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承包經營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承包經營合同 篇1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水果生產,增強農民經營果園的責任心,滿足城鄉人民生活和對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體和個人的經濟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村民大會認真討論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果園的地點和數量
甲方將座落在____的果園__畝承包給乙方,其中:__樹__株;__樹__株;__樹__株;……。土地及果樹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經營管理權和承包受益權。在合同期內,乙方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但不得買賣和出租。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陽曆)止。
第三條 承包費、交費時間及辦法
乙方在承包期內,自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費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費人民幣____元,……。承包費均以現金上繳,甲方收費後開出收據。交費時間均為每年的__月__日(陽曆)以前。
(本條內也可採用列表式,見後表。)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共為乙方提供貸款____元,於__年__月__日以前交清;甲方每年撥給乙方上級分配的化肥指標__公斤,農藥指標__公斤,……。
2.甲方提供果園內守護房__間(如果有此條件),供給乙方使用以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執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加強對果園的管理,及時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蟲害,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負。
2.加強果樹生長期內的修枝撫育,整形修剪、冬季塗白,保持良好的樹勢樹形,以延長果樹的結果期。果樹修枝材歸乙方。
3.乙方有果園的自主經營權,有水果銷售權。如果承包期間國家有派購水果任務,乙方必須優先滿足國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間,乙方應加強守護,日夜有專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損壞、糟蹋果樹的人或畜,由甲方協助處理,損壞或糟蹋一株果樹,罰款__元,甲乙雙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個水果,罰款__元,由甲方協助處理,罰款收入歸乙方。
6.在承包期內,果園範圍內的空隙地,乙方新種植的果樹,結果收益甲乙雙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滿後,由甲方一次付給乙方新種果樹年產價值的__倍(或付給__元)。
7.乙方對果樹噴灑藥物,應提前通知周圍群眾,以防發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屆滿,乙方應全部還清貸款並將果園、房屋、工具等物資如數交還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貸款和化肥、農藥……指標,不提供看護果園的房屋(如果有此條款)和工具,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元。
3.由於乙方管理看護不善,果樹被偷砍或損害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費,每俞期__天天,應向甲方償付欠交款__%的違約金,並限期__月內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權收回果園另包。
5.乙方噴灑藥物不按農藥使用規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負責。
6.合同期屆滿,乙方如丟失、損壞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應據實賠償。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間,果園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致使當年水果減產和絕收,可免交當年承包費;如造成減產,由雙方協商,據實遞減乙方的承包費。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樹損害,乙方不負責任。
第八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終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承包合同。合同期滿後甲方如重新發包,在同等承包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應交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公章)
代表人:____
乙方:__鄉__村__村民__(蓋章或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
果園經營承包費數量及上交時間表
┌────────┬─────────┬────────┐
│上 交 時 間 │上交承包費(大寫)│ 甲方收費人 │
├────────┼─────────┼────────┤
│ 年 月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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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共交承包費: (大寫) │
└───────────────────────────┘
承包經營合同 篇2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東至__,西至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畝,二等地__畝,三等地__畝,四等地 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斤,____,____斤____,____斤 ____,……。交售時間是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元,納稅時間是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元,公益金__元,管理費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物件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專案價值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戶主:__(蓋章)
__年__月__日訂
承包經營合同 篇3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__________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款
轉包(出租)土地的轉包金(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 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稅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租金)。
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實物為: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經營合同 篇4甲方:------
乙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賓館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以及甲方有關檔案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共同簽訂教院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
第二條 甲方將---賓館的整體服務經營權交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執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賓館財務管理:乙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但要接受學院財務處和審計室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第四條 乙方應依據省市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嚴格參照旅遊業旅館、飯店服務標準,做好服務。優先安排來校進行外事、教學、科研及其它工作的中外賓客的接待工作以及學校承接的各種會議服務,在接待校長班和外省市兄弟院校時其住宿標準按當時對外的最低價再優惠10%收取(實際收費標準與上述規定的差價由學院簽單),在確保以上任務的情況下,尋找機遇,開拓市場,挖掘潛力,爭取更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第五條 甲方監督學院資產的合理使用和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六條 乙方年承包費為50萬元人民幣,五年總承包費為250萬元人民幣整,在每年5月底前付清承包費50萬元人民幣整,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每月欠交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第七條 承包數的構成為現金、銀行轉帳及學院簽單方式。關於學院內部簽單結帳事宜:甲方內部各種簽單結帳以院辦簽單為準。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同簽訂後,甲方給予乙方裝璜時間八十天,期間免交承包費,其餘費用全部自理。
第九條 合同期滿,乙方完成上交費,雙方可自願續簽合同,但乙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
一、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裝置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二、為乙方行使權利和義務的監督機構,監督乙方合法經營,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有權對乙方員工進行健康抽查,對乙方客房、餐飲及娛樂業收費標準適時進行稽核監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省市旅館飯店服務業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進。
四、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於乙方原因所發生的員工傷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一、向乙方提供---賓館現有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裝置(詳細財產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二、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乙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乙方水、電、氣的正常供應。
