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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服務協議

合同協議 閱讀(1W)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養老服務協議,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養老服務協議

養老服務協議1

甲方:

乙方:

甲方知悉乙方廣西廖榮納基金會是一家由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批准設立並由民政廳作為業務主管單位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公益組織,其設立的宗旨是:團結互助,促進和諧,服務社會,推動社會養老慈善公益事業發展。其業務範圍:建設養老慈善公益事業基地;開展扶貧互助活動,參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民生專案,確保基金保值增值。甲方自願接受乙方提供的(囗居家養老、囗進入本地養老院養老、囗異地養老院養老)公益養老服務。為維護甲乙雙方權益,保證合同順利履行,依照國務院《基金會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 、鑑於乙方養老慈善公益事業基地處於籌建階段,乙方所能提供的養老服務以居家養老服務為主,進入本地養老院養老或進入外地養老院養老由本人選擇,乙方幫助聯絡,甲方與提供服務方協商確定簽訂服務合同後,乙方按本地養老院每人每月1500元、外地養老院養老每人每月3000元標準向提供服務方支付養老服務費。

二 、居家養老的服務人員由甲方自己聘請或由甲方所在地的居(村)委會代請,服務人員的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由甲方與提供服務方協商確定,服務費由乙方支付,但居家養老服務費每人每月不超過750元。

三 、乙方只提供甲方自願選擇養老方式的普通養老服務費用,對甲方的生理病痛等無法提供治療和護理經費,但在日常照料中一旦發現甲方出現不適又必須及時送醫院救治,所以,為了甲方的健康和乙方方便開展工作,甲方按如下標準①居家養老5萬元②進入本地養老院養老10萬元③進入外地養老院養老20萬元向乙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以保證甲方生病時能有錢及時救治。

四 、乙方承諾非用於救治甲方所需不得開支使用甲方的履約保證金。乙方在服務期間發現甲方生病需要救治時,第一時間應當通知其家人,在無法聯絡其家人或其家人不予置理時,乙方有權在見證方或其所在地居(村)委會的.監督下使用履約保證金對甲方進行救治。

五 、甲方隨時可以終止本協議收回履約保證金,但所交履約保證金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不支付養老服務費,甲方已享受養老服務所產生的費用自理,乙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減所代付的養老服務費。

六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服務方式和服務人員(企業),自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後每滿一個月乙方支付一次服務費。養老服務費由甲方稽核,乙方直接發放到提供服務的個人或企業,如甲方無力稽核,則由見證方(一般是甲方所在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代為稽核發放。

七、甲方指定接收養老服務費單位或個人名稱為:姓名 開戶銀行: 帳號: 。

八、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乙方收到甲方履約保證金後生效,自乙方須動用履約保證金對甲方進行救治或其他原因退回甲方履約保證金後本協議終止。

九、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乙方、見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見證方:

身份證號:

經辦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電話:

近親屬姓名:

聯絡電話:

第二近親屬姓名:

聯絡電話: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養老服務協議2

甲方:XXX社群居家養老服務站

乙方: 醫療服務站

甲方承諾:

(一) 正確理解居家養老工作的性質.對乙方要以禮相待。

(二) 積極配合乙方做好服務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實事求是地對乙方進行考勤和工作評定。

(三) 如對乙方不滿或其他事由要求換人,應提前與甲方聯絡,說明原因。

(四) 不得有無辜強加乙方的行為。

乙方承諾:

(一) 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具有志願者無私奉獻精神,全心全意為老人服務。

(二) 視長者為親人,服務做到耐心、細緻、周到,不怕髒、累、苦。

(三) 按照約定的`服務內容,服務時間和服務方式接受長者及家屬的工作安排,準時上崗,不無故缺勤。短假必須經丙方同意,兩天以上假期須經甲丙雙方同意。

(四) 自覺接受甲方的管理,積極參與社群的各項活動。

(五) 不得索要丙方額外錢物。

附則

(一) 乙方在上下班和工作期間,要注意安全,如發生意外,由乙方自負。

(二) 在乙方服務期間內,非乙方原因,丙方發生意外,甲乙兩方均不承擔責任。

(三) 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任何一方出問題各自負責。

以上內容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確保居家養老工作順利開展。

(四)丙方(以下丙方為服務物件)因心腦血管等老年常見急性突發病導致的不良後果,甲方概不負責。(五)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期間,應由其子女履行

贍養照料老人的義務,甲方將暫停服務,丙方痊癒後,甲方將繼續安排服務。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養老服務協議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下列產品(價格單位為人民幣元)__________產品名稱配置單價數量合計_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

二、技術支援與服務

產品的技術標準符合國家標準。主機________年有限保修:主機板、c、記憶體、硬碟等保修________年;(第________年保修;第

二、________年返修)光碟機、軟碟機保修________年。

2.本公司可根據客戶需求安裝作業系統,如果應客戶要求安裝其它作業系統而引起的版權問題本公司概不負責。

三、交貨時間:交貨地點:揚州  交貨方式:公路貨運付款方式:現款

四、為縮短訂貨期,買方可以用傳真方式訂貨,傳真需加蓋買方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賣方在收到上述傳真件後即加蓋印章傳真給買方,即時雙方買賣合同成立。買方需及時將二份蓋合同章的'合同郵寄給賣方,賣方在收到合同原件後,五個工作日內將蓋有買賣雙方合同章的合同郵寄一份給買方。

五、本合同壹式貳份,由雙方加蓋合同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養老服務協議4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為進一步推動居家養老服務規範健康發展,經協商,甲方與乙方合作管理濱湖家園社群

居家養老服務站工作,雙方簽訂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協助甲方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有關檔案精神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管理工作。

2、負責核定居家養老服務物件,對需要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進行稽核,確定服務時間,並移交給乙方提供服務。

3、製作並向社群發放"代幣券"。

4、負責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專項經費的`管理與監督,按時向乙方劃撥。根據每月服務記錄所記錄服務情況及收回的代幣券數量,服務專案每張代幣券(服務1小時)向乙方兌付元現金,特殊服務專案兌現元。

5、加強監督檢查,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實施評估,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有批評、舉報的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及有關檔案精神對濱湖家園社群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管理。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包括:服務專案:康復訓練、量血壓、定期體檢等。特殊服務專案:進行精神護理和康復護理,陪同和協助老人到醫院、診所看病就醫,協助提供醫療援助等。

2、以微利或保本為經營宗旨,無償或低償為老年人服務。

3、負責對服務員的上崗資格認證培訓和上崗培訓。

4、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5、今後甲方開展此類工作,在自願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接受委託的資格。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中連續3個月服務滿意率達不到80%,或者在服務中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甲方有權利自行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協議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若一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時,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後可解除協議。

四、本協議有效期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老服務協議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發展慈善公益事業,救助社會弱勢群體的宗旨,在對於社會中的弱勢人群提供援助和救濟,具體實施“安老”計劃的工作中。就老人入院收養、養老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協議: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老人入院收養。按規定範圍提供生活、醫療、護理、康復、文體、娛樂等各項服務。

二、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收費標準和辦法,按時交付各項費用;收費標準調整時,則按調整後的標準交付費用。

三、老人入院或出院以自願原則辦理,甲方有權根據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健康狀況,安排調整老人住房。如有生活、醫療和思想問題。乙方需派員協助解決。

四、為確保老人住院期間的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1.老人住院期間需遵守院內一切規定,避免攜帶貴重物品,及大件不易存放物品。

2.老人院實行規範化管理,食堂供應三餐,收住期間老人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水器等危險性電器,以防意外。

3.老人外出需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私自離院發生走失及其它意外,由當事人負責。

4.住院期間,老人間如發生爭執、吵鬧,家屬或送養單位及機構有責任配合我院對老人進行說服,若經勸說教育無效,或因突發難以預料的精神和心理障礙,而發生打架、傷害他人、尋短見等意外,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五、老人因病情需要或乙方要求到外院就醫,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擔。老人住院期間,住院費、護理費、門診醫藥費需在下月5號之前交齊,不得藉故拖延。超過30天未交,每天加收所欠款額%的滯納金。超過3個月不交費,甲方有權按乙方違約處理,除將老人送回乙方處外,保留起訴的權利。住院老人經請假離院,本院免收離院期間的護理費和伙食費

六、入院後因精神、情緒、心理、性格、生活習慣等原因不適應或不適宜院內生活者,為維護院內其它老人的權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辦理退院,乙方不得拒絕。

