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全日制勞動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全日制勞動合同1
編號:_________號
甲方:用人單位(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健康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公章):____________
鑑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吉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時間
本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工作時間:上午___點___分至___點___分;下午___點___分至___點___分。
二、工作內容
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安排的___工作(崗位),工作質量應達到___標準。
三、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用人單位必須按時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日(或小時)工資為___元。工資結算期限為___(小時、日、周、月)。
甲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等待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用品和勞動工具。
2.用人單位負責對勞動者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3.乙方應當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工作制度、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其他事項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被廢止或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合同終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九、特別約定
1.乙方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2.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3.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4.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5.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作為本合同附件一併執行,乙方確認已充分閱讀甲方規章制度並願意遵照執行。
6.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十、勞動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2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用人單位住所
電 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聯絡方式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後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為 月,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的工作內容為: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誠信原則,合理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對變動有異議的可依法申訴,在申訴結果作出前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根據甲方有關工作安排,乙方同意工作地點相應調整;因此給乙方增加額外支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適當調整相關待遇;乙對工作變動及待遇調整有異議的可依法申訴,在申訴結果作出前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 標準。
三、工作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工時制 □
不定時工時制 □
第六條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為八小時,每天上班時間為 ,下班時間為 。中午 至 為用餐時間,員工可自行支配,不視為工作時間。
第七條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或安排乙方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計發加班費。計算加班費的基數依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並同步調整。
第八條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甲方有權通過績效考核方式定期評定乙方的工作表現。績效考核辦法由甲方根據行政主管機關的指導意見制定。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按照下列方式計發乙方的勞動報酬:
1.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月。
2.甲方可以綜合考慮乙方的工作表現、業績、考核結果等因素向乙方發放獎金。獎金計發辦法、數額、支付時間等由甲方公司規章制度確定。
第十條 乙方的基本工資(生活費)應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甲方應以貨幣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上月□)的工資,遇節假日則提前至節假日前最後一個工作日。
第十一條 如果乙方對勞動報酬產生疑問或者異議,可在下一個勞動報酬發放週期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並已領取了下一週期的勞動報酬的,視為認可甲方支付勞動報酬的數額及行為。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因甲方工作任務不足導致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得自該種情況發生次月起,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向乙方按月支付生活費。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按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及其他法定的福利待遇的費用。
第十四條 乙方請事假的,在事假期間甲方可以不支付工資。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乙方為女性,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和其他檢查、生育、哺乳等方面的待遇。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單位經濟效益狀況可為乙方提供其他補充形式的保險或福利,不計入乙方工資範疇。
六、休息休假
第十九條 乙方依法享受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及帶薪年休假休息的權利。
第二十條 甲方得根據勞動用工管理需要,依法制定適用於本單位的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 帶薪年休假及具體執行參照國家規定及甲方休假辦法。
七、工作條件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二條 甲方應當根據管理需要,在徵求全體職工(或職工代表)意見的前提下,依法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並向全體員工公示。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內,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及其他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服從甲方安排,積極工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二十六條 甲方提供專項費用對乙方進行培訓的,雙方可約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務期限。乙方在服務期限屆滿前離開甲方的,應根據服務期剩餘的時間確定向甲方返還培訓費的數額。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採用書面方式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依據前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至本合同有效期限起算日之間,乙方未實際為甲方提供勞動的,雙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拘留、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依法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三)項的“重大損害”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的過錯行為給甲方造成人民幣 元(含)以上的經濟損失;
2.因乙方的過錯行為導致甲方、乙方單獨地或共同連帶地受到相關行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處罰;
3.因乙方的行為使甲方失去商業機會或使甲方遭受投訴等,導致甲方的聲譽、行業地位、社會評價等無形財產受到損害等。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基本工資標準向乙方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本條所指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 轉產、遷址、技術革新、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條規定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後,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15年以上(含),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六)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八)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九)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含)以內的
第三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解除本合同未依約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甲方損失,但以不超過乙方一個月綜合工資為限。
第三十六條 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雙方應對乙方承接但未完成的工作做出妥善安排。
第三十七條 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料、資訊和檔案,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三十八條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祕密資訊,雙方可以約定不超過 期間的脫密期,但是在此期間內,乙方不得依據第三十五條提出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報酬。
第三十九條 勞動合同解除後,甲方應當及時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如因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同意承接其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新單位資料或者提供資訊錯誤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乙雙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方終止本合同的,在此期間內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但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第四十一條 勞動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暫時不向乙方支付終止合同應支付的相關費用。
