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勞動合同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勞動合同 篇1甲方:_____ __
乙方: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住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五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7、8、項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第十七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八、其他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社保所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司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蓋章):___ ___ 乙方(簽字)___ ___
_________年_ ___月__ __日 _________年_ ___月__ 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2甲方:
電話:
地址:
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鑑於甲方願意聘用乙方為全日制的勞動合同制員工,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上述聘用。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及本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在互盡告知義務的基礎上,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一崗多職的工作原則,基於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甲方聘請乙方在部門工作,主要從事__________崗位,該崗位為乙方的主體崗位;除主體崗位外,乙方上級主管可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調整乙方的主體崗位。
第四條 乙方應按甲方所規定的工作內容、範圍及職責,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可對乙方工作進行考核。
三、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五條 乙方工作地點:
第六條 勞動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定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甲方應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務,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允許乙方作出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七條 勞動條件:
1、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環境,保障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工資支付: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稱“工資”是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包括獎金、國家及公司規定的各種補貼和津貼。
1、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根據本公司先行工資制度標準確定乙方工資。試用期內工資元,轉正後工資為元;乙方在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以人力資源部的考核及部門經理考核為準),獎金為_______元。
2、甲方於每月10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九條 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變崗變薪的制度,基於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崗位調整時對乙方的工資標準予以相應變更。
第十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的狀況或乙方實際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以人力資源部的考核及部門經理考核為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六、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適用全公司員工的),應經合法程式(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並公示。
第十七條 甲方制訂的專項規則(適用乙方的),簽訂本協議時已詳盡告知。
第十八條 乙方對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有效的各項規章、規則,表示已知並確認無異議。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及工作範圍;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視具體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的,可變更本合同條款。
第二十二條 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上海市有關政策及本公司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應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本合同方可繼續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在試用期內,乙方必須10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辦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條 試用期滿轉正後,在合同期限內,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應賠付甲方一個月實際工資收入: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2、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3、乙方因與甲方就出資培訓深造或資助購房等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為依據)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為依據)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乙方提供的簡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學習經歷與工作經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紹的其培訓經歷、榮譽經歷或職稱、學歷有虛假的情形視同為屬於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也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規章制度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屆滿,但乙方有第三十條約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該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條 甲方按法定程式宣告歇業、撤銷、解散、破產的,本合同可以終止,但甲方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四條 合同雙方若要求續簽本合同,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天內,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0日內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乙方必須履行工作移交義務,按照甲方移交規定程式全面、適當地辦理移交。
十一、保密協議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期間或離職後,對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業祕密有保密義務。乙方故意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賠償。本條所指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悉,能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甲方的客戶及相關業務資訊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
十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賠償額根據法律、法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程度確定。
第三十八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履行工作移交義務的,按該項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間為計算依據,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上一個月的工資收入為標準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九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經協商另籤專項協議的(如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等),該專項協議為本合同附件,專項協議對違約責任的約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該專項協議為準。
十三、勞動爭議
第四十條 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或經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_________.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____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第四十一條 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第四十二條 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第四十三條 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第四十四條 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十四條 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四十五條 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牴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3【問題】:公司應當如何處理上述案件較為妥當?
某公司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遇到一個棘手問題,員工甲20xx年1月1日進廠,但公司一直遺忘與員工甲簽訂勞動合同,員工甲知道公司如果不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雙倍的工資,因此一直不動聲色,直至 20xx年5月1日,公司對勞動合同進行了一次普查,才發現與員工甲漏簽了勞動合同,公司表示要與員工甲補籤勞動合同,員工甲同意補籤,但是公司要先支付其20xx年1月至4月的另一倍工資,否則員工甲只願意將補籤勞動合同日期訂在 20xx年5月1日。
【案例分析】:
針對員工甲的問題,介於簽訂勞動合同的主動權在於用人單位,且是因為用人單位的疏忽導致一直未能與甲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員工要求公司支付未及時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是合法的,但是從本案實務操作角度考慮,公司完全可以先不去支付該員雙倍工資,將勞動合同的起始日期簽訂至20xx年5月1日,因為從員工的心理上並不願意與公司終止勞動關係,以後如果僅為3個月的工資去起訴的可能性也很小,即使員工離職後去起訴,公司最終也僅是支付其3個月的另一倍工資,並沒有其他的額外處罰。將勞動合同的起始日期簽訂至20xx年5月1日後,單位仍應向該員工發出《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讓員工簽收。如果發現其再次拒籤勞動合同,應在20xx年6月1日前立即書面通知終止與其之間的勞動關係。如果已經滿一個月的,也要立即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係,但此時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律師建議】:
(1)建議公司加強對勞動合同的管理,建立簽訂、保管、存檔等規範體系;
(2)針對員工拒籤情形,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A、時間上把握:與其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或合同期滿之日起,一個月內;
B、形式上把握:書面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拒籤合同的,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係;
C、證據上把握:注意保留員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證據。(意向書中設定拒籤合同的原因,訪談筆錄、證人證言等)
公司勞動合同 篇4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 (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地址:
戶籍所在地住址:
聯絡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點從事
工作(崗位)。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服從變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執行。
(二)鑑於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後,甲方以下列第 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工資為 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3.其他形式 。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 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於省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二)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後,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內容,註明變更日期,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成立。變更勞動合同,應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書》,也可就有關內容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專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九、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勞動爭議處理
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不服仲裁裁決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本合同沒有訂明的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如與新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鑑證單位(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