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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勞動合同錦集5篇

合同協議 閱讀(1.12W)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勞動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勞動合同錦集5篇

公司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 ,工作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及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於每月 日支付工資,在試用期內,支付工資 ;乙方成為正式員工後,支付的工資為底薪 + +提成。

工資支付方式:每半年付一次工資,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支付一次,以此類推。

第四條 甲方每半年對乙方進行評級,每升一級乙方工資漲300元,評經理漲1000元。

第五條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式辦理,乙方需提

前半個月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否則視為無效。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

第六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體檢、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七條 乙方若對甲方有各種特殊貢獻,甲方獎勵乙方200——20xx0元,乙方若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或不遵守甲方規定,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罰款10——10000元。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定期崗位培訓。

第九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規定外的其他事項由雙方友好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注:五險一金將在簽訂合同一年後按國家標準執行。

酒類提成:自身銷售10%,如招代理5%;卡類與其他成員相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2

勞動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擔保有限公司

勞動合同書

甲方: @@(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___ 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行動電話)

緊急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型別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型別為()。

A. 有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 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一) 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所要求的;

(二) 乙方在入職後一個月內未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證明資料的;

(三) 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四) 乙方在試用期內請假天數超過5天或者遲到早退超過6次的;

(五) 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六) 乙方不服從上司工作任務安排或在工作期間發生毆鬥行為的;

(七) 其它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形。

第四條 錄用條件為:甲方對外公佈的招聘條件。

三、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詳見崗位職責說明。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第六條約定工作地點。

第八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九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 甲方因經營服務需要,公司結構調整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 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業務要求,不能勝任現有工作的。

第十條 甲方因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可與乙方協商並簽訂協議。

四、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十一條 乙方所在崗位每月工作時間按如下執行:

週一至週五 , 上班時間: AM 8:30 - 11:30, PM1:30 - 5:00

第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等假期。

第十三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法律法規給予乙方調休或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 乙方超出正常工作時間上班或雙休日上班或法定節假日上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五、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七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十八條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報酬

第十九條 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 執行;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績效考核效益工資隨甲方效益情況及績效考核得分進行調整。

2. 其他工資形式: 月薪人民幣xxx元(含每週週六上班四小時加班費) 。 第二十條 甲方於每月15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順延至下一工作日。乙方對每月工資金額有異議應當在收到工資後3天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該月工資加班費等已全額支付,甲方不再額外補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與乙方協商一致後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二條 甲方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而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有權按照乙方新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

第二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加班的,優先安排補休或調休,無法調休的,則需按規定支付加班覅,正常工作時間或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依法參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 第二十六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九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三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三十一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甲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3日內書面答覆;逾期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甲方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三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予經濟補償:

A. 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等。

C. 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的。

合同期內累計5次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的視為嚴重違紀。

D.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5000元)以上重大損害的。

E. 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5000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F.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G.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H.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I.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J.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 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汙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 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 依據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F. 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的條件和可能,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G.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第三十六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A. 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B. 未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的。

C. 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D.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E. 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F.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公司勞動合同 篇3

甲 方:_ 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三、勞動報酬

每天工作 2小時,上四天白班休息兩天,上四天夜班休息兩天。第一個月為實習,工資 600元,轉正後,月工資2500~3000元。多勞多得。

四、勞動紀律

乙方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怠工,有事請假要經老闆同意,無故遲到一次罰款 0元,無故曠工一天,罰款 00元。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得牴觸老闆安排的任何工作。每天下班後搞好自己工作臺衛生。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五、其他

乙方籤合同時交押金 000元,三個月後全部退還。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 30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充分認真的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根據具體情況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擔任甲方貨運半掛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工作地點為,由甲方提供勞動保障,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三條 乙方同意甲方工作主要內容為內陸公路核載噸,半掛汽車貨運,短駁駕駛,並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與管理。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每週40小時工作制,乙方每週可休息一天(特殊情況加班可倒休、調休),乙方同意自行延長工作時間,並經以甲方同意,甲方按規定計付乙方加班工資。

第五條 甲方實行工資與效益掛鉤的計酬制度,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在次月12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應得的'個人基本工資,基本工資不低於元,另加班工資、津貼、獎金等收入在個人資金帳戶核發,如甲方出現經營虧損,甲方保證乙方最低月工資人民幣________元,直至支付清乙方應得經濟補償等所得再依法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規定交納相應的社保、稅費。乙方應繳的勞動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乙方個人承擔部分,可以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七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公佈的規定製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規範,保守甲方商業機密和資訊,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提高個人專業技能水平,安全駕駛,為新老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出色為公司他創造利潤,為自己增收益。

第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終止履約。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定製度的;

3、嚴重失誤,營私舞弊,一次給甲方造成8000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4、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經提出後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出現重大事故,證照被沒收或吊銷的。

第九條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在解除合同前後,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條 乙方工作滿一年時,可依法享受個人應休的節假日。

第十一條 乙方如要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辭職,辦好移交手續,在無經濟和法律責任下依法解除本合同,終止履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基本工資的一個月工資,作經濟補償。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合同;

3、患病或非工傷醫療已過法定治療期。

第十三條 甲方下列規定製度作為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缺少部分

1、《汽車運轉承包協議》

2、《員工崗位職責》

3、《員工獎罰條例》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五條 如雙方發生爭議並協商無成,可以申請仲裁或向有管理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XX年XX月XX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XX年XX月X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XX年XX月XX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願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拓展:用人單位預告解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用人單位預告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也稱非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本身並不存在過失,但是由於存在特定情況,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預告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有以下一些舉證責任問題:

(一)勞動者醫療期滿後仍然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舉證責任。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裡需要注意的是,醫療期滿後,勞動者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的,用人單位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只有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另行安排工作,勞動者仍然不能勝任的,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以及原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都規定,請長病假的職工在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這就意味著,醫療期屆滿後,企業需要證明勞動者不能從事原來到工作,需要經過勞動能力鑑定這道程式。

(二)勞動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舉證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勞動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履行預告程式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適用這一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勞動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不能勝任工作,是指有證據表明,勞動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作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這就要求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明確員工的工作內容,特定行業的,還需要明確工作量。如果簽訂勞動合同時沒有明確工作量的,只能參照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來確定,一般來講,應參照平均的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不能參照最高的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因此,提供本單位平均的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就成了勞動者被證明能不能勝任工作的重要證據。

2、經培訓或者調崗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這就是說,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個程式:必須先培訓,或者調崗,如還不能滿足新的崗位要求,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指出的是,勞動者被證明還不能勝任工作,必須要能證明。為防止在解除勞動合同時發生舉證不能的風險,企業需在勞動合同中或在崗位說明書中確定員工的工作量,如果因此而培訓員工的,還需要儲存相應的培訓資料。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解除的舉證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的,用人單位可以用預告通知程式解除勞動合同。具體操作時要注意必須證明同時符合的兩個條件:

1、要證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導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情況,如單位遷移、被兼併、被上級主管部門撤消等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的情況。如果當事人就某一種情形出現是否屬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認識不一致,應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和法院裁定。

2、要證明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或者中止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用人單位確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時,一定要注意與員工的溝通和協商,即與勞動者要先走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程式,只有經協商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