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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勞動合同範文集錦十篇

合同協議 閱讀(2.85W)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勞動合同範文集錦十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 姓 名 編號: 說 明

1、本勞動合同供全日制用工參考使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根據需要依法調整相應條款。

2、此合同被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應至少儲存________年備查。 甲方基本情況 乙方基本情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日起至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招用乙方在 (地點) (崗位)工作,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辦理。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約定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為:

2、甲方必須每月至少1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

3、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其工資報酬。

4、乙方在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或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孕期檢查、產假、哺乳期內哺乳時間、計劃生育手術假、男方護理假等期間,甲方應視同乙方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其中乙方應承擔繳費部份,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二條、

第五十三條、

第五十四條、

第五十五條、

第五十六條、

第五十九條、

第六十條、

第六十一條、

第六十三條、

第六十四條、

第六十五條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七條、

第三十八條、

第三十九條、

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第四十二條、

第四十三條、

第四十四條、

第四十五條、

第五十條規定執行。

第九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乙方,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性別 :

身份證號碼:

因__________原因,乙方向甲方申請終止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終止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年。

二、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不在甲方的工作時間不計算本企業的工作年限。

三、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工資、獎金、專業技術職務津貼等薪酬福利待遇。

四、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的社會保險關係﹙含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仍在甲方,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有關繳費標準及時間約定如下:

﹙一﹚各年度繳費基數的確定:乙方可根據______省統計局當年7月1日公佈的上年度______省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60%-300%之間自主選擇繳費基數,作為當年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

﹙二﹚繳費費率:養老保險28%、失業保險3%、醫療保險8%、工傷保險﹙按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定的當年費率計算﹚、生育保險0.5%、公共設施建設維護費2%﹙按照747元標準計算﹚。

﹙三﹚繳費標準:繳費標準等於繳費基數乘以繳費費率。

﹙四﹚繳費時間:按照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規定,每年的繳費分為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乙方依照上述標準在當年的5月31日以前繳納一次﹙核定數額﹚,在___月___日前繳納一次,兩次繳納的數額等於繳費標準。逾期不繳納,甲方可以對乙方作出自動離職處理。

五、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或發生對甲方造成嚴重影響的行為,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

六、勞動合同終止期滿,乙方願意回甲方工作,須在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以便甲方及時安排工作。勞動合同終止協議期滿後一個月內,乙方未回原單位的,甲方可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七、勞動合同終止期滿,乙方若提出繼續簽訂勞動合同終止協議,須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協議。

八、本協議在履行期間,如遇政策調整等客觀因素髮生變化時,可以依照相關政策執行。

九、本協議自勞動合同終止期限之日起生效,在協議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協議,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二○____年__月__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 方:興山縣天寧礦業集團耿家河煤炭有限公司

乙 方:姓名:

電話:

家庭聯絡人姓名:

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結合礦年度安全生產總體目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

乙方在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同時簽訂相應安全生產責任書,乙方一旦簽字,即成為本礦安全生產責任人。

一、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當事人任選其一)

1、自 20xx 年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可以另附文字)

二、生產崗位及任務內容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生產和工作需要,從事(以下崗位中打√)採煤工、掘進工、運輸工、其他工種( ),並完成甲方按照相應崗位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技術等責任制要求而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和生產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告知危險危害因素

我礦是井工開採煤礦,主要生產、工作場所在地下,而且又有老空區的影響,危險因素眾多,主要自然災害有老空水、頂板水、底板透水;煤層具有自然發火特性,可形成內因火災;井下充滿木支架等易燃物,可造成外因火災;煤層本身含有瓦斯,揭穿空區,可能有瓦斯庫,易引發瓦斯爆炸、燃燒、窒息;煤塵具有爆炸性,可造成瓦斯煤塵爆炸、燃燒;煤巖塵中含有二氧化矽,有煤肺、矽肺病威脅;煤層偽頂、直接頂具有隨採隨落、易於斷裂的特點,易造成冒頂事故;除這五大自然災害,還有機電機械、運輸車輛、空氣環境、工作環境、照明環境、行走環境、火藥放炮及其他一些危險因素,這些因素都可能對人員生命安全造成傷亡、職業病等不同程度的傷害。

