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合同協議>

就業勞動合同15篇

合同協議 閱讀(2.11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就業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就業勞動合同15篇

就業勞動合同1

用人單位、畢業生、學校三方簽訂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算不算勞動合同?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對一宗醫學院畢業生馮某與文昌市某醫院的勞動爭議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對上述問題依法作出了裁判。

就業協議書可視為勞動合同

個人檔案被扣,她起訴醫院

馮某系吉林醫藥學院畢業生,20xx年4月24日馮某與文昌市某醫院及吉林醫藥學院簽訂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同年7月12日,馮某與醫院簽訂了《醫學專業畢業生跟班學習協議書》,其中規定“馮某跟班期滿並獲得執業資格後,必須在醫院連續服務5年以上”“跟班學習期間醫院暫不負責馮某的社會養老保險等費用”。

雙方簽訂協議書的當月,馮某進入醫院工作。20xx年9月馮某參加了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但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之後馮某離開醫院。但醫院以馮某未達5年服務年項為由,扣留了馮某的個人檔案,也未給馮某購買社會養老保險等費用。雙方因此發生爭議,馮某起訴到法院,請求確認《醫學專業畢業生跟班學習協議書》為勞動合同;《協議》中的上述2條規定無效;判令解除合同,醫院歸還檔案,並賠償因此給馮某造成的財產損失。

醫院辯稱醫療行業是特殊行業,需要每位醫務人員必須具備相關資格,我國醫療規範要求醫院提供培訓機會,發放補助。馮某僅在醫院進行培訓學習,她沒有醫師資格,不可能與醫院形成勞動關係,雙方是培訓關係。

她和醫院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法官經審理後分析,醫院與馮某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是本案裁判的關鍵。根據原、被告及吉林醫藥學院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原、被告簽訂的《醫學專業畢業生跟班學習協議書》,以及馮某在醫院的活動看,馮某在醫院的管理下協助醫師開展工作,雖然也參加各種培訓,但主要目的是工作,同時由醫院支付工資。因此,可以認定原、被告之間存在勞動關係。醫院以學習為主抗辯,缺乏證據。

由於馮某與醫院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其雙方簽訂的《醫學專業畢業生跟班學習協議書》從其性質和內容看屬於勞動合同。該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中關於服務年限的規定,並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應是有效的。醫院未給馮某繳納各類社會保險,違反相關規定,馮某以此主張解除合同,理由充分,於法有據。

醫院根據雙方簽訂的《醫學專業畢業生跟班學習協議書》而收取並保管馮某的個人檔案資料,因該協議書的解除,醫院應當將個人檔案資料返還給馮某。馮某主張醫院賠償其財產損失,由於沒有證據證明其損失,該項主張缺乏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援。

就業勞動合同2

內容不同

三方協議以書面形式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義務關係,不涉及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應享有的權利義務。

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合同、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有效期不同

三方協議自簽約日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終止;勞動合同在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生效。

簽訂身份不同

畢業生簽訂三方協議時仍是學生,但簽訂勞動合同應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旦簽訂,三方協議效力喪失。

勞動合同至少要具備哪些條款?

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勞動合同期限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勞動報酬

社會保險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注意: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就業勞動合同3

甲方 單位性質

地址

乙方 性別 出生 年 月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再就業優惠證》省號

甲方 乙方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本職崗位按規定的數量、質量完成任務。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可適當調整乙方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

2、甲方適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保護。

4、乙方在工作中應當遵守勞動安全制度,可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操作的指揮。

5、從事特種行業的,應當按國家規定執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2、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40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4、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五、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 日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其中財政補貼350元,用人單位支付 元),乙方在試用期內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作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保險福利

1、甲、乙雙方應共同繳納社會保險,甲方應為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由縣財政按規定進行補貼,乙方應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乙方應繳納部分可由甲方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待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的工傷,由甲方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工傷責任。

七、勞動紀律

1、根據生產需要,甲方可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協議。

八、協議的終止、解除、變更的條件

甲方、乙方終止、解除或變更本協議,以及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處理,按照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仲裁處監製的勞動合同書規定的內容執行。

九、雙方其他約定(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法人代表人:

或委託託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就業勞動合同4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自__20xx__年_5__月_1_日起至_20xx_年__4__月_30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會計__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每週週一至週六工作,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每週日為休息日。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a.工作未能及時完成,乙方自願加班完成;b.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和乙方協商同意。

