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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代理合同合集十篇

合同協議 閱讀(2.85W)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代理合同合集十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供貨方):貴州茅臺集團XXXX福建省營銷中心

乙方(代理商):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共同發展”原則,為共同開發貴州茅臺集團中華橋酒的區域銷售市場,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茅臺代理商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簽署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 月____日,

2.合同到期後,另確定新的經銷條件,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經銷產品及區域

1.甲方授權乙方經銷甲方 中華橋酒系列產品。

2.甲方授予乙方中華橋酒系列產品的銷售區域僅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產品價格

1.價格按福建省統一價執行 ( 價格表附合同 ) 。

2.乙方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產品銷售價格體系,不能低於或高於合同約定價格銷售。否則,甲方不予兌現銷售獎勵。

3.甲方保留統一調整產品價格的權力,調價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四、結算方式

1.經甲方財務部門確認,乙方貨款到帳後,甲方組織發貨。

2.如甲方更改帳號,以甲方財務部簽章後的書面通知為準。

3.在未得到甲方財務部簽章的書面通知,乙方不得將貨款(或借款)交給或借給甲方業務人員或匯入其他帳戶,否則,乙方承擔責任。

  五、合作保證

1.乙方首批貨款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日內全額匯入甲方指定帳戶。否則,視乙方違約,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萬元的合同保證金,否則視乙方自動放棄合同。合同保證金利息按照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六、市場操作要求

1.乙方應建立起本區域完整的銷售網路,保證經銷甲方的產品在經銷區域內終端鋪貨達到:商超_________ 家,酒店______家,酒樓______家,產品進入所有終端網點鋪貨覆蓋率第一個月應達到______% ,第二個月以後保持在_____%以上,每月建設堆頭、端架的商超數量應保持在商超總數量的_____%以上,經甲方確認。

2.乙方在經銷期內必須完成銷售任務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按實際回款額計算),其中首批迴款____________萬元,月度銷售比例及任務如下:

一月份_____萬元 二月份_____萬元 三月份_____萬元 四月份_____萬元

五月份____萬元 六月份____萬元 七月份____萬元 八月份____萬元

九月份____萬元 十月份____萬元 十一月份____萬元 十二月份____萬元

3.經銷期內乙方保證完成月度銷售任務 ,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建設商超堆頭、端架。若在合約期內乙方連續累計無法完成兩個月度銷售任務,或不能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數量和商超堆頭、端架建設數量,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4.乙方保證合同指定產品均在限定區域內銷售,如竄區域銷售,甲方不予兌現銷售獎勵,並根據數量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件-- _______元/件的違約金,或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5.乙方做好售後服務並積極維護品牌形象。不得經銷與甲方產品名稱、包裝、風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類產品。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終止與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監督並杜絕竄貨現象的發生,以確保乙方在銷售區域內的合法權益。

2.保證提供乙方所需的貨源,負責做好市場的管理、指導工作;協助乙方做好產品的售前、售中、售後服務。

3.負責將產品運至乙方所在地,運費由甲方承擔。到乙方後的卸貨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產品驗貨約定

甲方貨到乙方市場當日清點核實品種、規格、數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貨運回執單上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產品驗收生效,運送的產品、宣傳品、促銷品等物品如出現短缺或破損,乙方應在貨運回執單上註明。否則,出現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獎勵政策

1.參與公司經銷商的抽獎活動及促銷活動。

2.完成銷售任務量時,年終獎勵全年銷售量的2%,超出銷售任務量10%至20%,給予乙方年終獎勵全年銷售量的3%,超出銷售任務量21%至50%,給予乙方年終獎勵全年銷售量的4%,超出銷售任務量50%以上,給予乙方年終獎勵全年銷售量的5%,合同範本《茅臺代理商合同》。

  十、產品調劑約定

本合同產品在發貨三個月內如滯銷可提出調劑,調劑產品的來回運費,運送損失及內外包裝材料損失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所有調換產品必須保證包裝無開封、髒、損現象,不影響二次銷售,否則不予退換。

  十一、雙方合作前特別約定

1.乙方嚴格遵守國家工商、稅務等有關政策、法令、法規進行商業活動,如有違反,屬乙方個人行為,概與甲方無關,因此衍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2.乙方向甲方彙報每月庫存、銷貨情況及下期要貨計劃、市場資訊,乙方每次上貨金額應在______________萬元以上。

3.甲方每月對乙方的考核截止日為當月的_____日。

4.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完整、準確、真實的終端明細目錄,由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如出現虛報、錯報、漏報現象,經甲方核實後,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家的違約金。

  十二、解約手續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達到雙方合同約定條款其中一條,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以甲方經銷商確認通知函為準。

2.在解約時乙方應將經銷區域內的銷售網點無條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雙方解約,乙方市場完好無損仍有銷售價值的產品,甲方按乙方進貨價________%的價格回收,與甲方有關並由甲方提供的資料,乙方應無條件交回甲方。

4.解約手續辦理完畢,甲方退還乙方合同保證金。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議補充,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十四、其它補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具法律效力。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龍巖市XXXX交易城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汽車站XXXX區2棟102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0597-2XXXXX69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0597-25XXXXX9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鍾XX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卡號:6228XXXXXX548XX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市場行情,本著平等互惠自願的原則,就焦炭的汽車運輸及鐵路代理,平車配合裝車等相關事宜,經過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識:

一、配合裝車及代辦

1、甲方負責將需要的焦炭在指定地點交付乙方。

2、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確定的汽車及火車協調廠家精確配貨,並協助乙方裝車。

3、已交付給乙方的貨物或資料變更時,應提前一日由甲方通知乙方。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負責代辦甲方貨源找汽車及火車運輸等服務。

2、乙方按甲方的裝車要求,提前找車,落實汽車及火車,及時將貨物發出,將有關票據交付甲方。

3、乙方承擔代辦一切運輸等事宜,平車加封,嚴禁貨物的運輸損失,在裝車中協助甲方及時清掃和看護貨物餘貨,防止損耗,若中間環節出現丟貨等情況,由乙方承擔損失。

三、費用及支付

1、費用標準:人工平車、配合裝車,清掃及找車、雜費,每噸3元—5元,統一工具平車加固服務費。

2、結算方式:現匯支付,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壹萬元,結算試為貨物出廠過磅數量為準。

