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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委託代理合同八篇

合同協議 閱讀(1.07W)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八篇

委託代理合同 篇1

委託單位(甲方):

受託人(乙方):

甲方因與 的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 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委託事項包括:

第二條 委託代理許可權(具體詳見授權委託書)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應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案情,介紹相關情況,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檔案及其他事實材料;主動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

2 甲方清楚委託代理事項的訴訟風險,並做出獨立的判斷或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除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事前取得甲方認可。

2 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 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按時在法定期限內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4 乙方律師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5 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證據原件(原物)、法律檔案原件。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至少每個月一次向甲方書面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並應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類費用,乙方均應向甲方開具等額的、符合國家稅務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正規發票。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相關司法、鑑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差旅費等其他費用由 承擔。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 無正當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機構通知參加庭審的;

3 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的;

4 不勝任委託代理事項的;

5 違反第四條第5項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的;

6 違反第四條第6項規定丟失甲方證據原件(原物)、法律檔案原件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通過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執業保險賠償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但不超過乙方收取的律師代理費總額。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未報銷應報銷的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未付的律師費以及未報銷的工作費用。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將爭議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與失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對於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

1.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許可權: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許可權: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許可權: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 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並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並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方: 乙方:

代表人:受託律師: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填寫說明】

民事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樣式為填充式文書。樣式設計的條款已對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根據法律的規定作了明確規定。當事人只需在空白之處填上相應內容即可。

一、首部

1.標明,寫明“民事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委託人寫明民事訴訟委託代理合同委託人的姓名或名稱;受託人寫明受託律師事務所的全稱。

3.案由,案由是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的案件的名稱,是委託事項的具體化。

二、正文

主要應把握以下兩個條款:

1.委託代理許可權

委託訴訟代理許可權決定於委託人的授權範圍。根據委託人的授權範圍不同,委託訴訟代理許可權可分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

(1)一般授權

通常情況下,授權委託書所表現的是一般授權。一般授權表明委託訴訟代理人可以行使基本的訴訟權利,代為一般的訴訟行為,如,提供證據、提出管轄異議、申請回避、出庭辯論等。一般授權同時也表示委託訴訟代理人只能代為進行一般的訴訟行為。

(2)特殊授權

特別授權,是指委託人在一般授權的基礎上,授予訴訟代理人能夠處分某些特定的實體權利或行使某些涉及實體利益的訴訟權利的代理許可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59條第2款和《適用意見》第69條的規定,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特別授權必須明確具體,授權委託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為上述行為。

(整理)

委託訴訟代理許可權雖然受制於委託人的授權範圍,但代理人一旦取得訴訟代理權,就成為民事訴訟法律關係中的獨立主體。與此相適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訴訟地位也具有獨立性。

委託訴訟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可以相對獨立地為意思表示,而不是形式上的代言人。

人民法院不可以用被代理人來取代應對委託訴訟代理人進行的訴訟行為,如,人民法院向被代理人送達開庭傳票後,還應向訴訟代理人送達開庭通知書。

訴訟代理人有自己獨立的訴訟權利和義務,如,訴訟代理人調查收集證據,就是其獨立的訴訟權利;訴訟代理人遵守訴訟秩序,就是其獨立的訴訟義務。

2.律師代理費

律師代理費是律師從事委託代理事務所取得的報酬,其數額應符合國家物價主管部門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當事人可以靈活約定支付方式。

三、尾部

委託人、受託人分別簽章,並按樣式填寫相關內容,註明簽約日期。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我國文藝事業,繁榮文化市場,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事項

文字作品的推介策劃、包裝;為文字作品的交易尋找購買方,提供並報告簽約機會、宣傳媒介;與潛在購買方就交易事項進行洽談,直至促成交易代為簽訂合同。

本合同所稱文字作品,是指本合同第二條所列,且尚處於文字狀態的各種文藝作品。

二、文字作品名稱、種類、狀態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種類:□ 電視劇 □ 電視電影 □ 電影 ,集數:_____________________;

狀態:□ 創意 □ 故事大綱 □ 分集梗概 □ 劇本 □ 小說及其它體裁文學本

版權保護中心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乙方應保證其交由甲方代理的文字作品不含有侵犯任何人著作權、名譽權、隱私權等任何違法內容,如因之而引起糾紛者,由乙方負責處理,若因之給甲方造成損失者,乙方應予賠償,賠償額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

4.2 乙方應當保證,甲方為本合同項下文字作品於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事項在全球範圍內的唯一代理人,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自行或允許其他第三方從事與甲方所代理事項相同或相類似的事項,如乙方需就本合同項下文字作品與任何第三方進行交易洽談,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洽談的結果視為甲方的工作成果;