三、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四、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賓館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乙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六、當學院需巨集觀調整房屋使用用途時有權提前變更或提前終止合同,具體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七、賓館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乙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
一、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裝置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後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三、如乙方經營需要,對賓館進行改造更新,及賓館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甲方稽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覆,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裝置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甲方認可。對零星購買,以不影響乙方經營、提高運營效率、減少審批程式的原則,可由甲方事後確認。院審計室每年度對賓館的.裝修改造和固定資產投入進行一次審計。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按實際造成損失的2倍給予處罰)。
四、乙方若以---賓館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將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義務
一、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賓館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二、負責賓館的裝修改造,首次投入不少於80萬元人民幣(以乙方所報甲方審批同意的維修改造方案為準,且乙方在五年內投入裝修改造及購置裝置費不得低於110萬元人民幣),以審計結果為準,五年投入的改造資金少於110萬元人民幣需以現金方式補齊,如乙方超額完成上繳數,超額部分可以衝抵。負責甲方移交資產的保管維護工作,杜絕資產流失。除此之外乙方因經營需要添置的裝置,合同期滿,乙方有處置權。
三、嚴格按照省市旅館業標準做好賓館服務工作,加強職工的服務技能培訓工作,兌現對職工培訓費用的承諾,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對顧客服務要規範,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並要嚴格執行衛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採購程式以及質保鑑定體系。
四、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按時交納水、電、蒸汽(按甲方核定的成本價執行)等費用。
五、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乙方應向甲方呈報經營期間的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和財物安全等工作規範,如因乙方責任發生火災、食物中毒、工傷事故以及其它惡性案件的,乙方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承包經營合同 篇5甲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
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
因_________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依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坐落於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坐落於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互換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不改變土地的用途及承包義務。土地互換後,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的互換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的地塊的承包經營權。甲乙雙方仍然要按照發包時確定的該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該地塊原來負擔的義務,雙方享有互換前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應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登記,並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時間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交付的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6甲方:
乙方: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規定,對甲方餐廳的承包事宜進行約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其位於 市 區 路 號之 餐廳發包給乙方作為餐廳使用。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執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該餐廳實測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結構為 .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另行給予乙方裝璜時間 天,期間免交承包費。承包期間甲方將餐廳交付乙方使用,無條件提供餐廳所需各類證照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食品衛生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消防批文、環保測評批文等。
第三條 甲方承諾在乙方承包期間,不防礙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根據其有關財務法規及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乙方承諾不破壞餐廳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項約定。
第四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準時向甲方繳納承包金,承包金的具體支付方式及金額為
第五條 合同期間餐廳的水、電、煤、通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甲方交付餐廳時已配備的設施歸甲方所有,經雙方清點後簽字確認。乙方應保證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損壞。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承包期間,乙方發現餐廳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保證交付餐廳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
第八條 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裝置(詳細財產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2、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保障乙方水、電、煤、通訊的正常供應及使用。
3、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包括各行政部門及餐廳之房屋所有人)
4、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5、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餐廳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甲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6、應及時辦理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各類證照的年檢工作,保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不受干擾。
第九條 乙方權利
1、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裝置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後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2、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餐廳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承包金並變更有關承包金條款。
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承包經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3、承包經營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承包經營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違約金與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
5、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證照不全或不及時的進行證照年檢或未盡責進行對外協調,無法正常開展餐飲業務,致使承包經營目的不能實現。
6、甲方未按時交付承包經營之餐廳,經乙方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付。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廳,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乙方人為損壞餐廳設施而不賠償,在甲方給予的寬限期過後仍拒絕賠償的。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金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餐廳用途的,擅自將餐廳轉租、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乙方在餐廳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二條 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的,應於合同期限屆滿前十五日之內向甲方提出續約要求。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的未盡或修改事宜,另行協商作出補充修改協議。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