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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貨物運輸合同集合8篇

合同協議 閱讀(1.3W)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貨物運輸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貨物運輸合同集合8篇

貨物運輸合同 篇1

甲 方 (貨物方) :

乙 方:XX縣XX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為運輸貨物,運費為整車運費=車次費1500元/日+0.45元/公里+路橋費;零擔運費=0.12元/立方米X公里

二、乙方接到通知後,及時上門提取甲方發運的貨物,或在甲方送貨上門時,作好接貨工作,裝車後, 甲方需提供貨物裝箱單,商業價格單,便於貨物丟損賠償時參用.貨值超過2萬元甲方需賣保險.

三、甲方有權免費跟蹤查詢貨物運輸期間的情況,如貨物有丟失,損毀,甲方在收貨前提出.

四、貨物不得夾帶違法物品,因此被查扣乙方不負責,甲方負擔貨物的被檢被查被扣等費用.

五、因不可抗原因(如:地震,水澇等)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但要及時通知甲方,並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六、付款方式:起運時預交一半運費,貨到付清.

七、合同履行:本合同起貨時履行開始,收貨付款後終止,期間如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負擔產生的損失.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xx-XX-XX

貨物運輸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指定GEP(上海)貨物委託乙方代理收貨進保稅區及港口代辦轉運等一系列報關、報檢、運輸、代運分撥等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在每批貨物到港前一天向乙方提供已由收貨人簽章好的正確、完整的船運單證(即B/L海運提單及報關單證),雙方確定專人交接並紀錄時間。

2.甲方委託乙方清關,應提供正確、完整的報關單據,內容包括與船運單證相符的貨物中文品名、稅則號碼、數量、金額、重量等。如有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立即解決。

3.甲方應協助乙方及時解決換取港區提單過程中所有發生的問題。

4.甲方委託乙方代辦商檢,應提供正確的外商投資財產價值鑑定申請單及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進口物資審批表等檔案,以利於乙方及時辦理商檢並進行報關。

5.甲方所委託的貨物應以出口標準妥善包裝,應適應長途海運和內陸運輸,任何由於甲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任何由於乙方操作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原則上,甲方對每批貨物的操作要求中,運輸計劃需在作業前一天12小時前,收發貨指令至少在作業前2個小時以書面傳真形式通知乙方落實,特殊情況下,乙方應盡力配合處理。

二、乙方職責

1.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正本海運提單後到船公司(或代理)調換港區提貨單,如遇到問題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絡並解決。

2.遇到貨物必須商檢時,乙方在接到甲方合格的申報單等單證後代理甲方申報商檢。

3.乙方在接到甲方齊全的報關材料後繕制報關單並負責報關,如遇到倉單錯誤並負責解決。

4.對於甲方委託的保稅區海關報關業務,乙方在正常情況下非法檢貨物在船到後四天內予以完成清關、送貨等服務,對法檢進口裝置在船到後五天內予以完成清關、送貨等服務,如有特殊情況發生,甲乙雙方應積極協調及時解決。

5.乙方負責報關後辦理有關港區提貨手續,同時安排集卡到港區提箱至甲方指定地點。

6.乙方負責對海關事物提供必要的詳盡諮詢服務。

7.乙方原則上不負責墊付操作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墊付FOB條款海運費。

8.若貨物至乙方倉庫後應通知甲方派人到現場驗收並拆箱入庫(貨物的外包裝、件數等以上海外輪代理理貨公司出具的證明為準)。

9.貨物經甲方驗收入庫後應有乙方負責妥善保管,不得損壞、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開包或開箱,在保管期內,如果……

三、作業確認規定

1.書面確認是雙方公司具體操作人員所具有的權利,也是應盡的義務,無論哪一方提出對某項操作要求書面確認時,另一方都必須相應,否則提出方有權停止相關操作程序,直到獲得書面確認。

