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維修保養服務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維修保養服務合同1甲方:
乙方:
為確保甲方消防系統安全正常地執行,促使該消防系統符合國家消防安全標準,根據採購結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消防系統(A區、C區)的年度定點維修保養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消防系統維修保養專案: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淋滅火系統、消防栓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消防聯動系統、滅火器等日常維護及保養工作。
二、合同期限為 壹 年:自 20x 年 1 月 1 日至20x 年 12 月 31日止。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則合同自動順延一年。
三、維修保養費:維修保養範圍內甲方消防系統全年維修保養費人民幣合計: 壹拾壹萬貳仟零壹拾捌元伍角整 (¥1120x.5元)。
四、付款方式:維修服務費用按季支付。即:乙方於每季末後第一個月10日前將上季度服務費用的全額完稅發票送達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後於15個工作日內將費用匯到乙方的賬戶。
五、消防系統維修保養內容: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含事故廣播系統、消防電話系統等)。
1、乙方負責每月對維修保養範圍內甲方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下列裝置進行巡查、檢查、維護。
(1)煙感、感溫、手動報警按鈕、消防警鈴、喇叭、消防電話專用插座。
(2)報警顯示器、報警控制器功能、事故廣播控制機、事故廣播器。
2、乙方負責每月對維修保養範圍內甲方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下列功能進行檢測、檢查和維修。
(1)分期分批試驗感煙、感溫探測器的動作及確認燈顯示:檢測數量不少於30%;
(2)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
(3)對備用電源充放電試驗;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4)用自動或手動檢查聯動裝置的功能;
3、每季度對全系統進行一次模擬火災報警測試及系統聯動控制測試。如檢查或測試發現問題,應立即進行維修處理。
(二)消火栓系統
1、乙方負責每月對維修保養範圍內甲方的消火栓系統進行下列專案巡檢及維護:
(1)消防水泵運轉一次;
(2)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水帶效能;
2、每季度進行一次全系統維護、檢查,並根據要求給消防栓貼制式封籤。
(三)滅火器材
1、乙方負責每月對維修保養範圍內甲方辦公營業場所的滅火器材進行抽查(抽查面不少於30%)、維護。
(1)滅火器壓力、軟管、氣壓表、保險裝置等裝備能否使用,是否在有效保質期內。
(2)保養器材外觀及規範擺置。
2、每半年對維修保養範圍內甲方辦公場所是否保持每個樓層擺置2瓶4公斤ABC乾粉滅火器,是否保持辦公場所工作人員數20%以上的比例配置防毒面具進行檢查,按期更換失效乾粉滅火器。
3、每年第四季度對維修保養範圍內甲方辦公場所滅火器進行一次全面維護檢查。
(四)自動噴淋滅火系統
負責對水池水源、水泵控制櫃、水泵運轉、溼式報警閥、壓力開關、閘閥的檢查,保證系統聯動功能正常運轉。
(五)防排煙系統
負責對風機運轉、風機控制箱、防火閥、風口的檢查,保證系統聯動功能正常運轉。
(六)氣體滅火系統
負責對儲氣瓶壓力的檢查、系統的模擬試驗。
(七)消防聯動系統
負責對滅火控制器、感煙、感溫火災探測器、手動按鈕、聲光警報器、系統聯動控制線路的保養。
六、合同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乙方人員在實施保養過程中,如因乙方維修保養不當或更換的消防器材零部件不合格,乙方必須免費整改。
2、乙方日常維護中,如發現原消防設施不健全或存在消防隱患,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出合理整改意見。如發現系統裝置及零部件等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安全保衛部門發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報告應針對該發現的問題制定詳細的解決辦法及預計修復日期,經甲方書面批覆後乙方可實施修復或更換工作(審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
3、在維修保養期內,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管理要求做好維護保養工作,應指定專人負責聯絡溝通,將指定的專門技術人員報甲方確認備案。消防系統發生緊急故障時,乙方人員接到甲方通知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迅速排除故障,並做好維修工作記錄。
4、在維修保養期間系統發生故障,由乙方及時排除。屬於因消防器材部件或不可預見的原因,造成甲方消防系統發生故障,確需更換消防器材主要部件,經甲、乙雙方認可同意後,材料費、人工費用由甲方稽核確認後支付,乙方負責安裝除錯;每次維修保養(包括日常維護)完畢後,乙方技術人員應在《維護保養記錄單》上記錄簽名確認維護檢查內容及結界,並經甲方管理人員簽名確認。
七、合同期內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1、向乙方提供上述消防系統的詳細技術圖紙以及技術安全管理交底。乙方對系統進行維修保養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配合。
2、乙方在維修保養中發現消防系統存在隱患,向甲方遞交處理意見後,因甲方原因未對消防隱患做出整改而發生消防事故,後果由甲方承擔,乙方確認對消防系統作整改或更換材料裝置,因甲方原因沒有及時配合所引起後果由甲方負責承擔。
3、甲方應按時支付保養款。
4、甲方指定 為聯絡人,負責與乙方協調開展工作。
八、甲、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應認真履行合同條款,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按每年維修保養費用總額的5%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方法。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合作精神協商解決,並就該補充事宜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方 執壹 份,乙方 執壹 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維修保養服務合同2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有xxxxx電腦一臺,經雙方協商,現乙方願意將此電腦交給甲方做xxxxx維修保養服務,並達成如下維修服務條款: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有限期為xxxxx年,從xxxxx年xxxxx月xxxxx日起至xxxxx年xxxxx月xxxxx日止。
