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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服務合同(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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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運輸服務合同(通用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運輸服務合同(通用8篇)

運輸服務合同1

委託人:(甲方)

運輸代理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代理貨物運輸業務及相關服務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有效期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應分別按不同的發、到站及交、接貨人,不同的貨物品名、數量及代理費用等具體內容,另行填寫運輸代理服務訂單,所填訂單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代理費用及結算方式

甲方應於每批貨物代理前的2日內按訂單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預付款;代理運輸貨物的計量及運雜費,以運輸企業出具的票據上記載的數量及金額為準,代理服務費由雙方在訂單中協商確定。雙方根據實際發生的代理費總額和訂單規定的結算時間,按“多退少補”原則結算;結算完畢,由乙方向甲方開具運輸代理服務專用發票。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於每批貨物代理前1日內向乙方交付代理運輸的貨物和真實、完整的運輸資料(國家規定應辦理運輸許可的貨物,還需提交準運批文),與乙方辦理驗貨和運輸資料的交接手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規定將貨物安全交承運人或送至交貨地點;按合同的規定向乙方預付運雜費和支付代理服務費。

2、乙方的責任

按合同規定的內容辦理貨物運輸計劃的提報或運輸變更手續,組織、監督裝、卸車(船),負責將貨物安全交承運人或送至交貨地點;代為保價(保險),代理領票、送票;提供運輸諮詢及技術指導,提供貨損貨差索賠諮詢;根據甲方的另行委託,代理貨物出險理賠手續(有關費用另計),向甲方預收運雜費和收取代理服務費。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應按代理費總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2、由於甲方的責任或者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在代理運輸的貨物中夾帶危險品、爆炸品等違禁物品,導致乙方未能將所代理貨物送達指定地點,或者導致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機械裝置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未按合同的規定預付運雜費及支付代理服務費,應從結算時間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萬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要求,使貨物錯運到貨地點,乙方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地點,並承擔因貨物逾期到達所造成的損失。

5、合同履行期間,貨物發生短少、丟失、變質、汙染、損壞,屬乙方責任的,比照運輸企業的有關規定或者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

五、免責條款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甲方或收貨人的本身過錯。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級別管轄的規定,向南寧、柳州的鐵路運輸法院或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起訴。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日期:

運輸服務合同2

甲方(承運人):

乙方(託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形式

乙方委託甲方運輸(包括代理運輸,下同)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主要運輸方式為公路運輸。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該代表變更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指定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若有變更時需及時通知甲方。

三、計量規則

貨物重量計量單位為噸,不足噸位按照1噸計算,此類貨物為重貨;若貨物體積與重量比在1~3之間,按重泡貨計量;貨物體積與重量比大於3,按泡貨計算,即立方,不足1立方按照1立方計算。

四、價格條款

1、甲方所公佈的價格如有變動,則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罪行公佈價執行,如有異議應在發貨時提出。

2、乙方有權享受甲方推出的價格優惠活動,優惠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確認按附件享受優惠,則不得再享受其他優惠。

3、本合同適用的價格不包括政府規費、緊急附加費等其他費用。

4、本合同為與貴公司的投標性合同,具體運價根據乙方運輸貨物數量、地點及要求定價。

五、接貨及收貨

1、甲方負責在乙方指定地點接貨或接受乙方送貨,乙方要求上門接貨的需應甲方要求支付接貨費。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裝貨,告知甲方貨物名稱、性質、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大票貨物應提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對於不能安全、合法運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於危險物品、違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更改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的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費用。

七、託運手續

1、乙方須準確填寫有關單證,甲方建議乙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宣告貨物價值並支付保價費;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託運貨物的實際價值申報宣告價值,且不得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甲方收取的保價費用以乙方託運貨物的保價宣告價值為準,貨物保價費率按甲方國內貨物保價費率表的規定計算。乙方申報保價申明價值並支付保價費,即表示乙方該對該票貨物已選擇保價服務。

2、乙方應出示或提供託運貨物所必須的相關證;對於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乙方應在交貨前完成或者委託甲方完成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手續,並附有效證件。

八、拒收條款

對已經接受委託,甲方後來發現不能安全、合法運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絕運輸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之權利。

九、事項變更

在貨物到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他費用。

十、乙方知情權

1、乙方發運大宗貨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貨物啟運後,甲方應及時將發運情況通知乙方。