七、住院期間,老人的一切財物由老人處理,如遇以下情況,可按以下規定辦理。

1.親屬如要求領取老人財物,需經老人本人同意,並徵得區內管理人員認可,方能有效;如遇老痴呆或神志不清時,一切財物由法定供養人酌情處理。

2.家屬或老人單位代表接收痴呆、神志不清的老人財物時,須徵得本區管理人員的同意。

3.老人後事按乙方後事留言辦理,老人的'遺物、遺款,乙方需在30天內辦理認領物續,逾期甲方按捐助處理。

八、備註

1.老人在老人院養期間,若老人逝世,將遺體送:_________殯儀館,防腐_________天,所有費用由_________負責。

2.老人生前一切財產及遺物,同意由全權處理。

九、乙方的有關人員的通訊地址及電話

姓名:_________

關係:_________

通訊地址及電話:_________

法定供養人:_________

其它親屬:_________

乙方有關人員的通訊地址及電話若有變動,須及時通知甲方更正,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_________市愛心之家志願者協會,_________老人送養機構、單位或家屬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並共同遵照執行。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負責人:_______

家屬代表:_____

老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養老服務協議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開始,每週工作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____小時,自____________點至____________點。服務內容為:____________

2、合同簽訂時,明確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編號____________,或甲方向乙方交納月服務費____________元。

3、甲方待服務員每次工作結束後應在服務員工作手冊及《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上簽字,並於每月20日如實填寫《服務員考勤·反饋表》,同優惠卡一併由服務員交回乙方,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服務員完成服務專案。對服務員的工作情況可以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乙方。若不滿意乙方服務員的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適時調整服務人員。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務員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須嚴格履行服務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服務時間或內容。

6、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服務員提供安全保障,保證乙方服務員人身安全。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則由甲方負責,屬乙方服務員責任則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服務人員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必須在協議約定範圍內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對甲方使用《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提供服務保證服務質量。每次服務結束時乙方服務人員按要求籤字,並於每月20日將簽字、考勤、優惠卡一併收回交付乙方總部。

3、乙方服務員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4、乙方服務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5、乙方有權對服務員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並負責協調處理服務中產生的糾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老服務協議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與乙方關係: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需要,切實保護協議雙方的合法權益,為老人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環境,甲乙雙方遵循《民法典》、《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簽訂本服務協議。

二、甲方義務:

甲方應配備適合老年人生活起居的基本設施,同時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護理服務人員,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在老人入住期間,根據老人的身體狀況和家屬要求,按照護理等級,提供相應的照料老人日常生活起居、環境及個人衛生的服務。甲方應根據現有條件和老人的狀況,經常組織老人進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會交往,提供報刊棋牌影視等文化娛樂設施,組織老人開展適當的活動,並幫助老人進行心理調適和處理好老人之間的關係。

一日三餐實行科學配餐,葷素搭配,儘量滿足老人所需的均衡營養;及時清掃房間,保持乙方老人生活環境舒適、潔淨;保證飲用開水充足;及時清洗乙方換下的衣服;至少每月更換清洗床上用品一次。對於介助、介護老人按照護理等級提供相應的洗頭、洗澡或擦身等服務。甲方提供熱水、無繩電話方便老人。

三、乙方義務: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文明休養,維護公德,老人之間要和睦相處,不能打人、罵人。愛護甲方的財物,節約用電、用水。損壞甲方設施及私人物品要照價賠償。

(二)遵醫囑並配合護理。入住老人須配合甲方履行護理義務,還應在患病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三)及時交納各項費用。對日常清潔衛生的費用和疾病治療費用等應隨時結清。

(四)乙方外出時要請假,並應在甲方設定的登記處進行登記或有家屬陪同。

(五)乙方代理人聯絡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因乙方代理人聯絡中斷引起的責任,由乙方代理人承擔。

(六)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貴重物品、大量現金應交甲方服務檯代為保管或儲蓄。

四、入院時乙方代理人須將乙方基本資料、身體自理狀況及脾氣秉性、生活習性、特殊愛好、既往病史、住院史、藥物過敏史等情況如實告知甲方,並完整填寫《入住申請表》。

乙方入住前如已經過體檢,或三個月內曾在醫院進行檢查或治療的',應向甲方提供體檢報告或醫院病歷;如無相關體檢證明,則乙方代理人確認並保證入住老人未患有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適合養老院集體居住。乙方入住甲方期間因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所引起的侵權責任由乙方代理人承擔。

五、甲方為乙方老人免費提供測體溫、量血壓服務。甲方與簽約的專業醫療機構合作可為乙方提供常見病和老年病的診療服務(免出診費),醫藥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因受傷或疾病危重需搶救的,乙方代理人委託甲方採取以下_____種措施(選擇)。醫院的醫療檢查費用由乙方及代理人承擔。

1、先行送二級以上醫院或乙方指定醫院進行搶救,及時通知乙方代理人。

2、先行通知乙方代理人,等候乙方代理人來養老院處理。

乙方代理人在接到通知後應及時趕到或授權,如因乙方代理人懈怠等原因造成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乙方老人有老年痴呆或類似症狀的,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使自身或他人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全部由其監護人承擔。

七、甲方其他責任免除。

1.因不可抗力或老人自身原因(含疾病、併發症)造成老人衰老、病情加重甚至身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2.甲方僅接受乙方代理人的委託,幫助照顧乙方的飲食起居和個人衛生。由於養老服務物件群體的特殊性以及生命的自然規律,老人又是在養老院長期居住,因此,除非甲方有明顯的過錯,或是由甲方提供的設施、服務直接導致的損害結果,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老人請假外出或親屬帶乙方老人外出,甲方不承擔乙方外出期間除保管交管物品外的其他責任。

4.未經甲方保管的現金、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如果丟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5.因服用自帶藥品、食品或使用自備物品所造成的不良後果,甲方不承擔責任。

6.因乙方不遵醫囑、不配合護理並經通報代理人知曉,造成甲方無法履行義務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八、雙方安全義務:

1.對於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老人傷害的,甲方有告知和警示的義務。

2.甲方在樓前設定值班,外人入內均需登記。

3.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間內裝置其他裝置,不得使用電爐、油爐等危險用品,電熱毯、電吹風等自備電器要經甲方允許後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使用。

4.乙方認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脅或對於某種器材或裝置的使用方法不明時,須向甲方及時說明並服從甲方的安排與指導,否則甲方對可能的傷害或損失不承擔責任。

5.乙方突發傳染性疾病,應聽從甲方安排,並按照行政部門相關法規執行。

6.如乙方身體狀況已超出甲方服務範圍,乙方代理人接甲方通知後應及時聯絡轉院或委託甲方協助轉院。乙方及其代理人要求繼續留住甲方處的,如因此發生不良後果,甲方不承擔責任。轉院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費用。伙食費、護理費等費用可以隨物價上漲及乙方護理等級的改變而作相應的調整。收費調整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代理人。乙方所用的醫藥費用,按實際發生額隨時收取。按月計算的費用以半個月為結算單位:不足半個月按半個月結算,超過半個月按一個月結算。老人臨終服務費用為_____元/人。

1、一次性入住費_____元。

2、床位費、伙食費、護理費三項合計每月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醫療備用金_____元。

4、空調取暖費_____元。

5、電費(指自帶家用電器並經甲方同意)根據家電功率核定每月_____元。

6、預交小額支出備用金_____元。

首次交納款項合計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協議執行期間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協議期滿時雙方要結清所有費用。協議期滿結清費用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隨之消滅。乙方需繼續入住的,經雙方協商,重新簽訂協議。協議期間乙方身故的,本協議自然終止。

十一、如出現以下情況甲方可單方解除協議。協議解除後,甲方應按規定退還尚未發生但已預交的費用。

1、甲方認為乙方的身體狀況超出了甲方的護理能力;

2、乙方患傳染病、精神病等不適合群居的疾病;

3、乙方有過度暴力、自殘、盜竊、詐騙傾向或其他嚴重不良嗜好,並有多名老人投訴;

4、乙方涉嫌刑事犯罪;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乙方未按時繳納有關費用或賠償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規章,對甲方工作產生嚴重干擾。

十二、乙方如住院治療或甲方違反本協議中的甲方義務,乙方可解除協議。

協議解除後,甲方應退還乙方尚未發生但已預交的費用。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除醫療備用金外,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十三、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訂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養老服務協議8

甲方:

電話:

地址: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預產期:

嬰兒姓名:

委託人/緊急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丙方)

居民身份證:

住址:

電話:

與產婦或嬰兒之關係:

