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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技術合同模板彙總6篇

合同協議 閱讀(6.13K)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技術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的技術合同模板彙總6篇

技術合同 篇1

聘用單位(甲方):開封春生超導科技有限公司

單位性質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學歷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定雙方的聘用關係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1·合 同 期 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共 年。其中試用期為 月。在試用期期間,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甲方可解除聘用合同。

2·工 作 內 容

1.甲方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工作,擔任 職務。 .2乙方須按照甲方崗位工作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調整。

3·工 作 條 件 和 保 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和工作場所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保障乙方正常的工作安全和健康。

2.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工作中安全保護的教育、培訓。

4·工 作 紀 律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

2.乙方必須維護甲方智慧財產權、技術祕密、商業祕密和經濟利益等合法權益,如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5·工 作 報 酬 和時間

1.乙方在試用期,月薪為元。試用期滿後,甲方按所在單位工資制度並根據乙方的技術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績效確定月薪。

2.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工時、工休假日規定。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保險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項社會保險由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以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違 約 責 任

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和終止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變更和續訂合同,應分別填寫《聘用合同變更書》(附件一)和《聘用合同續訂書》(附件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的聘用合同,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一方違反本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要求賠償。

人 事 爭 議 處 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申請調解、仲裁。人事爭議的促裁,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之日 60日內,按管轄範圍以書面開式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籤 訂 合 同 時 間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合同鑑證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簽名或蓋章):

鑑證時間: 年 月 日

技術合同 篇2

說明

本合同書用打字或鋼筆填寫,一式六份。要求文字準確、嚴謹,字跡清晰易辯。

一、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廳(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為順利完成黑龍江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計劃專案,特訂立本合同。

二、各方以求實和審慎的態度,對合同各項條款細緻地進行稽核協商,承諾對簽定合同的各項內容條款不作任意變化,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三、各方權利義務

甲方

根據省科技廳計劃專案要求,審查乙方提交的合同文字中各項內容要求的義務,對不符合要求的內容,有權提出更正。

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給乙方專案經費,並負責向乙方回收合同約定的還款。

監督、檢查乙方履行合同情況和協調有關實施本合同事宜,對拒絕檢查,未按時提交執行情況報告,或違反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和挪用經費造成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可停止撥款,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或支付違約金。

對合同執行過程中需修改或變更合同條款內容的專案,要及時核實提出意見,修改計劃內容和變更合同。

對完成合同技術指標的專案,組織驗收工作。

乙方

按照合同的約定,負責組織專案實施,併合理安排和使用經費,按時向甲方償還合同規定的經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按甲方要求的時間提供半年和年度合同執行情況報告、經費使用情況等統計報表。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需修改或變更合同內容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按甲方第四款的規定處理。對於未及時通知甲方或自行變更合同內容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按合同規定指標完成後,應及時整理和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供驗收所需的完整技術資料

丙方

負責保證監督乙方全面履行專案合同的各類條款,並配合甲方對乙方檢查履行合同工作。

對於乙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負責追償後向甲方償還。

該專案甲方以______形式資助乙方______萬元人民幣。

還款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本專案完成的總體目標及經濟、技術指標是:

1.總體目標: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實現總投資______萬元。本專案完成時企業達到年生產能力______,企業資產規模達到______,就業人數達______人,並通過甲方的專案驗收。

2.經濟指標:到______年_____月實現年銷售收入______萬元,年交稅總額______萬元,年淨利潤總額______萬元,年創匯______萬美元。

技術指標:專案產品的主要效能指標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產品達到的質量標準

□企業通過的質量認證體系?

□專案產品執行的質量標準?

□專案通過的國家相關行業許可證?

技術合同 篇3

第一條 為了規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加強技術市場管理,保障國家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政策的貫徹落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法人、個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諮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的認定登記工作。

法人、個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訂立的技術培訓合同、技術中介合同,可以參照本辦法規定申請認定登記。

第三條 科學技術部管理全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劃的技術合同認定記工作。地、市、區、縣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設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具體負責辦理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工作。

第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及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通過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加強對技術市場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指導、管理和服務,並進行相關的技術市場統計和分析工作。

第五條 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所訂立的技術合同,從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的淨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獎勵和報酬,給予職務技術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應當申請對相關的技術合同進行認定登記,並依照有關規定提取獎金和報酬。

第六條 未申請認定登記和未予登記的技術合同,不得享受國家對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規定的稅收、信貸和獎勵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第七條 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當事人可以持認定登記證明,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稽核批准後,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八條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實行按地域一次登記制度。技術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人、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合同的受託人,以及技術培訓合同的培訓人、技術中介合同的中介人,應當在合同成立後向所在地區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出認定登記申請。

第九條 當事人申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應當向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交完整的書面合同文字和相關附件。合同文字可以採用由科學技術部監製的技術合同示範文字;採用其他書面合同文字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採用口頭形式訂立技術合同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不予受理。

第十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對當事人提交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文字及相關附件進行審查,認為合同內容不完整或者有關附件不齊全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補正。

第十一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使用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等規範名稱,完整準確地表達合同內容。使用其他名稱或者所表述內容在認定合同性質上引起混亂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退回當事人補正。

