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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司勞動合同七篇

合同協議 閱讀(1.85W)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勞動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公司勞動合同七篇

公司勞動合同 篇1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固定期限)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簽訂日期: _____ 年 _ 月日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

注 冊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 營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 區(縣)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型別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試用期限內,根據乙方的實際能力或表現,甲方可縮短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試用期限。

第四條 錄用乙方的具體錄用及考核條件由甲方事先告知乙方,其包括但不限於《崗位工作職責》、專門的試用期考核標準、或簽訂的《勞動合同》上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 試用期內經考核乙方未達到甲方錄用及考核條件即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可以依法解除本合同。未達到甲方錄用及考核條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

4。1乙方體檢未達到崗位身體健康要求的;

4。2乙方的用工手續不完備;

4。3乙方未能達到甲方事先告知的錄用或試用期考核條件等。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

第七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

標準工時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

不定時工作制 □,工作時間一般由乙方個人或工作任務所決定,不計加班加點時間。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 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第十條 甲方每月 _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公司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現乙方根據《勞動法實施條例》第18條的規定,以個人原因為由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表示同意;雙方確認勞動關係於年月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雙方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等權利的要求,同時乙方也放棄向甲方主張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等所有權利;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再無任何糾葛。

三、本協議即雙方簽章好生效,協議文字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確認:本協議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其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公司勞動合同 篇3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三種。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如三年或者五年。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是長期合同,如果不發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事由,用人單位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單方解除,要承擔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法律責任。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業企業資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該合同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招收乙方在__________(專案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報酬

甲方根據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種工資形式。

1.甲乙雙方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____元,試用期甲方按80%支付。

2.甲乙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____元。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不得無故拖欠。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並遵守國家有關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乙方應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

  五、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六、勞動紀律

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2.乙方在合同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可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約資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按照勞部發〔 〕___號檔案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2.甲乙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 〕___號檔案給對方以賠償。

3.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牴觸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甲方註冊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一份留乙方建築工地備查。交乙方的合同文字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4

一:用人單位不能舉證證明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責任在勞動者一方,是否應付二倍工資?

在勞動者已收到空白勞動合同,但未籤或簽訂後未將合同交還某某果公司的情況,某某果公司沒有提交證據證明,其有過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係的行為,因此,某某果公司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免責,與上述規定不符,本院不予支援。

建議用人單位在發放勞動合同後,應當要求勞動者及時簽訂勞動合同,如勞動者不同意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在合同上註明不簽署的原因並收回存檔。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實際上雙方並沒有在建立勞動合同方面形成一致意思表示,建議予以終止勞動關係。在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工作內容等都沒有談妥且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使用勞動者存在風險。

二:簡易勞動合同未經雙方簽章,能否視為簽訂勞動合同?

入職登記表背面的簡易勞動合同,未經某某某五金廠蓋章及陳某簽名,不符合勞動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故本院認定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作為一份合同,必須要雙方簽字蓋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雙方僅在《入職登記表》上有簽字,而沒有在登記表背後的簡易勞動合同上簽字,並不能視為雙方已簽訂有勞動合同。無論是簡易勞動合同,還是所謂勞動局版本勞動合同,只要具備《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的條款,都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勞動合同無論是否簡易,均應當由雙方簽字、蓋章,形式上要合乎“合同”的基本要求。

三:人力資源經理能否向公司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

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法律法規並未對在用人單位從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做出不同規定。對於從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勞動者,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其不得代表用人單位與其自身簽訂合同,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委派他人代表用人單位與該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沒有訂立,用人單位也應依法向該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差額。

從管理角度來講,人力資源經理也是勞動者,只不過是崗位位元殊而已。不能因為人力資源負責代表公司與其他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就推定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是其失職並可免除二倍工資風險。從保護勞動者權益角度,以及勞動合同法所確認的勞動合同訂立原則,所有的勞動者都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對於人力資源管理崗位的人員,用人單位應當委派其他人員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另行保管,以避免不訂立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爭議。

四: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後,是否仍應當支付二倍工資?

在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之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已經被視為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方所要履行的僅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承擔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責任,並不需支付雙倍工資。

一般情況下,雙方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狀況是持續的,比如員工入職後1至2年,員工可能一直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很多勞動者在申請仲裁時,會提出兩年甚至三年的二倍工資訴求。那麼其二倍工資要計算至什麼時候?法律關於二倍工資能支援多少個月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從這一條可以看出,二倍工資從入職第2個月起至1年,即11個月。本律師認同省高院的法律適用意見,從滿一年的當日開始,用人單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即從每月支付二倍工資轉移為承擔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即視為雙方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方應當補籤一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的權益保護已通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方式得以體現,故不再另行支付二倍工資。

五:勞動者未提交離職證明導致不能簽訂勞動合同,能否不支付二倍工資?

