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合同協議>

建築公司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1.05W)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築公司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築公司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技術諮詢服務事項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茲遵守。

一、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技術諮詢的服務。

二、協議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專人與乙方聯絡;

2、提供服務所需的資料給乙方,並保證資料的合法性和正確性;

3、按照合同要求及時、足額支付服務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專人與甲方聯絡;

2、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內,完成甲方所要求的技術諮詢服務;

3、對甲方公司的商業機密進行保密。

五、費用的支付

1、費用以乙方每次提供諮詢服務實際發生費用為準,於服務工作結束後以服務確認單的形式進行確認;

2、甲方於雙方共同簽署服務確認單7日內以現金、轉賬支票或者匯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

3、乙方戶名:

收款戶行:

收款賬號:

六、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承擔責任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的'3天內,及時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確實無法承擔責任,而造成損失的,不負賠償責任;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七、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它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儘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合同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2、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