2、甲方應對乙方發出貨物的執行狀況進行全程跟蹤,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

3、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非甲方責任的運輸工具問題、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造成公路運輸等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十一、通知提貨、送貨與返貨

1、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後甲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超過兩日未提貨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管費。

2、乙方或收貨人要求送貨上門的,甲方應以適當方式及時、安全的將貨物送達到收貨人處,由此所增加費用由乙方或收貨人承擔。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以合理的努力將貨物退還發貨人,因此額外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收件人拒絕收貨或支付運費;該貨物被認為是不可接受;無法合理確定或找到收貨人。如不能退還,三個月後甲方可以對貨物進行放棄、處置或變賣,且不就上述行為向乙方及其他人承擔任何責任。所得收入在扣除相關費用及處理費用返還乙方。

十二、結算與付款

1、甲方按以下方式與乙方結算運輸費用(必選其一):

A、週期與限額結算,結算週期為30天,當月發生的運費於下月 10 日對賬,對賬當月 25 日前乙方必須支付所有款項。

註釋:

乙方月結費用連續兩月低於 10萬 元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月結權利,乙方應以現金方式結算。

在結算期屆滿時或乙方運輸費用達到結算限額時,甲方應將結算清單電傳乙方,乙方須在 5 天內確認(節假日順延),甲方電傳結算清單後的第 10 天前乙方應將運費結付給甲方;乙方過期未確認的,視為預設。

因甲方開單失誤需更改運費金額,經雙方協商同意,在對賬清單上直接更改,並註明實結金額,並簽字及加蓋公章。甲方員工收款時,須憑財務出具的委託書和甲乙雙方已確認的結算清單,收款憑證不全,乙方可不予支付,凡因收款憑證不全乙方付款而造成甲方之損失由乙方負責。

B、現金即時結算。

C、甲方返單後乙方付款。

D、貨到付款、由收貨人收貨時付款。

2、付款方式可採用現金、支票和匯款三種。

3、乙方或收貨人應按時足額對甲方支付服務費用。乙方或收貨人無故不支付費用的,甲方對承運貨物可以行使處置權、留置權以及其他救濟性權利;有付款義務的收貨人拒付費用所產生的不利後果由乙方與收貨人付連帶責任。

十三、相關責任與賠償

1、甲方從貨物收運時起到交付時止承擔安全、及時的運輸責任

2、保價與賠償。甲方為乙方承運的貨物提供保價服務,由乙方自主選擇。雙方明確知曉,保價服務選擇與否對於貨物毀損、滅失之後的賠付標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特約定賠償標準如下:

A、乙方未辦理貨物保價服務而發生貨物丟損的,甲方根據丟損貨物對應運費三倍以內予以賠償,依照此方式計算得出的賠償額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的部分無效。

B、乙方辦理貨物保價服務的,發生貨物丟損,甲方按如下規則賠償: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宣告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損毀或滅失,按宣告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宣告價值高於實際價值的,按實際價值賠償。

3、甲方到貨時間一般以公佈時效,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算在內,時效誤差依據甲方承諾減免運費。運費減免不影響其他款項結算,也不排除甲方的不可抗力免責權。

4、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約定期限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額的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因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或者導致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賠的,乙方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牽連,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須雙倍賠償。

十四、責任排除

甲方對下列事項不承擔責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的社會異常事件)帶來的相關損失。

B、貨物的自然性質、質量缺陷以及貨物的合理損耗。

C、乙方自行包裝,因包裝或容器不良、從外部無法發現而造成的損失

D、乙方自行包裝,到達時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E、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而造成的損失。

F、甲方包裝的非新品運輸,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G、因乙方託運承辦人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

H、承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所託運貨物的利益、利潤、實際用途、特殊商業價值)

十五、索賠條款

1、乙方索賠許可權,貨物到達簽收後的三十日內書面提出。提交索賠資料,出具破損證明,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超過期限乙方未提出索賠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索賠權利

2、甲方接到有效索賠後六十日內作出答覆。

十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均未提出異議,則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一個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利互補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物流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的服務內容、責任:

乙方為甲方提供所生產產品的鐵路運輸物流服務,發貨站臨河站,到達站北京局、鄭州局、濟南局、太原局、成都局、瀋陽局、武漢局,乙方負責為甲方申報月計劃、日計劃。代辦清車服務、監督過磅、裝車及聯絡短途運輸,代交鐵路運費及其它費用,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運力調整,以及自然環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貨物運輸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並協助解決。

