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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勞動合同10篇

合同協議 閱讀(2.93W)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精選勞動合同10篇

勞動合同 篇1

合同編號:117822

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勞動者姓名:聯絡電話: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緊急聯絡人:聯絡電話: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________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型別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型別及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乙方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____省____市。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_______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週期:按_______結算。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_______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_______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_______。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社會保險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____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

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

第六款

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保證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廣東省勞動合同條例。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我省境內的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含在我省境內就業的外國、無國籍及港、澳、臺勞動者,以下統稱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四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終止和解除,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七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必須在30日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在30日內以上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勞動合同,經協商達成協議後,雙方應在勞動合同上簽名蓋章。

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上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法規的;

(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或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

(三)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利益的;

(四)限制或侵害當事人一方基本權利,合同條款顯失公平的。

第十條 無效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無效勞動合同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的勞動者必須年滿16週歲、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從事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等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需招用未滿16週歲的人員除外),從事繁重體力勞動或有毒有害工種的,必須年滿18週歲。招用從事爆破性和煤礦井下瓦斯檢驗人員,年齡不得低於20週歲。

未成年工及女工的禁忌勞動範圍,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合同期限(含試用期限);

(二)工作任務和工種、崗位;

(三)生產、工作條件;

(四)教育與培訓;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保護;

(七)勞動報酬;

(八)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九)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十)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十一)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勞動合同 篇3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和本市有關招用外地職工的規定,招收乙方。雙方根據有關勞動管理規定,按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過_______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頭_________天為試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

二、工作任務和崗位

(一)乙方工作崗位(工種)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時間與休假

(一)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每日工作____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_____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確需加班加點的必須經乙方和工會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婚喪、女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無故擅自超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執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保證乙方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本市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工資形式、標準:

1、乙方的工資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資標準: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時)。

3、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本單位工資管理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成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_______%賠償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給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險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一次性發給其家屬喪葬補助費、撫卹金。如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計發撫卹金。

(二)乙方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所享受的有關待遇:

1、醫療終結期內,乙方的醫療待遇、工傷生活費等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2、合同期滿,且已醫療終結後,經指定醫院診斷,市、縣(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為殘廢的,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一次性計發相應的殘廢保險待遇。

(三)發給一次性各項工傷保險費後,甲乙雙方工傷保險關係即行終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待遇:

1、停工醫療期限,由甲方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制度確定。

2、醫療期內的醫療待遇,與甲方的合同制職工相同。

3、傷病假期間,由企業酌情發給生活費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統一標準酌情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元和一次性優撫金_________元。

(六)企業應為乙方辦理繳納工傷保險基金手續。

六、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在不違反本市有關招用外地工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如雙方同意,可以重新簽訂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計不得超過______年,如乙方屬本市區農業戶口人員和市屬縣(市)城鄉戶口人員,以及其他從事主要通用技術性工種工作的人員除外。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無正當理由屢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2、乙方非因工傷病醫療期滿,且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違法違紀行為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4、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但須徵求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終結前或合同期內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仍住院治療的。

3、職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間的。

4、乙方為女職工,且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經濟補償金按國家和_________市規定執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2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由甲方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

(八)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甲方交給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數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對方,但在試用期內,以及符合第八條第(三)款3項、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應包括原因、依據及生效時間等內容。

九、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十、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解讀】:

本條是關於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勞動合同制度中最關係雙方利益的行為, 目前,勞動合同方面發生的大量爭議,大多是由於解除合同而引起的。有的企業片面強調其用人“自主權”,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有不少勞動者誤解“擇業自由”,任意跳槽,甚至不辭而別,影響企業勞動力的正常流動。 因此,我國將勞動者的保護重點放在合同解除上。瞭解並切實執行有關勞動合同解除上的規定和制度,有助於理順勞動關係,規範勞動合同管理,維護勞動關係雙方的正當權益。

  一、勞動合同解除的概念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在訂立以後,尚未履行完畢或者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合同雙方或者單方的法律行為導致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可分為協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三種情況。本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為協商解除,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互相協商,在彼此達成一致意見的基礎上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