四、合同有效期:有效期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代理合同 篇3

  第一條合同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合資興辦代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二條經營範圍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系代理________專用裝置專案,為取得優惠價格及售後服務及時方便的條件以加強競爭。

經營代理工業裝置(以下簡稱非專用裝置):________本公司的業務範圍除____專用裝置外,還代理________裝置。

  第三條註冊資本

公司註冊資本的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u.s.d.)美元。實收資本為________(u.s.d.)美元。

  第四條股權分配與風險承擔

甲方擁有股權佔所有投資總金額的50%,乙方擁有的股權佔投資總金額的50%。雙方按投資比例分利潤,承擔風險。

  第五條董事會

5.1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________方委派,總經理由________方委派。

5.2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必要時經一方董事提議,董事會可召開臨時會議,召開臨時會議必須在15天前通知。董事會議宜選擇代理廠家中經營代理業務成交額高的地點舉行,以總結經驗,增加代理專案並檢查執行協議書的情況。每次董事會議應有記錄並形成紀要。?

事會議紀要作為公司檔案存查?

5.3董事會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委託其代表參加。董事會的工作原則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辦法來處理。董事會的職權由公司的章程規定。

5.4董事會成員不在公司領取薪金、津貼。在會議期間或受公司委託在國外考察、聯絡業務期間,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辦公等費用由公司支付。

5.5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委派方推薦,董事會聘請任命,任期5年可以連任,薪俸由董事會決定,若總經理、經理不能勝任或不願意繼續任職或委派方調離時,其職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會另外推薦,並由董事會批准任命。

5.6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別的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能參與其他經濟組織的營業進行競爭。總經理或其他高階管理人員貪汙和嚴重失職,董事會隨時有權辭退他們。公司的董事長及董事要在其他公司擔任同樣的職務,而其任職的公司不能與該公司競爭。

  第六條雙方的責任

6.1乙方負責開闢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須經篩選確認,凡取得代理業務需承擔義務時,需有訂貨優惠。

無代理權也可接訂單,雙方按使用者要求廣闢貨源,共同努力多接訂單。

6.2甲方應介紹推薦________裝置的適用專案給國內訂貨單位,公司可與使用者直接簽署訂貨合同。甲方將公司代理裝置名稱、樣本及售後服務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研究所,由設計者推薦給使用者採用。甲方協助公司辦理凡有代理業務需前往中國的簽證及有關事宜。

  第七條會計

公司的財務會計年度係為日曆年度。第一會計年度將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結。會計採用借貸記帳法。經營所用的貨幣,以________(幣)為記帳單位。財政年度終結收入扣除營業成本、稅金、福利等後為純利潤,利潤的分配按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7.1公司會計制度、格式、編制會計報表。月報在各日曆月結束後30天,季報應在日曆季結束後45天,年度決算應在日曆年結束後60天編報。決算應做出明細表,以反映經營的全部情況。

7.2公司所有利潤總額的50%作為無形貿易開支,一切開支按發票報銷。年終結算時總開支超過總收入的50%須由總經理書面報告。

  第八條審計

8.1在收到一個會計年度的年終報告後60天內,甲乙雙方各派一人組成審計小組,對上一個年度的報告(包括資金錶、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開展審計工作,寫出審計報告,報董事會批准。

8.2雙方派出的年度審計人員的工資由各方承擔,但膳食、交通、辦公費用由公司開支。開支費用的標準由董事會決定。

8.3總經理在收到審計小組對財務開支提出的異議通知後,最多不得超過20天予以解決。

8.4公司檔案、會計帳目和財務情況以中、英文為工作文字。

第九條生效、期限與終止

9.1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後生效。

9.2經雙方簽署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9.3公司經營的期限為________年,以簽發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合資期滿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長其協議期限,具體事宜由董事會決定。

9.4本協議的修訂應得到董事會一致通過。或有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9.5協議期內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宣佈退出或終止,而終止協議必須取得董事會一致通過。

9.6由於一方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可提出自願終止。

  第十條清算

10.1公司協議期滿終止時,由董事會擔任“清算委員會”任務,直到清算結束,宣佈公司解散。

10.2清算後,甲、乙方的全部投資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資產予以拍賣後,其金額仍不足部分按雙方投資比例分擔虧損。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出現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戰爭、自然災害)或幾個相結合的事件引起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事件發生的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及仲裁

12.1本協議的簽訂、生效、解釋、履行、變更、解除和爭議的仲裁,均以________法律為準。

12.2合資的雙方由於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執,應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__國仲裁委員會按該委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

12.3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支付。

  第十三條語言文字

13.1本協議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寫,公司的重要檔案,一律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雙方同意以漢語、英語作為工作語言。

  第十四條通知

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檔案、電報、電傳應按下列地址發出並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

電傳/電報:_____________電傳/電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見證人: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4

被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為甲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第二條代理地域範圍

乙方為甲方在甲方經營區域內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第三條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二)乙方為甲方代理的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為定額保單。

(三)乙方為甲方在本條(一)、(二)款規定的險種及承保限額內代理展業。

(四)乙方應使用甲方提供的標準格式保單。對於該標準格式保單乙方無最終條款解釋權、出具批單處理權、查勘定損理賠權。

第四條責任範圍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所產生的保險責任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乙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手續費的;

2.甲方在授權乙方為其代理保險業務的過程中有損害代理人、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

3.甲方在乙方為其代理的業務出險時,不能及時理賠,並按規定賠付;

4.甲方在處理乙方代理業務的賠付時,有假賠案等欺詐行為。

(三)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1.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而事後又未經甲方以書面形式追認;

2.乙方通過代理權的行使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

3.乙方與被保險人或其他第三方隱瞞重大事項欺騙甲方;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劃繳保險費的。

第五條保險費的劃繳方式和期限

乙方為甲方收取的保險費每月結算一次。

第六條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的險種,根據總公司、省公司的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為30%。

(二)手續費每月結算一次。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在簽發保險單前,甲方對乙方在授權內範圍代理的保險業務有最後確認權。

(2)有權要求乙方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3)有權要求乙方在從事代理業務中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2.甲方應盡下列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宣傳材料、業務單證、條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應根據乙方代理保險費的實際數額按規定付給乙方代理手續費。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建立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各種帳簿、報表。

