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屋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合同 篇1上海____________投資有限公司(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雙方同意簽訂本公寓房預訂合同,並訂立條款如下:
1.乙方向甲方預訂上海遵義南路88號“協泰中心”大廈內____________樓____________室公寓房_________套,建築面積(指建築設計圖計算)共計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價共計_______________美元(附房屋平面圖一份)。
2.雙方同意公寓房屋價格以美元為計算貨幣單位。乙方以付匯方式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內,匯款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同意在預計合同簽署後的十四天內預付房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美元,在預計房屋交付之日,買賣契約簽署後的十四天內付清剩餘的房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
4.若乙方在第三款所規定的付款日期內不能付訖應付房價款,甲方將向乙方按日收取滯納金,滯納金以應付房價款的千分之_____(__________‰)計算。
5.“協泰中心”是建造在上海虹橋經濟技術開發區28-3c地塊上的大廈,該土地是經XX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_萬美元中標,獲得50年有償使用權(截止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此,乙方購入的公寓房連同相應的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購入。房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期限到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6.冷暖氣管道和水、電及其他裝置應安裝就緒,房內生活設施配備一應俱齊。
7.乙方付訖全部房價後,攜帶甲方發給的房屋竣工交付使用通知與甲方簽訂公寓房買賣契約,即可辦理取得房產證及土地使用權等手續。
8.公寓房買賣契約簽訂後,乙方應在一個月內按照甲方銷售說明書規定的有關建築和裝置標準,對甲方交付的房屋與裝置進行驗收,並由雙方交接房屋鑰匙。房屋鑰匙交接後即作為雙方房屋移交手續辦妥。
9.自房屋移交日起,房屋的所有權即歸乙方。不論乙方住進使用與否,均應自移交日起由乙方承擔該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維修責任並負責有關本房屋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10.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契約後,即應向XX市房產管理局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領取房屋產權證,同時向土地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11.乙方對甲方制訂的《購房須知》表示瞭解和同意,並願意接受執行。
12.如因土建、安裝、市政設施配套等工程施工單位施工延期,或其他不可預見原因,致使房屋不能在上述預訂日期交付,經甲方通知乙方後,本合同繼續有效。如遲延日期超過三個月,自第四個月起至實際交房日止,甲方對乙方支付的房價款,按照中國銀行上海分行當時活期存款利息率計息,作為遲延期甲方對乙方的經濟補償。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將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應立即將已收房價款全部退還。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13.本預訂房屋合同有效期內,公寓房交付使用前,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要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者時,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辦理轉讓手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14.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調解或仲裁。
15.本合同所涉各條款,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有關法規約束,若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上海訂立。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2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
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省、市)(區、縣);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
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
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
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設施、裝置清單
本《設施清單》為 (甲方)同 (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裝置:
一、燃氣管道[ ]煤氣罐[ ]
二、暖氣管道[ ]
三、熱水管道[ ]
四、燃氣熱水器[ ] 型號:
電熱水器[ ] 型號:
五、空調[ ] 型號及數量:
六、傢俱[ ] 型號及數量:
七、電器[ ] 型號及數量:
八、水錶現數:電錶現數:燃氣表現數:
九、裝修狀況:
十、其它設施、裝置: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年 月日
簽約地點:
房屋合同 篇3贈與人: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
贈與人根據自己的意願,在沒有任何外界干擾的情況下,決定將屬於自己所有的財產贈與人下列人員:
1._________(受贈人姓名):贈與其坐落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大街_________號平房五間,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
2._________(受贈人姓名):贈與其坐落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弄_________號_________樓公寓房一套。房產權證號:_________。
3._________(受贈人姓名):贈與其贈與人珍藏的圖書、字畫、古董共_________冊(幅、件)。清單附後。
4._________(受贈人姓名):贈與其贈與人所創辦的_________企業股份。贈與人擁有該企業的股份共_________股,佔該企業全部股份的_________%。這些股份全部歸其所得。贈與人所擔任的董事長一職,由其擔任至屆滿。屆滿之後是否繼續擔任,由董事會決定。
以上條款,在贈與人正式簽字並公證之後生效。在本合同生效之後,由受贈人辦理相關的登記手續。贈與人給予應有的協助。登記費用由受贈人自負。
贈與人(簽字):_________ 受贈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屋合同 篇4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及房屋買賣事宜,經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總價為人民 元。
