(¥ 4000.0)。

四、雙方再次證明,XX年6月 日至乙方解約退租當日,租金為每月共計人民幣貳仟貳佰元正(¥2xx年 月 6日起,在此之前雙方所簽定的所有租賃合同終止作廢。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由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解除租賃合同 篇5

通知人:

貴我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 租賃合同》,但貴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如下違約行為,根據□《 租賃合同》第 條/□《合同法》第 條的規定,我方可解除《 租賃合同》。現我方決定自即日起解除雙方的租賃合同,請貴方根據合同的約定,在接到本通知後 日內騰退房屋、付清費用,並根據《 租賃合同》第 條承擔違約責任。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時間:

解除租賃合同 篇6

廣州市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本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與貴公司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廣州市______國際服裝城C1-024號商鋪的租賃合同。按合同約定貴公司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我方交付上述商鋪,並將服裝城整體開業。但是由於貴公司單方面的原因服裝城至今未能開業,上述商鋪也至今未能按時交付予我方經營。你方的嚴重違約,已造成我方巨大經濟損失。我方對此強烈不滿,多次向貴公司催告開業,貴公司亦答覆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業並向我方交付上述商鋪。然而貴公司未能兌現承偌。

此後,我方又多次催告,但是至今為止,貴公司仍未能履行合同主要義務。根據《合同法》第94條、第96條的規定,我方正式告知貴公司解除雙方簽訂的C1-024號商鋪的租賃合同,自本解除通知到達貴公司之日起生效。上述商鋪租賃合同解除後,我方要求貴公司立即無條件退回你方已收取的全部款項,並同意就因貴公司不能履行合同導致我方經濟損失的事項協商解決,同時保留採取法律途徑解決的權利。

特此通知

通知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解除租賃合同 篇7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 年 月 日就乙方承租方大美博城 號商鋪簽訂《 方大美博城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稱“《租賃合同》”),《租賃合同》生效後,甲方依約將商鋪交付給乙方使用。現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放棄上述商鋪優先續約權及承租權。

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租賃合同》終止、商鋪返還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合同》自 年 月 日解除,甲乙雙方租賃關係即同時解除。

(二)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將鋪位退還給甲方。如乙方不按時退還,甲方將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收取房屋佔用費。

(三)乙方承擔商鋪實際退還之日前的所有費用,包括租金、水電費、物業費、通訊費、廣告費等一切費用。

(四)乙方退還商鋪時應保證商鋪內水、電等設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損壞商鋪內原有設施和非乙方裝修部分,若有損壞,乙方需照價賠償。

(五)《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按照《租賃合同》約定扣除乙方欠繳費用後退還承租押金,明細見附件。

(六)退費時間為合同解除後滿兩個月,退費方式為網銀轉賬。

1、乙方收款資訊

2、收款人全稱

3、 開戶行帳號

4、開戶行全稱

(七)乙方撤出商鋪後,遺留物品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

(八)因乙方退租給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即有權將該商鋪進行二次招商,並可隨時與意向經營戶實地參觀該商鋪直至簽訂《租賃合同》。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簽字頁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租賃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 20xx年xx月xx日簽訂位於大石城首層第 號商鋪的《商鋪租賃合同》,原所簽訂的合同期由 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止,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雙方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該《商鋪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現甲、乙雙方就解除該《商鋪租賃合同》達成以下協議,以便雙方遵守履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雙方於 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大石城首層第 號商鋪的《商鋪租賃合同》於 20xx年xx月xx日提前解除。

二、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前,乙方應繳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應繳費用,如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等。

三、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後,退還商鋪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裝置等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鋪內設施和原有裝修,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辦理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繳清所欠甲方的一切應繳費用,甲方向乙方退回應退費共計 元。

五、如因乙方未能按約期限內辦理完退鋪手續,給甲方產生任何損失,甲方有權用押金衝抵所欠費用或損失。

六、鑑於甲、乙雙方的合作關係,甲方同意在雙方解除合同後,給予乙方不超過15天的清貨時間(在甲方指定的區域),清貨過程中乙方必須遵守商場各項規章制度和服從管理人員管理並保證只售賣原商鋪內的積貨,否則甲方有權取消該清貨活動。同時乙方自行負責保管好清貨物品,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損失。

七、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有關甲、乙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雙方不得再依該《商鋪租賃合同》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廣州市xxx物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x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x 聯絡地址: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租賃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鑑於:

1.教育是立國之本,改善學校環境,美化學校場地,讓村民的子女有個良好的學習場所是我們的願望。

2.乙方原租賃學校西側地期限未滿,但考慮到甲方的實際需要,表示大力支援。

3.經雙方認真

協商,同時考慮到乙方的損失情況,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解除土地租賃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據發展需要提出來的。(乙方原租賃場地合同簽訂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方一次性應補償乙方基建投資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的六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款在合同生效後10天內付清。

第三條 甲方應一次性補償乙方生產裝置投資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的三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後30天內付清。

第四條 乙方應按原合同規定繳交_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規費,不得拖欠。

第五條 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賃場地上建築物及其內外物品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處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原甲、乙雙方簽訂租賃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解除租賃合同 篇10

一、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條件: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購有房屋,無需再繼續租賃他人房屋時。

2、承租人舉家遷離租賃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發生重大損壞,有傾倒危險,出租人拒不進行修繕的。

二、在房屋租賃期間,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未徵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2、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六個月的;

3、故意損壞房屋的;

4、房屋租賃合同中沒有約定承租人可以轉租或者未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而擅自轉租的;

5、租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三、在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未按時交付房屋,經承租人催告後仍未在合理期限內交付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實現目的的;

3、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