(4)對於乙方反映的問題,甲方要積極協助解決,提供必要的幫助,對於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要認真聽取,積極採納,促進代理工作發展。

(5)甲方應為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條款、單證、業務資料等。

(2)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3)有權要求甲方為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4)有權對保險代理工作及甲乙雙方相關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並有權向甲方上級單位及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反映。

2.乙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應將收取的保險費,按規定結算。

(2)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保險條款、費率、單證、實務等有關規定代理保險業務,並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單證、資料。

(3)乙方在代理業務時,應遵循

(4)乙方應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5)乙方應協助甲方為保戶做好防災防損工作,協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賠工作。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x年,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計算。

(二)本合同期滿前xx天內,甲乙雙方如願繼續保持代理關係,應重新簽訂代理合同。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在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

第十條代理合同的終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不按規定將代理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經乙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的,除應如數支付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三)乙方不按規定劃繳保險費,經甲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劃繳的,除應如數劃繳保險費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要及時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請仲裁或訴訟。

第十三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貮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業務代理合同篇四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由甲方指定乙方為“”系列產品在地區獨家銷售全權代表。雙方根據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締結和履行產品銷售合同及其他涉及產品銷售的相關事宜。

第一條 乙方許可權

乙方負責甲方所生產的””系列產品在 地區的營銷管理,許可權包括:

(一)指定分經銷人、建立營銷網路;

(二)進行廣告宣傳和其他促銷活動;

(三)參加本地區各展覽會和交易會;

(四)乙方在地區內銷售產品有權代表甲方簽署銷售合同,並協助甲方履行所有的銷售合同;

(五)乙方負責地區的市場調查、客戶意見反饋等市場資訊工作,並定期向甲方報告;

(六)乙方負責產品的售後服務,向消費者提供因質量問題而帶來的更換事宜,處理產品質量引起的糾紛;

(七)其他由甲方授權乙方從事經銷的許可權。

第二條 乙方專營權

(一)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為其在地區的產品銷售。

(二)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轉讓地區總經銷權。

(三)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銷售與甲方相競爭的廠商代理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

第三條 乙方的職責

(一)為維護雙方的利益,努力盡責地履行委託事項,審慎地行使經銷許可權。

(二)應把產品儲存完好不得丟失和破損, 因質量問題更換下來的產品如數交予甲方, 銷售每個產品都登記存檔,接受甲方的監督。

(三)儲存與委託業務有關的決議、賬冊、通訊等重要商業檔案,如有損壞或丟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有效地監督分乙方的工作,協調分乙方之間的衝突,統一地區內的產品銷售條件。

(五)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產品銷售價格,不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或變相提升、降低產品的市場零售價。

(六)應保持系列產品在地區的銷售成績,具體為每月銷售產品件。

(七)必須向甲方提供全年和季度產品銷售計劃,明確告之銷售網路。

(八)每批訂購產品前天向甲方報產品型號、數量並預交20%貨款, 乙方驗貨簽收後付餘下的80%貨款。

(九)乙方不得跨地區銷售。

(十)在本協議執行中或執行完畢,都必須保護甲方的智慧財產權、商標等,不向任何方洩露產品的情報,保守商業祕密。

(十一)乙方負責辦理產品銷售地區的產品質量保證保險事宜,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章納稅。

第四條 甲方的職責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提供真實的產品宣傳資料,並及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資訊。

(二)必須按照乙方提供的銷售計劃組織生產,保證按期供貨, 產品的效能和技術指標必須達到如下條件:

1、“”系列產品的主要效能及用途是:

2、該產品的主要技術指標:

①;

②;

③。

3、甲方必須保證產品的質量,乙方自訂購之日起一年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免費更換。(質量問題的確認需由甲方、乙方、使用者會同市質檢部門共同辦理。更換辦法是乙方集中統一更換)。

4、甲方在廣告策劃、銷售條件、合同履行方式等方面,積極配合乙方,在乙方就有關業務問題提出要求時,甲方應明確予以指示。

5、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產品使用說明。

第五條 獎懲

(一)乙方按照銷售合同規定,如期完成了銷售量,甲方獎勵乙方規定銷售量的%;超過規定銷售量,則獎勵多銷出部分的%。獎品為甲方產品。

(二)甲方不能按銷售合同規定全部提供產品,缺少部分的營業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不能按銷售合同規定完成銷售數量,缺少部分的營業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期限

(一)本經銷協議有效期為年。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經銷甲方的產品,需重新簽訂協議。

(二)本協議期滿後,甲方如需繼續聘請“”系列產品在地區的總代理,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聘請乙方。

第七條 終止

(一)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期滿前六個月均有權終止本協議,但應提前60日通知另一方。

(二)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或義務時,甲方須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30天內,如置之不理,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三)當期滿或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持有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票據、備忘錄、記錄稿件和其他檔案交還甲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本協議執行中,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協議終止,乙方應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甲方損失。

甲方的損失計算機公式為:

(協議有效期內應銷售總量-協議有效期內已銷售數量)×(甲方單個產品的價格-成本)

(二)本協議執行中,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協議終止,甲方應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乙方損失。

乙方的損失計算公式為:

(協議有效期內應供產品總量-已供數量)×(銷售價-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價格)

(三)因乙方原因使本協議終止,乙方在協議終止後的年內都不得經銷與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因甲方原因使本協議終止的,乙方在協議終止後的年內不得經銷與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

第九條 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的一切條款,按中國現行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執行。在本協議生效之後,由於國家頒佈新的法律、法令、條例,或對原有的進行了修改,致使甲方或乙方的經濟利益發生變化,應及時協商,並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調整,以維護各方的正常經濟利益。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此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協商解決。

若協商不能解決,可進行調解,如調解無效時,就仲裁程式仲裁。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甲方和乙方都有約束力。