  二、勞動合同協商解除的條件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當事人必須履行合同義務,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後悔或者難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為了保障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和勞動者勞動權的實現,本法規定在特定條件和程式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且不違背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被解除的勞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是在被解除的勞動合同依法訂立生效之後、尚未全部履行之前進行;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均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請求;

4.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可以不受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的限制。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過程中,用人單位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和《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名稱: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運作店的開業籌備及門店籌備期間的物料及器具採購;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浙江省勞動合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承包租金:________元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該完成崗位所承擔的工作內容。

2、乙方必須要保證餐、質量、衛生、以及人員專業技能;成本控制。

第三條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並上牆公佈上,同時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工資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基本工資及獎金參照公司工資制度,每月15日為工資發放日。

第五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有法律效力。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並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依法賠償對方損失;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因乙方不能遵守企業的各規章制度或因不能勝任本職,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

3、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乙方因各種原因洩露甲方商業機密或有其他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相關民事、刑事法律責任的權力。

第七條勞動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式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能解決時甲、乙雙方均可以向紹興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告訂立並同時具有相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一、勞動者對勞動關係的消滅主觀上無法定過錯。

如果因可歸責於勞動者主觀過錯的原因而導致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勞動者自願解除勞動關係(例如辭職),勞動者本應對合同解除所可能帶來的對自己生活不利後果負責。因此,勞動者對合同解除主觀上無過錯作為獲得經濟補償金的條件之一是世界各國法律的普遍規定,我國也不例外。一般而言,勞動者辭職和勞動者因出現用人單位有權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而被辭退的,其無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5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該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該法第28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由此可明顯看出,我國勞動法將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排除在可獲得經濟補償的範圍之外。

二、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關係消滅的事實。

總括我國法律的規定,基於下列原因導致勞動關係消滅的勞動者,享有經濟補償金:

1、因用人單位的原因 解除勞動合同的;

2、因勞動者的客觀原因導致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不可歸責於勞動合同雙方 當事人的事由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 篇7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將部分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外包給乙方進行勞務服務外包專案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的定義

1、甲方將其部分生產線外包給乙方。乙方根據實際生產狀況配備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乙方按甲方的生產計劃和承包標準,組織生產作業,完成生產計劃任務。甲方按雙方約定的結算方式付給乙方相應的承包服務費。

2、甲方將其交由乙方承包的生產線或生產工段為: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自年 月 日 起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滿日 1 個月前,雙方另行商議,以書面形式確定本協議的終止或變更。

2、合同有效期內,服務費用按照乙方實際提供服務的工作量據實計算。

三、人員配置及管理

1、乙方根據甲方的生產需要配備管理人員及相應的操作人員,甲方協助乙方進行人員的管理及培訓;

2、甲方應制定相關部門的人員作為專案的協調專員。

四、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明確乙方從事勞務服務外包的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然後由乙方工作人員自行負責其指定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

(二)甲方應負責生產所需要的原材料的準時供應及其質量的保證。

(三)甲方應為乙方員工提供符合政府勞動保護條例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各項安全生產條件。對於首次上崗的乙方員工,甲方將相關培訓資料和要求發給乙方,由乙方對其進行安全和操作規程方面的培訓。甲方應尊重乙方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因民族和性別不同歧視乙方員工。

(四)甲方有權抽查複檢經過乙方認定體檢合格的.乙方人員,對於複檢不合格的乙方員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同時乙方必須保證出勤人數,不影響甲方的生產;甲方有權抽查乙方員工的勞動合同、身份證明等,乙方及其員工應配合甲方的抽檢。

(五)乙方員工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

1、乙方員工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所負責的工作不能正常執行,或不能保證工作質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2、 乙方員工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和勞動紀律的;

3、 乙方員工不能提供真實有效的健康證明、身份證明的,或提供虛假的健康證明、身份證明的;

4、 乙方員工在工作中謾罵他人或鬥毆或以肢體、拳腳相擊的;

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換,同時乙方必須保證出勤人數,不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工作的進展;對於乙方支付員工的工資低於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改正。

(六)甲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和支付方式及時支付乙方勞務費用。

(七)甲方應對知悉的乙方有關資訊、資料和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技術、財務、銷售方面的資訊、資料和資料)及其他資訊負有嚴格保密的責任。

(八)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保證向乙方開展承包業務所需的工作場地的環境和消防安全,以及所需的勞保用品。

