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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勞動合同(彙編15篇)

合同協議 閱讀(1.98W)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單位勞動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單位勞動合同(彙編15篇)

單位勞動合同1

公司與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何種情況解除、中止勞動關係

“停薪留職”:單位沒有崗位或者無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但“停薪留職”期間可不作為計發經濟補償金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放長假”:因單位原因放長假的職工,沒有崗位或無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放長假”期間作為計發經濟補償金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長期病號”:請長期病假的職工,醫療期滿回原崗位工作的,用人單位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既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哺乳期”:哺乳期內請長假的,因本人原因逾期不到崗,逾期時間不作為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掛名、掛靠”:這類人員沒有為單位提供正常勞動且單位未支付的,用人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脫產學習”:經單位同意脫產學習的,學習期滿不回單位,逾期時間不作為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

“因私出境”:歸僑、歸眷職工因私出境,可申請事假。去港澳地區的,假期不得超過3個月;出國的,假期不得超過6個月,續假期限一般不超過1個月。假期從離開工作崗位之日起計算,超過所限假期不歸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出境定居”:因獲批准出境定居而中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可憑有關證明,將個人賬戶中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費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並終止養老保險關係。

“協議保留關係”:與單位協議保留勞動關係的員工,用人單位應當限期召回或者依法與其,協議保留勞動關係期間不計算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工作年限。限期內不回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擅自離崗”:由於個人原因擅自離崗的職工,用人單位應按曠工處理。對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15天、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用人單位應除名,解除勞動關係,並且不支付經濟補償。

何種情況解除、中止勞動關係

“停薪留職”:單位沒有崗位或者無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但“停薪留職”期間可不作為計發經濟補償金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放長假”:因單位原因放長假的職工,沒有崗位或無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放長假”期間作為計發經濟補償金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長期病號”:請長期病假的職工,醫療期滿回原崗位工作的,用人單位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既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哺乳期”:哺乳期內請長假的,因本人原因逾期不到崗,逾期時間不作為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掛名、掛靠”:這類人員沒有為單位提供正常勞動且單位未支付的,用人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脫產學習”:經單位同意脫產學習的,學習期滿不回單位,逾期時間不作為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

“因私出境”:歸僑、歸眷職工因私出境,可申請事假。去港澳地區的,假期不得超過3個月;出國的,假期不得超過6個月,續假期限一般不超過1個月。假期從離開工作崗位之日起計算,超過所限假期不歸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出境定居”:因獲批准出境定居而中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可憑有關證明,將個人賬戶中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費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並終止養老保險關係。

“協議保留關係”:與單位協議保留勞動關係的員工,用人單位應當限期召回或者依法與其,協議保留勞動關係期間不計算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工作年限。限期內不回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擅自離崗”:由於個人原因擅自離崗的職工,用人單位應按曠工處理。對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15天、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用人單位應除名,解除勞動關係,並且不支付經濟補償。

這個得分合法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合法: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違法的,怎麼弄都可以。

單位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合同範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 業 類 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4川_省__成都市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街_______鄉(鎮)________村

戶口種類:非農業戶口( );農業戶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及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成都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1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1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1、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以完成1定的工作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合同範本 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3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2105的經濟補償。

3、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10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1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106小時。

1、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2、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3、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5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並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4、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第7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按本合同的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保守商業祕密具體事項在本合同第104條中約定)。

第8條 本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