即使勞動者未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提交原單位離職證明導致不能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仍可以選擇在一個月內終止與其的勞動關係,但用人單位並未終止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故應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

如因勞動者的原因導致未能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作為二倍工資的免責情形,但前提是用人單位必須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勞動者存在過錯。本案中,在勞動者沒有提供原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選擇在1個月內終止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但是用人單位在明知其沒有提供離職證明的情況下,仍使用勞動者,且不與其簽訂勞動者,故應支付二倍工資。故如果勞動者未能提供離職證明,為避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同時被勞動者的用單位起訴的風險,用人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終止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如確需使用該勞動者,用人單位的HR應當及時向原單位核實勞動者離職情況,然後在一個月內決定是終止勞動關係,還是繼續使用勞動者並簽訂勞動合同。

六:勞動者主張用人單位偷換頁碼偽造《勞動合同》,是否應支援二倍工倍差額?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舉證規則,勞動者主張用人單位調換頁碼,偽造或變造勞動合同,應當提供相關的證據,本案中勞動者主張合同偽造,並提交錄音證據,但錄音證據中顯示其本人主動要求離職,與其訴訟中主張被辭退的說法相矛盾,根據邏輯推理中的矛盾律,兩者矛盾必有一假,法院得出勞動者自相矛盾的自由心證,同時視為錄音證據存在瑕疵,不能作為證據使用。因此,在訴訟中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都應當清楚自己的舉證責任,並應對自己的主張提供相關的證據。

七: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仲裁時效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此,關於二倍工資的訴求,也應當從當事人知曉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開始計算。勞動者在領取當月工資時就應當知道用人單位是否依法支付了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因此這時就應當主張雙倍工資,即時效應當從自建立用工關係之日起第二個月起的一年以內,到第十二個月起的一年之內,勞動者就應當及時主張二倍工資差額,而不能讓權利在床上睡覺,否則視為放棄自己的權利。

因此,有權利應當及時行使,並應當在法定的時效之內行使。超過時效,視為自動放棄。

八:本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簽訂了固定期限合同,是否應支付二倍工資?

此類糾紛在現實生活中大量存在,在雙方簽訂了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後,根據法律規定,第三次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往往雙方又簽訂了第三份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認為雙方本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故第三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採取欺詐手段讓勞動者簽訂的,並以此為由主張第三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效,並要求支付二倍工資差額

在此提醒大家,第三次簽訂無固定期限是勞動者的權利,既然是權利,那麼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放棄這一權利也是不違反法律規定。如果勞動者不同意簽訂第三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應當予以簽字,簽字後再反悔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在簽字之前應當先想好,而不能簽字後再反悔。因此,關於是否是強迫,是否存在違反真實意思表示的情形,法院實際上難以查清,只能推定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九:勞動者能否以對《勞動合同》內容不清楚為由,主張合同無效?

因此,本案提醒大家,無論是HR,還是勞動者,只要簽字,即視為認可。在簽字之前,請充分閱讀,並三思。

十: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是否屬於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

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上述是關於勞動合同完整條款的描述,與其簽署簡易勞動合同,還不如簽署一份內容完備的合同。

無論是簡易勞動合同還是詳細版勞動合同,均要求雙方簽字蓋章。

1、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足一年,用人單位有足夠證據證明其與勞動者未能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原因完全在勞動者,且用人單位無過錯的,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兩倍工資。也就是說,如果用人單位認為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責任在於勞動者的,應當舉證證明,否則要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第一個案例、案例五即是這種情形。在案例五中,勞動者沒有提供離職證明,同時不能作為用人單位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免責事由。在此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選擇在1個月內終止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但是用人單位在明知其沒有提供離職證明的情況下,仍使用勞動者,且不與其簽訂勞動者,故應支付二倍工資。即,證明勞動者原因未簽訂勞動合同,很難。與其承擔風險,不如要麼辭退勞動者,要麼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2、HR經理、HR總監也是勞動者,而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法律法規並未對在用人單位從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做出不同規定。用人單位對於已簽訂的所有書面勞動合同,均應履行謹慎保管的義務。否則,用人單位以HR經理、HR總監負有監督別人簽署勞動合同為由,提出免責,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援。