(三)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如有特殊情況,根據甲方要求可協商加班。

四、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待遇

(一)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二)甲方為乙方全額支付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不再從每月工資中扣除。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一)甲方承諾每月工資1300元。月底按時發放工資。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 日後根據工作量的增加,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增加人員或合理上調工資的意見,雙方進行協商。

七、關於工作期間的考證問題

在工作期間,乙方參加關於工作的各項考試費用由甲方全額支付,考試通過的證件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帶走。(如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證件歸乙方所有。)

八、勞動紀律

(一)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二)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三)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四)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五)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六)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七)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於_20xx__年_5_月_1_日生效。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就業勞動合同5

大學畢業生在正式工作之前,都會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一般簽訂就業協議在先,簽訂勞動合同在後,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但你也許並不明確這兩者有何不同,因此不能完全明確自己的責任與應當享有的權益:

畢業生琳琳,寒假期間在某地就業市場與某企業簽訂就業協議書,當地人事部門業蓋章進行簽證,隨後將協議書寄到學校,學校畢辦蓋章同意。後來琳琳又參加某銀行組織的面試,該銀行表示同意接收,她向學校畢辦索要就業協議,畢業辦的老師解釋,因她已和某企業籤協議,如要再和銀行籤協議,則應先承擔違約責任。琳琳表示很不理解。

像上例這樣對就業協議的法律性質還缺少真正的瞭解,因此不明確自己對所籤協議的用人單位負有何種的責任的情形在應屆大學畢業生求職者中確實存在。的確,畢業生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並不是完全相同的,那麼他們的共同之處與區別分別在哪裡呢?我們大致可以進行這樣的歸納:

相同之處

就業協議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的法律依據。就確立勞動關係這一點來說,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相通的,可以這樣認為,就業協議的實質就是準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它們的相同表現在以下方面:

(1) 合同的性質一致。用人單位對大學畢業生這類勞動者,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勞動者,在培養、使用、待遇等方面可能有所不同,但從確立勞動關係這一點來說,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一致的。

(2) 主體的意思表達一致。簽訂就業協議的雙方在表達主觀願望,意思表示真實、無強制脅迫方面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簽訂勞動合同而雙方的主觀意思表達所處的狀態完全一致。

不同之處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就業協議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教育部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要求:“經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指定就業計劃和派遣的依據。”

不同之處表現在:

(1) 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勞動合同適用《勞動法》及勞動人事部門頒佈的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規章。而就業協議因目前無《就業法》,也無國務院頒佈的有關畢業生就業方面的法規,因此只能適用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有關政策。

(2) 適用主體不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的協議,只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無欺詐、脅迫等行為,經雙方簽字蓋章,合同即生效。目前的就業協議除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方簽字,蓋章外,尚需學校和簽證機關(人事部門)介入。

簡單地說,兩者的程度不同,勞動合同的法律力度較大,不管是權利還是義務,一旦簽訂,就必須遵守,一旦有違約現象,必須付出應負的責任。而協議帶有雙方協商的成分,一旦有一方違約,後果比合同要輕一些。

就業勞動合同6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勞動法》及有關法規,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 (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一、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按排從事工作。

二、該崗位對勞動者的基本要求有:

  第三條工作時間

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時間為:

  第四條勞動報酬

一、勞動者在該崗位實行 (小時、日、周、月)工資,每 (小時、日、周、月) 元。

二、勞動者工資每 (日、周、月)支付一次。

三、勞動者工資中含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

  第五條社會保險

雙方商定勞動者選擇以下一種方式參加社會保險:

一、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其他從業人員的辦法參加社會保險。

二、勞動者按照個體工商戶參保辦法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的具體繳納辦法及比例按照國家和我省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勞動條件

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標準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等規定,為勞動者提供該崗位必須具務的條件。勞動者在靈活就業中發生的工傷,適用國家有關工傷規定。

  第七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靈活就業過程中的勞動爭議,適用處理勞動爭議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要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和法院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它內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勞動合同7

甲方名稱:_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_

乙方姓名:___

年齡:___

性別:___

民族:___

身份證號碼:___

常住地址:___

聯絡電話:___

家庭電話:___

一、簽訂本協議的背景:

1、____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是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高階資訊科技人才北京培訓基地的指定管理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2、全國“高階資訊科技人才認證培訓(ITET)”是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批准並立項的,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已授權甲方負責監督管理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高階資訊科技人才北京培訓基地的工作開展。

3、為了確保教學質量,提高“學成率”,以使學員早日走上工作崗位,在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ITET工作組的監督指導下,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高階資訊科技人才北京培訓基地(以下簡稱北京培訓基地)負責培訓、認證和考試工作。