(二)甲方保障乙方勞動安全,防止職業病危害

1、甲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條件。2、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定期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3、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職工提供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從事特種作業勞動者應當進行專門培訓並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4、甲方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安全生產方面享有的基本權利

1、享受工傷保險和傷亡求償權。(注:採煤工(師傅)保額40萬,醫療限額10萬;運輸工保額20萬,醫療限額10萬);2、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的知情權;3、安全管理的批評檢控權;4、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權;5、緊急情況下的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職工有權要求礦方提供:1、安全的生產系統;2、符合標準的生產裝置、設施;3、安全的生產作業環境;4、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四)、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①在生產過程中必須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不得違章作業;②接受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必備的安全生產知識;③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主要負責人報告;④正確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四、勞動報酬與保險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法規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根據單位經濟效益和乙方完成任務、出勤天數、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方面的考核情況,按時足額以貨幣形式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保險福利待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月收入不得低於勞動部門釋出的當年月收入的最低限。

甲方依法為乙方購買養老、工傷、醫療保險,(45歲以下繳納養老、工傷、醫療保險,45歲以上只繳納工傷保險)。45歲以下職工每月繳納社保個人部分由乙方自付,餘下部分由礦方繳納。乙方月出勤必須達到24個工日,沒有達到24個工日,每天扣30元,(除工傷以外)。新來職工試用期三個月後辦理社保卡,社保卡由乙方自己管理。

五、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保障乙方的法定休息時間和節假日。甲方根據安全生產需要,確需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徵得工會和乙方同意,之後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補休,或按規定向乙方付加班加點工資。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作息制度,如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工等,因病、因事請假,應獲准許並辦理相應手續。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保守國家祕密和甲方商業機密,愛護甲方財物,盡職盡責,積極工作。如有違犯,應接受甲方按規定給予的相應處罰。甲方應對乙方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法紀教育、安全衛生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乙方必須積極參加,自覺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甲方對乙方模範遵守勞動紀律等良好行為,應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獎勵。

七、勞動合同的續延,變更和解除

(一)勞動合同的續延。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勞動合同的手續。在甲乙雙方完全同意條件下,可以續延勞動合同。續延的勞動合同,應送當地勞動部門的仲裁機構鑑證。

(二)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且在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情況下,因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或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所籤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勞動合同的解除。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達到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時,對方依法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2、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一方達到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時,對方依法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依法可以解除。

4、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訂的規定製度,屬於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對方則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可以追究對方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5、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依法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並送當地勞動部門的仲裁機構、社會保險機構、就業管理機構備案。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如有違反,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反本合同所應負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酌情賠償。

九、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內容)

1、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後,甲方原則上給乙方安排住房,以利於職工得到充分的休息,在此特別申明,乘車必須乘坐有客運資質車輛,凡是騎乘摩托車、搭乘摩托車及非法營運車輛造成的傷害,其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處理,礦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2、因本人違章而造成的傷害,根據情節給予500元處罰,違章造成的傷害發生的醫藥費按工傷管理相關條款執行。

3、在礦住宿的職工應節約用水、用電。水費按每年100元收費,用電按每度0.5元收費;不打牌(夜晚不超過10:30分)、酗酒,酒後下井的,當班工日不計並罰款200元;

4、職工在井下打架鬥毆的不論對錯與否先對雙方罰款各500元,再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交公安機關處理;

5、運輸工在運輸過程中必須認真檢查礦車連線狀況,杜絕跑車事故,如因馬虎大意造成跑車的,礦方將給予懲處,按損失的50%處罰;

6、扒乘機車和絞車導致發生受傷事故的,由本人承擔醫藥費,不享受工傷待遇,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十、工傷管理