三、甲方陳述:該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權完全歸甲方個人,該宅基地及房屋沒有任何的債權債務糾紛,其轉讓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損失,甲方願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雙方簽署本合同以後,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元定金;甲乙雙方約定在___________ 前向乙方交付房屋,並於__________前辦理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如因甲方原因,該房屋未在約定時間內交付給乙方,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願買受該房,甲方定金不予返還。
五、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好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甲方接到請求後應向乙方返還所有已收房款。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及房屋買賣事宜,經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總為人民幣元。
三、甲方陳述:該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權完全歸甲方個人,該宅基地及房屋沒有任何的債權債務糾紛,其轉讓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損失,甲方願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雙方簽署本合同以後,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元定金;甲乙雙方約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房屋,並於__________前辦理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如因甲方原因,該房屋未在約定時間內交付給乙方,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願買受該房,甲方定金不予返還。
五、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好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甲方接到請求後應向乙方返還所有已收房款。土地稅由甲方承擔,契稅由乙方承擔;其他稅務由國家指定各自承擔。
七、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完善後,甲方將房屋及相關原件交付給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後一筆房款。
八、甲方確保房屋建築質量達到國家標準,該房屋發生的任何質量問題均由甲方承擔。
九、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該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權、處置權、以及因國家動拆遷安置政策帶來的所有權益均與甲方無關。
十、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等其他證件未能辦理前,以本合同為準。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由此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二、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點為乙方戶籍所在地
房屋合同 篇5房產稅如何繳納
問:房產稅如何計算繳納?什麼時候繳納?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稅率為1.2%.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稅率為12%. 按房產原值計算繳納房產稅的,納稅期限為:企業按季、個人按半年繳納,納稅人應自期滿之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出租房產的,納稅人應於出租房產之次月起十日內申報納稅。
徵收房產稅的依據是什麼,有哪些?
隨著市場經濟的繁榮,房地產行業也蒸蒸日上。國家針對房地產的相關政策也相繼出臺和完善。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物件,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本文就房產稅的相關問題作出分析。
房產稅計算依據之一:房產餘值
以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之後的餘值為計稅依據。具體的減除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例如,北京市規定的減除幅度為30%。
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包括房屋造價和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裝置或者一般不單獨計價的配套設施(如照明、煤氣、暖氣、衛生、各種管線等)的價格。
納稅人沒有按照規定記載房屋原價的,在計算徵收房產稅的時候,應當按照規定調整房產原值。
房產稅的計算依據之二:房產出租,房產租金收入為對稅依據。
與計稅依據相應,房產稅的稅率也有2種:按照房產餘值計算應納稅額的,稅率為1.2%;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應納稅額的,稅率為12%。
房產糾紛中,起訴狀的具體內容包括哪些
隨著市場經濟的繁榮,房地產行業也蒸蒸日上。因此引發的房地產糾紛也屢見不鮮。要麼是房屋買賣糾紛,要麼是房屋質量糾紛。本文就房產糾紛相關問題作相應分析。
民事起訴狀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書面依據。主要應寫明下列事項:
當事人的情況。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聯絡電話等等。當事人是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寫明該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電話等等。有訴訟第三人的應寫明第三人的基本情況。
請求事項。寫明訴訟請人民法院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的要求,請求事項應寫得具體明確。
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主要應寫清楚民事法律關係存在的事實、發生爭議的焦點,起訴依據的法律法規名稱及具體條款。
結尾部分應寫明受訴人民法院的名稱,並由當事人簽名或蓋章,註明起訴的年月日。
證據和證據來源。即起訴依據的產權證、公證書、契稅憑證、合同、往來信函、視聽資料等等一切能證明客觀事實的材料。
房產糾紛起訴書範本
原告:————
住址:————
電話:——————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為原告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違約金;
3、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綜上所述,被告作為房屋買賣合同的出售方,在原告交付購房款履行了付款義務後,被告方交付房屋即購房合同成立,被告方應當在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內按約定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0條、《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33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定,被告應當立即辦理房屋產權證並支付違約金。