第四十二條 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結的工作有義務繼續辦理。在繼續辦理期間,甲方無須再支付經濟補償,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智慧財產權、商業機密、競業限制
第四十三條 乙方執行甲方的工作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完成的工作成果,其智慧財產權屬於甲方。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智慧財產權權益,並且不得實施任何侵害甲方智慧財產權權益的行為。
第四十四條 甲方所有的書面和軟體圖文資料,客戶名單,技巧和檔案等均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對甲方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
乙方無論因何原因離職後,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網路或報紙,將甲方的客戶宣傳為乙方的客戶。乙方因任何理由離職後,不得誘導甲方的員工離職。
第四十五條 薪金和有關個人資料均屬甲方機密,乙方不得將本人薪酬或有關資料以任何形式透露給包括甲方其他僱員在內的任何第三方。
第四十六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對於智慧財產權及保密事宜有明確規定,乙方應當遵守。
第四十七條 除本合同第四十二條約定情形外,乙方在離職後 年/月【最長不得超過兩年】內不得與甲方的客戶有任何業務往來,甲方為此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元(或 元/月);若乙方違反此約定,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八條 除前述內容外,甲方的保密制度及一切規定均對乙方有同等效力,乙方應誠實信守。
十一、承諾
第四十九條 甲方承諾,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辦理了正常的年檢工作,並有合法的經營資格。乙方承諾,在簽署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單位不存在仍存續有效的勞動關係。
第五十條 乙方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後,甲方不會因任何原因被捲入乙方與其他單位的任何形式的勞動爭議糾紛中,且不存在任何未處理完畢的投訴或可能投訴事項。否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甲方為妥善處理爭議糾紛而支付的調查費用、公證費用、律師費用等。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一條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或持有不同見解時,應進行協商。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未能通過協商解決的,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有一方或雙方不服仲裁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進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內容與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首頁所記載的通訊地址為其真實有效的通訊地址。雙方所需送達的檔案通過郵寄、傳真或直接送達至該通訊地址即視為送達方履行了送達義務。如地址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未通知方自己承擔。
第五十五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1、【員工手冊】,
2、【保密制度】,
3、【保密協議】,
4、【競業禁止協議】,
5、【培訓協議】,
6、【財務管理制度】。
以上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四、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簽名日期: 年 月 日 簽名日期: 年 月 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A、B、C選其中之一):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二)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按質完成規定的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 條款(A、B、C選其中之一):
A、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B、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蘇州工業園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准的事項及內容執行。
C、經蘇州工業園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根據工作需要,確保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自行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等帶薪假期,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或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範。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每月 日為發薪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 □委託銀行發放)。
乙方在試用期的,試用期工資為每月 元。
(二)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確定(A、B、C、D選其中之一):
A、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B、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實行年薪制的每月預付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C、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元。甲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本單位與乙方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D、乙方實行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
(三)甲方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增長情況、蘇州工業園區釋出的工資指導價位和本地區、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等,通過工資集體協商以及修訂勞動報酬規章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資。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加班工資。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 元工資 □集體合同或規章制度規定)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期間的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園區公積金,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按 計劃公積金制度為乙方繳納園區公積金。乙方可通過園區公積金管理中心發放的對賬單或園區公積金網站查詢公積金繳納情況。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
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
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定程式後,可以裁減人員,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園區公積金(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七條第(二)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
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五)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約定條款如下:
1、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2、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的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法定時效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十、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甲方對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勞動保障部門一份。
(六)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 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章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並另行交勞動合同鑑證機構留存一份勞動合同。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簽名:
鑑證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_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民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郵政編碼:
現住址:
聯絡電話: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
甲方根據工作要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 乙方每週工作 日,分別為周;每日工作 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按小時計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 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度資形式為 (直接發放/委託銀行代發)。支付週期不得超過15日。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培訓和職業培訓,為乙方提供如下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七、勞動爭議處理
第七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八、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5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社會保險登記號:
聯絡電話:
第二條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家庭地址:
現居住地址:
聯絡電話: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採取下列第 種期限形式: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3 月 日止。 日止。 月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若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甲方應告知職業危害、防護辦法等。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科學合理安排工作任務。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產品的數量、質量指標和工作任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不定時工時制度。
3、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制度,要經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第八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九條 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 元。甲方支付給乙方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依法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省和統籌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省和統籌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至第45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五條 甲方或乙方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人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七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鑑證機關(公章): 鑑證工作人員: 鑑證時間: 年 日 月