第本協議的仲裁機構為:仲裁委員會。

第十一條 其他

(一)甲方允許乙方在接到樣品後有一個月的試用期。

(二)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代理合同 篇5

委託人(本案被告人):xxx

性別:x

生日:xxxx年x月xx日生

家庭住址:家住xx省xx縣xxx街xxx號

公民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

電話:xxxxxxxxxxx

受委託人:xxx

性別:x

生日:xxxx年xx月xx日生

工作單位:xxxxxxxxxxxxx

職務:xxx

住址:xxx

電話:xxxxxxxxxxx、

現委託受委託人在xxx與被告人xxx在xxxxxx合同糾紛一案中,作為被告人的訴訟代理人。

訴訟代理人xx的代理許可權為:全權代理(包括本案應訴、庭審、增加和放棄本案訴訟請求)

委託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代理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委託的基礎和目的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出售房屋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委託。甲方承諾本委託期間不委託其他公司出售,也不自行出售。

第二條 委託的基本事項

1。甲方自願將合法擁有的座落於上海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____弄____支弄____號____室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地產)全權委託給乙方居間出售。該房地產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委託售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租賃情況:__________抵押情況:____________附送設施裝置有: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簽訂本委託時已徵得該房地產所有共有人的同意並保證該房地產權屬清楚。

4。甲方委託乙方尋找適合購買該房地產的購買方並按政策協助辦理相關過戶手續。

5。甲方委託乙方一旦達成上述交易條件即代理甲方收取購買方購買該房地產的定金。

第三條 佣金支付

1。佣金數額: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按該房地產成交價百分之一計算。

2。支付時間:甲方佣金應在該房地產交易過戶(取得收件收據)當天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若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其他事項均按上海市物價局規定收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本委託中委託售價的百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給乙方

1。甲方虛假委託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或委託出售的該房地產未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2。甲方違反本委託約定或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完成本委託的;

3。甲方在委託期內或在終止委託後六個月內以任何形式或價格不通過乙方而與乙方曾介紹過的購買方成交的。

4。甲方委託其他公司出售該房地產或自行出售該房地產。

第五條 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委託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雙方商定守約方訴訟過程中發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由此引發的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七條 本委託書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執照號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7

授權 甲方授權乙方作為“廣教網”在___________省(地區、市)的市場代理,代理資格及授權為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合作內容: 1. 甲方為乙方提供“廣教網”遠端教育資源系統,整套衛星資源接收裝置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整套衛星接收系統裝置詳見附件一) 2.&nb

執行平臺:Win9X/Win20xx/WinXP/Win20xx 軟體性質:國產軟體 本日下載:0

國際商業代理合同 01-16 11:27 27 KB 10

茲委任___貿易有限公司為____地區___修理及銷售之代理商。第二條 代理商之職責 第三條 範圍

執行平臺:Win9X/Win20xx/WinXP/Win20xx 軟體性質:國產軟體 本日下載:1

委託代理合同 01-16 11:16 24 KB 9

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執行平臺:Win9X/Win20xx/WinXP/Win20xx 軟體性質:國產軟體 本日下載:0

甲方:

乙方: ****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就合作開展Internet使用和推廣應用,共同發動企業、組織和個人上網建站事宜進行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申請、虛擬主機及其他相關業務,雙方達成並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1. 甲方成為代理的基本條件

甲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須瞭解網際網路、計算機相關服務,具備提供相關服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並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資訊。乙方對提出代理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稽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資格。

2. 甲方權利義務

2.1 甲方向客戶提供域名申請、虛擬主機及其它相關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2 甲方確保自己及客戶的網站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和法規,甲方違反此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3 甲方承諾不以低於乙方給予其的代理價發展客戶,與乙方進行不正當競爭,也不從事其他有損乙方利益的活動。甲方違反此義務時,乙方有權自行決定提高乙方的代理價格或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同時,甲方違反此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4 甲方須詳細閱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下同)上釋出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內容,並嚴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託業務時,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規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資料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瞭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變動。

2.5 甲方在申請各類域名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有關的域名申請協議的各項規定,在租用虛擬主機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虛擬主機租用合同的各項規定,在使用其他收費服務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相關服務條款的規定。

2.6 甲方應按乙方制定的屆時有效的價格標準為所選擇的服務付款,並及時為所代理的域名及虛擬主機續費,乙方不負有提前通知的義務。甲方未按時付款或未及時續費造成域名被刪除、虛擬主機被關閉或資料庫被刪除的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2.7 甲方應對乙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資訊給予保密。

2.8 甲方將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 乙方權利義務

3.1 乙方以線上申請系統方式為甲方提供國際域名申請服務,並盡力使該申請系統有效執行。

3.2 乙方按甲方定製的服務規格為甲方提供虛擬主機服務,並按虛擬主機租用合同規定的義務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援。

3.3 乙方按甲方定製的其他收費服務的規格為甲方提供服務,並按有關服務條款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援。

3.4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並將在網站上及時公佈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甲方變更後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資訊。更新後的各種資訊自公佈於乙方網站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之時起生效,非特殊情況上述變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將甲方的名稱出現在乙方的媒體廣告中。

3.6 乙方持續完善代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援甲方開展代理業務。

3.7 乙方視必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 相互關係

甲方與乙方是相互獨立的締約人,本協議並不能解釋為任何一方是另一方的合夥人、合資企業、委託人或代理人,或建立了任何形式的合法聯盟或聯營。本協議的名稱和標題僅為便於閱讀之目的,不包含任何實質意義,尤其是“代理”一詞,在任何時候與任何場合都不得理解為甲方為乙方的代理人。

除了本協議中已表達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獨立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均不得將其債務強加於另一方或影響已賦予另一方的權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為引起第三方訴訟、索賠,均由該方獨立承擔責任。

5. 付款/結算條款

5.1 甲方成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資金限額是3000元人民幣,甲方在向乙方委託首次業務之前,須將至少3000元人民幣以有效方式匯至乙方在網站上指定的銀行帳號,之後發生的業務逐筆從其中扣除。

5.2 乙方的自動系統逐筆結算甲方的委託業務並從預付款中自動扣除,甲方自行查詢餘額並保證其餘額足以支付下一筆委託業務。

5.3 若甲方連續三個月不發生業務,則乙方有權將其級別由代理降為直接客戶,甲方降級後發生的業務按直接客戶的價格標準計費,但合同解除時甲方帳戶中的餘額按本合同5.5條的規定處理。

5.4 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並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為客戶分別開票等),須在匯款傳真件上詳細說明。

