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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轉讓合同集合九篇

合同協議 閱讀(1.7W)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使用權轉讓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使用權轉讓合同集合九篇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郵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轉讓匯邦國際物業事宜。雙方茲同意轉讓條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 哈爾濱市四季上東二期0232號車庫(以下簡稱該車庫)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已到現場實地勘察,對該車庫位置、大小等相關情況已明確。

2.使用年限:該車庫使用年限與該小區佔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一致。

3.該車庫使用權的轉讓費為人民幣 289.000 元整(小寫:貳百捌拾玖元整 )。乙方須按下述方式付款:一次性付清,付款時間為簽訂本協議日起三日內。

4.甲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後於 20xx 年 12 月 31 日內負責將該車庫交予乙方使用,具體交付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5. 甲方不能按上條規定交付車庫予乙方使用時,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該車庫售價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期超過三十天,乙方有權解除協議同時甲方無息退還所交款項;如乙方逾期付款,則甲方有權拒交車庫,同時乙方須按日支付車庫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6.該車庫是以簽約時之現狀售予乙方,有關該車庫在本次轉讓之前已產生的使用權糾紛、債務等事宜,甲方應在轉讓完成前清理完畢,甲方保證沒有並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則甲方按本次轉讓價雙倍賠償給乙方。

7.甲乙雙方均清楚該車庫在只有車庫使用權狀態下籤署本協議,若因前述產權原因發生任何糾紛,由雙方自行解決,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8.甲方與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所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對乙方及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均具有約束力。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內,可以將車庫使用權轉讓給本小區業主使用,併到物業管理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11.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有的通知以及確認等事項,按本合同所載明的合同當事人的通訊地址及聯絡方式進行通知。

1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協議如發生糾紛,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可提交人民法院解決。

14、本協議帶附件共 2 頁,一式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備註(備註條款內容與前述條款內容不一致的,以備註條款為準):

甲方:

乙方: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2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經家庭全體成員大小兄弟(該宅基地共有權人)一致同意向乙方轉讓宅基地使用權,為避免子孫後代產生爭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甲方同意將甲方已取得使用權並經所有共有權人一致同意的位於海南省東方市小嶺村黃草坡附近八所火車站南面的一塊宅基地永久轉讓給乙方使用,面積畝,每畝 元,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 元)。

二、該宗地四至範圍:東至 ,南至,西至 ,北至 ;南邊長 米,北邊長米,東邊寬 米,西邊寬 米。

三、甲方保證該宗地東邊預留2米寬的路給乙方通行,並負責南邊通往大坡田公路。

四、甲、乙雙方實測該宅基地面積簽字後,乙方用現金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該宗地全部價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元),現金付清當日起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屬永遠屬於乙方所有,甲方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佔用該宗地。

五、甲方負責出面辦理該宅基地有關轉讓手續,協助乙方辦理該宅基地有關權證手續。

六、甲方保證該宅基地轉讓的合法性,否則由此造成乙方向甲方付清土地價款後該宅基地不能合法轉讓給乙方的,由甲方按處置當時同等面積宅基地的轉讓市場價款的兩倍賠償給乙方。

七、乙方向甲方付清土地價款後,若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不能完成轉讓交付該宅基地,由甲方按處置當時同等面積宅基地的轉讓市場價款的兩倍賠償給乙方。

八、甲方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該宅基地提出任何異議。乙方向甲方付清土地價款後,如果轉讓出的該宅基地使用權發生糾紛,甲方必須負責出面解決;解決不成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按處置當時同等面積宅基地的轉讓市場價款的兩倍賠償給乙方。

九、轉讓後該宗地周邊若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否則,如因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十、轉讓後該宗地若被國家徵用,所有賠償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十一、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印後生效,並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必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見證人(簽章、手印):

二〇xx年 月 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殯葬管理條例》、《浙江省殯葬管理條例》、《浙江省公墓管理辦法》、《XX市殯葬管理規定》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以下公墓墓位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本合同。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墓位的基本情況及其使用權轉讓價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墓區(XX市民政局批准的公墓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如下_____________穴墓位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價_____________元:

1.第_____________排、第_____________號墓位,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造墓位的主要用材品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價(含進穴費)_____________;

2.第_____________排、第_____________號墓位,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造墓位的主要用材品質_____________,轉讓價(含進穴費)_____________。

本條所指墓位面積是指全部人工建築物的面積,包括圍欄、水泥(石板)鋪成的地坪面積。

第二條 墓位使用權轉讓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乙方應於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一次性全額支付墓位使用權轉讓費。