(九)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為乙方員工提供食宿等生活上的幫助。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應保證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資質,提供甲方有關生產、營業執照等資質證明的原件及影印件。

(二)乙方應保證嚴格遵守有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特別是有關員工勞動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時承諾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產、勞動衛生等各項指導原則。

(三)應根據甲方工作需求,選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員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點工作。

(四)乙方應為派到至甲方的員工辦理合法的勞動用工手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並簽訂勞動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員工的其他有關證明的原件或影印件(包括但不限於履歷表、學歷證、身份證等)的影印件,並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有效性。同時乙方應承諾遵守《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五)除經甲方特殊的同意情況外,乙方員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身體健康,精神狀態良好,並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證;

2. 具有國中或以上學歷。能有效和清楚地口頭和書面表達自己;

3. 未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

4. 未患有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鑑定的職業病。

(六)教育乙方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工作規章制度。

(七)乙方在本合同的執行期內應保守甲方的各項商業祕密,不得將有關資料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乙方應教育員工保守甲方的各項商業祕密,如因乙方員工的原因(經甲方允許事宜除外)導致甲方有關的商業祕密洩露,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乙方應根據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按月支付其員工的工資,為其員工按規定投繳社會保險及支付其他國家規定相關費用,乙方支付員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最低工資規定。

(九)乙方應遵照甲方的制度進行生產管理,並且處理員工與勞動、人事相關的事宜,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員工離職和違紀處理等。

(十)乙方應教導其員工嚴格按照甲方的工作描述,生產操作規程等質量標準進行工作。 意外產生的工傷、經濟補償、勞動爭議等均由乙方承擔。

(十一)除非徵得甲方許可,乙方不能隨意調換其員工的工作崗位,更不的隨意召回其員工(乙方員工辭職除外)。

(十二)因乙方員工所造成乙方外包工作崗位的空缺,乙方應自接到通知後2個工作日內補齊。

(十三)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結束後,由乙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並按有關規定執行。若發生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導致的工傷,保險不能理賠的部分由雙方協商解決。(因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導致的乙方員工的工傷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人員工作中操作不慎致使乙方員工發生工傷、甲方裝置發生洩漏、甲方場地發生安全事故等情形。)

六、費用的結算及支付

(一)甲方按照甲乙雙方所約定的標準和方式為乙方員工結算勞務服務費用:

根據雙方的約定:

本費用包含乙方員工的工資、保險、乙方的管理費用等雙方所明確的所有費用(具體結算參見合作雙方月度所傳遞的費用結算清單及明細)。如實際生產情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有一定的差異時(非乙方原因),或國家法律和政府相關規定與合同簽訂當時發生變化時(如最低工資標準、社保基數或比例、執行政策、員工福利待遇發生顯著變化的等),雙方應協商重新調整結算價格和其他相關事項。

(二)乙方管理人員應及時與甲方相關管理部門確認員工的工作表現。

(三)甲乙雙方同意上月 1日至上月31日為勞務費的正常結算週期,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金額的勞務發票,甲方於每月15日前按時付給乙方上月度勞務服務費用。

(四)正常情況下,乙方應保證按甲方的檢驗計劃完成生產。

(五)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完成產品未能滿足甲方質量規範,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更正。

七、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提供虛假資質證明材料,不具備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質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員工的有關證明材料,又無正當理由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予以賠償。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拖欠員工工資,或支付員工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規定,甲方可責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予以賠償。

(四)甲方無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勞務服務費用超過10個工作日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五)乙方違反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其他規定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八、爭議及未盡事宜:

(一)關於本合同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相悖的,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三)任何一方就對方針對本合同項下任何條款的違約行為的自動棄權或重複性棄權不應被視為是對下一次針對同一條款的違約行為、或針對其它條款的違約行為的棄權。

(四)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

(五)甲乙雙方除因書面協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權利和義務轉讓給其他第三方。

(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所在地區勞動力價格及用工成本進行顯著調整,甲乙應本著友好平等協商的原則,積極予以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甲方(簽章)

乙方代表:

乙方(簽章)

日期:

勞動合同 篇8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社會保險登記號:

聯絡電話:

第二條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家庭地址:

現居住地址:

聯絡電話: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採取下列第 種期限形式: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3 月 日止。 日止。 月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若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甲方應告知職業危害、防護辦法等。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科學合理安排工作任務。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產品的數量、質量指標和工作任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不定時工時制度。

3、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制度,要經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第八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九條 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 元。甲方支付給乙方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依法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省和統籌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省和統籌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至第45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五條 甲方或乙方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人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七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鑑證機關(公章): 鑑證工作人員: 鑑證時間: 年 日 月

勞動合同 篇9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XXXXXXXXX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XXX__

註冊地址XXXXXXXXX______

聯絡電話XXXXXXXXX__

乙方(勞動者)姓名:XXXXXXXXX_

居民身份證號XXXXXXXXX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 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XX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XXX__________聯絡電話XXX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XXX工作。

甲方根據工作要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

乙方應當努力提高職業技能,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 乙方每週工作____日,分別為周______;每日工作______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按小時計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______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形式為____________(直接發放委託銀行代發)。支付週期不得超過____日。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培訓和職業培訓,為乙方提供如下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XXX。

七、勞動爭議處理

第七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八、其他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XXXXXXXXXXXXXXX__。

第九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10

公司

勞 動 合 同 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 (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行動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本勞動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型別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型別為(_____A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應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

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將向乙方說明理由後解除勞動合同。所謂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乙方體檢未通過、乙方的用工手續不完備、乙方不能勝任所擔任崗位的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乙方同意以甲方的考核為標準)、乙方在試用期內不能通過甲方進行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有弄虛作假行為及甲方勞動手冊規定的其他條件等。

乙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無需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期滿,既行終止,任何一方都無須提前通知對方,該終止期已經視為雙方彼此明確的內容。

如擬續約,則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乙方將向甲方提交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並註明關於收入的要求,乙方同時應當保有提交該書面材料的相關證據。甲方屆時為收到前述的書面材料,視為乙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乙方提出的續訂條件高於本協議的,甲方有權不再續訂且不予補償。

如期滿甲方亦未要求乙方離職,且乙方亦未離職,則視為本合同自動順延,順延期限為 2 年,續訂後的勞動合同條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與本合同不一致,以雙方續簽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為準。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暫定為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合同期內甲方安排乙方到上海市其他工作地點從事相同工作不屬於變更勞動合同,乙方應同意甲方安排;但離開上海市範圍的,需經過乙方同意方可。

第六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七條 甲方因經營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 甲方因經營服務需要,或,組織機構設定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 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經營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A______),乙方承諾:甲方是否經相應的審批、備案,並不影響按本合同的約定工時制度計算相應工時及收入。

A. 標準工時制。

B. 不定時工時制。

C. 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九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如無合理理由,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於加班加點發生後的次月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或在乙方加班加點之後的2至3個月內安排補休,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乙方加班應當徵得甲方書面的確認同意,該等書面憑據系甲方統計加班時間的依據,乙方如未在收到加班費的次月書面提出異議,視為甲方的統計發放無誤。

合同期內,如果安排乙方出差,出差時間享受出差待遇,與加班無關。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直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 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元/月【計為/日,該基本工資為計算乙方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加班費、補償費等)的基數】,崗位津貼 ——元/月。(若非特別說明,前述工資均為稅前應發工資)。

B. 計件形式:具體按照公司有關計件工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於每月 15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

第二十條 經乙方與甲方溝通決定:因乙方個人原因不需繳納社會保險。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補貼。

第二十一條 乙方所得工資總數(______元)其中已經包含甲方給予的不繳納社

會保險補貼金額(______元)。

第二十二條 如果乙方需繳納社會保險,甲方則從乙方工資中扣除補貼金額及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金額,為其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三條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如有操作規程要求,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否則,出現問題乙方亦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可以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七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二十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甲方認定為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 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 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其中,月遲到和/或早退三次以上的,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C.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3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D. 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3000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E.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F.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G. 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H.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I.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K. 本合同或其附件、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等歸定的其他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

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 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汙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 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 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F. 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G.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B.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 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 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 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 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且甲方同意暫時不解除勞動合同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F.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G.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四條 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相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五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性收入中直接衝抵,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尚未衝抵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繼續衝抵或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保密條款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A. 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