二、物流運輸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在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貨物運輸服務的條件下,乙方為甲方申報月計劃,甲方應按提供給乙方的發運車數,先支付乙方服務費,每發運壹噸產品向乙方支付30元費用(三十元),貨物發運完成後,雙方應核對噸數按多退少補原則結算。

三、其它約定:

1、由乙方從車站申報運輸計劃,並負責具體落實。

2、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丟失情況,由甲方提供丟失貨物的票據及相關證明材料,乙方通過鐵路保價部門協調理賠工作。

3、按照鐵路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裝車不得超裝、偏裝,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由託運人承擔的責任事故或其它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運費、倉儲、裝卸費用甲方自行支付。

5、甲方根據貨物如實申報運輸計劃,如甲方申報的運輸計劃,發生鐵路承認車後因甲方原因未裝貨物,視為裝車,甲方應當據實支付相關費用。

6、如發生不可抗力或鐵路運力調整等非甲乙雙方的責任,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從簽定之日起20年12月31日止。

8、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有管轄權的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9、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0、本合同未盡事實,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臨河站多經收費由乙方負責交付。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運輸服務合同4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為: )從事運輸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在運輸服務期間向乙方提供運輸物件和行車路線

2、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服從甲方管理及運輸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3、負責運輸車輛的保險並保證甲方乘車人員及運輸物的安全,若發生事故,賠償由乙方支付,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緻,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負責運輸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

三、運輸服務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甲方專案部統計運輸車輛運輸路線、承載物品、運輸費用後報甲方財務部。

四、運輸費用結算方式:運輸車輛結算期限為半年,結算由甲方財務部根據專案部每月上報的.運輸車輛運輸實際清單及費用,結算運輸車輛運輸期限內的費用;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車輛保險、車輛違章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運輸費用的支付:運費在運輸期滿一週內甲方財務部根據專案部每月上報的運輸車輛統計報表確定實際運輸費用;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稅務發票。

六、運輸車輛的調配路線及車載物品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七、運輸車輛事故處理:在運輸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運輸費用。

八、運輸車輛的維修:運輸車輛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運輸車輛的效能良好。

九、車輛運輸合同期滿,乙方續簽合同的時間是:合同期滿後一週內。

十、違約責任: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週內支付違約金五千元給對方。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1) 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確保車輛的質量效能良好。

2、乙方須確保所聘請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5

託運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

代運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

為了鞏固國家衛生城,確保廠區、生活區環境潔淨,做到垃圾日產日清,根據《_________省城市環境衛生有償服務辦法》規定,甲方將日常生活垃圾(不包含施工土頭、樹枝等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委託乙方運到市垃圾處理場,經協商制定合同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時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清運辦法:

1.採用垃圾桶_________個,放在_________,乙方每日派汽車運一次,垃圾桶壹年半至貳年更換。

2.每日垃圾量_________桶,由甲方直接送_________清潔樓,再由乙方轉運到垃圾處理場。

3.每日垃圾量_________桶,由乙方派_________車上門收集_________次,運往清潔樓再轉運到垃圾處理場。

三、甲方應把日常垃圾按乙方指定地點裝入桶內,乙方負責清運。否則可不運。

四、付款辦法:甲方應付給乙方清運費每月_________元(每季度頭十天內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採用同城特約委託收款(即委託_________銀行辦理)。

五、甲方應按期交納費用,超期交款乙方增收滯納金_________%或停止清運。乙方如沒按時清運,請打電話_________聯絡。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隨時協商或另定協議。

七、本合同期滿後,垃圾量如無增減可順延,否則另定。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一份,雙方銀行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6

甲方(承運人):________

乙方(託運人):________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方式、目的地及收貨人。

1、甲方調派噸汽車一輛,應乙方要求將貨物由(起運地)____________________至(到達地)_____________。

2、收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定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__________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

2、乙方指定_________代表乙方處理與甲方相關貨運事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籤字確認相關檔案之行為或其它履約行為視為乙方行為。

三、貨物集中

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貨物集中於同一倉庫,甲方應在2日內派車承運。

四、運輸時效及卸貨

1、貨物裝車後,甲方應於____日內運到。

2、乙方保證甲方將貨物運到到達地後,收貨人應於___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

1、乙方委託甲方整車運輸,運費為___________元,其他費用為____________元。

2、甲方建議乙方辦理保價運輸,按實際價值宣告保價價值,並支付保價費用。乙方託運該次貨物宣告價值為______________元,需支付保價費為________元。