作為井工企業,作業場所存在危險,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發生傷害事故,為確保雙方權益,作以下規定:

(一)工傷的認定:1、發生事故後,當班值班礦長必須提出書面事故經過、受傷地點、現場證明人以及當班的工作安排情況,2、根據以上情況,由企業法人、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在一起分析確認其工傷性質,因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造成工傷事故還是本人違章造成的傷害,3、確定其受傷性質後,確定人、當班工人簽字確認;乙方不服者可申請勞動部門仲裁解決。

(二)關於醫藥費問題:1、在未突破保險限額的,由保險公司全額承擔,2、超過保險限額的部分,因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造成工傷事故的醫藥費差額部分由公司承擔,因本人違章造成的醫藥費5萬元以內由乙方自己承擔、5萬元以上的公司承擔40%,違章人員承擔醫藥費60%.

(三)關於住院期間生活費問題:職工受傷住院期間,公司給予一定的生活費,其標準是:昭君、古夫住院生活費按30元/天,宜昌按40元/天;

(四)關於住院期間親屬護理費用標準(含護理人員生活費):昭君、古夫住院生活費按60元/天,宜昌按70元/天;

(五)因傷致殘的按現行國家標準《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執行,其賠付金額按本地區標準賠付,一方是主要責任者,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60%,傷殘等級由勞動監察部門鑑定為準。

(六)職工發生死亡事故,由勞動部門確定事故性質,屬因工死亡,由政府出面組織處理的,其賠付金額按現行國家標準在本地區的賠付標準足額賠付;因工死亡由雙方協商解決的,其賠付金額按現行國家標準在本地區的賠付標準上上浮5%賠付。因病或其它原因造成的非因工死亡的,公

司不承擔責任和賠付,公司可視情況給予一定數額的人道主義救助。

(七)一般外傷由乙方自行在新農合醫保中開支,不願意者可申請公司,由公司上報勞動部門報銷醫藥費後按實報數給付,差額部分由乙方自己承擔。

十一、權利保障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應平等享受權利,履行義務。一方權利受到侵犯,則有權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發生勞動爭議時,甲乙雙方均有權依法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其它規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所稱之“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是指國家各級立法機關、政府、行政職能管理部門制訂的有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本合同所稱之“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是指甲方在不違反和超過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前提下,按照合法程式制訂的各種規章制度。其他約定是由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簽訂的本合同。

3、本合同必須自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送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仲裁機構鑑證。

4、本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式二份,甲方存入職工個人檔案一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姓名)簽字:

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碼:

一、根據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二、本協議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三、工作任務:

1.甲方安排乙方在 , 工作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2.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4.因甲方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遵守按勞分配原則,結合工作價值,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依法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 元(人民幣)/月(大寫: )。每月 日發放工資。

五: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公司《管理制度》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2.乙方違反勞動法律,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和解聘。

六、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1.協議的終止期限屆滿時即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條件下,可續簽協議,並應提前30天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2.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並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3.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a、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企業又不加善的;

b、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任何乙方提前解除協議,均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乙方必須等到甲方招到接手人員,方可離職。乙方如未滿一週自行離職,公司不給予任何報酬。

七、任何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照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八、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均由甲方決定並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用工合同。

一、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甲方不為乙方交納保險。

3、乙方在工作期間自身發生意外(包括死亡、突發病等)甲方不擔負任何責任,工傷除外。

四、工作報酬

1、按雙方商定的計時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費用。

2、合同終止時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廠證、工作服、等等全部歸還後方可結算工資,若有遺失或不歸還將照價賠償,在工資中扣除。

五、工作紀律

1。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按排。

2。特殊情況不能上班時需事先請假。

3。愛護公共財產,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攜帶公司任何物品出崗。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

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二天或合同期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七、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八、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集團人力資源部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 訂 說 明

