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貨物運輸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貨物運輸合同 篇1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三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人應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人的權利義務
1、託運人的權利: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2、託運人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人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人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人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承運人的權利:向託運人、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人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人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人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人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託運人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人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人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人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人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人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人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1)不可抗力;(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3)貨物的合理損耗;(4)託運人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後仍無法達成一致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本一式______份,合同三方各執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託運人: 承運人: 收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2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為一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止。
二、運輸方式
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糾紛處理方式
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出現合同第七點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點的規定。
八、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3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情況(詳見本合同附件《貨運清單》)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
價款:__________________
啟運前貨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託運人的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貨運清單》)
1、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4、貨物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承運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6、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貨物裝卸責任及要求
1、啟運前:__________________
2、到運後: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貨物包裝的責任
1、乙方所接收的貨物是甲方包裝好的貨物,因包裝而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概由甲方承擔。
2、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貨物;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五條收貨情況
1、收貨人:________
2、收貨人領取貨物時的要求:
(1)收貨人是公司等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並出示經法人授權收貨的書面委託書。
(2)收貨人是自然人的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護照等有效證件。
3、驗收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運輸費用的承擔及支付方式
運輸費用:_______
運輸費用的支付人:________
支付時間:________
結算方式:________
第七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
(1)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2)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
(3)因託運人依據前款約定變更本合同,引起承運人發生額外費用或造成損失的,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完全由託運人負擔。
2.託運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及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2)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
(3)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按時交付本合同約定託運的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
(1)向本合同約定的運輸費用支付人收取運費及雜費。
(2)如果運輸費用支付人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費及雜費,承運方對該批貨物擁有留置權。
(3)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___天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
(4)對於超過上述約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在書面通知託運人後,___天仍沒有得到明確答覆的,承運人有權委託拍賣機構拍賣,拍賣所得的價款扣除運費及雜費、拍賣費等承運人的實際支出後,餘額返還託運人。
2.承運方的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___天內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
(2)對託運的貨物要及時安全的運到目的地,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3)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後,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
(1)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憑有效證件領取貨物的權利。
(2)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更換收貨人的要求,但須簽訂變更協議,變更情況以書面約定的為準。
(3)收貨人改變收貨人、交貨地點等收貨資訊的,本合同約定的承運費用不發生變化,若承運人因此而發生額外支出的,收貨人應賠償承運人所產生的全部損失。
2.收貨人的義務:
(1)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的各項費用。
(2)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貨時,應按每日______元人民幣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承運人不承擔責任。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質量規格證明或化驗報告等必需資料,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______元。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______元。
3.運輸過程中因承運人過錯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平等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提交承運人營業機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但託運人為個人的,託運人適用簽字生效。
2、本合同附件___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________各留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4甲方:XXXXXXXXXX
法定地址:XXXXXXXXXX
工商執照號: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
法定地址:XXXXXXXXXX
工商執照號:XXXXXXXXXX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XXXXXXXXXX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檔案按以下XXXXXXXXXX方式辦理:a.先付款,後退單;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XXXXXXXXXX 乙方(蓋章):XXXXXXXXXX
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 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簽訂地點:XXXXXXXXXX 簽訂地點:XXXXXXXXXX
貨物運輸合同 篇5甲方(承運人):
地址:
乙方(託運人):
地址: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資訊
1.貨物名稱: _ __ ;規格: __ ;數量: _ ,總重量 ,總體積 ,金額 元 。
2.甲方應乙方要求將貨物由(已運地)__ 至(到達地)____ 。
3.收貨人為:__ ___,聯絡電話為__ __。
4.付款方式:貨到付款。
二、運輸時效及卸貨
1.貨物應由甲方於 月 日到達乙方指定地點裝箱後,於 日內運到。
2.乙方保證甲方將車輛運到到達地後,收貨人應於 _小時內將車輛卸完。
三、違約責任
託運方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四、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或經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