經甲乙方及丙方同意並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及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嬰兒之父母為嬰兒法定監護人,對嬰兒擁有監護權利及義務。甲方僅負有對乙方身心保健及護理服務之義務。

2、乙方陪同或探訪的人員對乙方造成損害行為由乙方自行負責。

3、丙方僅享有與乙方共享居室空間和使用權之權利,除非與甲方有特殊約定的書面合同外,不享有甲方提供的任何服務。

a、 丙方陪住期間無權干預甲方的護理行為,如果由於丙方的干預導致甲方無法順暢實施護理工作的,甲方有權拒絕丙方陪住,如拒絕不成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及終止一切服務;

b、 丙方陪住期間須遵守甲方的相關管理規定;

c、 丙方如果發生謾罵和攻擊甲方工作人員的,甲方可立即停止一切服務並終止本合同,費用不退,同時保留追究丙方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d、 由於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產生的額外的服務,須就服務內容另行協商計費。

4、乙方及丙方負有積極配合甲方護理服務工作的義務。

5、乙方及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服務費及各項應付費用。

6、乙方及丙方在入住期間,負有愛護居室及相關物品,遵守甲方管理制度之義務。

7、乙方在實際進住時,應提供醫院的產檢相關專案的檢查結果、母嬰出院證明、嬰兒出生證明等、乙方及丙方的身份證、乙方及丙方陪住人員的健康調查問卷(健康調查問卷需本人親自填寫並鑑字)。未如數提供以上證明可能導致嬰兒的病理問題的,由乙方自行承責。

8、乙方須及時並如實提供本人及丈夫、嬰兒及相關人員家族病史、遺傳病史等,以及就醫後的醫生診斷證明及醫囑,如未如實提供的,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

9、如故意隱瞞傳染性疾病及性病,甲方發現後有權利終止接待並且不予退費、若已造成傳染後果的,由乙方承擔後果。

10、乙方嬰兒若患有不可逆轉的嚴重的先天性心臟病及遺傳缺陷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接待,並憑就醫後的醫生診斷證明退費。

11、乙方及丙方不得影響甲方公共衛生、不得在公共區域吵鬧、不得擅自進出其他客人居室等以及有妨礙或者威脅到他人身體健康的不良行為。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提出提醒及警告,情況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決定終止本合同,並不予退費。

12、乙方因夢遊、昏迷等自身原因,或因自己行動不小心等原因造成自身跌打損傷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13、乙方需承擔陪住人及探訪人員的管理和連帶責任。如乙方有未成年家屬陪同入住,則乙方應看管和照顧好其未成年家屬,並對其人身安全負責。

14、乙方或丙方因過失行為對自身及嬰兒生命健康造成傷害的,應自行承擔責任。

15、乙方或丙方如需甲方提供本合同規定之外的相關服務的,須另外協商計費。

16、乙方產婦出院時,須將嬰兒辦理出院。如有延長託嬰的需要,有關託嬰的內容及費用應另行約定。

17、對於早產兒、以及患有先天性疾病嬰兒(先天性心臟病、房間隔缺損、室間隔缺損、卵圓孔未閉、法洛氏四聯症、動脈導管未閉、肺動脈瓣狹窄、大血管錯位、主動脈縮窄和三尖瓣閉鎖等疾病),甲方要求乙方須配合做到以下幾點,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

a、 乙方需請專人在房間陪護,照顧嬰兒,須另外協商計費。

b、 嬰兒由乙方家屬照料,護士定時巡房,對新生兒的護理進行指導及協助。

c、 如因上述診斷原因新生兒在喜孕中心入住期間突發任何疾病或產生任何損害,因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18、在合同簽訂後入住之前,如乙方有市三級甲等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證實無法接受甲方服務的,則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應將乙方繳納的預定金全額退還(刷卡支付產生的銀行手續費需扣除)。如甲方認為嬰兒不適宜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則甲方有權拒絕接收新生兒,乙方可選擇要求甲方退還新生兒部分的服務費用(刷卡支付產生的銀行手續費需扣除),由乙方產婦繼續接受服務;乙方亦可選擇解除合同,甲方在未提供任何服務的情況下退還全部的服務費用(刷卡支付產生的銀行手續費需扣除)。

二、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在此確認,僅作為法律法規許可之家政護理企業而非醫療企業,依照本合同服務條款及約定,向乙方提供母嬰護理及家政護理服務。

2、甲方護理人員為乙方提供產後日常護理服務。

3、甲方為乙方提供住宿場所、營養膳食和入住禮包。

4、甲方需保障產婦及嬰兒的安全及衛生,以及居住場所的安全及隱私。

5、甲方為乙方提供入住期間的母嬰日常護理服務。

6、甲方替乙方邀約具有行醫資質的醫生不定期床前探視,為乙方進行健康諮詢和評估。

7、甲方提供24小時乙方監測與護理記錄供乙方隨時查閱。乙方參考甲方記錄和建議進行自我觀察、監護自身及嬰兒的健康狀況,做出是否就醫的決定。

8、甲方為非醫療機構,無權執行及承擔有關的任何醫療行為。乙方產婦及嬰兒由於生理或病理原因所導致的醫療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除非乙方有法律認可的相關證據,證實是由甲方過失導致的醫療後果的,方由甲方承擔責任。

9、產婦產後如患產科疾病產後仍未痊癒的,甲方要求乙方家屬24小時陪護,如因家屬未陪護髮生昏迷、跌倒、受傷等不良後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為顧及產婦及嬰兒的健康和安全,乙方訪客探訪應提前預約,非直系親屬探視產婦時間為每日9:00~12:00、14:00~19:00。訪客探視後,在合理期內,若母嬰有任何異樣情況的,甲方有權利將訪客造訪列為病因因素之一。

11、乙方自行自主就醫。如乙方身體狀況超過甲方護理範圍所能提供的服務,甲方有權終止接待服務。費用按以下原則收取:平均日均價*天數。如因乙方身體狀況引起甲方接觸人員的感染造成後果,乙方承擔相應醫療費用及後果賠償責任。

12、甲方不向乙方嬰兒提供任何入口食品(水除外),除母乳餵養外,增加的人工餵養品一律由乙方自行購買,嬰兒的食品安全由乙方負責。

13、甲方為保證工作順暢,有權利自行安排、調遣或者增派護士為乙方提供服務。

14、甲方對產婦的照顧和安全管理事項,應善盡其義務。甲方非經乙方或乙方委託人書面同

意,不得將嬰兒交給除乙方或乙方委託人之外的任何人帶走。但依其情形顯示由乙方或委託人帶走有違背公序良俗之虞時,甲方可通知公安機關協助處理。經依法簽訂確定,確認因甲方護理服務過錯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服務責任。

15、本合同僅限於在乙方足額繳納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及相關費用後,享有該服務,而乙

方在本合同項下,將不享受任何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以外的其他權利。

16、服務期限終止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嬰兒帶離,若乙方逾期無理由將嬰兒帶離,甲方

應給該嬰兒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並可在服務期限終止之日起五日後將嬰兒送至國家相關

機構安置,甲方可向乙方提出支付額外產生的看護費用及其他合理費用。

17、乙方及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或甲方委託的第三方拍攝帶有包括乙方及嬰兒、家屬與親友(肖像權人)在內的肖像之照片、影象,試聽資料等作品。同時,該等作品將由甲方製作視訊贈送給乙方留存紀念。除在甲方場所展示之外,若甲方需就該等作品用於商業目的之活動的,應經肖像權人同意。乙方和丙方入住期間,不得在甲方場所接受除甲方委託的第三方之 外的攝影機構進場拍攝。

三、甲方費用收取的有關約定

1、乙方每增加1位嬰兒服務 ,則應增加35%服務費支付給甲方。

2、因醫囑要求,需特殊護理的產婦或嬰兒,以28天為週期,乙方支付給甲方特護費每位5000元。

3、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應註明乙方預定進住月子中心的日期、天數、套餐及房型(優選入住但不限具體房號),進住天數從乙方實際進住日進行計算。

4、乙方所預定的`房型自預定日期之前後兩週內入住均屬有效,兩週之外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而定:若升級房型,無須增加費用;若降級房型,甲方補退差價;若甲方因滿房而無法提供房間的,甲方全額退還乙方預定金。

5、乙方入住期間如有未進行的基礎護理服務專案,可按甲方所公示的標價折算成特色護理服務繼續享受。

6、乙方於本合同入住日期提前90天之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全額退還乙方預定金;乙方於本合同約定的入住日期提前60天之前解除合同的,甲方退還乙方50%預定金;乙方於本合同約定的入住日期提前30天之前解除合同的,則預定金不退。