5.5 合同終止時,如果甲方實際發生業務的金額已超出人民幣3000元,則乙方如數退還甲方帳戶中的餘額;如果甲方實際發生業務的金額未達到人民幣3000元,則乙方扣除包含實際發生業務金額在內共3000元人民幣的款項後,剩餘部分退還甲方。

6. 違約責任

6.1 虛擬主機:甲方向乙方租用虛擬主機期間,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戶網站無法訪問,乙方承諾補償甲方以宕機時間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關時段費用的賠款。由於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支付的空間租用費。由於甲方或甲方客戶違反規定使用虛擬主機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6.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申請成功的域名丟失或被刪除,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為該域名支付的域名申請費。因甲方或甲方客戶原因造成申請成功的域名丟失或被刪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6.3 其他收費服務: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製的其他收費服務的,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為該收費服務支付的費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戶原因造成該收費服務無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6.4 除經乙方認可並授予信用額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即視為違約,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託的業務並有權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虛擬主機的使用權,直至取消乙方代理資格。乙方違反其他依據本合同應當承擔的義務,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7.免責條款

7.1 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援時,不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且無法避免的客觀事件,如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諸如海底光纜受撞船事件的影響而損壞,通訊線路或伺服器發生超出乙方防範與預見能力的故障等類似事件。

7.2 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此類情況每月不得超過三次,每次不超過2小時。

8.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8.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8.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8.3 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被撤消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式,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分立或與第三方合併等不在此列;

8.4 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8.5 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8.6 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9.附則

9.1 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列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9.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慣例。

9.3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籤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9.4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單位代理蓋 章): 聯 系 人:

授權代表簽字(單位代理): 聯絡電話: :

聯絡地址: 傳 真:

本人簽名(個人代理):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個人代理): 電子郵件:

網 址: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科技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

電話:***-******** 傳 真:***-********

地址:**市**路南三段24號4樓 郵 編: ******

電子郵件:swb@*******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8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以下簡稱乙方):河南華都律師事務所

甲方與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合同法》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委託乙方進行相關工作。現經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充分協商,自願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 等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託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乙方為了甲方的利益,需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利益需要轉委託的除外。

二、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許可權為:

1、代為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並設法達成實現債權的結果;

2、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

7、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8、有權就本合同約定的代理費用留臵案件款或物。

9、其他委託人授予的權利。

1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A、甲方的權利:

1、有權詢問並瞭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為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

2、有權對乙方律師違紀或失職行為舉報或投訴;

B、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如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依約支付相應的費用。

2、不得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式上的權利,不得做出不利於委託事項的行為;

3、按約定支付代理費及其他辦案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A、乙方的權利:

1、在不誤所辦案件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

2、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B、乙方的義務:

1、乙方因過錯造成甲方的損失應在代理費數額內於以賠償;

2、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3、甲方要求保密的資訊資料,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宣告,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處理本事務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資訊資料。

4、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

五、根據《河南華都律師事務所風險代理制度》,經甲乙雙方同意按下第 種列方式收取代理費用。

1、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事務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 元,其餘代理費按判決書判決或調解書調解數額的 %支付律師事務所。

2

2、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事務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 元,其餘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 %支付律師事務所。

3、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其他費用由律師事務所支付,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 %支付律師費。

4、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一切費用均由律師事務所墊付,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 %支付律師費。

六、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經甲方同意後的專家論證費;

3、用於前期交通費、查詢費、影印費等應當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受託事務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七、風險提示: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後果。

1.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

2.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

4.甲方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

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約,乙方所支出的費用由甲方負擔並支付案件標的額 %的違約金;

九、如甲方未經律師所同意單方放棄請求、和解、撤訴或與案件對方當事人惡意串通的,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向甲方追償費用和損失。

十、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全部退還給甲方;

3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託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託事項、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為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內容以書面文字為準,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 份,承辦律師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9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部分或全部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甲方託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託代理危險品或出運國、中轉國、運抵國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的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製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出運地、始發港、運抵港、最終目的地、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並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誌(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乙方應根據甲方航空貨運單的委託要求,及時辦理訂艙、收貨、發貨、制單、報關、報檢、裝板、交接、倉儲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全部業務或其中的部分業務。

第六條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航空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申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並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檔案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_________ 元(國內航線)/國際_________ 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九條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修改運單中有關專案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______小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於甲方的此類要求應儘量滿足,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對未能滿足甲方此類要求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

第十條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按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三條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或者是由於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

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暫扣運費。

第十六條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調整。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本合同文字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字,合同條款為提示性條款,供民用航空貨運代理合同雙方當事人參照使用。

2.本合同所稱託運人是指為運輸貨物與承運人訂立合同,並在航空貨運單或者貨物記錄上署名的人;代理人是指在航空貨物運輸中,經授權代表承運人的任何人;承運人是指包括接受託運人填開的航空貨運單或者儲存貨物記錄的航空承運人和運送或者從事承運貨物或者提供貨運其他服務的所有航空承運人;航空貨運單是指託運人或者託運人委託承運人填制的,託運人和承運人之間為在承運人的航線上承運貨物所訂立合同的證據。

3.航空貨運單應當作為本合同文字的附件。

4.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範文字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位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5.為更好地維護各方當事人的權益,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嚴密。訂立具體條款,需要約定的必須表述清楚,無須約定的須載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條款”或“本合同對此條款無須約定”

代理合同 篇10

代理合同中往往會涉及到三方利益,而一般只有被代理人授權給代理人,那麼代理人才能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對外簽訂相應的合同。那麼此時,在代理合同當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各有哪些法律責任呢?我們一起來看看相關介紹吧。

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間負連帶責任。委託書授權不明的,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託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職責,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責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進行民事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種情況實際上是代理人獨斷代理行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無權代理造成損害的責任。如果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法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經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代理人為了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將自己取得的代理權轉託他人。轉託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沒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應當在事後及時告訴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對自己所轉託的人的行為負法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託他人代理的,不受這個限制。

在代理合同中,如果代理人沒有的的到被代理人的授權而擅自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活動的話,此時被代理人是可以不用負責任的。同時,要是代理人超過了代理許可權進行代理的,被代理人不追認的話,對其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在代理的過程中遇到什麼糾紛的話,可以委託網站的專業律師來為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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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權代理合同是什麼?

哪些屬於無權代理合同?