二、合同金額:按附表的電腦維修服務收費標準收取。
三、付款方式:本合同實行先付費後服務的方式,即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一次性付清本期維修服務費xxxxx元。(注:非墟鎮內上門服務的客戶,每次上門維修服務完成後還需按附表付清當次的上門服務地域補償費。)
四、乙方可享受的權利(甲方的義務):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應免費為乙方解決所保修電腦的各種軟、硬體故障(注:如需更換配件,配件費由乙方支付),並免費回答乙方在使用本電腦過程中提出的'問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可打電話向甲方請教有關使用所保修電腦的各種軟硬體問題(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合同編號),並向乙方提供甲方擁有的各種共享軟體(軟盤由乙方自備)。
3.在合同履行期間,當甲方接到乙方打來的維修服務電話後,長寧墟鎮內的使用者,應在12小時內響應服務;其他地區的使用者,應在24小時內響應服務(按正規單位上班時間計算)。
4.對於乙方有故障的電腦,如屬部件級(如本店有需更換的備件)更換、軟體恢復及使用者使用問題應當場解決。
5.對於沒有維修備件可當場更換的電腦, xxxxx電腦承諾:保證在20天內修復。
6.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乙方的電腦始終沒有出現故障,但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日常維護服務,甲方每xxxxx個月應對乙方所保修的電腦做例行檢查(維護)一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或簽名並付清本期維修服務費後立即生效,到合同期滿時自然終止並失效,每份均具有同等約束力,雙方應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維修保養服務合同3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對乙方使用的工程機械,以定期保養檢查,實施健康診斷服務,長期為乙方機械提供優惠的零件和維修,使乙方機器處於最佳運轉狀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1、 乙方使用者基本資訊:
使用者名稱稱: ;聯絡地址:
聯 系 人: ;聯絡電話:
機械資訊:
機型/機號: ;發動機型/機號: ;工作小時: ;
2、 甲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每隔250H或500H的終身免工時費定期保養服務;
(2)在保養的同時,免工時費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測,排除現場可排除的故障;
(3)每天/每週例行保養的指導和技術諮詢;
(4)提供專業、快捷的維修服務;
(5)提供小松、山推等工廠的純正配件;
(6)在南京鋼加購買的零件可免運費送貨上門(大件除外);
(7)因甲方保養或維修不當所引起的機械故障由甲方承擔;
(8)甲方在接到乙方報修電話後24小時內出發,承諾以最快的速度到達現場。
3、 乙方需履行的義務:
(1)凡享受以上優惠服務條件的乙方,需在南京鋼加零件供應中心或所屬服務網點購買配件。
(2)乙方在南京鋼加零件供應中心或服務網點購買配件時,需索要正規發票。甲方將依據提供的正規發票實施相關的質量保證。
4、 保證期外維修的收費規定:
(1)對乙方使用的機械在超出產品保證期時發生的故障,如需甲方維修時,乙方需支付給甲方適當的工時費和里程費;
(2)工時收費標準為:按維修的標準工時收取費用,單價工時費以80.00元/小時計算;
(3)里程收費標準為:按來回公里數向乙方收取,單價里程以2.00元/公里。
5、收費方式及質量保證:按每次發生的費用合計金額當次收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提供正規發票後支付費用。乙方可憑發票享受修理的保證期三個月,零件可享受六個月的保證期。
6、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必須從南京鋼加零件供應中心或所屬服務網點購買配件購買零配件,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7、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乙方使用的機械年限,如甲乙雙方任意一方提出終止合同時,本合同自動作廢;
8、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維修保養服務合同4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有 電腦一臺,經雙方協商,現乙方願意將此電腦交給甲方做 維修保養服務,並達成如下維修服務條款: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有限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金額:按附表的電腦維修服務收費標準收取。
三、付款方式:本合同實行先付費後服務的方式,即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一次性付清本期維修服務費 元。(注:非墟鎮內上門服務的客戶, 每次上門維修服務完成後還需按附表付清當次的上門服務地域補償費。)
四、乙方可享受的權利(甲方的義務):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應免費為乙方解決所保修電腦的各種軟、硬體故障(注:如需更換配件,配件費由乙方支付),並免費回答乙方在使用本電腦過程中提出的問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可打電話向甲方請教有關使用所保修電腦的各種軟硬體問題(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合同編號),並向乙方提供甲方擁有的各種共享軟體(軟盤由乙方自備)。
3.在合同履行期間,當甲方接到乙方打來的維修服務電話後,長寧墟鎮內的使用者,應在12小時內響應服務; 其他地區的使用者,應在24小時內響應服務(按正規單位上班時間計算)。
4.對於乙方有故障的電腦,如屬部件級(如本店有需更換的備件)更換、軟體恢復及使用者使用問題應當場解決。
5.對於沒有維修備件可當場更換的電腦, 電腦承諾:保證在20天內修復。
6.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乙方的電腦始終沒有出現故障,但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日常維護服務,甲方每 個月應對乙方所保修的電腦做例行檢查(維護)一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或簽名並付清本期維修服務費後立即生效,到合同期滿時自然終止並失效,每份均具有同等約束力,雙方應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簽名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