全日制勞動合同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一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工作(工種),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工作。
第二條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職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合同期限
第五條雙方同意按一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第六條有固定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七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八條勞動合同到期後,若雙方無異議,可按本合同繼續執行,而無需再行簽訂合同。
三、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1、按完成一定工作任務計酬,標準為 元(日/項)。
2、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合同終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六、其他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以協商結論執行。
第十二天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7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性質: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戶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
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1、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3、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
乙方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具體日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要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2、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就業准入工種,乙方應持證上崗。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可能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勞動報酬
1、乙方的小時工資標準為元。
2、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不超過十五日。
社會保險待遇
1、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2、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
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除在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協議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外,其他情況下,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名或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8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甲方招用乙方並實行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甲方:乙方: 性別: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單位地址: 現居住地:
一、合同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止。合同期內,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 小時。
二、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內容為。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三、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在工作期間的工資標準為每小時元,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支付的小時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乙方在法定休假日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按不低於約定的小時工資的300%確定。
五、 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六、合同期內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未按國家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乙方不能勝任合同約定的工作或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七、甲乙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雙方已約定提前通知期、違約賠償責任等事項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雙方均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違約金。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勞動爭議有關規定和程式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委託代理人
簽名或蓋章: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全日制勞動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郵政編碼:
聯絡甴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原工作單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甴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吉林省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標準。
第五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後,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週期不得超過15日。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六條 甲方應當按照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七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幵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九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第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収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請仲 裁、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本合同中有關內容今後與國家、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10
甲方:
住所:
聯絡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地點在______________。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_小時,每週不超過________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週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4、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每月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
5、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甲方應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所在崗位及技能水平、勞動成果等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2、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元/月。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實行下列第_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績效工資(獎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_______元。
3、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每月_______日為發薪日。
4、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或本單位《集體合同》確定。
5、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
1、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1、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___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3、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1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年(月)。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擔任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乙方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30個小時,具體日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技術工作崗位的,乙方應持證上崗。
第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漠視乙方安全健康和不道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的小時工資標準為元,(不得低於當地政府頒佈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甲方每週星期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三條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在任何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雙方應及時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或延續手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一條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元。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乙方:(簽名)
年月日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人:(簽章)
年月日