四、預定套餐

乙方為喜孕中心特惠媽媽,預定進住日期為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房型為貴賓房;優選房號為_______,如因滿房而需調換房間,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共同協商溝通後乙方全力配合;進住天數為 天;套餐總金額為 元(大寫 ),套餐費用由乙方承擔,入住期間,乙方必須在 網懷孕媽媽版塊發表入住體驗帖,帖子不少於15張圖片,總字數不低於600字。發表時間不超於入住後的40個工作日,帖子維護不低於5次,發表後將帖子連結交給甲方負責人核實。套餐詳情見附件。

五、付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當天,乙方應繳納總金額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2、簽訂本合同當天,乙方應繳納預定金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須最遲於入住當天將服務費尾款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

3、入住當天需繳納5000元押金(用於月子期間消費,退房時結算並退款)。如果入住後超過一天未交齊服務費和押金,乙方應當按服務費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給甲方;如入住後超過兩天內不交齊服務費和押金,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並且已經支付的服務費不予退還。乙方繳納押金,在乙方退房後三天工作日內,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結賬。

六、退房規定

甲方退房時間為當天上午12點以前;超過中午12點的,加收半天的費用;超過當日下午6點的,加收全天的費用,按日均價計算。

七、特別約定

1、甲方不提供乙方其嬰兒的任何入口食品,乙方增加的人工餵養食品一律由乙方自備,並提供自備的食品名稱、生產日期、生產廠家等材料交由甲方備案,如由此發生食品質量安全問題乙方自行承擔。

2、因乙方自身疾病需要去醫院就醫需要派車接送和專人陪護的,甲方按接送一次100元/次收取;陪護半天(不足4小時按4個小時計算),甲方按150元/次/半天向乙方收取;陪護一天(按8個小時計算,4個小時以上未滿8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甲方按150元/次/半天向乙方收取。

八、特別宣告

1、甲方不具備醫院資質,只對乙方及其嬰兒提供母嬰護理服務,不提供醫療服務,在協議約定的服務期內,若發生乙方及其嬰兒需就醫的特殊情況,甲方應支援與配合,並全力進行協助。若乙方隱瞞病情或甲方合理建議下不願就醫,因此產生的不利後果,應當自行承擔責任。

2、乙方接受服務期間如發生非甲方原因所致的新生兒常見疾病(如黃疸、感冒、腸炎、臍炎等)和產婦突發性疾病(如乳腺炎、生殖系統感染、產後抑鬱症等),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送往醫療機構就診,但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額服務是符合大眾化的配餐標準(VIP套餐除外),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時,明確告知甲方本人的飲食中禁忌情況及身體情況(如有過敏體質、腸炎史、高血壓、糖尿病、甲亢、恥骨聯合分離症等),方便甲方在配餐或服務時有針對性的進行配餐或提供服務。

九、違約處理

1、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履行的,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如果服務費或者其他任何費用未按時繳納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加收乙方逾期支付部分5%的違約金。若逾期超過五日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並不予退還已收取的費用。

十、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將於下列情形之一出現時予以終止

1、本合同服務期滿的;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費用不退;

a、故意拖欠服務費或任何其他費用超過5日的;

b、違反本合同約定,影響他人安全和健康以及甲方利益的行為;

c、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一、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則提請合同簽約地青秀區人民法院訴訟。訴訟結果,對甲乙雙方均具最終法律約束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方及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任意終止或者修改(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老服務協議9

甲方:晉江市____________鎮(街道)____________村(社群)居家養老服務站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一、本合同合作專案:

為______村(社群)內60歲以上老年人提供__________________服務。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具有監督乙方提供誠信、優質、優惠、及時的服務權利;

2.具有對乙方提供服務質量按照甲方設定的標準進行考核的權利;

3.具有檢視乙方營業證件、收費標準、規章制度等權利;

4.具有對乙方提供的服務提出異議的權利;

5、具有按時支付乙方服務費用的義務。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具有為甲方村(社群)老年人提供誠信、優質、優惠、及時的服務的義務;

2.具有為甲方村(社群)老年人提供熱情、周到、耐心的`服務的義務;

3.具有及時更新服務專案的義務;

4.具有接受甲方設定的服務標準以及村(社群)工作站、老人、村委會及其家屬的監督的義務;

5.具有對甲方設定的服務考核標準提出異議的權利;

6.具有針對市場物價變化而修改收費標準的權利。

四、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養老服務協議10

甲方:

乙方:

為建立_________社群居家智慧養老服務中心(兒童之家)(以下簡稱:社群養老服務中心),努力豐富_________社群居家養老服務內容,提高_________社群居家養老服務水平,將_________社群打造成_________片區智慧養老樣板社群,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內容

在甲方行政管理區域內由乙方投資建設“孝行天下”北斗社群居家智慧養老服務系統,依託北斗導航定位老年個人終端,結合“網際網路+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及中國老齡委社群居家養老專案設定指導標準”為老人提供文體娛樂、健康管理、助餐助行、便利生活、日間照料、心理慰藉、臨終關懷、兒童之家等貼心的服務,詳見服務專案報告。(社群居家養老服務專案報告附後)。

二、房屋使用情況

乙方無償使用甲方坐落在______。

三、甲方權利與責任

1、根據專案需求,甲方在其行政管理區域內篩選符合條件的老年活動和養老服務的場地和設施,由乙方根據社群意見、老年活動和養老的需要及中國老齡委專案指導標準投資打造社群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其裝修打造、裝置增設和未來社工服務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為了確保_______ 社群居家養老服務的連續和深入開展,改造後的服務設施,在相關政策不變的前提下由乙方根據社群居家養老和活動的要求,要求長期使用。

2、根據專案需求,甲方授權乙方,合理調配篩選社群老年活動和養老場地內的現有基礎設施和裝置,以便更加完善地為居家老人服務。乙方在使用期間,應當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甲方可指定專人對專案進行監管,並積極協調上級和相關部門協助乙方開展專案,專案開展後,甲方向乙方做好相關裝置和管理的移交。

4、甲方協調或組織,提供乙方專案開展中相應的人力資源,並優先提供具備勞動能力的40/50年齡階段下崗待業人員、扶貧政策幫扶的人員。

5、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社群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工作開展的相關宣傳。

6、社群居家養老專案是乙方在國家政策和各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指導下推廣的民生工程,目的是為社群分擔服務義務,甲方作為購買第三方服務的主體單位,應在社群養老服務中心的用水、電、暖、氣給予乙方減免(按檔案執行,社群配合乙方辦理)。

四、乙方權利與責任

1、根據專案建設需求,由乙方投資,資金具體額度根據具體專案實際需求決定,專案的運營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監管。

2、乙方有義務在開展的專案中,優先安排專案所在社群內,具備勞動能力的40/50年齡階段下崗待業人員、扶貧政策幫扶的人員就業。

3、乙方有義務,及時開展專案落實,向社群老人和居民提供服務。

4、乙方必須“以政策開展、以中心服務、以主任管理”,將服務、質量、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得向老人和居民推送、宣傳、售賣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一切違法違禁產品,所有植入服務中心的老人用品、醫療器械等均要有符合國家相關行業標準,且要經甲方安全審查許可。

5、乙方對外必須以社群居家智慧養老專案的`名義開展,並接受所屬社群和甲方的監管與指導,以確保社群居家智慧養老專案服務的政策和方向。

6、協議約定供乙方使用的房屋由乙方出資裝修,出現房屋質量問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及時維修。

7、乙方在使用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各類糾紛、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

8、協議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如甲方上述房屋繼續無償供他人使用,乙方享有優先使用權。

五、違約條款

1、如因當地政策變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甲乙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如一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則違約方需承擔全部責任。

六、其他

1、現晨光社群第二網格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電力設施安裝接入由乙方先墊付資金完成,甲方全力配合,並按三年分期返還乙方墊付資金,返還時間為每年12月30日前。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形式補充。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後生效。

4、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養老服務協議11

甲方(養老機構):_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年人):__________

乙方監護人:__________

第一條 服務地點及服務設施

1.1 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地點為:______________(寫明養老機構的具體門牌號)。

1.2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選擇入住的房間型別為(在以下幾種情況中選擇一種):

①單間

②雙人間

③三人間

④多人間(四人以上,含四人)

⑤其他 。

1.3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選擇的具體房間為: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基於正當理由要求調整房間的,甲方在條件許可的範圍內應儘量滿足。涉及房間變化,需要相應調整費用的,還應由各方協商一致書面確認後同時調整,如各方不能達成一致書面確認,則仍依本合同約定房間履行。

