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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委託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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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於委託代理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1

甲方:(委託單位):

乙方:(受託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託乙方代理記賬,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範圍

1.時間: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20xx年X月到20xx年X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

2.業務範圍(請在以下事項中選擇):

(a)建賬;

(b)代理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薄)

(c)財務管理諮詢;

(d)稅務相關事項(國地稅報到);

(e)代理甲方參加各種稅務會議,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

(f)清理亂賬;

(g)辦理一般納稅人年檢;

(h)社保:其它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每月30日前為乙方提供完整的會計資料,包括不同發票的使用情況、銀行存款的詳細情況(出示銀行對賬單)。如果甲方提供資料不全、票據失真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工作,從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由甲方負責,甲方並對提供的會計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負責。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來單據。

3.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及時準確將收到工商、稅務部門的信件、電話等內容轉交或傳達乙方。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和湖南省各項稅收管理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帳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稽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丟失,應由乙方負責彌補並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

6.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

7.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必要時乙方列席會議,根據需要向稅務部門彙報。

四、結算方式

每月服務費¥元 ,季付¥元,年付¥元。

(注:在辦理納稅申報及其他相關事項時,乙方辦事人員所發生的往返交通費,由乙方墊付,甲方實報實銷)

五、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付款之日起生效。並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合同的規定,給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最短委託期為一年,合同未滿六個月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都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一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

原始憑證交接時付款,過期一週不付服務費,甲方應按所欠費用的二倍賠償乙方損失,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乙方不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七、其他有關事項

1.甲方應留給乙方詳細的聯絡方式,在報稅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資料,如果與甲方聯絡不上,其後果由甲方負責。

2.由於乙方原因,未能及時完成會計核算,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商標註冊委託代理服務協議。

一、甲方正式委託乙方代理服務甲方____________商標在第____________類的申請註冊,共____________個。該註冊商標詳細內容見本協議附件《商標註冊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託書》。

二、乙方接受委託後,負責完成商標註冊代理的全部工作,並須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

三、本次商標代理服務採取分類服務形式,具體專案為

1。商標設計費____________元。

2。商標查詢選擇如下方式:

商標按□中文□英文□中英文專案包乾查詢,包乾查詢費____________元。

商標查詢費按實際查詢次數計,每次中文____________元,英文或拼音____________元。

3。商標申請註冊費用___________元,加急註冊費___________元,包乾註冊費___________元。 以上專案共計費用__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簽訂協議後,乙方即時收取甲方商標代理服務費用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須保證提供之註冊申請材料證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方若有變故,如企業變更、企業重組、聯絡人地址變更、電話變更等等,必須通知乙方,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如因甲方沒有及時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後果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註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委託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項,協商後可做補充。

九、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產品在指定地區推廣,銷售等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_________年度甲方產品_________在_________地區的授權經銷商。

2.甲方授權期限為本協議簽署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乙方可以用“甲方產品授權經銷商”的名義進行一切合法的商業活動,但未經允許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義進行宣傳。

4.乙方須在所授權的市場區域內從事市場推廣及銷售活動,不得越區從事銷售活動。對於跨地區銷售或不按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者,一經發現,將給予警告;對於連續兩次違反者,取消當年獲得獎勵的資格;對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和本協議給予的一切權益。

5.甲方將進行全國性的廣告宣傳並提供市場支援。乙方應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場宣傳資源配以適當投入,積極開展市場推廣活動。甲方全資投入包括:主要專業媒體的合作專欄和硬性廣告、網上廣告等。

6.甲方擁有_________產品的價格制定權、釋出權和解釋權。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進行銷售。

7.代理價格:

一次進貨量不低於_________套。

一次進貨_________套以下,代理價格_________元/套;

一次進貨_________套以上_________套以下,代理價格_________元/套;

一次進貨_________套以上,代理價格_________元/套。

8.市場零售價:每套_________元。

9.結算方式:所有產品現款現貨,款到發貨。

10.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將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貨發出。

11.退貨:

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貨要求,但乙方的退貨要求必須在進貨後_________日內提出,否則甲方可以拒絕;

乙方退回的產品及其包裝必須達到不影響再次銷售的要求,否則,甲方不予退款;

甲方在收到退貨並確認符合上述要求後退回貨款。

12.甲方向乙方發貨時,由甲方負責鐵路或公路運輸費用和保險費;若乙方對運輸工具有特殊要求時,超出的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退貨時,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13.乙方除正常性經營贏利外,可享受甲方給予的定期考核獎勵。考核及獎勵政策另定。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以下專案(下稱“該專案”)的著作權登記代理事務: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為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密。

