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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承包經營合同範文彙編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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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承包經營合同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承包經營合同範文彙編六篇

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展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檔案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

承包期為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從一九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到一九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三,林木收益分配

⒈ 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幼林實行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成.

⒉ 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成.

⒊ 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成,乙方得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四,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稅

⒈ 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⒉ 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⒊ 採伐稅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五,雙方的義務

⒈ 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⒉ 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他毀林行為.

⒊ 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⒋ 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地分配給乙方.

⒌ 承包期內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乙方承擔_______%.

六,獎懲

⒈ 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⒉ 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的違約金.

⒊ 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八,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公社管委會(鄉政府),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

…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___大隊(村)

______生產隊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_大隊(村)

_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____(蓋章或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訂

為了發展水果生產,增強農民經營果園的責任心,滿足城鄉人民生活和對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體和個人的經濟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村民大會認真討論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發包方: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佳航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稱甲方) 承包方: (稱乙方)

經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佳航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全體股東友好協商,決定對公司業務進行股東內部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股東會有關會議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由全體股東共同簽訂企業內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方)。

第二條 承包方(乙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執行模式,並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企業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乙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 承包方(乙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工商、稅務、衛生、質監等部門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稅費,並嚴格參照行業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五條 承包方每年度的總承包費為人民幣 萬元整,作為公司全體股東的收益,每年分兩次付清年承包費,即: 月 日和 月 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費,第二年至第 年,每年承包費為 萬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欠交額日千分之一收取滯納金,並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額作扣減承包費,或終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合同期滿,承包方(乙方)完成上交承包費,可自願續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對公司移交給承包方(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裝置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二、監督承包方(乙方)合法經營,不得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為承包方(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方水、電正常供應。

四、協助承包經營方(乙方)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五、協助承包經營方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臵工作。

六、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承包方(乙方)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合同期內,對公司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保持裝置完好,正常維修費由乙方負責。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及時上報公司股東會審定後報廢,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三、如經營需要,對公司訓練場及主體樓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公司股東會稽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覆,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新建和裝置更新部分)的建設和購臵要事先報公司股東會認可,費用從承包費中扣除。

四、若以公司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等金融活動,必須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否則將追究承包經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五、對顧客服務要規範,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並要嚴格執行衛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採購程式以及質保鑑定體系。

六、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

七、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八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九條 對於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當地法院予以解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後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佈的法規檔案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檔案為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東各執一份,法人代表祕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東至__,西至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畝,二等地__畝,三等地__畝,四等地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斤,____,____斤____,____斤____,……。交售時間是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元,納稅時間是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元,公益金__元,管理費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物件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專案價值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戶主:__(蓋章)

__年__月__日訂

承包經營合同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准,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稅務局、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和為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招標程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夥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商、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二款、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專案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三款、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四款、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為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並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個)作為本研製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並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幹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並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定、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有機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製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裝置。

第六款、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裝置的完好,並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款、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

第六款、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美職工的勞動備件,在不資料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不資料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有機監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系批承包個人、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收,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後,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經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係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行)

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發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資勵。

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職工人均年收藏的計算範圍按____勞字____號檔案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展基金。

第十九條、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稽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後,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7%,直到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第二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總額的____%.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企、事來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企、事業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第六款、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綱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發包、承包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合夥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夥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案辯材料》(合夥人承包者《承包合夥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檔案材料發與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或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簽字蓋章)

承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簽字蓋章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承包經營合同 篇5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 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形式

上繳利潤定額包乾,超額全留,不足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年。

  三、上繳利潤定額及期限

1.乙方每月上繳給甲方的利潤定額為元;

2.甲、乙雙方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將前半年的利潤元先行支付給甲方,並於年月日、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之前分三次將每次的利潤 元支付給甲方。

  四、甲方發包的經營條件

1.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及相關證件;

2.甲方提供約平方米的經營用房,由甲方安裝水錶、電錶,表後設施由乙方自理。

  五、乙方承包的經營義務

1.乙方承諾在經營範圍內合法經營;

2.乙方每兩個月一次向甲方繳納水電費;

3.乙方按法律及政策的規定按時納稅並上繳工商管理費等有關行政規費;

4.乙方的合法經營不受甲方非法干涉,在承包經營期間 公章由甲方保管,乙方在經營中使用公章須經甲方稽核;

5.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向甲方繳納經營保證金 元;

6.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的債權由乙方享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的終止與續約

承包經營期滿後,雙方簽定的承包經營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經營, 需在經營期滿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另行簽定承包經營合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七、合同終止後的處理

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撤除已有的裝修(包括乙方自行的裝修),維持營業用房的現狀,營業用房內的餘貨及流動裝置歸乙方所有,並在合同終止後兩日內搬離,與甲方辦妥營業用房及營業執照等有關證件的交接手續,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將元保證金歸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上繳利潤,每日按應繳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 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通知後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並賠償甲方元的經濟損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繳納水電費,每日按應繳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 天,甲方有權停止供電供水,逾期 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乙方收到甲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通知後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並賠償甲方元的經濟損失;

3.乙方非法經營、不按時納稅等行為所引起的一切行政處罰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4.承包經營期間,任何一方單方提出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三個月與對方協商,經得對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合同,雙方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並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元;

5.合同終止後乙方擅自拆除已有裝修,應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經營期間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繳納首期利潤及保證金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6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___畝,二等地_________畝,三等地_________畝,四等地_________畝,_________。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_______元,公益金_____________元,管理費_______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物件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專案價值的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_份,送村委員、(

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戶主(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土地承包及負擔國家、集體義務表

承包戶姓名

人口

勞動力 個,其中,全勞力 個,半勞力 個

承包地段名稱面積 畝

土地級別(畝)

義務調整年度應交售糧 斤

其中

交售棉花

交售油料

交售烤煙

應上交金額

其中

一級二級三級徵糧

購糧加價糧農業稅

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