(請附在勞動合同書扉頁)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選擇一項)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3、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甲方安排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止,該項工作任務實際完成本合同即終止執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生產(工作)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3、乙方的生產(工作)任務為:

第三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具體標準和辦法為

其中,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每月日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為。

第七條 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乙方不勝任合同約定的工作的;

3、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專案,機構調整、撤併等。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並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 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 證 機 關:

鑑 證 日 期: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願到甲方從事兼職會計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兼職會計。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範圍:根據甲方提供的單據、資料,進行建賬、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薄),計提稅金、稅務申報、出具稅收繳款書;財務管理諮詢。

第三條 合同期限及報酬:本合同有效期為___年,自簽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甲方每___支付乙方工資___元,至合同終止,試用期工資為_____元;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甲方每年應支付資料費_____元。(資料費指賬本、憑證、報表、申報材料、交通及電話費等)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或雙方協商決定。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檢查乙方的工作情況。

2、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A.應聘會計違反合同事項,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B.應聘會計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C.應聘會計因違法亂紀被撤銷會計資格;D.應聘會計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3、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會計資料必須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應當真實,合法,準確,並應配有專人負責日常收支和原始憑證的保管工作。

4、甲方按照約定工資報酬及時足額的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對乙方要求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及時更正補充。

6、會計憑證、會計報表由雙方約定進行保管。

7、無論是郵遞、乙方上門服務還是甲方送到乙方,對所傳遞的原始憑證及相關資料均由雙方簽字確認並按要求於當月25日-30日前交給甲方。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並負責妥善保管好乙方的相關財務單據,原始憑證和資料等,稅務機關召開會議,培訓等事務,除規定必由法人代表到場外,均由乙方參加,並及時將會議或培訓內容轉達甲方。

2、定期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負責納稅申報及稅務年檢等工作。

3、為甲方提供會計、稅務等方面的諮詢服務,使客戶在合法合理前提下,享受稅務政策,提高經濟利益。

4、乙方僅對甲方提供的各項原始憑證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憑證,賬簿及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5、對在執行會計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6、乙方離職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終止合同時有義務與甲方作好賬務交接工作。

7、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檔案,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會計職務。

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祕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祕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祕密;

3、高階營銷人員——直接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源;

4、重要資訊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資料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範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製。

第七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一)雙方依法參加公積金,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為乙方繳納公積金。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第八條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九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七條第(二)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4、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法定時效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簽訂日期: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甲方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汙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20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 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三十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機構:(蓋章) 見證人:(簽字或蓋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9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茲有本單位職工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止。現因 :

(1) 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2) 合同期滿終止;

(3) 辭職

(4) 辭退

(5) 其他: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本單位自 年 月 日起與該員工解除勞動關係。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戶口所在地: 為維護雙方共同利益,保證企業和諧穩定健康發展,經協商,雙方訂立以下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始,試用期至 年 月 日,試用期滿,經甲方考核合格後轉為正式合同制員工,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合計2年。

二、工作內容(隨公司發展,另有工作標準)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擔任 職務。

第三條:乙方承諾達到甲方規定的工作標準,完成本崗位的工作任務,並服從領導安排;出現產品質量事故時,積極分析產生原因,並按公司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第四條:根據印刷行業的他特殊性,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時工作制,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證工作時間為每日12小時(08:00—20:00),多餘時間為加班,已含在基本工資中。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擔保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在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後,甲方與每月20日,以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七條:由於甲方工資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按約定標準給予支付工資。

第八條:乙方 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鄭州市相關政策執行。

五、勞動紀律

第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

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本崗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按相關規定負責相應賠償,情節嚴重的,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在其他企事業兼職,不得獨立或與他人合夥開辦與甲方業務經營範圍相近的企業,不得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五條:本合同期限滿,勞動合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終止前,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交接。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帶走甲方的任何資料、物資。

七、違約處理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有關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有違約方支付給守約方相當於乙方月均工資(且不低於1500元)的違約金,另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