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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運輸合同範文彙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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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運輸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品】運輸合同範文彙編8篇

運輸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甲,乙雙方就有關海運出口,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等方面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同協議:

一、委託

乙方委託甲方於中國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運輸服務,

海外運輸合同範本。

二、責任與範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並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訂艙時,應提供相關出口報關檔案,依據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檔案,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 裝箱單,出口報關單副本,協議書及國家規定之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檔案。

2.3 訂艙時,乙方應及時傳真或送交甲方正確之海運託單,託運單應明確標明乙方開發票客戶名稱。託運單內容應註明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 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運價及特別要求。如果託運單內容未註明事宜,由此引起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2.4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託之出口包括:出口訂艙,報關,報驗,裝箱,發單及檔案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裝期出運,並及時告知乙方中 轉港資訊及目的港情況。正常情形下,開航日起30天內甲方得按時將有關檔案單證歸還乙方,甲方對已簽收的乙方單證檔案負有責任,不得遺失。另外,甲方有權 暫扣乙方單證直至乙方按時結清各項應付費用。

2.5 乙方所出運之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屍體,骨灰和活動物之運輸。如果乙方違反本規定,將依法 承擔由此造成的各項損失。

2.6 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並與甲方操作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之要求。

2.7 船期更改,體積,重量,件數不符,甲方有責任於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乙方,並與乙方書面確認通知,乙方亦得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更改內 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乙方所委託的貨物正常出運。

2.8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之情形,乙方付款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待貨物抵達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確認體積,重量為準,採多 退少補的方式確定運費。或者乙方可到甲方倉庫複核,如果甲方錯誤,乙方來回合理車費甲方承擔(限_________元人民幣內),為了減少在甲方倉庫問題 上爭議,甲方雙方遵守如下規定:

(1)乙方的貨物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進甲方倉庫(進倉通知書上乙方有義務填寫相應內容),甲方倉庫有責任根據託運單,進倉通知 書核對進倉庫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主動出具倉庫收貨回執。乙方有義務讓相關人員送貨到甲方倉庫,如果乙方送貨是司機,應視司機是全權代表乙方。如果乙 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求工作。爭議比較大的情況如布匹,捆紮,草包,和不規則外包裝甲乙雙方應在送貨時及時丈量,雙方就地確認。

(2)乙方送貨如是多筆貨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倉庫,乙方提供進倉通知書,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資料,規格等要求甲方分貨,如果一切分貨資 料正確,人為錯誤,後果甲方承擔,

2.9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責任代乙方索問超收差額。

2.10 甲方於每月初將上個月乙方欠費清單傳交乙方。乙方需於三個工作日予以確認,如有疑義即應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如無疑義最遲應於收 到甲方運費清單後的五個工作日之內付清運費。運價生效日期以開航日期為準。

三、結算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費用,並簽發提單。

3.1 海洋運費以美元結算。如以人民幣結算,匯率暫以:1美元=_________人民幣。

3.2 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發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負有支付的義務。

3.3 乙方對於應付給甲方的費用,應在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以協議的約定方式支付,不能隨意扣減或拒付。

3.4 如遇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準時付費,乙方除承擔所欠費用每天萬分之五違約金外,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並有權在海外暫扣貨物及國內暫扣乙方 所有單證(包括提單,外匯核銷單,退稅報關單等),直至乙方結清費用止。扣貨,證期間,所造成目的港及裝貨港之額外經濟損失,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費用和法律 責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協議終止

4.1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確認通知對方財務部,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後本協議才能自動終止。

4.2 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應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五、協議更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補充內容雙方未經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六、法律與仲裁

6.1 本協議不適用於個人,只使適用於公司。

6.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關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6.3 本協議所有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6.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時,應先行協商解決,如無效以法定程式照章辦理。

七、協議生效

7.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應結清所有甲方簽約前已發生之費用,本協議方可執行。

7.2 本協議之有效期自簽訂日期起,以_________年為限,協議期滿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一年。