4.3 本合同生效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出具足以使甲方能夠代表乙方就本合同項下文字作品的交易對外洽談、簽約的授權委託書

4.4 甲方有責任為本合同項下文字作品盡力爭取相對實力雄厚的購買方和最大化的交易價格;

4.5 甲方有責任為乙方爭取各種適合本合同項下文字作品的交易機會,將針對本合同項下文字作品所進行的工作及時回饋給乙方

4.6 甲方不應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對文字作品進行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道德的修改;

4.7 甲、乙雙方在任何場合下,必須維護對方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指責、詆譭、中傷對方;

4.8 為了乙方的利益,甲方可將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權利部分或全部轉託第三方行使,但甲方轉託第三方行使後,乙方所享有的權利不應低於本合同的約定,受轉託的第三人應得的報酬由甲方承擔;

4.9 甲方必須在乙方文字作品的交易價款全部到賬後七日內向乙方支付其應得的部分;

4.10 甲、乙雙方的聯絡方式為本合同落款處的各種方式的任意一種。任何一方聯絡方式的變化均應及時通知對方。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迴避或拒絕與甲方的聯絡,根據甲方要求,無正當理由,乙方不得拒絕參加與本合同項下文字作品意向購買方的接觸、商談;;

4.11 本合同期滿,如果乙方就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事項繼續對外委託的,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簽約權。

五、代理酬金

5.1 乙方以本合同項下文字作品交易價款的______%作為對甲方的酬金。該款項由甲方在收到交易價款後向乙方支付其應得部分時直接扣取;

5.2 甲、乙雙方自行承擔各自收入應當交納的稅金。

六、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6.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但變更或解除的請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在未得到對方書面答覆同意,或雙方共同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之前,任何一方均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

6.2 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提出並得到甲方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支出的費用。

七、違約責任

7.1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4.2條之規定,揹著甲方就本合同項下文字作品與第三方私下達成交易,除應依第5.1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酬金外,還應以該酬金的一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2 乙方與第三方接觸、商談時雖告知甲方,但在允許甲方知道的交易合同之外又與第三方就本合同項下文字作品達成交易、收取價款而損害甲方利益者,基於該交易所獲取的價款歸甲方所有;

7.3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4.11條之規定,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後,乙方就本合同第一條項下的事項對外委託而侵犯甲方優先權的,應依本合同第5.1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酬金;

7.4 本合同期滿或解除終止後,乙方就本合同項下文字作品與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接洽的意向購買方以等於或小於甲方向乙方報告的價格達成交易的,乙方應以此交易價格並依本合同第5.1條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酬金;

7.5 自乙方將文字作品交付甲方之日起60日內,甲方仍沒有將文字作品上載其網站宣傳,也沒有其他實質性的將文字作品資訊公之於眾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八、協議補充與爭議解決

8.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並另行訂立補充協議予以完善。

8.2 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等一切事宜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方蓋章並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甲方(委託人):

乙方(代理機構):

甲方擬就 專案申請 專利,特委託乙方的專利代理人代理,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指派 為甲方與乙方的聯絡人,聯絡人與乙方所發生的與本合同相關的行為視為甲方的行為,若聯絡人發生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後果由甲方自負。

二、甲方的聯絡方式如下:

地址:

電話:

郵編:

本專案申請的發明人:

該聯絡方式為雙方規定的乙方與甲方聯絡的地址和電話,若甲方的聯絡方式發生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後果由甲方自負。

三、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專利代理人 為甲方代理人。

四、根據甲方的委託書,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

五、乙方的聯絡方式如下;

地址:

電話;

郵編:

若乙方的聯絡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書面形式通知到甲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專利代理人應認真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洩密。

七、甲方應充分地向代理人敘述有關內容,提供相關資料,給予方便,配合工作。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及其它違法情況,有權中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八、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元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一方如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變更或中止合同,應付對方違約金伍佰元整。

十、經雙方同意可終止合同履行,代理費按終止時事務所進行的各項工作結算。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為自合同簽訂並預付代理費之日起至本委託事項終止,但不超過乙方收到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的“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之內的期限。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樣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西(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5

委託人: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_________。

二、委託人授權_________辦理有關購買商品房 _________套的各項事宜。

1.購買的商品房共_________套,總面積在_________平方米之內;

2.商品房的購入價應掌握在_________元/每平方米至_________元/每平方米之間;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以東,_________路以西,_________路以南,_________路以北範圍之內選購;

4.其他_________。

三、委託報酬:

受託人如完成委託事宜,委託人給付報酬_________元;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完成委託事宜,給付勞務費_________元。