3.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陳述該專案的背景和資料及有關資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登記事務。

4.甲方可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託代理關係,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繳費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如有相關資料中所列的“申請人地址”、“聯絡人”、“聯絡電話”等專案中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6.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包括:

代理費登記費: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費用之時起生效,到登記通知下達或因申請不具實質條件被駁回為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與_________就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證書一案發生糾紛,甲方擬向_________提起訴訟和/或仲裁(下稱“該案件”),並需聘請律師代理,為此甲乙雙方就甲方聘請乙方代理訴訟和/或仲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在此就甲方與_________的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證書糾紛一案,委託乙方指派其律師擔任該案件訴訟和/或仲裁及執行的代理人,但有關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和/或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提起上訴等事項,必須經甲方對乙方另外出具書面的特別授權。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在上述第一條中所作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和/或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有關該案件的訴訟和/或仲裁代理人。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將就乙方代理該案件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四條規定金額的律師費,此外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生的實際開銷應另由甲方據實支付。上述實際開銷包括乙方發生的與該案相關的電話費、傳真費、影印費、中國國內的差旅費、交通費及其他雜費,但乙方律師往返新加坡與甲方討論案情收集證據的差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根據上述第三條之規定所應支付的律師費及實際開銷應按以下規定向乙方支付:

4.1 首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支付給乙方。

4.2 第二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該訴訟的第一審訴訟審結(包括由第一審法院作出判決、調解書)後,或者在仲裁機構作出仲裁裁決後立即支付給乙方。

4.3 第三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請執行該案件的判決書或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並得到法院立案後立即支付給乙方。

4.4 第四期律師費為甲方在該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請人償還之貸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該案件的判決書、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被履行或被執行完畢後,或者在甲方以債轉股、債務抵銷、抵押物或其他財產折價受讓、用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替代等方式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完成了該案件請求金額的債務重組或全部或部分受償後,甲方應立即將該第四期律師費支付給乙方。

4.5 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生的實際開銷,應由甲方隨時憑乙方的要求補償給乙方。

第五條 甲方根據上述第四條規定應向乙方支付的款項,應由甲方付至乙方書面通知的銀行帳戶。

第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時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乙方與_________網簽訂的易貨經紀協議,同時基於乙方已知悉和理解了《易貨交易卡章程》、《易貨交易規則》及_________網所釋出的各項《規則》及本協議文字,並自願接受甲方授權委託代理其易貨交易業務,接受甲方所承諾並提供的易貨交易服務條款,為更好地開展易貨貿易工作,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著誠實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全權代理其易貨貿易業務,雙方以真實、信用、平等、互惠為原則,共同做好易貨貿易工作。

第二條 乙方通過認真考察和考核,並經過規定的稽核程式,正式接受甲方委託代理。

第三條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正式受理甲方所委託的易貨交易業務,並承擔有關責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地瞭解乙方的工作進展情況。

2、甲方有權要求充分享有乙方所承諾的服務內容。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必要的監督,對乙方出現的過失,要求及時更正。

4、成為_________網會員之後,甲方享有_________網所給予的與易貨交易相關的一切權利。這些權利包括:

(1)釋出、查詢資訊;

(2)幫助申請獲得易換額度;

(3)在_________網提供的易貨交易平臺上進行各種形式的易貨交易;

(4)_________網路中心提供的易貨結算及相關服務;

(5)乙方及_________網提供的其他優惠條件。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可靠。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包括:易出易入貨物清單、營業執照影印件、法人代表證書影印件、稅務登記證影印件、企業最近連續三個月財務報表等。

2、甲方同意配合乙方瞭解甲方有關資信、財產、業績等方面的情況。

3、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易出商品的質量、品牌、生產能力、經濟效益、財務及企業和法人資信等相關情況調查。

4、為便於易貨交易工作順利開展,甲方的網站應由乙方負責開發、維護。網站建設費用、每年維護費用均由甲方承擔。(有關甲方網路宣傳平臺建設事宜,按_________網會員上網合同執行。)

5、甲方成為_________網會員後,應自覺履行_________網所規定的義務。

6、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支付易貨交易委託代理費和管理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本協議所規定的所有甲方義務。

(二)乙方的義務

1、接受甲方委託代理,幫助甲方申請獲得易換額度。乙方所執行的易換額度獲得程式。

2、接受甲方委託代理,幫助甲方開展易貨交易工作。乙方所執行的易貨交易工作程式相關規則。

3、接受甲方必要的監督,並向甲方提供所承諾的服務。

第六條 甲方同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1、甲乙雙方確認:本管理費派作乙方啟動、管理甲方所委託代理的業務的資訊、資料等必要的開支。