7.3 本協議一式正本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留存並遵守執行。

7.4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有效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並且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八、特別宣告

8.1 甲方原則上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的訂艙,如乙方有危險品或半危險品貨物要委託出運,須提前和事先書面和電話通知甲方。如若違約, 則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8.2 乙方的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航期後再行安排訂艙裝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之責任。

8.3 貨物出運後,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或中轉港更改運輸方式的,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及有關費用,而乙方尚未於上海預結算費用前,甲方 有權暫停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之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8.4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後,如逾期未提貨,目的港產生之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自行承擔。如若乙方目的港收貨 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九、本協議於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_________簽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廣東新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葉洪

乙方身份證號碼:4

現廣東新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將二區昇平路工程石渣運輸委託給乙方施工(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相互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合同單價及計量方式

1、合同單價:新平縣二區昇平路(工業園運至昇平路)石渣,合同單價18。8元/噸(單價已含稅、材料、運輸費用等),工程量6500噸,合同總價122200元;

2、計量方式:按實際拉運總噸數計算(每車以過磅的淨重為準,過磅費用由甲方支付)。每次拉運後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名確認數量及拉運日期,每月26號前彙總再次確認。

二、工程進度及勞動力約定:

施工日期為3個日曆天。計劃開工日期(20xx年11月15日),具體以第一天進場計算,計劃竣工日期(20xx年11月18日)計劃施工日曆天數不變

三、付款方式:

1、每月最後一天前雙方確認當月發生總工程量及當月總工程款,甲方須在次月25號前支付乙方方該筆工程款。

2、工程款確認方式:已確認的工程量(單位:噸)×單價(單位:元/噸)。

3、支付方式:以開具工資單形式支付。

四: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負責填好運輸道路,確保運輸質量;

2、乙方負責派車裝運,負責裝運車的運輸費,確保完成甲方進度要求;

五、其它補充條款:

以上條款雙方均無異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則向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此協議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上細則執行。

發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運輸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運甲方煤炭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貨物名稱:沫煤

運輸數量:每月每車二十趟,每車不少於一百噸(共5臺車)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甲方位於喀什地區莎車縣長勝煤礦至喀什電廠的煤炭運輸任務。

二、煤炭運輸價格在合同期內為:每車每月xx元,上述運費價格均為含稅價。

三、甲方憑乙方的派車單或乙方認可的車輛方可發煤,否則,乙方不承擔後果。運輸量以電廠過磅單為準並與出礦量方數進行核對。如發現乙方擅自拉運到甲方合同使用者以外處私自卸煤,則對乙方處以500。00元/噸的罰款。

四、乙方保證按計劃完成甲方供給客戶單位的煤炭運輸任務,每月每車不少於20趟(每少一車扣運費3000元,每多拉一車獎勵3000元)。在運輸過程中,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地震、八級以上的大風、大雪、大霧、大雨或洪水等)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經雙方協商後,可終止、變更或解除合同。

五、運輸量由甲方按月進行考核,甲方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運輸量的計劃,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計劃完成運輸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噸處以15元的罰款,次月乙方若超額完成計劃運輸量,超過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則甲方返還上月所扣的罰款。

六、 為保證甲方穩定均衡生產,乙方每月必須完成計劃運輸量的90%,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任務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每車正常損耗300公斤以下,超過300公斤由乙方負責承擔。

八、 結算方式:每月分三次付款15日前每車每次付款xx,25日前每車付款xx,餘款30日前付清共計xx。5輛車總運費每延遲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元滯納金(付款日期如遇週末或者法定節假日可向後順延)

九、1、為確保貨物安全順利運達目的地,在承運過程中承運單位或個人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統一行動,嚴格執行紀律,責任明確到人,確保運輸安全。單車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