1.4 甲方提供的服務設施除了住宿的房屋,還包括房間內設施及公共設施,具體明細見本合同附件《設施裝置清單》。

第二條 服務內容

2.1 根據乙方提供的《體檢報告》(見本合同附件)及甲方對乙方進行護理等級的評價,經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護理等級和服務專案詳見本合同附件《護理等級與服務專案》。

2.2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如果選擇《護理等級與服務專案》以外的其他服務專案,經甲、乙(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確定。

2.3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並積極適用行業或地方標準。

第三條 收費標準及費用的支付

3.1 養老服務費用

3.1.1 甲方提供的各種服務專案的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應以 方式進行公示,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3.1.2 根據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乙方所選擇的房間及服務專案,乙方入住甲方的養老服務費為每月__________元,其中包括 。

3.1.3 乙方接受甲方除本合同約定外的其他專案服務的,應根據甲方公示的收費標準或者補充合同的約定交納費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提供《個人費用明細表》,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應簽字確認。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如有異議,可在收到《個人費用明細表》後7日內書面提出,甲方應做出書面說明。對於雙方無爭議費用金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不得以異議費用拒絕支付其他費用,否則按本合同第9.2.2條約定處理。

3.1.4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支付養老服務費的時間為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

3.1.5 甲方在收到款項後應向付款人開具等額收費憑證。

3.2 押金(合同中有押金約定的適用本條,無押金約定的不適用本條)

3.2.1 本合同簽署生效後_______日內,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額為: 。該押金可用於抵扣欠付的養老服務費用、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出現突發情況救治時需支付給醫院的押金及相關費用等。

3.2.2 合同期限內因3.2.1情形出現押金不足時,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內補足。

3.2.3 押金不計利息 □押金計利息 □ 計息標準為: 。

3.2.4 甲方不得將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終止、解除時,扣除應結清的相關費用後應於返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

第四條 合同期限及合同期滿的處理

4.1 經協商,確定本合同期限為年(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該日為合同到期日)止。

4.2 合同期滿前30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可申請續簽合同,也可由丙方代為申請續簽。

4.3 續簽的養老服務合同內容應當由甲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協商確定。

4.4 如果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未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提出續簽合同,或者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雖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提出續簽合同申請,但各方未就合同續簽達成一致,乙方應於合同到期日搬離甲方,辦理離院手續並結清所有費用。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5.1 甲方保證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設立並依法登記的養老機構,具有提供本合同約定的養老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5.2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保證乙方不屬於患有精神病、甲類或乙類傳染性疾病等不符合入住養老機構疾病的老年人。

5.3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前一個月內在甲方所在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報告》(體檢專案包括:精神健康狀況、傳染性疾病及養老機構要求的其他體檢專案等)(作為本合同附件)。

5.4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乙、丙方共同簽字的《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作為本協議附件)是真實的,沒有任何虛假或隱瞞。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6.1 合同的變更

6.1.1 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甲方可以提出變更服務方案,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及丙方,經甲、乙或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協商一致,簽署補充協議。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收到甲方變更服務方案的書面通知後 日內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但乙方實際接受甲方提供的相應服務的,視為甲、乙或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就合同約定的服務專案的變更達成了一致,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有義務按照新的服務專案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如果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不調整服務專案將導致乙方的健康安全無法保障的,甲方提出變更的服務方案後,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實際服務,甲方和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均有權解除本合同。

6.1.2 當與甲方日常管理、服務直接相關的物價指數變動幅度超過10%時,甲方有權適當調整收費標準,並將價格調整的通知在調價前3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及丙方。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對價格調整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通知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雖有異議但要求繼續按照原收費標準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收到通知後15日內不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但拒絕根據調整後的價格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照原收費標準收取已提供服務的費用。

6.2 合同的解除

6.2.1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下列情況下,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並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1) 甲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經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提出, 日內不改正的;

(2) 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的嚴重過錯造成乙方人身或重大財產損害的;

(3) 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個人原因離院的,但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間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內不適應居住環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並結清服務費用的。

6.2.2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並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1)付款人無故拖欠各項費用超過 日,經甲方催告後 日內仍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乙方搬出養老機構。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在甲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後 日內仍不搬出的,甲方有權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合同解除。付款人除應支付拖欠的服務費用、訴訟期間的養老服務費用以外,還應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費用金額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造成甲方難以履行對乙方的養老服務,或造成其他入住老人傷害或現實性傷害危險的。

(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隱瞞重要乙方健康狀況、患有須隔離治療的傳染性疾病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其他不適宜在機構內集中生活的。

(4)發生不可抗力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5)甲方因喪失養老機構執業資格等原因暫停、終止服務的。甲方應當於暫停或者終止服務60日前向實施許可的民政部門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經批准後方可解除養老機構服務合同。

(6)乙方連續請假外出超過_______天(不得少於30 天)。

第七條特別約定

7.1 突發疾病或出現事故等緊急情況的處理

7.1.1 乙方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或身體傷害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丙方,及時聯絡120等醫療急救機構;如需到醫療機構急救,甲方應派人陪送至醫療機構。甲方不能及時聯絡上乙方監護人、丙方的,應儘早與本合同附件確定的其他聯絡人取得聯絡,通報情況。

甲方具有醫療資質的,在乙方生命垂危等緊急情況下應盡到合理診療義務,費用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承擔。

7.1.2 因乙方發生緊急情況產生的費用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負擔。甲方因此墊付費用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及時清償。

7.2 乙方去世的善後服務及相關費用

乙方在甲方服務期間去世的,甲方應及時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取得聯絡,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負責善後處理並承擔相關費用。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取得聯絡的,應及時聯絡殯儀館,妥善儲存遺體,發生的費用由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承擔。

7.3 甲方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聯絡中斷

因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提供的聯絡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後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觀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及時聯絡,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絡中斷。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協商後,可以重新確定聯絡人。

7.4 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7.5 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但拒絕接收甲方提供服務,造成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7.6 本合同關於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並不免除對乙方有法定贍養義務的其他人的法定責任。

7.7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情形發生後及時通知合同其他相關方,本合同可依法解除,合同各方不承擔解除合同的責任。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應及時接回並妥善安置乙方。

甲方應提示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重點注意上述特別約定內容,按照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的要求,對上述特別約定內容進行說明,並請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簽字確認:

以上特別約定內容,在甲方提示下,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均已認真閱讀,充分知曉與瞭解。特此簽名確認: 。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因甲方及其工作人員的過錯,損害乙方人身或財產權利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8.2 甲方服務人員資質不合格、沒有按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提供的服務不合格,甲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為: 。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8.3 甲方或其工作人員侵犯乙方、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對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的知情權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8.4 本合同因 項解除的,甲方應向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8.5 本合同因 項解除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8.6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乙方監護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8.7 因乙方原因造成其自身損害的,由乙方、乙方監護人自行承擔全部後果和責任。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方式及管轄

與本合同有關的或者因本合同引發的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條通知與送達

10.1 在本合同首頁中所標明的甲方、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的地址和聯絡方式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一方變更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應及時通知其他各方。

10.2 以下情形,視為送達,但受送達人有證據證明其因客觀原因未實際接收到通知的除外:

10.2.1 以特快專遞形式傳送的,已經簽收的,以簽收日為送達日;未簽收的,同城自發送之日起2日視為檔案已經送達,異地5日視為送達,境外15日視為送達。

10.2.2 手機簡訊傳送的,發出之時即視為送達。

10.2.3 電子郵件自發出進入收件方郵箱伺服器視為送達。

10.2.4 傳真傳送自發出對方傳真機接收視為送達。

10.3 因受送達人通訊地址或其他相關資訊錯誤、不詳或發生變更未及時通知其他各方造成無法送達的,由受送達人自行承擔相關後果。

10.4 乙方入住甲方期間,有關本合同的履行事宜甲方應以書面或資料電文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確認簽收;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拒籤的,書面通知在第三方見證下送至收件人地址的視為已通知或已送達,資料電文進入收件人接收系統的視為已通知或已送達。

第十一條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

(約定內容可以另行附頁)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附件

12.1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12.2 下列檔案為本合同附件:

(1)加蓋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註冊登記檔案影印件

(2)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個人)身份證及戶口本影印件,丙方(單位)加蓋公章的丙方合法註冊登記檔案影印件及聯絡人資訊

(3)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體檢時間在一個月以內)

(4)乙方、乙方監護人及丙方簽章的乙方《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及《入住登記表》