2、管理費的支付:甲方應在簽訂本協議後的七日之內(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將以上管理費匯到乙方帳戶。

3、在甲方支付以上管理費之日起,乙方即正式啟動甲方所委託代理的工作。

第七條 乙方出現各項規則中所涉及的違規行為,經甲方警告、限期糾正後仍未奏效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_________網有權取消其會員資格,本協議自甲方終止之日起失效。

第八條 委託代理費用的支付

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易貨交易委託代理費,為每購、售一筆貨物交易額的_________%,以貨幣資金或易換額度先支付給_________網,再由_________網按月通過銀行劃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甲方無需直接向乙方支付此費用。

第九條 委託代理協議的終止

凡遇以下情形之一,本協議即終止:

1、在申請後未成功成為_________網會員和未獲得易換額度的,甲方主動退還乙方已交納的管理費。

2、若乙方出現本協議第七條所載明的情形,則由甲方單方終止本協議,乙方已交納的度管理費不退。

3、若乙方已成為_________網並獲得易換額度,乙方提出退會的,乙方已交納的管理費不退。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之規定,均視為違約。

1、若乙方違約,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乙方已交納的管理費不退。

2、若甲方違約,則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甲方退回甲方所交納的管理費。

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或執行國家的政府命令導致本協議無法執行,則可免除雙方違約責任,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處理

1、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若遇到分歧和糾紛,應本著相互諒解,相互信任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約定。

2、若協商不成時,可向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協議附件含: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 凡國家及_________網新頒佈的有關規定與本協議有衝突時,甲方應及時達知乙方,並會同乙方對本協議的相關內容進行必要的調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7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甲方因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1、對方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

2、案由:

3、審理機關:

4、審級:

第二條委託代理許可權

一般代理。

或者

全權代理,包括(選擇項):

1、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2、承認訴訟請求;

3、提起反訴;

4、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5、提起上訴;

6、申請執行;

7、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8、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 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檔案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 日內支付,甲方並同意在本委託事務完成之日,以實際實現的標的 %或 元整加付給乙方作為律師代理費。

乙方戶名: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北京銀行東單支行

賬號:01090945000120105012138

本合同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辦案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在乙方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中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翻譯、資料、影印、交通、通訊、差旅等費用;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4、上述辦案費採取預付的形式由甲方預付乙方 元人民幣,由主辦律師分階段持費用使用清單及開支的有效憑證經甲方稽核確認,據實報銷多退少補。

或者

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幣由乙方包乾使用上述辦案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辦案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為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8

甲方(委託人):

住址:

聯絡電話:

乙方(受託人):吳XX

住所:

電話:134XXXX0059

甲方因與發生的糾紛一案(金額為),委託乙方律師代為辦理本案法律事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以及____市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後擬定,不屬於格式條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或其他可能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效、可撤銷的情形。

第二條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朱爾特律師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處理該案相關法律事務。

第三條就本合同項下糾紛,甲方同意由乙方提供以下第()項法律服務:

1、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勞動爭議仲裁活動;

2、作為甲方代理人與相關方進行協商談判;

3、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一審訴訟活動;

4、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二審訴訟活動;

5、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執行活動;

6、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仲裁活動;

7、為甲方辦理律師見證業務;

8、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9

委託人(機動車所有人姓名):

性別:

機動車號:

聯絡電話:

受託人: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現委託上列受託人作為委託人就機動車責任強制保險費率、保險責任等相關問題,特授權受託人作為代理人進行代理。

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為:

向中國保監會申請聽證,代為申請聽證、參與聽證。

代為並向有關機構申訴、反映交強險有關問題,代為提起、參與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委託人:

____年____月_____日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1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醫療器械事宜協商一致並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下列醫療器械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負責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管理辦法》規定提供相關檔案資料,(檔案資料包括附件一及藥監局所要求的檔案)。甲方對其所提供檔案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負責。乙方不對前述的檔案資料負審。甲方的檔案資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誤導或遺漏,導致甲方的註冊被駁回或延誤,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辦上述進口醫療器械產品的註冊事宜,乙方有義務對甲方資料保密。對於未能取得產品註冊證的,乙方應當向甲方作出書面說明或及時提供藥監局的不予註冊的檔案。

四、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3天內按費用清單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費用清單詳見附件二。

