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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承包合同錦集5篇

合同協議 閱讀(1.66W)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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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篇1

委託單位:_________縣_________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_________山的_________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_________畝,中幼林_________畝。該片林木北起_________至_________,南起_________至_________,東起_________至_________,西起_________至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木,如甲方在______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_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_________年以後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_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_________公分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採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_________∶_____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成。

3.護林區內雜木些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_________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被盜伐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後_________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採石、採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_______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並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_________倍賠償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_____元。

2.由於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燬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燬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_________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採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_____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給付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 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_________(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縣_________林場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承包合同 篇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狀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資料: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如遇下列狀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光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帶給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狀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它。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務必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能夠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職責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帶給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帶給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代替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帶給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務必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務必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理解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務必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務必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帶給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務必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職責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務必按照(1)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帶給。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帶給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光,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職責。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光,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光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務必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職責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推薦,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務必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狀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務必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帶給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帶給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狀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帶給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帶給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__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光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帶給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務必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光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帶給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__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務必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到達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到達合同總價款的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____天內支付______%的價款,留____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狀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職責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職責

(1)工程質量不貼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光不貼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職責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我應負的職責,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職責。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能夠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__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__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狀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狀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定做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攬方)

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合同簽定後,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工具,乙方自購。如在本廠購買材料,由於乙方個人原因,不能繼續生產,為保證本廠產品質量,材料不退。

2.甲方對乙方產品負責回收並以現金支付加工費(____元/㎡),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產品。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通過考察同意後,自願購買材料。如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自己負責。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樣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組織人員加工,技術轉讓,需經廠方同意方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三、違約條款

1.甲方違背合同第一條(2款)時以(____元/㎡)的1倍支付乙方違約金。

2.乙方外購材料摻雜使假,私自技術轉讓時,按每平方米____元的1倍支付甲方違約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____月,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瞞後,乙方申請,甲方有權依據生產定單續簽或終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並有驗收標準為合同附件,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勞務部一事,簽訂如下協議:

1、承包內容

1、1由乙方承包甲方勞務部,甲方對乙方的經營實行監督管理。乙方需向甲方繳納60000元風險投資款,由乙方向甲方分二次繳納:20xx年1月底繳納30000元,2月底繳納30000元。

1、 2雙方在解除合同或任何情況下的合同終止時,為保證業務的延展性,乙方不能一次性將風險投資款收回,按合同終止當時的業務發展情況,分項計算留存餘額。乙方如有需要,可以個人名義向公司借款。

1、 3乙方必須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時繳納各項稅款,由甲方統一向稅務部門繳納。

1、 4甲乙雙方合理分工,接單、操作由乙方承包的勞務部負責;出境證明及協調職能部門關係由甲方負責。

1、5甲方如有與乙方承包的勞務部經營的相同業務,必須交由乙方的勞務部經營。

2、費用

2、1費用承擔如下:

2、1、1勞務部使用房屋的房租1.5萬元/年(由乙方個人承擔);

2、1、2水、電、物管費用由甲方承擔三分之二,由勞務部承擔三分之一;

2、1、3、電話87558183的電話費由勞務部承擔(該電話由勞務部專用),電話87558187的電話費由甲方承擔三分之二,由勞務部承擔三分之一;影印機租金由甲方承擔三分之二,由勞務部承擔三分之一,紙張由各方自行提供。

2、2乙方可報銷的費用:

2、2、1行動通訊費:乙方每月500元,乙方聘用的一名員工每月100元;

2、2、2出差費:如在外住宿乙方每晚250元,乙方聘用的一名員工每晚150元(該費用超出部分不予報銷,不足部分不補貼),出差補貼費每天50元;

2、2、3交通費:市內交通費乙方每月100元,乙方聘用的一名員工50元,出差以鐵路和公共汽車交通為標準,接待客戶另行商定;

2、2、4市場開拓費:按乙方開發的專案_____%提取(限一手單,二手單或三手單不再提取該項費用),如需要出境考察,專案費用另行商定;

2、2、5招待費:按乙方開發的專案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商定。

3、工資和待遇

3、1甲方每月工資1500元,每月再行發給1500元固定獎。乙方聘用的一名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每月工資1200元,試用期滿後基本工資不變,每月再行發給300元固定獎,該名員工資金以業務量進行考考核,業務量每增加100000元,業務資金上浮500元/月。

3、 2養老保險:乙方按每月1500元做為基數交納,乙方聘用的一名員工以1200元做為基數交納。養老保險單位交納部分由乙方承包的勞務部自行承擔,個人承擔部分個人自行負責。

上述3、4、5、6條所涉費用除房租外,均由乙方承包的勞務部開銷,如勞務部尚未發生業務,該費用在乙方繳納的風險投資款中扣除,待發生業務並分配利潤後,由乙方再行補足風險投資款。

4、利潤分配

勞務部自行開發產生業務後,前一次業務利潤分配時間以後一次業務利潤產生時為準,甲方分配利潤的40%,乙方分配利潤的60%;甲方提供的業務,由乙方完成的,利潤分配比例為:甲方分配利潤的60%,乙方分配利潤的40%。

5、管理和責任

5、1甲方產生的經濟糾紛與乙方承包的勞務部無關,因甲方原因給勞務部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補償;乙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或在其它公司運作與甲方公司同樣內容的事務。

5、 2乙方帳務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不得私設財務及開立銀行帳號,對外收取的費用由甲方統一對外開具收據收取。

6、糾紛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的履行等而產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生效及時間

7、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7、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7、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精神,雙方在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保障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此共同遵照執行。

一、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二、結構形式:地下室現澆屋頂,一層底商,二層以上磚混。

三、建築面積:按建築物外圍計算。

四、承包範圍:按圖紙上的要求及甲方技術交底。

五、工程工資:地下室及一樓底商元/平方米,二層以上元/平方米。

六、付款方式:每上一層板付總價%,每粉刷一層付元,工程施工結束後,雙方進行實際測量,然後按實際所作的面積乘以造價為工程總造價,按工程總價2%留保質金,一年後若無質量問題,保質金一次性付給乙方。

七、質量要求:乙方嚴格按照施工規範進行施工,符合建築標準,節約原材料,如乙方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原材料、破壞及浪費,應承擔責任。

八、工期要求:自開工之日起完工

九、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提供圖紙一份及技術交底,及時保證水電路三通,保證建築材料按時到位為乙方做好準備(建築材料不能遠離施工現場50米以外),甲方負責工人住宿、就餐、場地的安排。

2、乙方負責施工中機械裝置、腳手架等裝置工具,包括鐵釘、鐵絲。

3、確保施工人員安全、裝置大小問題均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十、其它事項:

1、因外界到工地鬧事或其它糾紛累計超過8小時,由甲方按每人每天100元計算工資。

2、合同未盡事宜,補充規定應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工程不含內外牆塗料、一樓立面外牆瓷磚,保證粉刷質量。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籤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