3、以上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費用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於_____年___月____日前將所有費用付給甲方。由收貨人付款的,所有費用應於卸貨前付清。

4、本合同適用的價格不包含稅金、政府規費、緊急附加費等其它費用。

5、乙方或收貨人應按時足額對甲方支付服務費用。乙方或收貨人無故不支付費用的,甲方對承運貨物可以行使處置權、留置權以及其它救濟性權利;有付款義務的收貨人拒付費用所產生的不利後果由乙方與收貨人負連帶責任。

六、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改動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七、拒運條款

1、乙方應出示或提供託運貨物所必須的相關證件;對於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乙方應在交貨前完成或者委託甲方完成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手續,並附有效憑證。否則,甲方有權拒絕運輸。

2、對已經接受委託,甲方後來發現不能安全、合法運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絕運輸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之權利。

八、事項變更

1、乙方取消整車運輸時,必須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與甲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

2、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並自行承擔運輸時效延長的責任。

九、乙方知情權

1、甲方應對乙方貨物進行全程跟蹤;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

2、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非甲方責任的運輸工具問題、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造成運輸等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十、相關責任與賠償

1、乙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的,發生貨物丟損,甲方按如下規則賠償: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宣告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按貨物的宣告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貨物實際損失高於宣告價值的,按宣告價值賠償。

2、未辦理貨物保價運輸而發生貨物丟損的,甲方根據貨物丟損在丟損貨物對應運費的3倍以內予以賠償。依照以上方式計算得出的賠償額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的部分無效。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約定期限支付運費和其它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額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4、因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造成甲方的所有損失乙方須雙倍賠償。

十一、責任排除

甲方對下列事項不承擔責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政府行為)帶來的相關損失;

B、貨物的自然性質、質量缺陷以及貨物的合理損耗;

C、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品造成的損失;

D、因乙方託運承辦人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

E、承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所託運貨物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特殊商業價值)。

十二、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或經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蓋章)

日期:______

運輸服務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本運輸合同是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將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甲方支付運輸費用的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提供運輸、倉儲和其他物流增值服務。具體服務時間和內容以甲方發出的傳真和郵件為準。

三、運輸費用

參照附件一:《運輸服務價格》

四、結算方式

(1)乙方每月日前與甲方對上月業務進行結算,雙方確認以 為結算依據。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結算清單及相關檔案後的 個工作日內(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與乙方進行核對、確認。 個工作日內不反饋資訊,視同確認。乙方應在甲方核對無誤並書面確認上月運輸物流和後開具等額正規合法發票並呈交甲方,甲方應每月 日前,以現金、支票或油卡方式支付給乙方上月的運輸費用(油卡金額補超過總運費的30%)

(2)如遇不可抗力或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延遲付款,甲方不承擔延遲付款責任。

(3)如由於國家政策原因發生服務價格變化,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參照新價格履行;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的一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協議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本協議解除。

五、貨物包裝、運輸及裝卸:

(1)甲方委託貨物運輸,應當向乙方準確寫明貨物的名稱、規格、重量、數量、收貨人名稱、聯絡方式、收貨地點、起運時間或到達時間等有關貨物運輸的必要情況。如運輸的貨物對包裝、碼放、運輸、儲存等有特殊要求,甲方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2)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甲方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證明檔案提交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運輸。

(3)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

(4)甲方不得委託乙方運輸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及國家禁運、違禁物品等。

(5)貨物在運輸過程中若因乙方人員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該批貨物的原價及對甲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六、貨物到達:

(1)在乙方將貨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

(2)貨物運輸到達後,乙方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或收貨。

(3)收貨人收貨驗貨時對貨物的數量、毀損等未提異議的,視為乙方已經按照運輸單證的記載交付了甲方託運的貨物。

(4)貨物抵達目的地,乙方應及時將貨物資訊反饋甲方,以便於甲方跟蹤貨物。

(5)乙方應對貨物運輸全過程監控,如出現問題,貨物不能如約到達,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出解決問題辦法。

(6)貨物到達後,乙方通知收貨方提貨,貨物存放超過7天未提貨,乙方則按0.01/kg收取倉儲費。

七、貨損:

(1)乙方可代甲方辦理貨物保險,費用由甲方支付,具體保險費率詳見附件《運輸服務價格》;

A、如甲方足額投保,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提供索賠證明檔案;