2.新發展物流公司客戶服務部在每月____號、____號(逢雙休日或節假日往後順延)開兩次賬單到CRCShipping部門。CRC相關部門在十天核心對完賬單後,每月月底書面通知新發展物流公司開發票,在核對過程中,CRC相關部門有權對賬單中的任何一個費用專案提出查詢,新發展物流公司必須無條件配合,如新發展物流公司無充分證據證明任何一個費用專案的正確性,CRC有權對此專案拒付,但不影響其他費用的正常確認。費用賬單一經CRC確認,新發展物流公司將不再承擔查詢賬單及其相關單據的義務。

3.對於超期費的事宜,新發展物流公司必須先行向CRC進行書面確認,否則CRC有權拒付。CRC在收到新發展物流公司確認單____個工作日內必須給於明確的答覆,否則新發展物流公司視為CRC自動確認。至於目前還存在一些超期費用的問題,只要是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超期,客觀事實清楚的,CRC必須全部確認。

4.為了在今後核對帳單中提高效率,以及單證的準確性,經徵詢新發展物流公司財務部以及新發展物流公司供應商意見和可操作性,決定代收代付的費用今後一律開“新發展物流代GE”或“新發展物流代CRC”,新發展物流公司憑影印件向CRC報銷。

5.關於費用超期問題,只要在整票業務操作完畢後(尤指PC粉落箱)____個月內結算,都應是合理正常。但如有意外情況逾期,則需雙方書面確認為準,憑確認單結算。

6.在今後具體操作過程中,凡是合同中沒有列明的費用專案,當以雙方經辦人員書面確認為準,憑確認單結算。

四、費用結算程式

1.乙方負責每週對已完成作業的專案按提單號開具發票,並分別列明海運進、出口或空運進、出口發票清單每週五交於甲方專人核對,每月____日前將前一月操作費用清單交甲方,額外費用(指超期費,修箱費等)另計,甲方核對後乙方開具發票。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發票的一個月內付清發票所列款項,付款時應傳真乙方付款憑證。

2.對乙方開具操作費用如由實報實銷部分需附有關發票並註明費用標準。甲方稽核時如有異議,應及時與乙方專人聯絡解決,如乙方發票開具錯誤,應由乙方立即到甲方領取該發票並保證在第二天將正確發票送至甲方專人。

3.對乙方應甲方要求支付的費用則按第二條的七款執行。

4.由於甲、乙雙方的一方未能執行以上費用結算規定,責任方按發生額每月度以____%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滯納金以示公允。

五、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政策因素髮生費用變化,雙方本著友好協作精神妥善處理。

六、本協議的任何修正須經雙方書面以備忘錄形式同意方為有效,修正部分作為本協議的補充。

七、附件一、二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一式兩份,效力相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有效期一年,到期後甲乙雙方若無異議則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樣本三

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承運甲方木材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性質

雙方約定本合同為承攬合同,由乙方自備運輸工具、人員,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將甲方砍伐並堆放好的木材裝車運送至指定的木材廠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方。

二、具體工作內容

1、木材起運地點: 由甲方指定

2、木材到達地點:由甲方指定

3、木材承運日期:由甲方指定

4、木材運到期限:由甲方指定

5、木材裝卸:①填裝,木材填裝所需人工、機械裝置由乙方配齊。②卸車,乙方將木材運送至指定木材廠後根據廠方人員的安排卸車。

三、運輸費用結算方式:運輸費用的結算方式為 。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把木材運輸到目的地。木材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的,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

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者乙方僱傭的司乘人員在起運前出示必要的證件(包括但不限於駕駛證、行駛證、貨物營運證明等);若乙方或者乙方僱用人員拒絕提供,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絕起運。

③、甲方或者甲方授權人員有權視情況跟車押運,需要改變運輸路線的,必須經甲方協商同意;乙方擅自改變運輸路線的,所產生的費用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④、甲方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的權利義務

①、乙方有權在按質、按量完成運輸後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運費。若甲方不支付或不按時支付規定的運費,乙方有權扣壓木材。