續訂勞動合同情況: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續訂至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1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在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職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每週工作______日,每日工作___________小時;
2、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工作時間,折算平均每日工作______小時,累計每週不超過二十四小時。
第七條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應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方式,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1、按小時計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標準為每小時______元;
2、按完成一定工作任務計酬,標準為______元/ (日/項)。
第十條 甲方按______(日/周/)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五、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勞動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三條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甲、乙雙方
協商一致同意變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被廢止或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合同終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九、特別約定
第十八條 乙方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十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作為本合同附件一併執行,乙方確認已充分閱讀甲方規章制度並願意遵照執行。第二十三條 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十、勞動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勞動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13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快精神文明建設,建立清潔衛生的長效機制,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條款,按照自願、平等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共同信守。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為期一年。
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要求續訂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並提供身體健康證明,經甲方同意,可續訂合同手續。
二、乙方工作任務
1、能嚴格遵守鎮政府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安排,聽從排程。
2、乙方每天打掃環境衛生兩次(上午6、00—9、00點,下午4、00—5、00點),垃圾保證全部進入垃圾池或箱。乙方要確保街道24小時乾淨,雨雪天氣要照常清潔保潔,保持全天候在區域上崗值勤。
3、人行道和車行道打掃乾淨,無垃圾,人行道上的樹木和綠化帶要經常打掃,保持良好的環境。
4、乙方要遵守交通法規,注意安全生產,工作中發生大小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和處理,甲方概不負責
5、清掃街道範圍:
三、勞動條件:勞動工具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勞動紀律:乙方應服從鎮政府管理,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證完成任務,特殊情況次日不能上班必須向行政執法中隊請假,甲方對乙方工作出現差錯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扣發當月基本工資並提前解除協議。(其中乙方因身體不適,不適應本崗位工作的,甲方將提前解除協議)。
五、鎮執法大隊負責對乙方考核。
如被髮出一次整改通知書未及時整改的扣責任人50元工資,如全年出現3次被責令要求整改或被市、縣重點曝光的,予以辭退。年度內如未被責令要求整改和被市、縣重點曝光的、且工作成績優秀的保潔員,年終鎮將給予元獎勵。
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間,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2、本合同應妥善保管,它是建立勞動關係,處理人事爭議的依據。
七、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財政所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xx年xx月xx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14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
民族:________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家庭住址: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試用期從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生產(工作)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具體標準工資為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2。甲方每月日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為。
第七條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專案,機構調整、撤併等。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並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
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日制勞動合同15
一、合同型別與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合同型別為(A)。
A、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後,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如需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日止,共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試用期滿後,甲、乙雙方均有權通知對方是否轉正或續簽合同,如甲、乙雙方通知對方不續簽合同,則通知日為本合同的終止日。試用期滿後,如甲方同意乙方轉正,即辦理有關的轉正手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詳見“崗位職責”;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甲方因組織機構設定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度;
第七條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四、勞動紀律
第八條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九條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條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十一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按時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說明,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______元,津、補貼___元。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事假、病假扣除標準按國家和甲方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有權根據其財務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五條甲方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向乙方提供相應的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七、本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條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有兼職情形或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或者對履行本合同造成嚴重影響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向甲方提供虛假應聘資料及虛假介紹或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2、甲方無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符合法律規定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條乙方具備法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二條乙方應依法解除合同,否則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具備法定終止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四條無論因何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應立即停止以甲方名義從事的一切活動,根據甲方要求完成其未了事務,結清所有帳目,並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的7日之內,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歸還甲方所有財產和資料。
八、經濟補償、賠償、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法律、法規規定的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二十六條甲方依法向乙方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九、保密條款與競業限制
第二十七條本勞動合同期內以及合同終止或解除合同以後,乙方均須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如因商業祕商的洩露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話,乙方須按其年薪的20%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將繼續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第二十八條乙方的保密費用已包含在其工資內,甲方不再為乙方的保密義務另行支付費用;
第二十九條乙方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第三十條無論因何種原因乙方離職後,半年內不得到與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以及不得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企業;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由本單位進行勞動爭議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二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均屬於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乙方確認本人的通訊地址為本合同登記的家庭地址。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甲方需向乙方送達的任何檔案及通知,均以以本協議列明的地址為準,如有變更,應書面通知甲方,郵政局出具的掛號投送收據,將有效證明該通知已送達乙方。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用人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