4、在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的授權和指導下,____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專門設立了人才交流中心,負責為ITET學員免費提供人才推薦上崗的服務工作。

5、乙方已通過甲方的面試,基本符合入學條件,並已辦理入學手續,正式成為培訓基地的學員。

6、對乙方的管理由甲方和北京培訓基地共同負責。本協議的相關條款,北京培訓基地認可並支援。

7、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益,確保教學質量,雙方本著平等公正和學員利益第一的原則經協商後,甲方與___(以下簡稱乙方)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二、培訓班別:

______工程師/設計師。

三、培訓時間: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預計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結束。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嚴格按照經ITET專家組反覆論證並通過的教學實施方案的要求完成教學工作,根據學校的安排為學員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確保給學員提供合理的上機時間。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交清全部學費、資料費等費用,然後再履行為乙方提供全部服務的承諾。

3、因乙方行為過錯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4、乙方正式入學並簽訂本協議後,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在校學習期間的意外傷害保險。

5、乙方完成學業並通過考核之日起一個月之內,根據乙方所學專業為其提供在北京推薦相關行業內就業的服務,推薦服務期為一年。在服務期內,因乙方所在單位的原因致使乙方的工作發生變動,甲方應無條件地為乙方提供幫助,直到乙方再次上崗為止。若乙方在甲方為其推薦的單位工作時間達到三個月,則視為乙方成功就業。成功就業後,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兩年的工作、再學習、法律諮詢等跟蹤服務,力求乙方在IT行業能夠持續穩定的發展。

6、因乙方個人原因(違法、違紀或無故放棄就業機會等)導致甲方不能推薦工作或推薦工作後不能繼續工作的,甲方有權取消其推薦資格且不再提供推薦服務。

7、如果乙方不能通過專業考核,但在學習期間能夠做到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上課、上機並完成作業,並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可申請免費重學(其它費用自理),重學期間不保證“人手一機”。

8、甲方有權制訂《學員就業安置管理制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要求乙方自覺遵守。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遵守學習紀律,按時上課,按時完成作業,認真練習,服從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及學員就業安置管理制度。書費、生活費、醫藥費、住宿費、考試費等由乙方自理。

2、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相關各種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字,如:身份證、學歷證、戶口等影印件。不得提供虛假資料,否則視為違約。

3、乙方在校期間要愛護使用學校的各種裝置和公物,如由於人為造成裝置損壞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4、乙方要與他人和睦相處,不得發生酗酒、打架鬥毆等。

5、乙方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有違法亂紀行為,不得擾亂課堂秩序,不得違反校規、校紀等規章制度,不得做有損甲方名譽及形象的行為。

6、在個人自願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統一組織乙方參加學習內容相應的認證考試,費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應於學期終止之前,做好離校準備,學期終止一週內,退出住宿及辦理相應的離校手續,甲方有義務為學員推薦崗前週轉房(費用由學員自理),以方便學生應聘工作。

8、乙方在結業後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推薦就業工作的服務,直到乙方在甲方為其提供就業的單位成功就業為止。

9、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學員就業安置管理制度》及各種相關管理檔案,否則因此而影響了就業安置工作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違反甲方學校規章制度者,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同時也喪失了要求甲方繼續培訓、推薦工作及退費等權利。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承擔相應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3、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地震等),而影響本協議的履行,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

七、其它事宜:

1、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3、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無故解除合同。如發生糾紛,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簽字):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

就業勞動合同8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月日至年月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月

C、以完成

2、本合同包含 3個月的試用期(自年日至年。

第二條、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

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智慧財產權、公司機密等。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乙方(簽字):

日期: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就業勞動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作數量,並達到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

第六條乙方從事教育職業,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規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八、其他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勞動合同10

[摘要]就業勞動合同,是大學生與招聘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維護自身權利的法律依據。但在當今的就業市場上,大學生因為缺乏勞動法相關的法律知識以及他們自身各方面的原因,而與就業單位簽訂不合法或不平等的勞動合同,從而引起勞動糾紛。那麼,如何減少這些因籤合同而引起的法律問題,對那些即將走向工作崗位的大學生是十分必要的。