五、若因乙方過錯不能按時完成產品註冊,則每超時一個月(按工作日算)退還代理費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費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導致其產品註冊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材料不真實或有違法違章行為等),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雙方的代理關係至註冊當局發文不予註冊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產品註冊不能按時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還除已產生費用外的剩餘代理費用。

六、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11

甲方: 乙方:____市XXX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裴XX

地址: 地址:____市____區建國路88號

現代城4號樓1007室

電話: 電話:0108XXXX0051郵箱: 郵箱:bb163.c 傳真: 傳真:010XXXX005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律師法》及《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為其親屬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等,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涉嫌罪名)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律師、辯護人。

第二條 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完結止。委託事項的結案方式包括但不限於:

1、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移送審查起訴、撤銷案件;

2、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取保候審、移送起訴、不起訴;

3、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

第三條 委託許可權

1、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瞭解案件情況;

2、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3、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無罪、罪輕、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辯護;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為 萬 仟 佰 元正( 元 ),甲方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________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影印費,由甲方選擇如下方式支付:

( )由乙方律師墊支,甲方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在結案當日支付給乙方;

( )甲方以包乾形式一次性支付 元作為乙方律師的工作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________區內發生的交通費、影印費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的向乙方律師敘述案件事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的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合理合法;

3、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委派執業律師具體承辦接受委託的案件;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受託案件,盡最大努力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4、乙方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安排律師助理完成輔助工作;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委託事項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師過錯,甲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此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數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並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費的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

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4、在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以及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支付或拖欠律師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代理事項以本合同

第二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後,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實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用。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按

第二條規定完結為止。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____市XXX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12

一、證券市場是高風險市場,投資者既可能通過證券投資而獲取收益,亦可能因證券投資而遭受損失;

二、本合同含有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營業部免責條款,凡因免責條款約定的事由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建議投資者在充分了解證券市場風險及本合同免責條款含義後再謹慎考慮,決定是否投資證券市場並與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簽定本合同。

免責條款

一、您無條件同意以下免責條款,同時本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投資者申請證券交易委託代理業務,因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

三、投資者因證券帳戶丟失、密碼洩密、操作不當所造成的損失;

四、本公司電腦網路系統發生故障,公司負責及時修復,但因網路系統發生故障造成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五、因地震、火災、颱風、洪水、戰爭、政府行為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引起停電、網路系統故障、電信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六、行情資料來自專業的證券機構,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證資料的準確性、即時性和穩定性;本公司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投資者據此進行的投資活動所招致的損失;

七、超出本公司控制範圍的事件所造成投資者的損失;

八、投資者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13

委託方(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託方(乙方):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商標註冊申請共 壹 件,詳細清單見附錄。商標或服務的類別和商品或服務專案由甲方指定。甲方指定的專案,在商標局用的分類表中沒有的,甲方應按乙方要求給出商品或服務說明。

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代理人在甲方授權範圍內開展代理業務。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如下:

註冊費用: ;

查詢費: ;

合計(人民幣大寫): 。

若乙方無法取得官方受理通知書則全額退款。

4、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商標和類別、專案等情況,查詢並根據查詢結果進行初步分析。乙方將查詢和分析結果告知甲方並向甲方提出建議。乙方自行查詢免收查詢費。甲方要求到商標局查詢的,應先交查詢費。

5、甲方應將申請人資質材料和申請註冊的商標標識的電子文件交給乙方。甲方提供的標識不清楚的,應根據乙方的要求補充或修改。

6、甲方對所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甲方提供的資料存在弄虛作假或利用他人的資料,由甲方承擔一切後果。

7、乙方應在甲方提供完整的資料後(需要補充的,在補充完整後)及相關費用後五個工作日內準備申請檔案,並向商標局遞交。

8、乙方已將《商標法》規定的不得註冊及註冊風險告之甲方,如果商標受理後稽核中被駁回,費用是不能退還的,甲方在未取得商標註冊證之前對申請商標的使用與乙方無關。

9、乙方負責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標申請及審查過程中的一切事務的處理,直到本商標被初步審定公告或被駁回為止。乙方需要甲方協助配合的,甲方應根據要求協助配合。乙方應將商標申請過程中的有關檔案,包括受理通知書、商標證書或駁回通知書等按甲方提供的聯絡方式通知給甲方。

10、在本合同生效期間,甲方的“通訊地址”、“聯絡人”、“聯絡電話”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應及時以書面通知乙方,否則,因此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1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14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

1.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乙方代理許可權: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許可權:代為提起起訴/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許可權:代為向法院提起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15

(甲方)因 一案,現委託重慶市第××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 為甲方第 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元,標的費 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 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6656566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