(5)甲方出具的、經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簽章認可的《老年人能力評估報告》

(6)房間、裝置物品表

(7)公共設施、裝置表

(8)甲方服務範圍表

(9)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選擇的《護理等級與服務專案》

(10)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專案的收費標準表

(11)經簽署的《 養老機構入住須知》

(12)甲方制定並公示的規章制度:

(13)其它聯絡人表

(14)其他附件:

12.3 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按手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監護人(簽字、蓋章、按手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

簽署地點:__________

養老服務協議12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法人代表: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為__________區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專案的服務機構,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按照《關於購買居家養老專業社工服務專案的方案》的相關內容對__________、__________社群內的老年人開展社工服務,時間為_____年。

第二條以區民政局、__________街道、區慈善會三家聯合制定的《關於購買居家養老專業社工服務專案的`方案》作為協議的附件。

第三條購買服務經費__________萬元由_____支付,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__________日內先行支付__________萬元的購買服務經費,餘款在甲方驗收評估專案後支付。

第四條甲方負責協調組織__________和__________社群協助、支援乙方開展居家養老專業社工服務工作,並在協議終止前的_____—_____個月對該項社工服務進行驗收評估。

第五條乙方在履行協議期間,需每_____個月向甲方彙報該項社工服務專案的開展情況。

第六條乙方必須保證協議期內該項社工服務的延續性,不得擅自延緩和終止提供該項社工服務。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回購買服務的款項。

第七條本協議有效期_____年,從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乙方可在協議期滿前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簽申請。

第八條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

代表簽字:_____代表簽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養老服務協議13

甲方:區老年福利協會 乙方:老年社會服務中心

法人代表: ____ 法人代表: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為XX區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專案的服務機構,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按照《關於購買居家養老專業社工服務專案的方案》的相關內容對XX、XX社群內的老年人開展社工服務,時間為一年。

第二條 以區民政局、XX街道、區慈善會三家聯合制定的《關於購買居家養老專業社工服務專案的`方案》作為協議的附件。

第三條 購買服務經費30萬元由甲方支付,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10日內先行支付20萬元的購買服務經費,餘款在甲方驗收評估專案後支付。

第四條 甲方負責協調組織XX和XX社群協助、支援乙方開展居家養老專業社工服務工作,並在協議終止前的1-2個月對該項社工服務進行驗收評估。

第五條 乙方在履行協議期間,需每2個月向甲方彙報該項社工服務專案的開展情況。

第六條 乙方必須保證協議期內該項社工服務的延續性,不得擅自延緩和終止提供該項社工服務。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回購買服務的款項。

第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從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乙方可在協議期滿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簽申請。

第八條 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 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XX區老年福利協會 乙方(蓋章):老年社會服務中心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養老服務協議14

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服務物件____(以下簡稱"乙方"),在同意共同遵守《龍井社群社會化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的前提下,就有關居家養老服務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乙方在本協議上簽名即視為乙方已知悉並理解本協議條款,並同意受其約束。

第一條乙方符合《龍井社群社會化居家養老實施方案》中規定的居家養老服務資格條件且自願申請並同意甲方安排服務員為其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若乙方不符合資格條件,甲方將有權停止或拒絕提供服務。

第二條居家養老服務物件為老人,乙方應自覺遵守。在服務過程中,若出現乙方要求或變相要求服務員為乙方以外的其他人員服務時,服務員視情況有權拒絕或停止服務。

第三條服務員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具體工作內容:

(一)幫助老年人打掃衛生、洗衣、做飯、購物等基本生活服務;

(二)協助老年人就醫、煎藥、康復等基本護理服務;

(三)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導等精神慰籍服務。

第四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增加第三條約定以外及與居家養老服務嚴重不符的勞務負擔,甲方對此保留停止服務的權利。若乙方不滿意服務員提供的服務,乙方有權申請調換服務員。

第五條服務安排:

甲方將按照"定服務物件、定服務專案、定服務時間、定服務地點、定服務人員"的"五定"方式,為乙方安排持有《健康證》、《結業證》的居家養老服務員為其提供服務,如甲方本次安排的服務員不適應乙方的生活環境,乙方可向甲方申請調換服務員。

第六條服務費用:

(一)依據乙方填寫的《龍井社群居家養老服務申請登記表》,乙方符合《龍井社群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標準》,屬於(A□ B□ C□)型別,可享受每天(1□ 2□ 3□)小時的居家養老服務,所需勞務費由政府每小時補貼3。75元。

(二)乙方有義務在每個自然月的最後一天或服務停止當日正確填寫《居家養老服務憑證》,並按照當月實際服務時間,準時向服務員支付3。75元/小時的服務勞務費。如乙方未按時向服務員支付服務勞務費,甲方將停止服務,乙方應向服務員每日償付當月服務勞務費總額的1%的滯納金。

第七條服務調整:

(一)乙方和服務員均享有調整服務的權利,若因故需要調整服務,須向甲方提前3日提出申請。

(二)甲方在接到乙方或服務員提出的服務調整申請後,會根據實際情況停止服務,並及時選派新的服務員上門服務,但服務調整期間不保證服務不中斷。

(三)服務調整後本協議依然有效。

第八條服務時間:

第九條其他:

(一)服務員上崗後,乙方應尊重服務員,平等對待,不得歧視和虐待,如不滿意該服務員,可直接與甲方聯絡,進行人員調整。

(二)如乙方在服務員規定的服務時間段內發生緊急情況,服務員會及時與乙方相關監護人取得聯絡,同時與相應的社會應急機構如:110、120、119等取得聯絡。

(三)乙方在服務員到家後,有義務詳細交待應做及應注意的.事項,並教會服務員使用用器具和電器,當面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以便服務員能迅速、穩妥地開展工作。

(四)甲方已明確規定服務員在服務期間不得帶親朋在乙方家中做客。如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可與甲方聯絡,當即處理(但乙方主動邀請的除外)。

(五)甲方已明令禁止服務員不能與乙方發生任何借款、借物和委託辦事的情況若出現以上情況,乙方應明確拒絕,如有糾紛屬私人行為,甲方概不負責。

(六)服務員每月請事假不準超過3次,每次不準超過3天,歡迎乙方監督。請假期間乙方不支付勞務費。

(七)法定假日(清明節1天、五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十一3天、元旦1天、春節3天)服務員正常休息,乙方不需支付勞務費。若乙方需要服務員法定假日服務,且服務員同意,乙方須按照國家規定支付300%的勞務費。

(八)乙方要隨時將現金和貴重物品妥善保管好,如乙方因財物找不到而認為被盜,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得對服務員採取搜身、扣押錢財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為。

(九)服務員在服務過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

(十)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將服務員轉為第三方服務,如需調整,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請。

(十一)乙方因心、腦、血管等老年常見急性突發病導致的不良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十二)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期間,應由其子女履行贍養、照料老人的義務,甲方將暫停服務,乙方痊癒後,甲方將繼續安排服務。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協議中約定之解除及終止的條件出現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老服務協議15

甲方(養老機構)

法定代表人:_____ 職務:_____

住所:_____ __編碼:_____

聯絡電話:_____ 電子郵箱:_____

乙方(入住老年人)

姓名:_____ 性別:_____ 年齡: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

家庭住址:_____

聯絡電話:_____ 電子郵箱:_____

乙方監護人

(屬於限制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須由監護人簽字確認)

姓名:_____ 與乙方關係:_____

居民身份號碼:_____

家庭住址:_____

聯絡電話:_____ 電子郵箱:_____

丙方

丙方作為入住老人的:_____

□付款義務人 □連帶責任保證人 □聯絡人 □代理人 □其他

丙方為個人的:_____

姓名:_____ 與乙方關係:_____

居民身份號碼:_____ 聯絡電話:_____

經常居住地地址:_____

通訊地址:_____ __編碼:_____

工作單位:_____ 電子郵箱:_____

丙方為單位的:_____

單位名稱: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

通訊地址:_____ __編碼:_____

聯絡人:_____ 聯絡電話:_____

傳真號碼:_____ 電子郵箱:_____

通用條款

鑑於:_____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養老機構,能夠提供個人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養老服務;

2.乙方或乙方監護人經實地考察甲方,自願入住甲方(養老機構名稱) ,接受甲方提供的專業養老服務,並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授權丙方作為乙方在緊急情況下的代理人、聯絡人,代為處理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相關事務,丙方同意接受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授權。

為了營造溫馨、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滿足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需要,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範,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養老服務事宜,自願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 服務地點及服務設施