2、運輸過程中,車輛必須統一按規定要求行駛。(路途中如遇交警路政抓超載所產生的罰款由甲方負責,甲方負責提供燃料每車每趟(2500元燃油費)和過路費、第一個月輪胎由車主負責,以後輪胎損耗由甲方承擔)

十、 在合同期內,由乙方自主調配運輸車輛,甲方不得擅自呼叫。乙方車輛到達煤礦後,甲方必須保證及時裝車,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一、甲方協助乙方在貨物起運前的裝車,到達目的地的卸車由甲方負責,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乙方負責通知甲方清點卸貨。礦上裝車時間在正常情況下不超過3小時,到電廠卸貨時間不超過3小時。裝車或卸車過程中壓車每天超過3小時累計20小時按照一趟計算 。裝卸車由甲方負責。

十二、 本合同有效期

十三、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如需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方可變更。

十四、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甲方: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轎車託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下列貨物:

啟運地 到達地 車型 數量 價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有關商品汽車承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確保“安全、準時、快捷”的將商品車按甲方(或指派的其他方)指定的接車交付與指定的接車人,並將隨車物品及有

關的資料一併交付。

二、交接車:甲方向乙方交車時(甲方待運的商品汽車)雙方經辦人員應需按承運交接單逐項交、驗。交接完畢後雙方需在承運單簽字。交、驗 過程中經雙方確認的車輛損傷、備件短缺等問題應在承運交接單上註明,並免除乙方的賠償責任。乙方向甲方(或指派的其他方)在運達地交車時應依[承運交接單]記錄為依據。經已(或指派的其他方)指定的收車人接車後應在承運交接單和送車單上簽字(蓋章),並作為運費結算的依據。交接驗收後,乙方承運責任隨之解除,承運車輛再出現的任何問題均無乙方責任。

三、單證交接:甲方必須將符合國家規定並與該商品車運輸有關的單證、資料交於乙方,供乙方在運送過程中備查,如因甲方單證、資料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後果均無乙方責任。

四、賠償: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各類事故以及由此對商品汽車造成的直接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但需經雙方指定人員將商品

汽車損傷情況如實地在乙方的[送車單]及[承運交接單]上詳細表書並簽字後,作為乙方賠償的依據,非經雙方確實的任何損失乙方不負責賠償。

除乙方之外的任何隨車人員,無論任何原因、發生任何情況以及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無乙方責任。

五、付款方式:

商品汽車在啟運地,完成交接裝車後,甲方向乙方以 方式,支付起運定金¥ 。商品汽車送到接車地點,經收車人簽收後,甲方向乙方 方式,支付餘款¥ 。逾期未付部分。按銀行滯納金規定補償責任。

六、待運費支付完成後。乙方向甲方開據:

□a.(全額增值稅運輸發票)□b.(普通服務業運輸發票)□c.(無須發票)以快遞方式送達。

七、本協議經雙方確認的傳真件具有同樣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本同樣有效。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通過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後終止。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因素導致未能履行協議的責任方可以免除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日期: 日期:

運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各自經營業務,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優質低價服務要求,在互惠互利的願則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主管部門對公路運輸的相關法律,法規、管理條例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公路拖車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職責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內容詳實、準確的委託運輸資料,包括集裝箱箱號、提、送貨門點、箱量、箱型、時間要求、聯絡方式、特殊要求等內容。

2.甲方要嚴格按照協議規定的費率和結費時間及時與乙方結清費用,不得無故拖延。

  第二條:乙方職責和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全套資質證明(如工商營業執照,公路運輸許可證等)。

2.應按甲方指令和要求在保質、保量、保時完成委託任務。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到達裝箱,應於裝卸箱時間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重新安排。

3.乙方在提取空重箱的時候,有責任和義務檢查所提集裝箱外觀是否完好、變形,箱體有無破損及異味,鉛封是否完好,如乙方在

不能認定好壞時及時通知甲方認定或者更換箱號。

4.乙方所提供服務的車輛必須向保險公司投保(必須含承運人責任險)。

5.如甲方超過期限未按時付運費,乙方有貨物留置權。

6.對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相關損失,但甲方有協助乙方向有關第三方解決索賠事宜的義務。