②、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木材,乙方有義務及時與甲方聯絡,在合理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

③、乙方有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木材運到指定的地點,並聽從廠方人員的指示卸裝木材。

④、乙方有義務託運的木材負責安全。在託運過程中如因乙方及乙方僱用人員違反交通安全法規,駕駛不當致使木材脫落:a造成木材損失的,甲方有權從運費中扣除;b造成第三人損傷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⑤、乙方因裝載不當或者違反交通安全法規行駛被行政部門攔截,所產生的各種罰款由乙方承擔;所載木材遭到扣留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從運費中扣除;需要解除安裝部門木材的,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對於解除安裝的部分,乙方仍有義務重新安排車輛運輸。

五、違約責任

任何違反本合同所約定內容的行為都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違約方應當對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爭議解決

1、任何因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應協商解決,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協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雙方在互惠互利、互相信任、公平合理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運輸貨物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及地點:

1、貨物名稱:。

2、起至地:院內。

二、運輸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運費:元噸(含稅)。此運費為乙方按甲方要求將所承運之貨物安全、及時、完好的全部運至甲方收貨地址並履行合同所有義務後的運費單價,不受任何因素的影響而改變。最終總價款以甲方過磅數量乘以單價為準。

四、付款方式:甲乙雙方每季度結算一次運費,乙方開具運輸發票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全部運費。運費以承兌匯票方式支付。危險品運輸合同範本

五、內容及細則:

1、承運車輛到起運地點後,甲方負責裝車,乙方車輛須服從甲方人員調配。

2、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正常生產用量,若影響甲方生產,每次罰款5000元。

3、乙方車輛進廠後,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

4、附則及約定事項:

(1)運費指起至地範圍內所發生的所有安全責任事故及風險和費用;

(2)若出現貨物丟失、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危險品專用車輛技術等級達到行業標準《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GB536-8

8)規定的一級技術等級。

(4)在承運甲方貨物整個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專用車輛上應當另外配備押運人員,其應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並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

六、該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異議,雙方可協商處理。協商無效,由合同簽訂地人民依法裁決。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甲 方: xxxxxxxxxxxx :(託運方) 代理人:xxxx

承運方: 證件號: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

貨單號: xxxxxx__品名: xxx 單位:__xx_____ 數量:____xxx___;

注:運輸車輛為乙方自己的運輸車輛;

車型號: 車身長: 米,車牌號:發電機號:。其中運輸路途中產生的過橋、過路費、油費等全部費用有乙方支付,途中車輛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 乙方(貨運司機)負責把貨運到到達點

貨物起運地點溫江貨物到達地點xxxxxxxxxxxxx 收貨人聯絡人電話:

、 貨物承運日期 xxxx年 xx月 xx日 12:.00時貨物運到期限 xxxx年 xx月 xx日10:

、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共計; 付款方式 餘額; 貨到達地點託運方支付給乙方。

、本協議生效後,已裝車的貨物全部由乙方負責,如發生意外損失,(如火災、丟失、油汙、髒爛、磨損、漏雨等人為災害)均有乙方運輸單位及個人按市場價格負責全部賠償給甲方。

六、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七、雙方義務

收貨人(甲方)的義務及責任: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

承運方(乙方)的義務及責任:如果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

八、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使生效。貨、款兩清時,終止本協議。 注:中途不準配貨,如發現配貨罰款500.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聯絡電話:xxxxxxxxx 聯絡電話:

甲方單位蓋章

20xx年10月13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企業與其他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個人或聯戶與法人簽訂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簽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的承運方必須持有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營業執照。軍事運輸,公路與水路、鐵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三條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規和計劃的要求。根據運輸能力與國家物資調撥計劃和公路運輸管理的規定簽訂。

