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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員工勞動合同模板彙總5篇

合同協議 閱讀(8.75K)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勞動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員工勞動合同模板彙總5篇

員工勞動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有條款。

  一、合同期限:

1、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店鋪 擔任店面銷售崗位工作, 合同期限為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期間乙方應遵守以下工作行為規劃:

(一)員工工作行為規劃:

1、大愛無邊:顧客進店時,面帶微笑,要像春天般的溫暖,並親切問候:“歡迎光臨”。

2、留戀難捨:顧客離店時,必須送顧客到門口並說:“請 慢走,歡迎下次光臨”。

3、敬業守時:準時上班,當月累計三次以上遲到、早退 者計曠工一天。

4、嚴於律已:上班時間必須檢查自身形象是否合乎:聘用合同書1)頭髮到肩者必須束起;

2)淡妝(要給人很精神的感覺);

3)有工作服的工衣要整潔;

4)不留長指甲,男同事頭髮不能過雙耳,不能留鬍鬚。

5)精神飽滿,用振奮的精神,快樂地迎接每天的工作。

5、在沒有顧客的情況下,紀律(嚴禁聊家常、打鬧、吃東西、化妝等)。

6、閒暇時整理自己所屬區域保持貨品整齊,衣架無損。

7、打電話必須經過店長同意,一天不能超過兩次一次不 能超過5分鐘。

8、未盡同意不得擅自調班、調休。

9、嚴禁透露公司機密(產品原價、客戶檔案,工資待遇) 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工資60%,必須服從分配,服從管理,違 者30元/資,私下用本公司電腦者扣罰50元/次。

1 0、顧客是我們的上帝,嚴禁和顧客吵架,這是衡量一個 員工的自身素質修養的標準。

(二)員工遲到規則

1、(遲到5—1 0分鐘以內)一個月兩次以內不扣分。

2、本月遲到三次以上照以下條規扣分(10分以內扣5元, 10一30分鐘扣20元)超過30分鐘計曠工一天(曠工一天100 元)。月未扣分總金額獎給本月沒有請假沒有遲到的員工(病 假不扣分,憑醫藥單據證實)。

如有員工違反上條例分數(每分等同人民幣1元)每月扣 分30分以上者罰值日一週。

(三)工作期間乙方薪水及獎勵制度如下:

1、新來導購試用前三個月底薪1200元,需交押金500元, 合同期滿後退還乙方押金,合同期內中途離職者將不退還押金。

2、提成方式:個人月銷售額為總金額,按個人月銷售額

總金額提成1%。

3、沒有特殊情況週六、週日不準請假、休假。

4、員工一個月休假一天,在不影響店鋪正常運作情況下, 經店長同意(節假日不允許員工休假)。

5、在公司指定情況下,月個人任務完成情況下,月獎勵員工30—50元,按員工個人銷售和狀態由甲方決定。

6、全勤獎勵50元,每三個月進行評選優秀員工,獎勵 200元。(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業績排名前二位者,無客戶 投訴者)。

(四)其他

1、乙方必須保證甲方店鋪設施完整,如有損壞,按公司 報價的50%予以扣除,方式為員工均攤。

2、乙方必須保證自己健康及安全,如有任何問題,甲方 不予承擔。

3、必要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2

合同編號:122945

甲方(用人單位): 註冊地址:乙方(勞 動 者):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續簽原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並簽訂本勞動合同續訂書。

一、 原簽訂的勞動合同於期滿,本次續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第

種形式。

① 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② 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休息制度、勞動報酬和勞動紀律等按照原簽訂 的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三、 雙方協商變更或約定的其他事項:

四、 除本勞動合同續訂書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約定外,其他內容與原勞動合同的內容 一致並持續有效,甲乙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各自約定的義務。若原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 現行的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現行的法律規定執行。

五、 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私自塗改無效,若要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六、 本勞動合同(續訂書)一式叄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 執一份,交乙方檔案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合同續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3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簡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執行;

2、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製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發給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並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__》,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優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四)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的第(五)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達到《培訓合同》要求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專案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國家規定的違紀辭退、除名、開除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如原為本企業固定職工轉為全員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緩三至六個月時間辦理有關手續:在此期間乙方有接收單位的,甲方應當按乙方原身份為其辦理調動手續。緩辦手續期間,停止享受企業的一切工資、勞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屬違紀辭退、除名、開除者外)時,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按乙方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月生活補助費計算標準是乙方離崗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因乙方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應按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計算標準與前述生活費計算標準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辦理調動手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和醫療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並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六)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七)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應按規定向對方做出賠償。乙方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或住房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三、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員工勞動合同 篇4

第一條、為規範員工的勞動合同管理,加強酒店及員工雙方的約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作為本酒店已執行的“勞動合同實施細則”及《勞動合同》和《聘任合同》的補充條款。