[關鍵詞]大學生就業;勞動合同;問題分析

一、勞動就業合同與大學生就業

勞動就業合同是大學生和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實現大學生勞動權利的法律形式。今天,大學生就業已從計劃分配轉變為自由擇業,在這種形式下,就業勞動合同就成為規範勞動就業市場的重要法律依據,也是合同雙方維護自己權利的法律武器。同時,大學生通過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使雙方的權利義務規範化、明確化,以此來防止用人單位的不當解僱,違反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勞動保護條件等不合理現象的發生。另外,當大學生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時,就業勞動合同就是大學生用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效證據。

二、目前大學生在簽訂合同時出現的問題

近年來,由於大學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勞動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糾紛頻繁發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大學生缺乏社會經驗和法律知識,因而在籤合同時出現許多不合理的現象。以下是筆者總結的大學生在籤合同時經常出現的幾個問題。

(一)錯誤地認為就業協議就是勞動合同經筆者調查發現,有相當大的一部分畢業生認為,有就業協議就不用簽訂勞動合同了,就業協議就是勞動合同。這種看法是錯誤的。就業協議是指畢業生在校時,與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和畢業派遣的依據。而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工種勞動的依據。也就是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另外,它們所包含的內容也不同,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同意接受該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該畢業生,列入就業方案並納入就業情況統計,它不涉及畢業生到單位報到後所享有的權利義務。而勞動合同涉及到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勞動權利義務關係更為明確。因此,畢業生只有弄明白這兩個合同的含義,才能更好地通過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來維護自身的權利。

(二)越過就業協議直接籤勞動合同隨著法律制度的不斷健全,就業協議所包含的內容也越來越廣泛。因此,很多畢業生就認為不用籤就業協議而直接籤勞動合同就可以了。專家認為,直接籤勞動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就業協議需要經過學校簽證,這有助於學校做好就業促進工作。畢業後,學校可以根據就業協議書把學生的檔案直接寄給用人單位的檔案保管部門,減少了週轉的時間,提高了新單位辦理手續的效率。其次,勞動合同只規範學生畢業後的就業行為,假如有一方在畢業前反悔,另一方將無法利用就業協議的一些特別政策保護自己。比如,就業協議上往往有違約金規定,違反協議者應支付違約金,而勞動合同必須根據勞動法規定訂立,對違約金的設立侷限性很大,根本無法像就業協議一樣廣泛保護。

(三)對自己在勞動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不瞭解“就業壓力大”,是當代大學生找工作所面臨的一個共性問題,因此,有些大學生在被招聘單位錄用後,就急於與對方簽訂勞動合同,生怕“煮熟的鴨子又飛了”,認為簽了勞動合同,自己的工作就會有保障,就會萬無一失。而用人單位此時往往會利用大學生這一心理,在合同上做一些手腳,企圖簽訂對企業有利的“一邊倒合同”,使合同裡的內容偏向於用人單位這一方。

(四)大學生對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條款敢怒不敢言大學的普及,讓很多學子走進了大學的殿堂,但同時,也讓更多的大學畢業生面臨著就業難題,而這給一些企業提供了利用廉價勞動力的機會,他們利用自己在招聘時的諸多優勢,隨意在合同中新增“霸王條款”,使一些畢業生簽訂一些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例如,有的規定畢業生的試用期長達12個月,有的規定畢業生不得戀愛結婚,甚至還出現了“生死合同”。而現實是,一些大學生為了保住自己求之不易得來的工作,不得不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合理的勞動合同。被社會稱之為“天之驕子”的大學生竟不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實在是一個值得社會深思的問題。

(五)簽訂合同時出現的自身誠信問題這裡的誠信問題主要指大學生簽訂就業協議後出現的違約現象。因為現在找工作提倡雙向選擇,自由擇業。有的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同時選擇幾家單位,但最先同意接受並要求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的單位,不一定是畢業生心目中的理想單位。於是,個別畢業生為了保底,就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遇到比原單位好的企業,就毀約,另謀高就。然而,還有一部分畢業生在與單位籤協議的同時,就做好了違約的心理準備。因為畢業生的違約,導致現在一些企業不喜歡招聘應屆畢業生。

三、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僅僅指出問題的存在,而不對問題存在的原因進行分析是遠遠不夠的,因為只有對問題存在的原因進行深入、徹底的研究、分析,才能對症下藥,解決問題。概括來說,大學生在籤合同時出現問題的原因有以下幾個:

(一)法律知識的欠缺我認為這是大學生為什麼在簽訂合同時出現一系列問題的主要原因。因為對勞動法規缺乏瞭解,缺乏自我保護意識,這在一定程度上讓一些用人單位有機可乘,使一些用人單位在規定勞動合同的內容時,只注重規定勞動者的義務和用人單位的權利。很少規定用人單位的義務和勞動者的權利,同時,還通過加長對畢業生的試用期,降低試用期的工資等等,來榨取畢業生的廉價勞動力,更有甚者妄圖以與求職者約定“工傷概不負責”的條款逃避責任的“生死合同”。類似的這些情況,都是由於勞動者缺乏法律知識而與用人單位簽訂違法合同。

(二)就業的壓力

由於高校擴招,導致畢業生競爭的不斷加劇,使大學生的就業指導思想從“先擇業後就業”變為“先就業後擇業”,這使許多大學生在找工作時,不管自己是否喜歡或者是否合適,不管是否與自己的專業對口,只要選擇了一個“好工作”,不管是否合適,都會先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假如以後再遇上比原先好的單位,就會另謀高就,與原單位毀約,這種現象必然會影響大學生的誠信形象。同時,有的學生也因為“飢不擇食”,而不得不與用人單位簽訂一些不合法的勞動合同。

(三)學校為了提高就業率的要求

現在一些高校,為了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就在畢業生身上大做文章,催促大學生在畢業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以此來完成上級部門規定的就業率,並以就業率的提高來擴大自身的知名度。學校的逼“嫁”,使很多學生在並不清楚單位的具體情況下,只能無可奈何地“先進去再說”,“我們可不能因為個人而影響整個學校的形象”。這也是大學生盲目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一個原因。

(四)學校以及學生對就業指導的不重視

對於即將畢業的一些大學生,對其進行就業前的指導是很有必要的。現今一些高校在做這一方面的工作時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他們開的就業指導課僅僅在於走走形式,而沒有深入到解決學生的切實問題上。就目前高校的實際情況來說,很少有學校會把就業指導課做為一個教學計劃來進行,他們僅僅開一些專題講座或者做一些就業形勢報告來打發學生,而學生也會因為學校的不重視而對自己關於就業方面的疑惑不了了之。同時,學生不重視就業指導,也是一個方面,這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1.學生思想上認識不足。2.學生認為大三上學期進行就業指導課太早。3.學校對學生的思想工作沒有做到位。

(五)學生對自己未來目標規劃不清

“先就業後擇業”這一就業指導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大學生的就業壓力,但同時,也把大學生帶進一個思想誤區,認為現在自己不可能一步到位地找到自己的理想工作。所以,就先湊合著幹一些不適合自己未來職業規劃的工作,隨波逐流,沒有固定目標,遇見好的職位,不管對自己未來發展是否有利,就毀約、跳槽,另謀高就,以至於發生許多因“違約”而造成的合同糾紛。

四、解決問題的建議

關於解決大學生在簽訂勞動合同中出現的問題,我認為就目前而言,以下幾種方法是比較有效的。

(一)學校對學生應加強就業前的指導

學校對畢業生進行就業前的教育,可以採取上就業指導課,開就業專題講座,辦就業宣傳欄等方式,就業指導課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點:1.做好畢業生的安全教育。針對目前就業過程中的用人陷阱和簽訂就業合同時出現的問題,一方面加強對畢業生的法制教育,另一方面,教育畢業生要注重誠信,對就業協議或就業合同要認真、仔細閱讀後才能簽訂,並引導畢業生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2.引導畢業生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念,樹立“先擇業後就業”的就業觀念,並且要對自己的未來職業生涯發展規劃清楚,然後再有目標的找工作,這樣可以預防畢業生頻繁毀約現象的發生。3.幫助畢業生確立符合實際的就業期望,使畢業生擺脫那種眼高手低、心高氣盛的錯誤心理狀態。另外,通過講解現在就業形勢以及畢業生就業個案經歷教育,幫助畢業生對自己有個明確的定位,理性定位就業期望值。

(二)學生應通過法律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大學生在就業前,應通過學習《勞動法》、《合同法》等法律檔案,明確與用人單位關係,瞭解相互之間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另外,在意識上不要將自己放在弱勢地位,害怕用人單位不聘用或害怕麻煩,而在自身權益上妥協。應當積極維護自身權益,一旦確立勞動關係就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該屬於自己的權利就要爭取,該屬於對方的義務就應該要求對方履行,並在合同中明確。如果確實碰到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要求仲裁。