為維護原告合法權利,特訴請人民法院判允前列訴訟請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隨著市場經濟的繁榮,房地產行業也蒸蒸日上。國家針對房地產的相關政策也相繼出臺和完善。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物件,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本文就房產稅的相關問題作出分析。
一、 一般時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除外的訴訟時效,通常適用《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的.訴訟時效為二年,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超過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 特別時效:是指《民法通則》第136條第三項的規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況,訴訟時效為一年,超過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 最長時效:指《民法通則》第137條的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換言之,即權利人不知道或者不應該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也應在二十年時效之內提出,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綜上所述,一般訴訟時效和特別訴訟時效,是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而最長時效則是從權利人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如《繼承法》第八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提起訴訟。
四、 通過行政複議的行政房地產糾紛案件,其訴訟時效為十五日,自收到複議決定之日起計算,沒有經過行政複議的房地產糾紛案件,時效為三個月,從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複議之日起計算。
五、 對行政處罰不服的訴訟時效為三十天。如《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罰決定三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由於作出具體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沒有告知當事人的訴訟權或者起訴期限的,致當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其訴訟期限從當事人實際知道訴訟權或起訴期限時計算,時效為一年,超過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首次購房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哪些
個人購買一手房提交下列材料:
1. 身份證和戶口本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無法提交的,可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原件;
2.現役軍人提交《軍官證》或《士兵證》影印件;
3. 外籍人員應提交護照影印件;
4. 香港、澳門居民提交港、澳行政區身份證或往來內地通行證影印件;
5. 臺灣居民提交往來大陸通行證或旅行證或者身份證影印件;
6. 申請人為未成年人的,提交戶籍證明或身份證影印件,並且提交監護公證。
申請人為單位的提交下列材料:
1.請人為企業法人的,提交營業執照影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機關、事業單位法人提交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2.其他組織申請房產登記的,提交非法人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或單位成立批文;
3.外國企業駐國內機構應當提交代表機構登記證影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 金融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時應提交金融許可證影印件。
如果是二手房 那你除了身份證和戶口本外 還要私章和結婚證(如果你已結婚),單身的話需要你的單身證明。
房屋預售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很對開發商由於籌集資金問題,都會存在房屋預售問題。房屋預售究竟需要哪些條件呢,房屋預售的具體流程是什麼。本文就房屋預售相關問題詳細闡述。希望對您有幫助。
商品房預售的條件?
第一,開發商的開發經營資格必須合法。即開發商必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規定的業務範圍進行開發;
第二,開發建設的手續必須合法。依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開發專案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在簽訂預售商品房購房合同前,應注意審查開發商的以上資質和“五證”是否齊全,並注意上述證明檔案中所載內容是否同與開發商陳述一致,尤其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因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而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將被認定無效,除非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一旦因開發商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而導致商品房預售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的規定,要求開放商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主張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商品房交付有何要求?
商品房交付時,買受人應當檢查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該商品住宅建設專案交付使用的證件是否齊備,檢視是否具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並要求開發商依照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另外,買受人應結合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核查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裝置及裝修與合同約定是否一致。
未取得房產證的預售商品房是否可以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商品房預售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規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規定,國務院決定,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因此在吳先生購買的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該商品房不能辦理轉讓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