  第二章運輸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五條承、託雙方根據需要,可訂立年度、季度、月度貨物運輸合同,亦可按貨物的批量訂立運輸合同。年、季、月度貨物運輸合同簽訂後,託運方應在合同商定的期限內,向承運方提送履行合同的月、旬、日運輸計劃。運輸計劃是貨物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屬於國家指令性計劃調運貨物的運輸合同,必須根據國家平衡下達的指標籤訂;屬於國家指導性計劃調運貨物的運輸合同,參照國家下達的指標,結合承、託雙方的實際情況簽訂。

第七條代訂運輸合同,要有委託單位證明。根據授權範圍,以委託單位名義簽訂,對委託單位直接產生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運輸合同應包括的主要內容:

一、貨物的名稱、性質、體積、數量及包裝標準;

二、貨物起運和到達地點、運距、收發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

三、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四、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五、貨物的交接手續;

六、批量貨物運輸起止日期;

七、年、季、月度合同的運輸計劃(文書、表式、電報)提送期限和運輸計劃的最大限量;

八、運雜費計算標準及結算方式;

九、變更、解除合同的期限;

十、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貨物運輸合同 篇6

按照運輸工具的不同,貨物運輸合同可分為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管道貨物運輸合同和多式聯運貨物運輸合同。

一、鐵路貨物運輸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是鐵路承運人將貨物從起運地點通過鐵路運輸到約定地點,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運輸費用的合同。託運人利用鐵路運輸貨物,應與鐵路承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中的承運人是鐵路運輸企業。鐵路運輸企業主要是指國家鐵路運輸企業和地方鐵路運輸企業。國家鐵路運輸企業是指鐵路局和鐵路分局。鐵路站段不是鐵路運輸企業,而是鐵路運輸企業的基層組織,它只能以鐵路局或者鐵路分局的名義進行運輸生產活動。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中的託運人就是把貨物交付鐵路運輸的人。它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中的收貨人是指在到站領取託運貨物’的人。收貨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收貨人雖然不參加訂立鐵路貨物運輸合同,但他們與所訂立的合同密切相關,也享受合同中的某些經濟權利,也要承擔由合同帶來的某些經濟義務。

根據貨物運輸組織方式的不同,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可分為整車貨物運輸合同、零擔貨物運輸合同和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三種。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除具有一般貨物運輸合同的特點外,還具有計劃性很強的特點,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受國家計劃的制約,大宗貨物運輸受年度、季度和月度運輸計劃的制約,其他貨物運輸受運力和其他條件的限制,也要有計劃地進行安排。

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所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明確公路貨物運輸的承運人與託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承運人應將承運的貨物經公路從一地運至另一地,託運人應按規定支付相應的運費。

在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中,承運貨物的一方為承運人,是指從事公路貨物運輸並與託運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的經營者。它可以是公路運輸企業,也可以是從事公路貨物運輸的其他單位和運輸個體戶。承運人有時可分為締約承運人和實際承運人。所謂締約承運人是指參與簽訂運輸合同的承運人;實際承運人是指接受締約承運人委託從事運輸的人。託運人是指託運貨物的一方或指與承運人簽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它可以是承運人以外的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除了承、託運雙方外,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一般還涉及收貨人。收貨人是指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中託運人指定提取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即在目的地接收貨物的人。因此在一個完整的貨物運輸合同中,往往要涉及承運人、託運人和收貨人三方當事人。但在實踐中,在不少情況下,託運人和收貨人是同一個人。

三、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收取運費,負責將託運人託運的貨物經水路由一港(站、點)運至另一港(站、點)的合同。水路運輸的承運人必須是經營水路貨物運輸業務,並持有營

業執照的我國遠洋運輸企業、沿海水運企業、內河水運企業和個體水運專業戶,託運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組織、公民等。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徵:

(1)貨物重量和體積的計算有其自己的特殊方式。整批貨物的重量由託運人確定,承運人也可以進行抽查。散裝貨物重量,承運人可以通過船舶水尺計算。貨物按體積計量收取運費的,託運人應提出重量和體積。