(三)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

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必須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因用人單位情況多樣而無統一示範性文字,但依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款: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此外用工雙方還可以就試用期、培訓、保守商業祕密等內容進行約定。學生在籤合同時,一定要仔細研究其中的各項內容,不僅要注意勞動合同的法定條款,也應當注意自己與企業的約定條款,儘量把一切勞動權益的約定都落實到書面合同上,同時,也要妥善儲存好合同文本,以便以後發生勞動糾紛,有據可查。另外,當遇到責任模糊不清或是不利於自身權益的條款,應該謹慎簽約,如果可能的話,多向法律人士諮詢一下,自己所籤的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對自己有利。

就業勞動合同11

從來沒有哪一部法律像勞動合同法,如旋風般引發如此眾多的關注與爭議:出臺前向全民徵集意見,就以近20萬條意見創下了全國人大立法史上的紀錄;出臺後實施前的幾個月,又以個別企業“大裁員”再次引發人們的爭議,勞動合同法 就業。這部於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法律,將給勞動者和企業帶來什麼樣的改變

勞動合同法來了 “鐵飯碗”不會回來(記錄)

焦點: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它旨在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穩定的勞動關係。

與現行勞動法相比,勞動合同法增加了若干有利於勞動者的規定,如:用工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糾正濫用試用期的行為、糾正勞動合同短期化現象、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應遵循的規範,以及合同到期前終止時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條款。令人沒有料到的是,在它實施前卻發生了一股企業與員工解約的風潮,不少企業開始大規模地解僱員工。

去年年底,廣東東莞一家五金廠,包括陳先生在內的100多名職工接到企業重新進行人員調整的通知,***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在此之前,廣東一些企業包括華為等大型企業,紛紛出臺人事政策,大規模裁員,解除原來的勞動合同,以應對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個別外資企業認為在華投資成本會越來越高,只好撤銷了對華投資,轉而投資東南亞,以降低企業成本。

類似事件屢見報端,不得不令人擔心:勞動合同法是不是一條凶猛的“狼”?有人甚至認為,勞動合同法既傷害了企業的利益,又傷害了勞動者的權益。

人們對於《勞動合同法》的關注焦點,幾乎都集中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上。

企業:“狼”來了

在企業一方看來,勞動合同法就像一匹“狼”,讓人焦躁不安。

廣東一家電子廠一名中層管理人士說, “工廠主要是想避免與工作年限長的老員工籤無固定期限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滿足“已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或“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條件後,便可以與用人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範本《勞動合同法 就業》。“這意味著一旦企業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就成了永久員工,企業需終身僱用他。顯然,這一規定給企業用人加了一道緊箍咒。”這位管理人士感嘆道。

用人單位滿腹牢騷,勞動者一方也是一腔委屈。

在勞動合同法出臺後,陳先生曾為之一振――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又多了把“保護傘”。結果,他卻糊塗了:既然是“保護我們勞動者利益,為什麼這部法律會讓我失去工作呢?我在企業已經工作了整整13年,已是40多歲的人了,這個年齡讓我再到哪裡去重新找一份工作?”

勞動合同法出臺後,和陳先生有類似遭遇的,還有不少。

專家:企業誤讀勞動合同法

究竟,勞動合同法能不能真正保護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實施將會帶來怎樣的效應?企業用工是不是將回歸“鐵飯碗”時代?

曾參與勞動合同法起草的中國人民大學勞動法學教授、全國總工會法律顧問關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可以肯定的是,勞動合同法不是有些人想像的那樣可怕,它不是一匹“狼”。勞動合同法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目的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一個職工在企業工作了十年,仍然要籤短期勞動合同,這本身就不利於建立穩定的勞動關係。一個臨時性的工作崗位很難想象能夠建立起穩定的勞動關係。增加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有利於增進職工與企業的感情,有利於職工積極鑽研業務,使職工把企業當成自己的家,共同把企業搞好,形成企業與職工共贏的局面。

企業為什麼會誤讀勞動合同法?關懷認為,這是由於部分企業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成是又回到了過去計劃經濟下的用工制度,認為這部法律使企業缺乏用人自主權,捆住了企業的手腳。企業如果對誰不滿意,就很難解除合同。其實,勞動合同法並沒有剝奪企業的用人自主權。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企業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企業可以依法裁員的條件,以及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的法定程式與辦法。無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都是可以解除的,兩者解除的法定條件完全一樣。只要出現應當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用人單位完全可以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無論這個合同是固定期限合同,還是無固定期限合同。

他認為,企業趕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紛紛裁員,這是對勞動合同法的誤讀。企業這種只顧眼前利益,不顧長遠利益的做法,弄巧成拙,只會引起人們的反感。