1.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地點為:_____ (寫明養老機構的具體門牌號)。

1.2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選擇入住的房間型別為(在以下幾種情況中選擇一種):_____

單間 ②雙人間 ③三人間 ④多人間(四人以上,含四人)⑤其他 。

1.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選擇的具體房間為:_____ 。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基於正當理由要求調整房間的,甲方在條件許可的範圍內應儘量滿足。涉及房間變化,需要相應調整費用的,還應由各方協商一致書面確認後同時調整,如各方不能達成一致書面確認,則仍依本合同約定房間履行。

1.4甲方提供的服務設施除了住宿的房屋,還包括房間內設施及公共設施,具體明細見本合同附件《設施裝置清單》。

第二條 服務內容

2.1根據乙方提供的《體檢報告》(見本合同附件)及甲方對乙方進行護理等級的評價,經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護理等級和服務專案詳見本合同附件《護理等級與服務專案》。

2.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如果選擇《護理等級與服務專案》以外的其他服務專案,經甲、乙(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確定。

2.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強制性標準。

第三條 收費標準及費用的支付

3.1養老服務費用

3.1.1甲方提供的各種服務專案的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應以 方式進行公示,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3.1.2根據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乙方所選擇的房間及服務專案,乙方入住甲方的養老服務費為每月 元,其中包括 。

3.1.3乙方接受甲方除本合同約定外的其他專案服務的,應根據甲方公示的收費標準或者補充合同的約定交納費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提供《個人費用明細表》,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應簽字確認。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如有異議,可在收到《個人費用明細表》後7日內書面提出,甲方應做出書面說明。對於雙方無爭議費用金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不得以異議費用拒絕支付其他費用,否則按本合同第9.2.2條約定處理。

3.1.4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支付養老服務費的時間為 ,支付方式為 。

3.1.5甲方在收到款項後應向付款人開具等額收費憑證。

3.2押金(合同中有押金約定的適用本條,無押金約定的不適用本條)

3.2.1本合同簽署生效後 日內,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額為:_____。該押金可用於抵扣欠付的養老服務費用、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出現突發情況救治時需支付給醫院的押金及相關費用等。

3.2.2合同期限內因3.2.1情形出現押金不足時,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內補足。

3.2.3押金不計利息 □ 押金計利息 □ 計息標準為:_____ 。

3.2.4甲方不得將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終止、解除時,扣除應結清的相關費用後應於返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

第四條 合同期限及合同期滿的處理

4.1經協商,確定本合同期限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該日為合同到期日)止。

4.2合同期滿前30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可申請續簽合同,也可由丙方代為申請續簽。

4.3續簽的養老服務合同內容應當由甲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協商確定。

4.4如果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未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提出續簽合同,或者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雖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提出續簽合同申請,但各方未就合同續簽達成一致,乙方應於合同到期日搬離甲方,辦理離院手續並結清所有費用。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5.1甲方的權利

5.1.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相關費用。

5.1.2制訂、修改養老機構的管理制度並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5.1.3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在通知乙方監護人或丙方的同時,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轉送醫療機構,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承擔。

5.2.4有權依照本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解除合同。

5.2甲方的義務

5.2.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務質量標準的養老服務。

5.2.2按合同約定提供各項服務設施,確保服務場所、設施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強制性標準。

5.2.3保證從事醫療、康復、社會工作等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持有關部門頒發的專業技術等級證書上崗,保證養老護理人員接受專業技能培訓,能夠滿足崗位職責要求。

5.2.4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尊重乙方,盡力合理地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

5.2.5當乙方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丙方或者其他緊急情況聯絡人;在乙方突發危重疾病時,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丙方或者其他緊急情況聯絡人並轉送醫療機構救治;發現老年人為疑似傳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礙患者時,依照傳染病防治、精神衛生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5.2.6為乙方組織定期體檢,建立個人檔案。儲存乙方的入住登記表、體檢報告等健康資料以及日常經費開支情況等個人資訊,建立各類資訊資料檔案的保管和使用制度,除向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和其他有權部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養老服務行業主管機關因辦案、監督、檢查需要)提供查閱、允許複製外,不得對外透露。

5.2.7允許乙方監護人、丙方及經乙方許可的親屬和其他人員探視乙方並提供方便,但不得影響甲方對於乙方正常服務或管理,否則甲方有權拒絕。

5.2.8在解散清算前,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5.2.9接受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

第六條 乙方及乙方監護人的權利、義務

6.1乙方的權利

6.1.1按照約定的服務專案獲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務標準的養老服務。

6.1.2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6.1.3對自身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閱、影印甲方為其建立的個人檔案。

6.1.4有權瞭解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是否具備相應資質,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未經專業培訓或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提供服務不合格的人員。

6.1.5享有隱私權,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不受非法侵害。

6.1.6在突發急病的情況下有權獲得及時、必要的醫療幫助。

6.2乙方監護人的權利

6.2.1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6.2.2對乙方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閱、影印甲方為乙方建立的個人檔案。

6.2.3有權瞭解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是否具備相應資質,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未經專業培訓或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提供服務不合格的人員。

6.2.4對乙方有探視權,但不得影響甲方對於乙方正常服務或管理。

6.2.5遇緊急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走失、身體健康狀況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及時從甲方得到相關資訊。

6.3乙方的義務

6.3.1如實告知甲方本人的健康狀況、藥品使用情況等資訊,並如實填寫《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

6.3.2配合甲方做好持續評估,確認照護等級;配合甲方定期參加體檢。

6.3.3配合甲方管理,並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設施。

6.3.4與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諧相處。

6.3.5在接收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期間,因疾病出現診療情形,應在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6.3.6按照約定自行或與丙方共同支付養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6.3.7入住期間損壞甲方設施裝置的,應當按照《設施裝置清單》上標明的價格賠償甲方損失。

6.3.8配合甲方提供的符合合同約定、法律規定的養老服務。

6.4乙方監護人的義務

6.4.1入住前要如實向甲方反映乙方的情況,如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健康狀況和藥品使用情況等,協助乙方如實填寫《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

6.4.2勸導乙方入住後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設施。

6.4.3勸導乙方與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諧相處。

6.4.4勸導乙方在接收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期間,因疾病出現診療情形,應在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6.4.5按照約定自行或與丙方共同支付養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6.4.6經常與乙方溝通,保持聯絡,滿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6.4.7及時協助甲方處理乙方出現的緊急情況。

6.4.8家庭及單位地址、聯絡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6.4.9對乙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和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10乙方在養老機構去世的,應及時進行善後處理並支付相關費用。

第七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7.1丙方的權利

7.1.1對乙方的身體健康狀況、享受服務情況等有知情權。

7.1.2有權查閱、複製乙方在甲方的檔案資料。

7.1.3遇本合同約定的緊急情況,有權及時從甲方得到相關資訊。

7.1.4對乙方有探視權,但不得影響甲方對於乙方正常服務或管理。

7.1.5在本合同約定的緊急情況下有權代理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7.2丙方的義務

7.2.1 經常與乙方溝通,保持聯絡,滿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7.2.2家庭或者單位地址、聯絡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7.2.3及時協助甲方處理乙方出現的緊急情況。

第八條 陳述與保證

8.1甲方保證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設立並依法登記的養老機構,具有提供本合同約定的養老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8.2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保證乙方不屬於精神病、甲類或乙類傳染性疾病等不符合入住養老機構疾病的老年人。

8.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前一個月內在甲方所在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報告》(體檢專案包括:_____精神健康狀況、傳染性疾病及養老機構要求的其他體檢專案等)(作為本合同附件)。

8.4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乙、丙方共同簽字的《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作為本協議附件)是真實的,沒有任何虛假或隱瞞。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9.1合同的變更

9.1.1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甲方可以提出變更服務方案,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及丙方,經甲、乙或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協商一致,簽署補充協議。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收到甲方變更服務方案的書面通知後日內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但乙方實際接受甲方提供的相應服務的,視為甲、乙或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就合同約定的服務專案的變更達成了一致,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有義務按照新的服務專案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如果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不調整服務專案將導致乙方的健康安全無法保障的,甲方提出變更的服務方案後,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實際服務,甲方和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均有權解除本合同。

9.1.2當與甲方日常管理、服務直接相關的物價指數變動幅度超過10%時,甲方有權適當調整收費標準,並將價格調整的通知在調價前3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及丙方。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對價格調整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通知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雖有異議但要求繼續按照原收費標準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收到通知後15日內不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但拒絕根據調整後的價格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照原收費標準收取已提供服務的費用。