(2)合同履行期限受自然條件(氣候、水情等)的影響。合同履行期限通常包括起運港發運時間、每一換裝港時間和運輸時間。由於自然條件因素所造成的誤時,不計算在運期之內。

四、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是指航空承運人使用航空器,將託運人託運的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並交付給收貨人,託運人支付貨物運輸費用的合同。航空貨物運輸的承運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實施貨物運送的人,主要是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及其代理人。公共航空運輸企業,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運送旅客、行李、郵件或貨物的企業法人。託運人是指要求使用民用航空器運送具備託運條件的貨物的人,包括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和公民個人;收貨人是指貨物通過民用航空器被運送到指定地點後,提取貨物的人。收貨人可以是託運人,也可以是託運人以外的第三人。

五、管道貨物運輸合同

管道貨物運輸合同是指從事管道運輸業務的承運人和託運人簽訂的明確運送貨物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在管道貨物運輸合同中,承運人具有單一性,並且管道運輸合同的貨物種類也比較少,主要限於氣體和液體類貨物,如石油、天然氣等。

六、貨物多式聯運合同

貨物多式聯運合同是指多式聯運的承運人以兩種以上不同的運輸方式,負責將貨物從接管地運至目的地交付收貨人,並收取全程運費的合同。貨物多式聯運合同具有的特點是:

1、承運方由兩個以上採用不同運輸方式的承運人共同構成,合同對這些承運人均有法律約束力;

2、支付運費的總括性。託運人將全程不同運輸階段的費用一次性支付;

3、對於多式聯運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貨物滅失或毀損,承運人負擔連帶責任。當沒有過失的承運人履行賠償義務之後,有權向造成損害的承運人進行追償。如果數個承運人之間無法分清過失,則按各自所得的總運費的比例分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水路運輸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江河、湖泊以及其他通航水域中一切營業性的貨物運輸。

本細則適用於水路運輸企業與其他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持有營業執照的個體(聯戶)船民與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以及水路運輸企業與個體經營戶、個人之間簽訂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

軍事運輸,水路與鐵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三條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應貫徹優先運輸國家指令性計劃產品和急需物資,適當兼顧指導性計劃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產品調撥或購銷計劃和船舶運輸、港口通過能力簽訂。

對指令性計劃產品的運輸,在簽訂合同中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報請雙方上級主管綜合部門處理;其他物資運輸,由託運人與承運人協商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章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四條水路貨物運輸合同,除短途駁運、擺渡零星貨物,雙方當事人可以即時清結者外,應當採用書面的形式。大宗物資運輸,可按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對其他按規定必須提送月度託運計劃的貨物,經託運人和承運人協商同意,可以按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或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零星貨物運輸和計劃外的整批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第五條按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經雙方在合同上籤認後,合同即告成立。如承、託運雙方當事人無需商定特約事項的,可以用月度託運計劃表代替運輸合同,經雙方在計劃表上籤認後,合同即告成立。在實際辦理貨物承託運手續時,託運人還應向承運人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的,經承、託運雙方商定貨物的集中時間、地點,由雙方認真驗收、交接,並經承運人在託運人提出的貨物運單上加蓋承運日期戳後,合同即告成立。貨物運單的格式,江海乾線和跨省運輸的由交通部統一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運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第六條按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貨物名稱;

二、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三、起運港和到達港,海江河聯運貨物應載明換裝港;

四、貨物重量,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

五、違約責任;

六、特約條款。

第七條貨物運單應具備下列內容:

一、貨物名稱;

二、重量、件數,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

三、包裝;

四、運輸標誌;

五、起運港和到達港,海江河聯運貨物應載明換裝港;

六、託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

七、運費、港口費和有關的其他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八、承運日期;

九、運到期限(規定期限或商定期限);

十、貨物價值;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分頁閱讀第1頁:第一章總則第2頁:第三章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第3頁:第四章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第4頁:第五章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檔案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辦理:a.先付款,後退單;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貨物運輸合同 篇7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託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運達的時間: 年 月 日 時前