7.保證甲方用車的優先安排,尤其是節假日和法定假期。

  第三條:風險責任

雙方各自承擔經營範圍內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和損失(包括效益虧損)。對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國家法律法規等)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免責。

  第四條:運輸費率和標準

1.運雜費:按雙方簽署的運價表或運價確認書計收。

2.墊付費用:經甲方同意,乙方替甲方墊付的費用實報實銷但須提供原始發票和甲方對該費用的確認件。

3.本次協議從——,運價元/T,

4.其他地點運價由傳真件單票確定。

  第五條:費用結算

1.費用結算期限為拖車運輸任務結束後30天內結清。

2.每月1日乙方提供實際發生的業務費用對賬單和相應金額的《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經甲方核對確認後,在一至兩週內安排付款手續。

3.如果發票抬頭和收款人不一致,甲方有權拒絕付款,除非乙方能提供有效的風險擔保。

  第六條:協議的履行、約定事項

1.協議雙方應各自指定專人負責運價協調、業務管理,對賬工作。

2.本協議中所指甲、乙雙方應還包括各自下屬人員、僱傭人員。

3.任何當事人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因不可抗拒的作用,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時履行與協議有關的事項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處理善後事宜。

4.本協議如果發生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效力。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簽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各當事方同意,並在十五天的時間內協商辦理變更或終止手續。

2.變更或終止生效日期前發生的權利和義務不因此而受影響。

  第八條:違約責任

當事人違反協議中的條款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當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本協議一經簽署,雙方原有的陸上集裝箱拖車運輸服務協議自行終止。

3.本協議自以下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以昭信守。

本協議經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署: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蓋章)(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

年月(簽字日

運輸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電力生產發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和大唐河南公司的有關規定,結合現場的實際情況,為確保甲、乙雙方工作人員在粉煤灰、汽車衡區域裝灰計量過程中的安全、健康及裝置的安全穩定執行,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方簽訂本協議書,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乙方必須具備下列資質條件,並經甲方有關部門審查確認: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乙方所在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機關和勞動局批發的營業執照及單位等級資格證書,經營範圍與所承包工作相符,並持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非法人代表還須持有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

2、按照業務產品附加值的5%必須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業務結束銷戶甲方無息全額返還。

3、車輛駕駛員必須身體健康、駕駛水平符合國家相關部門要求標準及要求,所持駕駛證必須當年年度審驗合格。

4、備有滿足進入廠區生產現場必備的穿著、檢驗合格的安全帽、安全用具、防護用品、勞保用品。

5、保證司乘人員沒有從事本運輸業務的職業禁忌症,無高血壓、心臟病、恐高或其他影響就業疾病。

第二條 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

1、負責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資質要求。

2、負責向乙方司乘人員講解信電公司及聯達實業公司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並對乙方提出具體執行要求。

3、負責辦理車輛、人員准入證,有告知現場安全風險的義務,對業務單位車輛進行現場檢查,發現乙方司乘人員違章作業應及時糾正,責令整改。對乙方發生的嚴重違章等不安全行為予以處罰,並通知乙方,從安全風險保證金中扣除。

4、嚴格執行信電公司人員准入管理規定,對進入生產現場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認真學習並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等相關制度,並經考試合格,辦理三級教育簽字表,辦理准入證,方可進入現場工作。

5、負責協調解決乙方提出的安全協助。

第三條 乙方承擔安全責任:

1、安全目標:

1)不發生人員輕傷以上的責任事故。

2)不發生責任區域管理車輛的廠區交通事故。

3)不發生因施工造成的環境汙染及其他裝置、設施損壞。

4)不發生施工期間火災事件。

2、工作區域:嚴格在規定的施工區域工作,乙方在規定施工區域內發生的人身、裝置、環保、交通事故負全部責任。禁止參與規定區域外一切生產與非生產活動。業務單位車輛一旦出公司廠區大門(龍江路北門、南門、進廠路一道門),乙方承擔一切因車輛、司乘人員的安全責任。

3、根據《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電力生產發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和大唐河南公司的有關要求,乙方為工程合同按承包工程總造價的5%作為安全保證金;安全保證金在合同款中扣留,本合同委託工作完成後扣除處罰後退回餘款。

4、必須設定相應的安全管理機構,30人以上設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設有兼職安全員;安全員必須具備能力資質;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甲方負責人的工作安排和指導。

5、乙方每天必須進行“班前會”、“班後會”結合工作任務,做好危險點分析,佈置相應的安全措施,交待注意事項;總結講評當天工作和安全情況;每天施工前工作組成員必須列隊整齊進行工前五分鐘教育,沒有完善的安全措施,嚴禁開工。

6、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須經過檢驗合格,並符合檢驗週期。

7、發生不安全事件,必須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向甲方專案主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監察部部長和生產副總經理報告,同時採取一切措施搶救傷員和處理事故。

8、乙方嚴禁使用童工。

9、根據國務院《單位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之規定,對不屬於甲方責任的事故,乙方應立即報告其單位主管部門和單位所在地安全監管部門等有關部門,並積極配合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做好善後處理,支付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 對乙方的安全考核:

1、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專案負責人發現乙方中的不安全情況,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並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重點提示:

(1)發生習慣性違章,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警告、處罰。

(2)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責任發生不安全事件的。

(3)凡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符合本單位文明生產管理規定。

(4)凡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高壓線管理規定的。

(5)凡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按“三措一案”措施執行或私自擴大工作範圍。

(6)凡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沒有特種裝置作業操作證。

(7)凡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按要求正確佩帶防護用品。

(8)凡因乙方施工人員有偷盜行為,交保衛部門進行處理,並賠償損失。

2、對乙方責任造成以下後果的考核:

(1)發生所在區域主要附屬裝置損壞及造成環境汙染事件的,扣除25%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輕傷、重傷事故,扣除75%安全保證金,並負責善後處理費用。

(4)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並負責全部善後處理費用。

(5)發生因乙方責任造成本單位或第三方裝置損壞,負責賠償,並扣除安全保證金。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當地有關消防條例的規定,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行為之一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專案負責人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並對違章行為予以警告,並處扣分或罰款:

(1)擅自動用消防設施的。

(2)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違反禁令,吸菸、使用明火的。

(3)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4)挪用、擺壓、封堵、圈圍、拆除、停用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的。

(5)拒絕、刁難消防人員進行消防監督、檢查的。

(6)阻攔報火警或者謊報火警,故意阻礙消防車趕赴火災現場或者不服從火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

(7)未經消防保衛部門同意,擅自清理火災現場的。

(1)現場停放車輛必須服從責任管理部門現場執行人員調配。車輛停放位置嚴格服從現場執行人員指揮安排,不得隨意變換停車位置,不得搶佔其它車輛車道。凡不聽從現場執行人員指揮的車輛及相關人員,根據具體情節由現場工作人員予以警告、暫停裝運等處理,情節嚴重者,處罰1000元/次。

