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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轉讓合同彙編八篇

合同協議 閱讀(2.58W)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轉讓合同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必備】轉讓合同彙編八篇

轉讓合同 篇1

變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見證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及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嚴格遵守。

一、 甲方願將 的拆遷房(平米)的房號賣給乙方。

二、 上述房號雙方協定替換人民幣 萬元整,由甲方自願出售給乙方。(後期無論行情漲跌甲乙雙方都不得要求加價或者差額補償,除此指標轉讓費,甲方不能以辦理手續等任何理由再收取乙方費用,即合同買斷價)。

三、 房號價款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四、 甲方在收到乙方房號款後,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其餘房屋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五、 將本房交付使用後,甲方要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號,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變賣或其他糾紛。

六、 本協議簽訂後,該房號買賣合同生效,如乙方違約,向甲方賠付人民幣 整違約金,若甲方違約,除向乙方退還房號款和該房產生的所有費用,並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

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證明人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2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億家益公司與 本著互相協作和信任的原則,就使用與億家益總部開發和完善成型的億家益公司電動車維修服務系統和形象,開發電動車維修業務,以穩定和擴大雙方在蕪湖市場的維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獲得利益,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盟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專案、商圈範圍。

一、 基本資料

店名: (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營業面積: 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 員;計時工: 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 點到下午 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圈)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加盟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

1、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個月內提供坐落於 的房屋作為加盟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2、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找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專案,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六、加盟者條件。

1、必須準備將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加盟店的日常經營活動。

2、不能是合夥經營。

3、受過總部訓練,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4、加盟店的店鋪必須經總部核准。

5、所以資金必須由加盟者自行籌備。

轉讓合同 篇3

甲方: (賣方)

乙方: (買方)

一、甲方將自用的牌 轎車,車輛型號: ,發動機號:,車架號:,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元。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 __年 月 日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違章及經濟糾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___ 年_ 月 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故、違章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雙方約定辦理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由乙方辦理過戶手續,過戶費由 乙方承擔,過戶時甲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後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但不限於年審費及保險費等)。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等表示認同。

五、備註:乙方辦理過戶手續時應提示車管所甲方需要保留原車牌:__________ ___。

六、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同 篇4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探礦權進行轉讓的必須要經過相關的批准,否則的話轉讓行為就是沒有法律效力的。那麼要是未經批准將探礦權進行了轉讓,雙方之間簽訂的合同效力如何呢?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介紹。

《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申請轉讓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批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轉讓申請之日起40日內,作出准予轉讓或者不準轉讓的決定,並通知轉讓人和受讓人。准予轉讓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自收到批准轉讓通知之日起60日內,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受讓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有關費用後,領取勘查許可證或者採礦許可證,成為探礦權人或者採礦權人。批准轉讓的,轉讓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不準轉讓的,審批管理機關應當說明理由。”

根據上述規定,探礦權轉讓合同屬於經批准方生效的合同。進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的規定,就未經批准的探礦權轉讓合同,屬於未生效的合同。司法實踐中,目前較多采信此種觀點。需進一步討論的是,就未生效的合同,其效力或對有關當事人的法律約束力到底如何?

合同未生效不是終局的狀態,而是中間的、過渡的形式,會繼續發展變化。在探礦權轉讓合同中,主要存在三種可能的情形,即探礦權轉讓合同經過批准,而發生法律效力;行政機關對探礦權轉讓合同不予批准,探礦權轉讓合同成為確定無效的合同;探礦權轉讓合同沒有向行政機關申請批准的狀態一直持續。就第一種情形,可通過合同履行和違約制度解決。就第二種情形,可通過合同無效和締約過失制度解決。需進一步探討的是,第三種情形下的法律效力。

根據上述《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八條的規定,在一方當事人請求對方辦理使合同生效的手續義務而對方拒不辦理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相對人的請求,判決相對人自己辦理有關手續;對方當事人對由此產生的費用和給相對人造成的實際損失,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在探礦權轉讓合同未生效(沒有確定有效或確定無效)情形下,權利方可以請求法院判決由自己辦理相關手續,並要求對方賠償有關費用和未辦理相關手續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因此,我們認為,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向國家機關申請報批的義務,屬於促使合同生效的權利義務,該類權利義務不屬於國家管理礦業權的範疇,無需批准,只要合同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應具有約束力。這和我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的合同法律原則相一致,即:“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外商投資司法解釋(一)》第一條的規定:“當事人在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等過程中訂立的合同,依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經外商投資企業審批機關批准後才生效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未經批准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當事人請求確認該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前款所述合同因未經批准而被認定未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當事人履行報批義務條款及因該報批義務而設定的.相關條款的效力”,即使合同未生效,也不影響報批義務條款的效力,以及因該報批義務而設定的相關條款的效力。可見,最高院的司法解釋也採取了類似的觀點。

因此,探礦權轉讓合同未經審批依法屬於未生效合同,儘管如此,合同未生效,也不影響合同中報批義務條款及與報批義務相關的條款的效力,並且,當事人可以主張合同中約定的未報批的違約責任。

轉讓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甲方:

營業地址: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場所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1.2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預算表。施工圖紙)。

1.3工程期限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4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______________元(詳見預算報價單)。

第二條:施工圖紙:

乙方必須嚴格按經甲方確認的圖紙和材料施工。乙方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圖紙及材料需要變更,必須經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後再補充書面協議,連同原合同一起生效。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第三條甲方義務:

3.1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3.2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3.3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3.4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四條乙方義務:

4.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4.2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五條工程變更:

工程專案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裝飾裝修工程增減專案單)。

第六條材料的提供: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詳見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第七條工期延誤:

7.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7.4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八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時間: 支付金額:

甲乙本次總工程款為人民幣 ;簽約時甲方首付總工程款的 50% ( ),乙方完工甲驗收當天付總工程款 50% ( )。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9.2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9.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9.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3倍

9.5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9.6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3倍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附則

10.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10.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0.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_________部門___________份。

10.4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轉讓合同 篇6

轉讓方: (甲方)

住所:

受讓方: (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廣東 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於 年 月 日在廣州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廣東 有限公司 %的股權共 萬元出資額,以 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述股權轉讓款。

第二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廣東 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廣東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廣東 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 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廣東 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由(雙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廣東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 乙方(簽名)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7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飯館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於 街(路) (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 日之前交清。押金 元。飯館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履行該租賃合同,保證經營專案符合國家法規 。交納水電費等各項經營使用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交納的押金 元,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現有裝修、裝飾、裝置(包括 )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內乙方有轉讓權(但不能破壞店內基本使用佈局,水電 牆面 地磚完整性)。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

五、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飯館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六、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徵用拆遷飯館,有關補償歸乙方。

七、合同期滿 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特訂立以下合同:

一、甲方以每立方米 元承包給乙方砍伐,砍伐地點: 。

二、砍伐方式:乙方包砍、包製材、包上車。

三、凡遇林權、林地糾紛等問題時,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造成中途停工,甲方負責當天誤工費並所有砍伐的木材就地檢尺結帳。

四、付款方式:在砍伐途中甲方只負責乙方的生活費,砍完上車運完後,甲方付清乙方所有工資。

五、砍伐木材中,安全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