〖合同分類〗

第三條、本酒店員工合同分為《勞動合同》與《聘任合同》兩種。合同期一律為三年。

〖簽訂合同的範圍〗

第四條、除臨時工以外的所有員工,均應訂立勞動合同。

第五條、凡酒店同意將檔案轉移到本酒店的正式員工,可以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條、凡檔案關係無法轉移或不能轉移的酒店員工,經酒店同意,可簽訂《聘任合同》。

〖合同解除〗

第七條、辭職

員工如有正當理由欲辭職,可以提前寫出書面辭職報告(試用期員工提前七天,使用期滿後提前一個月),將部門經理、人力資源經理及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於約定的最後工作日起三日內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手續。

第八條、辭退

如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根據合同規定,酒店可以辭退該員工。

第九條、開除

如員工嚴重違紀,酒店可予以開除。

第十條、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內,由於特定原因,酒店與員工經過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違約賠償〗

第十一條、對辭職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含未按規定的離職日起離職)的員工,需按如下標準繳納違約賠償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滿一年者,需交賠償金三千元;

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但不滿兩年者,需交納賠償金二千元;

在本酒店工作滿兩年但不滿三年者,需交賠償金一千元。

第十二條、對因嚴重違紀而別開出的員工,酒店將根據該員工違紀情節輕重或對酒店造成的損失情況向其索取賠償,賠償金額由酒店據實訂立。

第十三條、對批准離職的員工(含辭職,辭退,開除)凡於規定的最後工作日起三日內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的,可免於交納賠償金;否則,按照每遲一天罰款50元。

〖培訓賠償〗

第十四條、凡參加酒店組織的培訓的員工,如欲辭職應按所接受的培訓的價值交清賠償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滿一年者,賠償所受培訓價值全額

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但不滿兩年者,賠償所受培訓價值全額的70%

在本酒店工作滿兩年但不滿三年者,賠償所受培訓價值全額的30%

第十五條、辭退及被開除的員工,酒店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收取培訓賠償金。

第十六條、培訓價值由酒店根據員工所接受的`每項課程的價值及及課程數目而確定。

〖其他〗

第十七條、既往釋出的有關制度中,如有與本制度衝突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第十八條、本規定的修正權及解釋權歸酒店人力資源部。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適用於全體合同制員工。

拓展閱讀

【企業銷售人員勞動合同】

甲方因業務需要聘用乙方為店面銷售人員,經協商,就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如下:

1,乙方的工作為店面銷售。

2,甲方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培訓。

2,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____個月,試用期間工資,期滿後的工資待遇為底薪500+提成(銷售額的10%)+每月50元全勤獎。合同到期後雙方均同意續簽的另行簽訂合同。

3,因銷售人員流動性較強,為保持人員的穩定,保障甲方的正常營業不受影響,每月銷售提成推遲一個月發放,合同到期時的一個月與底薪一起發放,如在合同期內乙方違約提前解除合同則上月銷售提成做為違約金不再發放。

4,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乙方需嚴格遵守,如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或因為乙方自身情況的變化不適宜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5,如雙方欲提前解除合同,應至少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6,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7,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5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被辭退,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所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指的是沒有終止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同法的規定,連續簽訂兩次以上勞動合同或是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合同本身就是保護勞動者合法權利,鼓勵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長期勞動關係的有利手段,通過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培養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穩定勞動就業,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穩定企業的技術和操作隊伍,培養工匠精神,這些都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身包含的實際意義。但是無固定期限合同,並不是鐵飯碗,人員的合力流動還是法律的許可的範圍,除了勞動者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間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以外,用人單位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間,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那麼企業在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如果用人單位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員工,並與員工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員工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標準為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發給一個月的標準工資。標準工資為解除勞動合同之前員工本人12個月的平均工資,滿一年發給一個月上不封頂;但是如果12個月的標準工資高於當地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按照職工社會平均工資標準工資的3倍計發,最高不能超過12個月;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法的規定解除員工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要求企業給予雙倍的經濟賠償,即在企業工作一年,給予職工本人標準工資的2倍進行賠償。這裡補償和賠償的關鍵是企業是否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否是和員工本人協商一致,是否提前30天書面通知等。

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了獲得經濟補償或是經濟賠償以外,如果企業繳納了失業保險的,還可以獲得失業保險金。當然能否得到失業保險金的關鍵還是要看所在的企業是否繳納了失業保險,如果所在的企業沒有繳納失業保險,這是企業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必須給予經濟賠償;如果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以上,最高可以獲得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待遇;能夠順利領取失業保險金待遇,說明企業是繳納了社會保險的,所以有可能是獲得經濟補償而不是經濟賠償,當然這只是我的個人觀點,屬於操作層面的經驗之談,法律沒有這方面的具體規定,但也是一種實踐經驗的總結。

綜上所述,如果和企業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被企業單方面辭退的,員工可以獲得經濟補償或是經濟賠償,關鍵因素還是要看屬於是否協商一致或是是否屬於企業違反勞動合同法,除此之外,如果企業繳納了失業保險的,還可以獲得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