為什麼陳先生等勞動者會認為是勞動合同法讓他們失去了工作?對此,關懷說,勞動者不應該把目前出現的這個後果怪罪於勞動合同法,而是要積極通過工會或勞動監察部門來維權,以糾正企業的違法行為。勞動者要看到,是企業誤解了勞動合同法使職工失去了工作,勞動合同法立法的目的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就業勞動合同12

勞動合同和就業協調書市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別處於兩個相互聯絡的不同階段。具體表現在: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這些勞動者既可以是高校畢業生也可以是其他人,而後者專指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工作協議。

勞動合同是在明確工作關係後簽訂的關於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而就業協議書是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相互選擇的關係的確定,學校作為畢業生管理部門承擔見證和監督職能。

勞動合同可根據(勞動合同法)處理,也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勞動仲裁機構報送;而後者由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協商取得一致的基礎上訂立,報學校畢業生主管部門審查認可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值得注意的是,就業協議不能代替勞動合同。學生畢業到就業單位報到後,應儘快與用人單位簽定勞動合同。

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別處於兩個相互聯絡的的不同階段,具體表現在:

1、主體不同:前者是指勞動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這些勞動者既可是高校畢業生也可是其他人;而後者專指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工作協議。

2、內容不同:前者是在明確工作關係後簽訂的關於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而後者是雙方相互選擇的關係確定。

3、處理糾紛的部門不同:前者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處理,也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勞動仲裁機構報送;而後者由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協商取得一致的基礎上訂立,報學校畢業生主管部門審查認可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值得注意的是,就業協議不能代替勞動合同。學生畢業到就業單位報到後,應儘快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畢業生報到上崗以後,有很多用人單位並沒有馬上與之簽訂勞動合同,而是以就業協議書及其補充協議代為履行勞動合同的職能。雖然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均為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絡的不同階段,不能互為替代。

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書的區別和關聯具體表現在:

 (一)性質不同

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在校時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就業意向協議,也是學校編制畢業生就業派遣方案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依法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是明確畢業生就業後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二)內容不同

就業協議書的內容主要是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就同意錄用和接受聘用達成一致意見,並初步約定將來就業的基礎條款,如服務期限、試用期限及試用期待遇等;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對勞動權利與義務的規定更為明確和具體。

 (三)時效性不同

就業協議書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時自動終止其效力;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有兩種:一是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二是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四)爭議解決的主要方式不同

就業協議書發生爭議,主要是按照現有的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學校或上級就業主管部門出面協調解決;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主要是依據(勞動法)和(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採取調解、仲裁及訴訟的方式,通過嚴格的法律程式予以解決。

 (五)互有關聯

一般來說,就業協議書籤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在某種意義上,勞動合同可以視為就業協議書的延伸。例如,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可以在就業協議書中約定試用期和試用期待遇,上崗後簽訂勞動合同時試用期條款按此約定執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試用期滿後的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書的補充協議中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以認可和確定。

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其身份多為學生,並非完全意義上的勞動者,尚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所以,畢業生應先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待取得畢業資格去單位報到後,再儘快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為避免在日後訂立勞動合同時產生糾紛,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還要注意與勞動合同的銜接,儘可能將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體現在就業協議書及其補充協議中,並註明在今後訂立勞動合同時應予確認。

就業勞動合同1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根據甲、乙、丙共同承擔的責任與義務,解決及配合教育學管理、日常安全、定向就業安置等各方的約定,就丙方同意讓甲方定向分別安置12580、10086客服、太平洋客服呼叫、電子應用崗位工作,甲、乙、丙三方遵循各自的有關約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按排丙方定向安置實習、實訓、就業地點:

1、12580,10086客服專業,太平洋客服呼叫專業在_______。

2、其它。

二、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負責定向委培班的學員安置實習、實訓、就業工作;

2、負責定向企業的人力資源要求動態及時反饋給乙方;

3、負責丙方:_______

(1)第二年12580、10086客服進入實訓階段的12580、10086外呼(綜合工資20xx元/月至2500元/月);第三年12580、10086客服進入實習期間12580、10086外呼合格者考核進入內呼(綜合工資2500元/月至4500元/月),內呼另要求聲音甜美、形象端莊、氣質高雅、女身高1.62米——1.68米、男身高1.72米——1. 80米(綜合工資2500元/月至4500元/月);

(2)第二年太平洋客服呼叫進入實訓階段(綜合工資2500元/月至4500元/月),第三年太平洋客服呼叫進入實習期間合格者考核晉級或進入儲備幹部(綜合工資3500元/月至6500元/月);