要求運達的地點:  收貨人:

貨物名稱:  規格  型號:  重量:  體積(長x寬x高):

包裝形式:  件數:  出廠價格:  承運車輛車牌號:  運費:

貨物運輸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以下各項務必認真填寫,不填寫的用斜線劃去。)

甲方(承運人):

乙方(託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形式

1、乙方委託甲方運輸(包括代理運輸,下同)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運輸方式包括 :

□精準卡航;□精準空運;□精準汽運;□精準城運。(單選或多選)

2、甲方應依乙方指定方式運輸,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_黃順平_________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該代表變更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

2、經乙方指定的物流人員(附件一)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籤字確認相關檔案之行為或其它履約行為視為乙方行為。

三、計量規則

貨物重量計量單位為千克,不足一千克按一千克計算。若體積重量大於實際重量,按體積重量計算。

四、價格條款

1、甲方所公佈的價格如有變動,則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當時公佈價執行,如有異議應在發貨時提出。

2、乙方有權享受甲方推出的價格優惠活動,優惠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確認按附件享受優惠,則不得再享受其他優惠。

3、本合同適用的價格不包含政府規費、緊急附加費等其它費用。

五、接貨與收貨

1、甲方負責在乙方指定地點接貨或接收乙方送貨,乙方要求上門接貨的須應甲方要求支付接貨費。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裝貨,告知甲方貨物名稱、性質、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大票貨物應提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對於不能安全、合法運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於危險物品、違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改動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七、託運手續

1、乙方須準確填寫有關單證,甲方建議乙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宣告貨物價值並支付保價費;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託運貨物的實際價值申報宣告價值,且不得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甲方收取的保價費用以乙方託運貨物的保價宣告價值為準,貨物保價費率按甲方國內貨物保價費率表的規定計算。乙方申報保價宣告價值並支付保價費,即表示乙方對該票貨物已選擇保價服務。

2、乙方應出示或提供託運貨物所必須的相關證件;對於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乙方應在交貨前完成或者委託甲方完成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手續,並附有效憑證。

八、拒運條款

對已經接受委託,甲方後來發現不能安全、合法運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絕運輸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之權利。

九、事項變更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

十、乙方知情權

1、乙方發運大宗貨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貨物啟運後甲方應及時將發運情況通知乙方。

2、甲方應對乙方出發貨物的執行狀況進行全程跟蹤;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

3、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非甲方責任的運輸工具問題、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造成航班、汽運等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十一、通知提貨、送貨與返貨

1、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後甲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超過三日未提貨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管費。

2、乙方或收貨人要求送貨上門的,甲方應以適當方式及時、安全地將貨物送達收貨人處,由此所增加費用由乙方或收貨人承擔。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以合理的努力將貨物退還發件人,因此額外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收件人拒絕收貨或支付運費;該貨物被認為是不可接受;無法合理確定或找到收件人。如不能退還,三個月後甲方可以對貨物進行放棄、處置或變賣,且不就上述行為向乙方及其他人承擔任何責任;所得收入在扣除相關費用及處理費後返還乙方。

十二、結算與付款

1、甲方按以下方式與乙方結算運輸費用(必選其一):

□A、週期與限額結算,結算週期為30天 ,當月發生的運費於下月 3 號對賬,對賬當月 10 號前乙方必須支付所有款項;結算限額為 3000 元,兩者俱一即可。

註釋:

乙方月結費用連續2個月低於 20xx 元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月結權利,乙方應以現金方式結算。

在結算期屆滿時或乙方運輸費用達到結算限額時,甲方應將結算清單電傳乙方,乙方須在 3 天內確認(節假日順延),甲方電傳結算清單後的第 5 天前乙方應將運費結付給甲方;乙方過期未確認的,視為預設。