9.2合同的解除

9.2.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下列情況下,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並無需承擔違約責任:_____

(1)甲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經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提出, 日內不改正的;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的嚴重過錯造成乙方人身或重大財產損害的;

(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個人原因離院的,但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間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內不適應居住環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並結清服務費用的。

9.2.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並無需承擔違約責任:_____

(1)付款人無故拖欠各項費用超過 日,經甲方催告後日內仍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乙方搬出養老機構。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在甲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後日內仍不搬出的,甲方有權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合同解除。付款人除應支付拖欠的服務費用、訴訟期間的養老服務費用以外,還應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費用金額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造成甲方難以履行對乙方的養老服務,或造成其他入住老人傷害或現實性傷害危險的。

(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隱瞞重要乙方健康狀況、患有須隔離治療的傳染性疾病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其他不適宜在機構內集中生活的。

(4)發生不可抗力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5)甲方因喪失養老機構執業資格等原因暫停、終止服務的。甲方應當於暫停或者終止服務60日前向實施許可的民政部門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經批准後方可解除養老機構服務合同。

(6)乙方連續請假外出超過 天(不得少於30 天)。

第十條 特別約定

10.1突發疾病或出現事故等緊急情況的處理

10.1.1乙方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或身體傷害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丙方,及時聯絡120等醫療急救機構;如需到醫療機構急救,甲方應派人陪送至醫療機構。甲方不能及時聯絡上乙方監護人、丙方的,應儘早與本合同附件確定的其他聯絡人取得聯絡,通報情況。

甲方具有醫療資質的,在乙方生命垂危等緊急情況下應盡到合理診療義務,費用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承擔。

10.1.2因乙方發生緊急情況產生的費用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負擔。甲方因此墊付費用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及時清償。

10.2乙方去世的善後服務及相關費用

乙方在甲方服務期間去世的,甲方應及時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取得聯絡,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負責善後處理並承擔相關費用。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取得聯絡的,應及時聯絡殯儀館,妥善儲存遺體,發生的費用由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承擔。

10.3甲方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聯絡中斷

因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提供的聯絡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後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觀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及時聯絡,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絡中斷。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協商後,可以重新確定聯絡人。

10.4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

10.5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但拒絕接收甲方提供服務,造成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10.6本合同關於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並不免除對乙方有法定贍養義務的其他人的法定責任。

10.7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情形發生後及時通知合同其他相關方,本合同可依法解除,合同各方不承擔解除合同的責任。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應及時接回並妥善安置乙方。

甲方應提示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重點注意上述特別約定內容,按照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的要求,對上述特別約定內容進行說明,並請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簽字確認:_____

以上特別約定內容,在甲方提示下,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均已認真閱讀,充分知曉與瞭解。特此簽名確認:_____ 、 )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因甲方及其工作人員的過錯,損害乙方人身或財產權利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1.2甲方服務人員資質不合格、沒有按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提供的服務不合格,甲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為:_____。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1.3甲方或其工作人員侵犯乙方、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對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的知情權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4本合同因 項解除的,甲方應向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5本合同因 項解除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乙方監護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其自身損害的,由乙方、乙方監護人自行承擔全部後果和責任。

第十二條 糾紛的解決方式及管轄

與本合同有關的或者因本合同引發的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三條 通知與送達

13.1在本合同首頁中所標明的甲方、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的地址和聯絡方式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一方變更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應及時通知其他各方。

13.2以下情形,視為送達,但受送達人有證據證明其因客觀原因未實際接收到通知的除外:_____

13.2.1以特快專遞形式傳送的,已經簽收的,以簽收日為送達日;未簽收的,同城自發送之日起2日視為檔案已經送達,異地5日視為送達,境外15日視為送達。

13.2.2手機簡訊傳送的,發出之時即視為送達。

13.2.3電子郵件自發出進入收件方郵箱伺服器視為送達。

13.2.4傳真傳送自發出對方傳真機接收視為送達。

13.3因受送達人通訊地址或其他相關資訊錯誤、不詳或發生變更未及時通知其他各方造成無法送達的,由受送達人自行承擔相關後果。

13.4乙方入住甲方期間,有關本合同的履行事宜甲方應以書面或資料電文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確認簽收;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拒籤的,書面通知在第三方見證下送至收件人地址的視為已通知或已送達,資料電文進入收件人接收系統的視為已通知或已送達。

第十四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

(約定內容可以另行附頁)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及附件

15.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15.2下列檔案為本合同附件:_____

(1)加蓋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註冊登記檔案影印件

(2)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個人)身份證及戶口本影印件,丙方(單位)加蓋公章的丙方合法註冊登記檔案影印件及聯絡人資訊

(3)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體檢時間在一個月以內)

(4)乙方、乙方監護人及丙方簽章的乙方《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及《入住登記表》

(5)甲方出具的、經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簽章認可的《老年人能力評估報告》

(6)房間、裝置物品表

(7)公共設施、裝置表

(8)甲方服務範圍表

(9)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選擇的《護理等級與服務專案》

(10)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專案的收費標準表

(11)經簽署的《 養老機構入住須知》

(12)甲方制定並公示的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其它聯絡人表

(14)其他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3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文以下無正文)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監護人(簽字、蓋章、按手印):_____

丙方(簽字、蓋章):_____

簽署日期:_____

簽署地點:_____

專用條款

丙方為付款義務人的,應增加或替用以下專用條款:_____

3.1.4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支付養老服務費的時間為 ,支付方式為 。

3.2.1本合同簽署生效後 日內,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額為:_____。該押金可用於抵扣欠付的養老服務費用、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出現突發情況救治時需支付給醫院的押金及相關費用等。

3.2.2合同期限內因3.2.1情形出現押金不足時,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內補足。

3.2.4甲方不得將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扣除應結清的相關費用後應於合同終止時返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

7.2.4及時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款項。

7.2.5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去世的,及時進行善後處理並支付全部費用。

8.5丙方保證對本合同項下款項承擔支付責任。

9.1合同的變更

9.1.1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甲方可以提出變更服務方案,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經甲、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三方協商一致,簽署補充協議。

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收到甲方變更服務方案的書面通知後日內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但乙方實際接受甲方提供的相應服務的,視為甲、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三方就合同約定的服務專案的變更達成了一致,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有義務按照新的服務專案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如果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不調整服務專案將導致乙方的健康安全無法保障的,甲方提出變更的服務方案後,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實際服務,甲方與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

9.1.2當與甲方日常管理、服務直接相關的物價指數變動幅度超過10%時,甲方有權適當調整收費標準,並將價格調整的通知在調價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

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對價格調整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通知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雖有異議但要求繼續按照原收費標準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收到通知後15日內不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但拒絕根據調整後的價格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照原收費標準收取已提供服務的費用。

9.2.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下列情況下,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並無需承擔違約責任:_____

(1)甲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經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提出, 日內不改正的;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的嚴重過錯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害的;

(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個人原因離院的,但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間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內不適應居住環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並結清服務費用的。

10.1.2因乙方發生緊急情況產生的費用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負擔。甲方因此墊付費用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及時清償。

11.5本合同因 項解除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支付違約金 元。

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損害的,由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自行承擔全部後果和責任。

丙方為連帶責任保證人的,應增加或替用以下專用條款:_____

7.2.4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未按照本合同及時支付款項的,自應付而未付之日起 日內代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向甲方支付。

7.2.5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去世的,及時進行善後處理並支付相關費用。

8.5丙方保證系具有提供保證擔保的民事行為能力之人,自願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8.6丙方為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提供保證的期限為 。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單獨解除合同或者甲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雙方協商解除合同的,甲乙雙方均應當及時通知丙方。

10.1.2因乙方發生緊急情況產生的費用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負擔。甲方因此墊付費用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及時清償。11.8甲方有權選擇起訴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各方或任意一方。

10.3甲方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聯絡中斷

因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提供的聯絡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後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觀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及時聯絡,此種情況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絡中斷。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協商後,可以重新確定聯絡人。聯絡中斷不免除丙方的保證責任。

11.8甲方有權選擇起訴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各方或任意一方。

丙方為合同履行聯絡人的,應增加或替用以下專用條款:_____

8.5丙方保證擔任本合同履行過程的聯絡人,接收甲方的通知。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單獨解除合同或者甲乙或乙方監護人雙方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均應當及時通知丙方。

10.3甲方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聯絡中斷

因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提供的聯絡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後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觀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及時聯絡,此種情況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絡中斷。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協商後,可以重新確定新的聯絡人擔任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