所謂無權代理的合同就是無代理權的人代理他人從事民事行為,而與相對人簽訂的合同。因無權代理而簽訂的合同有以下三種情形:

(1)根本沒有代理權而簽訂的合同,是指簽訂合同的人根本沒有經過被代理人的授權,就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簽訂的合同。

(2)超越代理權而簽訂的合同,是指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有代理關係而存在,但是代理人超越了被代理人的授權,與他人簽訂的合同。

(3)代理關係中止後簽訂的合同,這是指行為人與被代理人之原有代理關係,但是由於代理期限屆滿、代理事務完成或者被代理人取消委託關係等原因,被代理人與代理人之間的代理關係已不復存在,但原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名義與他人簽訂的合同。

無權代理合同為什麼屬於效力待定合同?

無權代理人以本人名義與他人簽訂的合同是一種效力待定的合同。無權代理人簽訂的合同儘管缺乏代理權,存在著主體的瑕疵,但是這種缺陷是可以通過本人的追認加以補正的。

中國《合同法》第48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中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將無權代理人簽訂的合同納入效力待定是基於以下原因:

(1)無權代理人簽訂的合同並非都對被代理人不利,有些因無權代理而簽訂的合同對被代理人可能是有利的。

(2)從本質上講,無權代理行為也具有某些代理人的特徵,如無權代理人為被代理人簽訂合同的意思表示,第三人也願意與被代理人簽訂合同,如果被代理人事後授權,也就意味著事後對合同的承認。

(3)經過事後的追認,可有利於維護交易秩序的穩定和保護合同相對人的利益。

無權代理的認定及其法律後果

無權代理在實踐是怎麼認定的呢?無權代理的後果又是什麼呢?我們通過案例來看看前面兩個問題。

[案情]

1998年8月,被告陳某的女兒替被告立據向原告彭某借款5000元,約定月利息為30%,此後經原告多次追要,被告於1999年初分別歸還原告600元和400元,20xx年5月歸還1000元,20xx年2月歸還300元。彭某追要餘款無著,遂訴至法院請求依法判處。

[審判]

江蘇省阜寧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女兒代理被告立據向原告借款應屬無權代理,是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原告依借據向被告追要借款本息時,被告沒有表示否認,且已實際償還了部分本息,應視為被告已追認其女兒的行為,故而被告應承擔該行為的法律後果,即應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

[評析]

本案涉及無權代理的法律後果問題。無權代理的行為,其效力是不確定的。因為無權代理行為對被告代理的本人並非一定不利,因此這種行為並不為法律所禁止,並非一定無效。對無權代理的法律後果可以從以下三方面分析:

1、被代理人的追認權。我國《民法通則》第66條規定:“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這一規定表明,被代理人可以追認無權代理行為。

被代理人的追認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至於被代理人追認應採取何種方式,法律並未單獨規定,因而應當理解為可以採取各種形式,即可明示,也可默示。例如,被代理人接受相對第三人的義務履行或向相對第三人履行義務,都視為追認。但追認須是對無權代理人行為的全部承認,被代理人追認的效力在於使無權代理變為有權代理使其效力從不確定狀態變為確定狀態,該無權代理行為自行為成立時就對被代理人發生約束力。

就本案而言,對於陳某的女兒代理借款的無權代理行為,陳某並未向彭某表示反對,相反,陳某以自己還款的行為追認了其女兒的無權代理行為。陳某就應承擔其追認的後果。

2、第三人有催告撤回權。無權代理行為在來被代理人追認前,第三人可以請求被代理人作出是否追認的明確表示,也可以撤回自己與無權代理人所為的意思表示,即第三人享有催告權或撤回權。第三人行使該權利的目的是使無權代理行為的不確定狀態早日確定下來。催告權行使的物件為被代理人且必須在被代理人追認之前作出,而撤回行使物件為無權代理或被代理人。若第三人明知代理無權代理還與代理人為民事行為時,不享有撤回權。本案中,彭某不知陳某女兒是否有代理權,在陳某追認前,可以撤回實施借款的意思表示,向行為人主張權利。但在陳某追認後,彭某則不能以陳某女兒的所為為無權代理為由行使撤回權。

3、無權代理的行為人承擔的民事責任。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66條規定“無權代理的行為未經本人追認的,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筆者認為,因為無權代理行為直接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使第三人既無法實現現實利益又可能得不到期待利益,從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出發,行為人向第三人承擔的民事責任應該既是一種負履行的責任,又是一種負賠償的責任。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陳某女兒代為立據的無權代理行為,經陳某事後追認,已變為有效的代理行為,對陳某應該發生法律效力,因此陳某應該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

什麼是表見代理,表見代理成立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案情]:被告姜某將其所有的一輛貨車掛靠於被告某實業公司經營。20xx年1月4日,姜某因酒後駕車與原告王某發生交通事故,致王某受重傷。經交警部門認定,被告姜某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姜某因該事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xx年4月5日,原告王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姜某及其車輛掛靠單位某實業公司共同賠償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項損失。訴訟期間,王某委託某法律工作者作為其特別授權代理人。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就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的賠償事宜達成協議,由兩被告共賠償原告135000元。後兩被告均按約履行了付款義務。原告的舅舅穆某代原告從被告實業公司收取了賠償款,同時以自己的名義向實業公司出具了一份承諾書承諾,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賠償協議已達成,以後與該公司無關。

20xx年7月24日,原告再次向本院提起訴訟,同時申請對其傷殘程度進行鑑定。經鑑定,原告因交通事故構成一處七級傷殘,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原告因此要求兩被告賠償殘疾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損失。

針對原告的起訴,被告實業公司辯稱其不應再承擔賠償責任,並向法庭提交了穆某出具的承諾書,認為穆某作為原告的.舅舅,一直參與前期賠償事宜的處理,在雙方對前期賠償問題達成協議後,穆某又代原告收取了賠償款,穆某的行為已構成表見代理。

