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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權物業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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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經營權物業轉讓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經營權物業轉讓合同

經營權物業轉讓合同1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網球館及相關場地的經營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標的(詳見附圖)

1、甲方將位於新城八月湖路中段B區院內用於文體娛樂的場館(靠小區西面,建築面積)的經營使用權轉讓給乙方。

2、場館正門口6個專屬露天停車位歸乙方經營使用;北面的籃球場及羽毛球場及南面8個共用露天停車位由乙方和小區全體業主共同使用,其中,乙方負責北面的籃球場及羽毛球場的日常維護和管理。由於上述周邊場地非甲方自有產權的範圍,在小區業委會成立後由乙方自行與業委會協商使用的條件,對此甲方須積極協助,以促成事實。

第二條:經營場地轉讓金共計叄佰肆拾萬元整(¥340萬元整),一次性付清,以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為支付憑證。

第三條:權利義務

1.甲方交付標的時,做到通水、通電、通路、通下水道等相關配套設施完好,保證通訊網路運營公司已進駐;以保障乙方對內對外正常商業經營不受影響,但電費、水費及場地運營所有成本由乙方自行承擔,計費標準按實際發生的數量以及物業向有關部門的繳費價格標準計算,相關方不得擅自加價。

2.乙方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不得干預,經營過程中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

3.甲方委託該小區前期物業公司負責對乙方經營場地進行物業管理,甲方負責與物業公司協調對其轉讓的標的不再收取物管費。但乙方仍應當接受物業公司的物業管理,小區業委會成立後委託的物業公司按簽訂的新物業服務合同執行。

4.甲方向乙方提供轉讓標的的相關圖紙、有關批准檔案的資料的影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為便於乙方正常經營,小區的南大門(場館正門口)開啟,由乙方負責建造門崗、電動柵欄等,所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情況下,由小區物業統一管理,所增加物業人員工資由乙方和物業公司協商承擔比例。

6.在本合同生效後,標的物因政府規劃等原因徵遷發生補償和賠償的費用全部歸乙方所有。

7.乙方可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可在網球館功能佈局上作適當調整,但不引起小區業主的投訴或政府相關部門的干涉為前提,否則應自行承擔相應後果。

8.乙方自行新增的裝置、設施和財產,費用由乙方承擔,產權歸乙方所有。

9、甲方在此書面承諾:如果將來法律、政策允許該轉讓標的物可辦理產權,甲方應無條件協助為乙方辦理產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本承諾在乙方能自行獨立辦理的情況下,可作為甲方對乙方的授權。本授權永遠不可撤銷。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交付時未能保障通水、通電、通路、通下水道的相關設施完好,造成乙方不能夠正常營業或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2.甲方因轉讓標的物有產權爭議引起糾紛導致乙方無法經營,則甲方應當退還乙方的全部轉讓金,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3.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均視為嚴重違約,由違約方按照轉讓金的20%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對方的全部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1.凡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則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在仲裁過程中,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第八條: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開始執行日期:以雙方簽訂之日起執行。

3.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律師事務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營權物業轉讓合同2

轉讓方(下稱甲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下稱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多次實地勘察協商,現簽訂如下物業轉讓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的物業,土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現按轉讓價人民幣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二、甲方將上述房屋建築物、土地使用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乙方需在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天內,繳清全部轉讓金合共人民幣_____萬元,雙方辦理有關的移交手續。

三、在甲乙雙方簽訂協議,乙方繳清轉讓金後,該轉讓物業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四、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契證變更過戶的手續,有關過戶手續費用由受讓方(乙方)承擔。

五、上述物業在轉讓後所發生或涉及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概與甲方無關。

六、上述物業轉讓後,如因市政建設規劃需要徵用該物業的,與甲方無關,應由乙方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不能以此追究甲方責任。

七、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糾紛,應由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到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簽名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