第十二條 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以當事人提交的合同文字和有關材料為依據,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繩。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相互權利與義務關係,如實反映技術交易的實際情況。當事人在合同文字中作虛假表示,騙取技術合同登記證明的,應當對其後果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當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字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和認定。其主要事項是:

(一)是否屬於技術合同;

(二)分類登記;

(三)核定技術性收入。

第十四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認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認定登記事項。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認定符合登記條件的合同,應當分類登記和存檔,向當事人發給技術合同登記證明,並載明經核定的`技術性收入額。對認定為非技術合同或者不符合登記條件的合同,應當不予登記,並在合同文字上註明“未予登記”字樣,退還當事人。

第十五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採取措施保守國家祕密。

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保密義務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保守有關技術祕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 當事人對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的認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的規定申請行政複議。

第十七條 財政、稅務等機關在稽核享受有關優惠政策的申請時,認為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的認定有誤的,可以要求原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重新認定。財政、稅務等機關對重新認定的技術合同仍認為認定有誤的,可以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申請不予審批。

第十八條 經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的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變更、轉讓或者解除,以及被有關機關撤銷、宣佈無效時,應當向原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或者登出登記手續。變更登記的,應當重新核定技術性收入;登出登記的,應當及時通知有關財政、稅務機關。

第十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和登記人員的管理,建立健全技術合同登記崗位責任制,加強對技術合同登記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保證技術合同登記人員的工作質量和效率。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進

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所需經費,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對於訂立假技術合同或者以弄虛作假、採取欺騙手段取得技術合同登記證明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予以查處。涉及偷稅的,由稅務機關依法處理;違反國家財務制度的,由財政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一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在認定登記工作中,發現當事人有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通知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進行監督處理。

第二十二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發現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管理混亂、統計失實、違規登記的,應當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頓,並可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

第二十三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洩露國家祕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洩露技術合同約定的技術祕密,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7月6日原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發布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技術合同 篇4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

性別:

家庭住址: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技術 崗位工作,並聘任 技術負責人 職務。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2、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的工作職責: 全面負責站內技術管理工作

2、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 保持站內裝置正常執行及裝置保養工作

3、乙方工作時間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工作時間,但不得超過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5、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乙方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6、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作業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規程,有權拒絕執行甲方違規指揮,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補貼。

2、甲方確需乙方加班時,按國家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費。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及時足額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中的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國家規定從乙方月工資中扣除後代繳,由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按規定記入繳費本人個人賬戶。經雙方協商,也可以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醫療期滿或痊癒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時,由甲方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卹費、救濟費、醫療費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喪假、帶薪年休假等。

七、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⑴、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⑶、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

⑷、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⑸、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責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

⑵、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

⑶、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⑷、乙方不能履行聘用合同。

6、甲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時,可依法定程式裁員。

7、乙方有下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條5、6項規定解除合同:

⑴、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⑵、患病或負傷,在法定醫療期內。

⑶、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⑷、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⑴、試用期內。

⑵、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⑶、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⑷、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從事國家機密工作,或曾從事國家機密工作,在規定的保密期內,按國家有關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承擔專業技術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員,如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可能給單位代理技術專案終止、引發智慧財產權糾紛、技術洩密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在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條件未具備時,不得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11、甲方依據本條第3、5、6項解除合同時依法給予經濟補償金。

1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延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13、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4、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於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付的違約責任。

2、當事人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後果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4、其它違約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賠償的具體標準協商確定如下:

2、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委託代理人)簽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技術合同 篇5

甲方(聘請方):

乙方(被聘請方):

監督方:

為大力發展溫室生產,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合同,甲乙雙方均認真切實履行。

甲方責任

一. 甲方要支援技術員的工作,配合做好群眾的思想認識,溫室人員必須聽從技術員的指導,如澆水,施肥,病害,溫度管理,不服從造成的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 由於大棚質量問題喝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一方概不負責,不影響工資的發放;

三. 工資發放:每月基本工資6000元,同時按照公司的有關規定每月從工資中拿出600元做考核工資,根據考核進行發放;

四. 休息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 電話費每月100元;

六. 甲方免費提供乙方的食宿;

乙方責任

一. 負責所有的實際種植技術的指導;

二. 負責技術培訓(根據甲方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行);

三. 按照不同季節,生產需要寫出發放技術明白紙。制定生產規程。

四. 接受甲方的領導;

五. 按照甲方要求:黃瓜每年每畝每季完成指標0.5萬斤;西紅柿每年每畝每季完成0.5萬斤,超出部分由甲方按照公司規定給予獎勵;

其他約定

一. 乙方由監督方委派,受甲方和監督方共同監管;

二. 由於乙方不能勝任,甲方有權向監督方提出人員替換,監督方應在甲方提出要求5個工作日內保證替換人員到位,以免影響甲方的工作安排;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監督方各一份,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監督方(蓋章):

技術合同 篇6

甲方: ×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乙方: 中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國國境的簽證和在××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國之日起到離開×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帳戶,並按×國×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 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國××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銀行××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到××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返回××,由甲方通過××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一)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一一10平方米;

(二)其餘人員為4一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

權享受回×××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專案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的旅費和替換者來××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服務期間,應遵守××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洩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年,從乙方人員到達××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年後,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並在甲方通知後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的人員,不享受從××到××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至××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後,××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並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於20××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國×市簽字。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