原告對穆某出具承諾書的行為不予認可,認為是穆某的個人行為,對原告無約束力。

[審判]: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原告受傷後並未以任何形式授權穆某作為其代理人處理交通事故賠償事宜,且在附帶民事訴訟中,原告已委託他人作為其特別授權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對此,被告實業公司也是明知的。穆某是以自己的名義而非以原告的名義向被告實業公司出具承諾書,現原告對穆某出具承諾書的行為不予認可,故穆某的行為不構成表見代理,被告實業公司僅以穆某是原告的舅舅來推定其具有代理權與法律規定不符,則被告實業公司辯稱其不應承擔賠償責任的理由不能成立。遂判決被告姜某賠償原告王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殘疾賠償金等;被告實業有限公司對姜某的賠償承擔連帶責任。

宣判後,被告實業公司雖提出上訴,但在規定的期限內未交納上訴費,該判決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評析]:本案的爭議焦點是穆某出具承諾書的行為是否構成表見代理。

所謂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雖無代理權,但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法律行為,善意相對人客觀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為人具有代理權,被代理人對該法律行為的後果直接承擔責任的代理。

表見代理的成立需具備以下條件:

1、行為人沒有獲得本人的授權,而以本人的名義實施了無權代理行為;

表見代理本質上是無權代理,因此代理人應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仍進行代理行為。

2、相對人依據一定事實,相信或認為行為人具有代理權;相對人所依據的事實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被代理人的行為。如被代理人知道行為人以本人各義進行民事活動而不作否認表示;二是相對人有正當的客觀理由,如行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有關文書材料等。

3、相對人主觀上為善意、無過失。如果相對人對無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審查不嚴,存在過失,則不構成表見代理。

4、本人對無權代理行為不追認。

表見代理是在本人對無權代理行為不認可的情況下產生的。如果本人在代理行為發生後,對該無權代理行為進行追認,那麼自然構成有權代理。

5、符合代理的生效要件。

表見代理是有效代理,就必然要具備代理的其他生效要件,如代理人應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等。

表見代理,屬於廣義的無權代理範疇,因本人與無權代理人之間的關係具有外表授權的特徵,致使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而與其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從而使之發生與有權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對於如何界定“有理由”的範圍和尺度,是司法實踐中的難題,判斷是否構成表見代理,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察:

1、是否具有客觀的權利外觀,並能夠使相對人根據客觀事實在主觀上形成該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的認識。

所謂權利外觀即具有授權行為的外表或假象,使相對人相信無權代理人已經獲得授權。司法實踐中,表見代理的表現形式主要表現為有授權表象的表見代理、有未越權表象的表見代理、有代理權延續表象的表見代理。具體包括:行為人持有某種能證明其具有代理權的檔案,如本人的介紹信、蓋有合同專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書;被代理人以某種意思表示,宣告授予行為人代理權,而事實上並未授權;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代理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對代理權進行特別限制而未告知相對人;無權代理人與本人存在某種特殊身份關係,如夫妻關係、父母子女關係;代理人許可權終止後,被代理人未盡通知、公告義務,等等。基於這種種客觀的事實,使任何一個正常交易的相對人據此在主觀上形成該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的認識。如果沒有上述各種客觀的表象,僅憑藉主觀判斷得出無權代理人有代理權的結論,即是誤信,不能產生表見代理的法律效果。

2、本人與無權代理人之間是否存在一定的關聯性。

無權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存在著特殊關係,客觀上存在著使第三人確信無權代理人有代理權的某種事由,如夫妻關係、僱傭關係等。這種關聯性除存在特殊身份關係外,通常是以本人的行為而產生授權假象,因此在本人與無權代理人沒有任何牽連的情形下,不應適用表見代理。

3、相對人是否是善意、無過失。即相對人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無權代理人實際上沒有代理權,且這種不知並非因疏忽或缺乏應有的謹慎而造成。即相對人已盡了充分的注意,仍無法否認行為人的代理權。相對人並無過失,這種過失既包括相對人未盡到審查和進一步核實義務,也包括不應當產生合理的信賴而主觀上形成一種錯誤的認識和判斷。一般而言,代理之相對人應對代理人有無代理權加以慎重地審查。如相對人因輕信代理人有代理權而為之,或者因疏忽大意而未對行為人的代理資格或代理權進行審查而相信行為人的代理權,不能成立表見代理。

本案中,原告與穆某存在某種特殊身份關係,但原告受傷後並未以任何形式授權穆某作為其代理人處理交通事故賠償事宜,且穆某是以自己的名義實施了無權代理行為,故穆某的行為不符合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其行為後果不應由原告承擔。

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方法及措施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合同的簽訂運用在企業經營活動中越來越多。那麼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方法有哪些?以及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措施又是如何採取的?將為您解答這些問題。

一、合同風險防範的方法

1、建章立制

加強企業合同管理,首先要建立合同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制度,從組織機構、管理規章層面進行規範。對企業內部的合同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合同法》培訓,特別要對經營活動中經常簽訂購銷合同的人員和經營管理層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合同意識,掌握合同法律制度,並自覺地運用到企業的經濟活動中,使企業從被動地應付和處理合同糾紛轉到主動地預防合同糾紛,而增強企業的應變﹑發展和競爭能力,避免經濟損失。

2、嚴把合同簽訂關

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和履約能力。對合同條款要認真推敲,防止發生歧義和誤解,對資金數額巨大﹑產權交易等抵押合同和生產經營合同要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及時辦理抵押登記和鑑證手續,以保證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和完備性。

3、要強化履約意識

合同一經承諾,即具有法律效力。企業的合同管理部門要及時瞭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況,通過建立合同檔案和合同報表制度,及時總結合同管理中的經驗教訓,提高防騙反詐能力。根據合同履行情況,適時運用撤銷權﹑變更權和不安抗辯權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4、運用法律武器進行自我保護

對違約行為要及時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合同欺詐行為要及時採取措施,儘量減少和避免損失,並請求有關部門予以打擊。

二、合同風險防範的措施

在合同起草、稽核、簽定、管理等各個環節中,均可以建立相應的制度規範、採取相應合同風險防範措施,防止在企業合同方面出現風險。措施包括:

1、爭取合同的起草權

一般來講,合同由誰起草,誰就掌握主動權。起草一方的主動性在於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內容,認真考慮寫入合同中的每一條款,斟酌選用對己方有利的措詞,更好地考慮和保護自己的利益。