因甲方開單失誤需更改運費金額,經雙方協商同意,在對賬清單上直接更改,並註明實結金額,加蓋公章。

甲方員工收款時須憑財務出具的委託書和甲乙雙方已確認的結算清單,收款憑證不全乙方可不予支付。凡因收款憑證不全乙方付款而造成甲方之損失由乙方負責。

□B、現金即時結算。

□C、甲方返單後乙方付款。

□D、貨到付款,由收貨人收貨時付款。

2、付款方式可採用現金、支票和匯款三種。運費達壹萬元(含)以上時應以支票結算,支票收款人必須填寫“ 武漢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期票日期不能超出三天;通過銀行匯款不得超過三天,以銀行電匯單日期為準。

3、乙方或收貨人應按時足額對甲方支付服務費用。乙方或收貨人無故不支付費用的,甲方對承運貨物可以行使處置權、留置權以及其它救濟性權利;有付款義務的收貨人拒付費用所產生的不利後果由乙方與收貨人負連帶責任。

十三、相關責任與賠償

1、甲方從貨物收運時起到交付時止承擔安全、及時的運輸責任。

2、保價與賠償。甲方為乙方承運的貨物提供保價服務,由乙方自主選擇。雙方明確知曉:保價服務選擇與否對於貨物

毀損、滅失之後的賠付標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特約定賠償標準如下:

A、乙方未辦理貨物保價服務而發生貨物丟損的,甲方根據空運貨物最高按20元(人民幣)/千克賠償;汽運貨物丟損在丟損貨物對應運費的3倍以內予以賠償。依照以上方式計算得出的賠償額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的部分無效。

B、乙方辦理貨物保價服務的,發生貨物丟損,甲方按如下規則賠償: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宣告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按宣告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宣告價值高於實際價值的,按實際價值賠償。

3、甲方到貨時間一般依公佈時效(附件二),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算在內,時效誤差依據甲方承諾減免運費。運費減免不影響其他款項結算,也不排除甲方的不可抗力免責權。

4、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約定期限支付運費和其它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額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因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或者導致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賠的,乙方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牽連,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須雙倍賠償。

十四、責任排除

甲方對下列事項不承擔責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帶來的相關損失;

B、貨物的自然性質、質量缺陷以及貨物的合理損耗;

C、乙方自行包裝,因包裝或容器不良、從外部無法發現而造成的損失;

D、乙方自行包裝,到達時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E、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品造成的損失;

F、甲方包裝的非新品運輸,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缺少或損壞;

G、因乙方託運承辦人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

H、承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所託運貨物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特殊商業價值)。

十五、索賠條款

1、乙方索賠僅限,精準汽運和精準卡航貨物到達簽收後的三十日內書面提出;精準空運貨物到達簽收後七日內提出,遲延交貨的到達簽收後十四日內提出。提交索賠資料,出具破損證明,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超過期限乙方未提出索賠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索賠權利。

2、甲方接到有效索賠後應於六十日內作出答覆。

十六、保密條款

1、甲方對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乙方商業祕密和其它資料負有保密的義務。甲方需採取有效措施使上述資料免於被無關人員接觸,包括要求參與本合同工作的僱員遵守本條之規定。

2、甲方給予乙方的各種優惠和其它商業資訊,乙方應為甲方保密。

十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於十五日前通知對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終止後,任何自然延伸的責任和義務繼續有效。

十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或經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九、其他約定

以下約定其它未涉內容或需要補充的內容:

乙方對其委託甲方承運的貨物均己向保險公司投保了貨物運輸險,甲方應在其承運乙方的貨物出現毀損,滅失等事故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同時甲方須向乙方提供保險索賠資料(必須由甲方才能提供的保險索賠資料,如當事車輛行駛證、駕駛證、交警證明等)未達到上述要求之一的,由甲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二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附件一:《物流人員確認單》

致 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我方指派以下人員到貴司辦理貨物交接、驗收、結算等各個環節的物流事宜:

編號姓名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其他

1

2

3

4

5

6

7

8

9

10

承運人(簽名/蓋章): 託運人(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