B、如甲方未對委託運輸的貨物投保,乙方可以根據貨物的情況為甲方代辦貨物保險,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應配合乙方提供相關貨物成本資料資料,以供乙方衡量是否將進行投保,如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毀損、滅失,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甲方拒絕乙方辦理貨物保險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毀損、滅失,乙方最高20元/kg的標準進行賠償。

C、如因甲方未對委託運輸的貨物足額投保,貨物運輸過程中出險,保險賠償金額與實際損失之間的差額,有甲方承擔。

(上述ABC保險方式需甲方確認一種,如未在合同中明確視同預設B條款)

(2)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燃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甲方、收貨人的過錯造成,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將甲方委託的業務交於其他公司以同一運輸方式聯運的,乙方應當對全程運輸承擔責任。損失發生在某一運輸區段的,乙方和該區段的承運人承擔連帶責任。

(4)由於甲方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的,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支付運輸服務費。甲方不支付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乙方對相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經乙方通知後,甲方在兩個月內未支付上述費用的,乙方可以以留置物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成先受償。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貨物的,乙方可以提存貨物,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若乙方承運的貨物不適合儲存或提存的(包括但不限於生鮮物品等),乙方有權自行處理,所得款項在扣除乙方因此說發生的費用、損失後,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九、保密/不洩密

乙方及其指定人應保證其員工在貿易交往中保守本協議中,甲方的銷售、業務、客戶、市場、技術等相關所有資訊的機密。

在雙方合同中及合同期滿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說交付的相關資料以及作業系統中的各類資料和資訊。如出現乙方僱員有使用、披露上述保密資訊的情況,乙方應就此向甲方承擔相應違約賠償金 元,若造成甲方重大損失,甲方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權利。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延遲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規定的義務時,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及時提供有關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檔案,雙方互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如未通知或延遲通知給其他方造成額外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如不可抗力情況消除後,能夠繼續履行協議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延遲本協議的繼續履行,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本條所稱“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災害、重大疫情、惡劣天氣條件、政府行為、社會異常事件(包括罷工、政變、騷亂等)或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一、合同生效後,雙方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十二、合同生效後,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果一方需要變更或解除必須提前一個月與雙方協商,在雙方達成一致後方可變更。否則,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另一方違約金,違約金為人民幣 元。雙方的賠償責任僅限於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除非合同或法律另有規定,合同中任何一方對另外一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間接、懲罰性的損失(如營業額或利潤等,但不限於此)不予承擔責任。如發生災難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情況,甲方或乙方可不經預先通知而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協議。

十三、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相同效力。

十五、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

運輸服務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據經營現狀,需要租賃一輛貨車做日常運輸使用,乙方擁有___車輛,並具有承運能力和資質,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車輛履行本合同:

1、七證齊全:身份證、行駛證、車輛購置附加費、營運證、保險卡、當月養路費票、駕駛證且對應證件影印件交甲方存檔備案;

2、乙方確保上述證件有效,車廂符合甲方裝貨要求;

3、在本合同簽定前無遺留未解決糾紛;

4、乙方為此車輛的所有者,車輛符合相關法律,規範經營;

5、確保車輛正常保養、維修,能正常執行,不影響甲方運輸時效;

第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如下方式運輸路徑及服務費用:

1、不固定路線包月租賃模式,即:甲方為乙方承擔運輸過程中所有油費及過橋過路費用但不包括車輛維護維修等費用,費用報銷依據為過橋過路費票據,及加油發票;

2、甲方為乙方每月支付4800元車輛使用費用(160元/天x30天=4800元),無論甲方每天有無業務或者業務量大小,車輛空置時乙方不負責,甲方均需按照每月4800元支付車輛使用費;

3、如乙方原因未能出勤,則按照160元/天扣除,當月出勤數不得低於25天,如低於25天或者經常不能接受甲方安排,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乙方原則上行駛路線為開平水口鎮範圍路線,如路線臨時改變,亦要服從排程安排,但路徑不能超出珠三角範圍及交通管制區域內,如超出路徑範圍內產生的罰款,則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費用結算方式

雙方採取如下結算方式:

1、車輛使用費用採取定期定額結算,甲方15天定期予以結算。

2、過橋過路費用及油費採取每週一報,實報實銷形式。

結算車輛使用費用時,乙方需要提供:出勤登記表(需直屬領導簽字確認)。

報銷過路費用過橋費用及油費時,乙方需要提供真實有效的過橋票據及加油發票,加油發票定額無效。

如遇特殊情況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