(3)第二年電子應用崗位進入實訓階段(綜合工資1450元/月至2500元/月),第三年電子應用等崗位進入實習期間合格者考核晉級或進入儲備幹部(綜合工資2200元/月至3000元/月);

三、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按規定的教學大綱按時授予丙方學習,成績合格並無不良記錄者按國家規定頒發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

2、負責丙方的專業培訓,並安排定向專業課程,請定向專業講師授課,達到定向就業工作的要求,定期的考察及評估。

3、負責丙方在校期間日常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及食宿管理工作等。

4、負責配合甲方定向生源的安置工作。

四、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丙方同意並接受甲方的實習、實訓、就業工作安置。

2、丙方在校學習過程中一切按乙方的教學大綱修滿所有開設的課程併成績合格順利畢業;

3、丙方在校期間不能有過任何違法犯罪記錄或通報批評記錄,否則甲方不予安置定向工作,此協議視無效。

4、丙方在校期間因自身原因導致開除、身體殘缺等達不到乙方入學時標準要求的,甲方不予以安置工作。

5、丙方必須交清全部甲、乙方所規定的學雜費、代收費及培訓費。

五、甲、乙、丙三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丙方畢業後,在定向企業規定範圍內丙方不接受甲方的定向安置或安置後因違紀行為被定向企業開除的,視為丙方自願放棄定向安置工作,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如有未盡事宜三方可協商一致解決,如有分歧意見,可通過司法程式處理。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由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簽名)

聯絡電話: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就業勞動合同14

(1)兩者的主體不同

就業協議專指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工作協議;而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這些勞動者既可以是高校畢業生,也可以是其他人。就業協議適用於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而勞動合同只適用於勞動者(含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不含公務員單位和按照實行公務員制度的組織和社會團體以及軍隊系統)之間,與學校無關。

(2)兩者的內容不同

就業協議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初次工作協議,其主要意義在於將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方互相選擇的關係確定下來,一般並沒有詳細規定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而勞動合同則指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確定工作關係之後簽訂的關於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具體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

因此,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不能等同於簽訂了勞動合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簽訂了就業協議之後,還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目前的實際情況是,通常畢業生到單位工作之後,雙方才簽訂勞動合同。

(3)兩者發生問題的處理部門不同

在畢業生就業協議發生問題、需要處理時,一般首先由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進行協調,如果取得一致意見,則報送畢業生所屬的學校主管部門,由學校主管部門審查認可後,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予以調整。若勞動合同發生問題,則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勞動仲裁機構報送,請求處理。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處理勞動糾紛。

就業勞動合同15

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定的,為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籤訂就業協議的一種書面合同,就業協議書和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其內容主要體現畢業生情況和意見、用人單位情況和意見及學校意見,其協議約定僅指學生在畢業後到用人單位去工作的一份書面合同,協議書《就業協議書和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簽證部門是各級縣、市人事調配部門。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同企業、事業等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是依據《勞動法》規定以書面形式訂立,其中載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合同終止等條款,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勞動合同的簽證機關是各級勞動行政部門。

就業協議僅僅是確立了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係,勞動合同更進一步確立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因此,畢業生千萬不要認為和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就萬事大吉,應注意報到後及時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為了更加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畢業生可在簽訂就業協議時瞭解勞動合同的內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條款,畢業生也可向招聘人員索要樣本或影印件。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業協議書的簽訂。因為高校畢業生就業是通過各級人事調配部門在規定時間內來落實的。畢業生持學校發放的《畢業生報到證》和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到用人單位所屬縣、市人事局辦理報到手續,並憑其開具《行政介紹信》到具體的用人單位報到,此時的畢業生具有幹部調動性。否則,畢業生就不具備幹部調動性,對今後的技術職稱評定、晉升、社會養老保險、退休年限等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就業協議書:

1 法律依據 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定的,為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籤訂就業協議的一種書面合同。

2 內容與目的 主要體現畢業生情況和意見、用人單位情況和意見及學校意見;

3 時效 其協議約定僅指學生在畢業後到用人單位去工作的一份書面合同。

4 簽發部門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簽證部門是各級縣、市人事調配部門。

勞動合同:

1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2 目的 是指勞動者同企業、事業等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3 內容、時效 規定以書面形式訂立,其中載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合同終止等條款,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4 與單位發生勞動關係開始。

5 簽發部門 勞動合同的簽證機關是各級勞動行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