3、關於滿一年以後,用人單位是否還應當支付二倍工資的問題,上述有幾個案例均涉及到這個問題。用人單位在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其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分為兩段,第一段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在此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每月支付勞動者兩倍工資;第二段是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開始,用人單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即從每月支付二倍工資轉移為承擔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且自此之後法律法規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已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此情況下無需支付二倍工資。

4、案例七和案例十告訴我們,二倍工資不是勞動報酬,因此適用一年仲裁時效的規定。用人單位因未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而額外支付的一倍工資應隨勞動者正常的勞動報酬一起逐月發放,而勞動者在領取當月工資時就應當知道用人單位是否依法支付了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因此,二倍工資的仲裁時效期間應自勞動者領取當月工資時逐月起算。超過這個時間,過期作廢。因此,勞動者如要維權,應當在仲裁時效內提出。

公司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性別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

聯絡電話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或____________.其中試用期為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或____________,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者乙方必須當事人簽字。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6

第一條 為規範企業和職工雙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行為,確保企業安全、文明生產,維護職工安全健康的合法權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於秦皇島首創水務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

第三條 本合同由公司行政與工會集體協商達成一致,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與工會主席簽訂。本合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一經簽訂,雙方均應認真履行,非因法定事由或雙方協商同意,不得變更。

第四條 公司應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和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編制各項作業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嚴格按照國家勞動保護法律、法規、條例、標準,組織生產經營活動。

第五條 公司應給職工創造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條件,有計劃的進行安全裝置設施的更新改造,並確保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

第六條 公司安排職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由於工作需要,並徵得工會或職工同意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特殊情況下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公司延長職工工作時間,應安排職工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公司應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認真落實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制度,保證職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 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八條 公司根據不同作業工種和作業環境,按時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職工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九條 公司應在有毒有害工作場所和危險物品存放地設定明顯的警告、警示標誌,並經常組織有關部門對有毒有害工作場所和危險物品存放地進行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對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制定整改計劃,並優先保證整改資金。

第十條 公司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職工組織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職工,建立職工健康檔案。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公司承擔。對患職業病的職工,應及時給予治療和安排休息,並調離有毒有害工作崗位。職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費用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公司依法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時,應及時通知工會;發生重傷以上事故,要按國家《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公司處理事故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分析會必須有工會代表參加,並及時答覆工會提出的意見。

第十三條 公司按照國家有關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做好女工安全衛生保護工作。

第十四條 公司在研究制定和修改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時,應有工會代表;涉及職工勞動安全健康的重大問題,須經職代會討論審議通過。

第十五條 工會積極協助公司對職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監督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和企業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執行。工會有權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行為;發現重大事故隱患 時,有權向公司或現場指揮人員提出整改意見;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向公司或現場指揮人員要求停止作業,並組織工人撤離危險現場,公司不應因此降低職工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職工有權拒絕公司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行為;對危害職工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公司不得對其刁難或打擊報復,不得因此降低職工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公司對工會建立勞動保護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勞動競賽活動以及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應給予支援,並保障工會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的經費。

第十八條 職工應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操作技能。

第十九條 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嚴格按照作業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三年,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應向全體職工公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公司行政和工會各執一份;一份報上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稽核登記,一份報上級工會留存備案。

公司(公章)

工會(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工會主席(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7

用人單位: 和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地址: 廬城軍二東路與三環路交叉口(和興·世紀花都)

受 用 人: (以下簡稱乙方)

受用人身份證號:

甲方根據公司需求本著公開招聘、招收、自願報名、全面考核、 擇優錄取的原則,招聘乙方為甲方的勞動合同制員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為明確用人單位和受用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條約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

2.合同有效期屆滿,合同自行終止,若需要續約,需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第二條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國家的以下第 種工作制度:

A,標準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三條工作內容及工作條件

1、甲方根據企業經營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乙方確認工作責任後,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需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地完成工作任務。

3、乙方應本於工作職責道德、專業技術技能指導等進行培訓,乙方應接受公司教育培訓考核。

4、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場地、裝置、設施和必要的防護用品,保障乙方在人身安全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5、根據乙方的能力及表現,甲方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權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最後決定。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現行工資制度標準及崗位區別,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其餘福利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2、甲方實行新工資制度調整工資水平或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時,根據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調整乙方的工資額。

3、乙方個人所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費及工資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 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在職期間應享受由甲方提供福利待遇與勞動保護。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其停工醫療期限和有關待遇按勞動相關規定執行。

2、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等,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