2、認真審查簽約物件的主體資格和資信能力

為防範欺詐行為,減少交易風險,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履約能力、信用情況等。首先要檢視對方的營業執照和企業參加年檢的證明資料,瞭解其經營範圍,以及對方的資金、信用,經營情況,其專案是否合法。如果其有擔保人,也要調查擔保人。不能僅憑其名片、介紹信、工作證、公章、授權書、營業執照影印件等證件,就相信對方,有的企業因沒有參加年檢而已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如果稍一疏忽,就可能掉進一些不法分子設定的陷阱。

同時也要審查簽約人的資格,檢視對方提交的法人開具的正式書面授權證明,瞭解對方的合法身份和許可權範圍,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時效性。對於標的額大的交易,還應到工商、稅務、銀行等單位調查對方當事人的資信能力。

3、合同名稱與合同內容要一致

使用統一的合同文字是好事。但一定要對合同性質要了解,不要由於對合同性質瞭解不細,出現張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攬合同,卻使用購銷合同文字,為合同以後的履行和適用法律條款增添了爭議。

4、注意價款支付及其方式

為了確保價款能夠及時足額地收回,必須把好合同簽訂中價款支付及其方式的關,從源頭上降低經營風險。首先,最好採用先款後貨方式。這樣,經營風險已經轉移到需方身上,供方的風險很小甚至不存在。但這種方式需方一般不會同意;其次,採用先交部份定金方式。這種情況,可以減少供方的風險。

5、用詞要嚴謹

簽訂合同不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覆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稜兩可的詞句或多義詞,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條款有無重複,或者前後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對方鑽了空子。例如,某合同條款“合同生效後不得超過45天,乙方應向甲方繳納××萬元的履約保證金。……超過兩個月如未能如期繳納,則合同自動失效。”這裡“兩個月”究竟從哪一天開始算起,是合同生效之日開始算起?還是合同生效45天以後算起,寫得不明確。

6、明確規定雙方應承擔的義務、違約的責任

許多合同只規定雙方交易的主要條款,卻忽略了雙方各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特別是違約應承擔的責任。這樣,無形中等於為雙方解除了應負的責任,削弱了合同的約束力。還有一種情況是,雖然規定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違約金和賠償金,但條款寫得十分含糊籠統,沒有明確的數額,這樣,也不利於以後發生爭議迅速確定違約和賠償的金額。所以,一定要明確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7、注意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可見定金具有懲罰性,在合同法上稱為定金罰則。在實踐中不少人將定金寫成了“訂金”,而“訂金”在法律上被認定為預付款,不具有擔保功能。

8、合同條款必須對等

合同法明確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一方享受權利,必須承擔義務,合同條款的對等性是公平原則的重要內容。對於義務多、責任重、權利少這類一邊倒的合同,應謹慎與之簽訂合同。因為一旦出現糾紛,本方將會處於極為不利的境地。同樣,也不要簽訂權利多、義務少、責任輕的合同,否則另一方可能以該合同違背公平原則對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辯。

9、約定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和訴訟管轄地要明確具體

在合同中一般約定,若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訴訟(仲裁)方式解決。若選擇仲裁方式解決合同糾紛,不能只是籠統的寫一旦發生糾紛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門解決,而應寫具體的名稱,如南京市仲裁委員會。如果沒有寫具體名稱,發生糾紛後只能由當事人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協商不成原仲裁協議或合同仲裁條款無效。若選擇訴訟方式解決合同糾紛,應儘量選擇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若對方不同意,可改為雙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轄,儘量不要選擇對方所在地法院管轄。在選擇管轄法院時還應注意協議管轄不得違反級別管轄與專屬管轄。如:對於訴訟標的達不到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一般財產案件,約定由某中級人民法管轄是無效的。又如,海事案件,只能由海事法院管轄,合同當事人約定由普通法院管轄是無效的。

10、充分重視法律專業人員的利用

訂立合同是一件技術要求高、風險也很大的經營行為,無論對於合同的效力,還是履約能力或陷阱條款,公司法人及經營者都因可能缺乏經驗而難以準確進行把握。只有充分藉助法律專業人員的作用,才能更好地預防合同糾紛。如讓法律專業人員參與合同的簽訂,或委託公證、鑑證機關進行公證或鑑證,當然最直接也最普遍的是聘請律師進行諮詢解決或向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求助。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於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相關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夠對您好有所幫助。當然在實踐中,更多關於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問題,如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過程中應該注意的細節?以及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內容?如果您想要更多關於這方面的問題請具體聯絡我們,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問題,為您做專業的法律分析,幫助您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濫用代理權的行為有哪些

代理權出現在代理關係當中,被代理人委託代理人處理相應的事情,但一般代理人都是有代理許可權的。如果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權的過程中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那麼就屬於濫用代理權的行為。究竟我國濫用代理權的行為有哪些呢?法律方面又是如何規定的呢?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濫用代理權的行為有哪些

⑴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同自己簽訂合同。在此情形下,代理人同時為代理關係中的代理人和合同的相對人,交易雙方的交易行為實際上只有代理人一人全部實施,這既違背代理制度的宗旨,也極易發生代理人損被代理人而利己的行為,應予禁止。

⑵雙方代理行為也屬於代理權濫用的行為。雙方代理也稱同時代理。這種行為在有關代理人從事代理事務必須履行的義務中已經提及,雙方代理會導致在合同簽訂過程中難以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利益,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要禁止這種行為。

⑶代理人與對方通謀簽訂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此種行為違背了代理的誠信原則,屬與違反代理制度宗旨的濫用代理權行為。我國《民法通則》第66條規定,“代理人和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即代理人要和相對人一起賠償被代理人的損失。

代理權的要件:

代理權的濫用是指代理人行使的過程中,違背代理權宗旨和代理的基本準則,有損被代理人利益的行為。構成代理權的濫用應具備以下四個要件:

⑴代理人有代理權。

⑵代理人實施了行使代理權的行為。

⑶代理人的行為違背代理權的設立宗旨和代理的基本行為準則。

⑷代理人的行為有損於被代理人的利益。

不具備上述要件則不屬於代理權的濫用。如無權代理與越權代理都不屬於代理權的濫用。

我國對濫用代理權的行為主要規定了三種,這三種行為都是被法律所禁止的。要是代理人濫用代理權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那麼是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那麼被代理人會承擔怎樣的責任呢?如果您想進一步瞭解濫用代理權的相關知識,請諮詢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