四、完成委託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需要,按支出憑據向委託人報銷。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託酬金在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之內,先付_________%;其餘在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宜後一次支付。

其他費用先由受託人墊付,每季度未結算一次。

所有經費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委託授權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七、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人在合同生效之後,對授予託人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2.受託人應認真負責行使委託人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委託人;

3.其他:_________。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議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6

甲方:身份證號:電話:

地址: 郵編:

乙方:上海恆傑律師事務所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971號錢江大廈15樓D - E座

電話:021-50818675 傳真:021-50814463 郵編:200122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許斌龍律師為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具體事項見授權委託書。

三、根據《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的規定以及甲、乙雙方的協商,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律師出差的`費用及其他行政收費由甲方據實報銷。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所收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五、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 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上海恆傑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委託人須知:委託人的案件具有法律風險,委託人的主張及律師的法律意見部分或全部有不被採納的可能。委託人的案件部分或全部有敗訴的可能。承辦律師的行為標準見《律師法》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

委託代理合同 篇7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甲方聘請乙方作為甲方的專項債權管理顧問,以合法的方式提供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代理內容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向欠款人進行欠款催收,並可根據案情需要,在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轉委託第三方催收。

2、 乙方對該債務在主張欠款依據人民幣(大寫) 元整債權的基礎上,允許乙方再讓步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範圍內與債務人協商處理。

第二條、 催收範圍

具體欠款人及欠款金額以甲方提供的書面資料為準。

第三條、 代理費用

1、 代理佣金費用按乙方收回的實際金額,並根據債務逾期時間按一定的比例計算支付乙方(含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相關費用)。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本次代理佣金費用為實際回收欠款金額的 %,大寫百分之 結付乙方。

2、 乙方要求欠款人、擔保人將全部債務款項直接匯入甲乙雙方所書面指定的銀行賬戶。匯兌費用由欠款人或甲方承擔,轉委託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但如該種轉委託為依照甲方指示所進行時,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 在每個案件結案後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催繳的欠款金額結算代理費用,在回款進入甲方帳戶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若催收欠款是在乙方賬戶內則乙方應在扣除代理佣金後的五個工作日內將餘款存入甲方賬戶。(節假日延順)。

4、 甲方支付人民幣¥ (大寫 元整),作為本案前期費用。用於本案的調查取證及差旅等相關費用。該筆費用在成功回款後可在結算時在代理費用中抵扣,該筆費用追款失利也不退還甲方。

5、 本案如需通過訴訟解決,訴訟費、律師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代理期間

乙方在簽定本代理合同後即開始進行實際催收工作,代理期限為 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應客觀、全面、詳盡地向乙方陳述案件事實,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

2、甲方應依合法約定時間支付代理費用及前期費用。

3、甲方應對乙方催收事務給予必要協助。

4、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代理業務的辦理進度、辦理質量。

5、甲方有權向乙方瞭解有關本案的調查材料代理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未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減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

害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確方向的建議需求外,乙方還應就受委託事務執行相關的業務問題向甲方進行儘可能全面與詳盡的告知。乙方應就提醒通知的各個適當步驟予以建議,就可預見及可避免的不利情況予以防止。

3、乙方不得與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於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請送禮),損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應建立業務聯絡制度,定期向甲方報告催收情況。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隱瞞重要事實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於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戶產生或將要產生實質性的嚴重後果如資訊不完整、不真實、不準確的,甲方對此不承擔有關責任。

2、協議一方決定提前解除委託代理合同時,均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資訊、資料,以及協議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實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報告、記錄及意見等材料,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洩露,如有違反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上述應保密的材料或資訊非因對方的原因被公開的情形除外。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條、免責條件

乙方在催收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車禍等)導

致欠款無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及蓋章後生效,代理期限屆滿時自動失效,若代理期限屆滿,代理事項尚未處理完畢,如甲乙雙方認為必要,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8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甲方因等合同詐騙一案,委託乙方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甲方所涉擔保合同詐騙一案之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

甲三家合同詐騙一案的退賠。

第三條雙方協商同意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甲方按支付代理費,退賠額以年月日乙方接受代理後甲方收到的款額計算。

2、合同簽訂後甲方預支付乙方10000元代理費,結案後據實結算,但甲方支付的代理費最低基準為5000元

第四條乙方須本著勤勉、謹慎、誠信原則,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為甲方謀取最大權益,格守職業道德,為執行代理事務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等嚴格保密,如有違反,依法承擔責任。

第五條如乙方不按規定程式從事代理事務,或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並可要求乙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六條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條款共十條,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