(2)車輛必須按照規定路線行駛,所進入廠內行駛車輛限速10km/h,違者給予考核200元/次。

(3)裝運車輛司乘人員作業現場禁止吸菸,禁止從事與作業不符的其它事項,違者處罰200元/次。

(4)裝運車輛司乘人員現場未按要求著裝及隨意丟棄垃圾,在廠區指定區域外隨意走動,違者處罰200元/次。

(5)裝運車輛司乘人員正確佩戴安全帽、准入證,違者處罰200元/次。

(6)嚴格禁止酒後駕駛,檢查發現司機酒後駕駛列入公司黑名單,禁止在公司內從事駕駛員工作,並處罰責任單位20_元/次。

(7)裝運車輛造成裝置或基礎設施損壞的,產生的所有損失由轉運車輛責任單位承擔,並對其處罰1000-20_0元/次。

(8)粉煤灰罐車在灰庫裝灰後,車輛在就地必須蓋緊罐蓋,嚴禁罐體開蓋移動車輛。

5、乙方人員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其他規定的,應按甲方的有關規定進行考核,考核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業務結束後安全保證金在扣除考核部分外餘額全部退還給乙方;安全保證金扣完後,要書面通知財務部門,其餘部分從業務預付款中扣除。

6、乙方不執行或不認真執行合同規定的有關安全條款的,經勸阻無效,甲方有權提出警告、終止業務,直至解除業務關係。

7、本規定會考核是安全考核,如發生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另外計算,在乙方預付款中扣除。

8、發生乙方負主要責任的人身重傷以上事故時,甲方將終止業務關係。

第五條 工作區域的風險告知

工作區域存在的風險

乙方要針對甲方專案管理部門提出的上述工作區域可能存在的風險,要在開工前制定專項的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並報甲方有關責任部門審批後方可進入現場工作。

第六條 雙方專案負責人

簽名 電話 簽名 電話

甲方專案負責人: 乙方專案負責人:

甲方現場負責人: 乙方現場負責人:

甲方安全負責人: 乙方安全負責人:

甲方安全監督人: 乙方安全監督人:

第七條 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有效期從業務開始至業務終止期間均有效。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方粉煤灰營銷部部、安監部各存一份,乙方存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委託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並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_____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間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符合裝載要求,貨箱應保持清潔,裝載後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託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為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貨到付款()、月結。

五、違約責任:

a)甲方委託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為_____‰、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b)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溼、及其損壞等情況應在確認後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c)乙方承運貨物必須準時到達目的地,並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_____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間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d)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

_____至_____按_____元/件、_____至_____按_____元/件。

七、乙方(_____)至:_____、_____到達時間為_____天、特殊情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為準)。

八、甲方必須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範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後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有效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運輸合同 篇8

運輸合同

承 運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託 運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期 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甲方在法定經營範圍內和運力配置許可的情況下,對乙方在承運。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委託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應當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具《委託書》;《委託書》必須以書面或者資料電文的形式(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提交。

三、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運力配置狀況、運費價目表和營運實況動態,併為乙方應用甲方的網站及電子訂艙系統提供方便。甲方承運的船名、航次以及運到期限,以裝船日公佈的船期表為準。甲方針對乙方的託運要求,根據網路運輸綜合效益和實際營運排程的需要,可適時採取必要的繞航或中轉措施。

四、乙方確保自己是擁有所託運貨物所有權的貨主,或者以具有水路貨物運輸代理經營權的資格與甲方發生業務關係;凡乙方該身份或經營資格受到限制及發生變化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乙方故意隱瞞事實造成甲方損失或引起其他法律後果的,應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按《委託書》中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運費及其他費用;乙方持續委託甲方承運的業務,自甲方接受委託之日起,結算時限為 每月15日 ;乙方不能在前列時限內清償運費的,甲方可以對乙方後續託運的貨物行使留置權。

六、甲方有義務幫助協調乙方與有關港口、保險公司等單位之間的配合關係;乙方在從事與甲方有關的業務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與港口等單位約定的操作規程或作業要求。甲乙雙方都有義務維護對方的聲譽,不得實施任何有損對方信譽的行為。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具體業務往來中,必須遵守有關規程或行業慣例;凡涉及本合同未盡事項,依照國家頒佈施行的《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和《港口貨物作業規則》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此前訂立的所有合同、協議全部終止。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通過協商處理不能解決時,概由上海海事法院訴訟管轄。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