第三條 墓位養護管理費及其付款方式和期限

墓位養護管理費自墓位交付之日起開始計算,每5年一期,每期_____________元,按以下第_____項方式支付:

1.自墓位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繳清第一期墓位養護管理費,以後每5年繳付一期。甲方於當期期滿之日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繳納下一期的墓位養護管理費,乙方應當於當期期滿之日前一次性繳清下一期的墓位養護管理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墓位使用期限以及延期

本合同項下的墓位使用期限為20年,自墓位交付之日起算。

使用期滿,乙方需要延長使用期限的,應當於使用期限屆滿前________個月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訂立墓位延期使用合同。乙方應當向甲方繳納墓位延期使用費和墓位養護管理費,繳費標準按照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制定的標準執行。

第五條 受讓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應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納墓位養護管理費,乙方未按時交納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向甲方交付當期養護管理費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付款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_個月的,甲方將不再承擔墓位養護管理的責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墓位交付期限

甲方應當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項下約定的墓位建成並由民政部門認可的有驗收資質的專業機構驗收合格,交付給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情況,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發生之日起_______日內告知乙方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出讓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的情況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墓位交付乙方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

別處理(不作累加):

(1)甲方逾期時間在________日之內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墓位使用權轉讓費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交付違約金;

(2)甲方逾期超過_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全額退還乙方已經繳納的墓位使用權轉讓費,並按該墓位使用權轉讓費百分之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並向乙方支付該墓位使用權轉讓費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交付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墓位證書的核發

甲方在乙方支付墓位使用權轉讓費後________日內,應當向乙方核發《公墓墓穴使用證書》,確認乙方的權益。

第九條 甲方應當嚴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制定的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費用,並向乙方提供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收費票據。

第十條 墓位用材品質保證

甲方應確保本合同項下墓位的用材品質符合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內容。如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擅自調換建造墓位的用材品質的,乙方可據此提出解除合同,甲方應當無條件同意,一次性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全部款項,並向乙方支付該墓位使用權轉讓價百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墓位質量保證

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墓位質量實行保質期,保質期為10年,自墓位交付之日起計算。

保質期內墓位出現質量問題的,甲方應當自發現問題之日起30日內負責免費修復。若甲方未在上述期間內修復的,乙方可以委託他人進行修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墓位使用權轉讓價2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墓位的養護責任

甲方應當妥善養護本合同項下的墓位。

養護期內因甲方養護管理不善造成墓位損壞的,甲方應當自損壞之日起30日內負責免費修復。若甲方未在上述期間內修復的,乙方可以委託他人進行修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當期養護管理費20%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

本合同項下的墓位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繕,也可以委託甲方進行修繕,由此產生的費用可以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由甲乙雙方共同分攤,其中甲方承擔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

2.由乙方自行承擔;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將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放入骨灰盒或者墓位內。因乙方擅自放入併發生遺失被盜等情況的,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未經相對方同意,不得隨意將墓位調換或者轉讓給他人使用,嚴禁傳銷、倒賣墓位使用權。

第十六條 本合同簽訂後,骨灰或遺骸安放入墓位之前,乙方要求解約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該墓位使用權轉讓費百分之________的提前解約違約金,甲方收取違約金後將墓位使用權轉讓費退還乙方,乙方已經交納的墓位養護管理費計算至解約當月底。

骨灰或遺骸安放入墓位之後,在使用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提前解約,將墓位中的骨灰或遺骸遷移至他處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可以自行拆遷,也可委託甲方拆遷,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已經交納的墓位使用權轉讓費不再予以退還,乙方已經交納的墓位養護管理費計算至解約當月底。

第十七條 墓位使用期內,乙方所購墓位所在墓區因政府規劃開發建設,導致雙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負責免費為乙方遷移墓位中的骨灰或遺骸,其餘事項按照政府相關政策予以處理。

第十八條 墓位使用期屆滿後,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墓位延期使用申請並續訂墓位延期使用合同的,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自通知發出之日(以郵戳為準)起60日內,乙方未作答覆的,甲方在縣級以上報刊上進行公告,公告期為三個月。公告期滿後,乙方仍不作答覆的,視作自動放棄該墓位用地使用權,甲方可按無主墓位處理。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合同期內,雙方通訊地址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以便於合同的順利履行。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約定內容如與國家法律、法規

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甲、乙雙方、墓位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和鄉鎮(街道)民政(殯葬管理)部門各持一份。其中,甲方負責自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將合同文字分別送墓位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和鄉鎮(街道)民政(殯葬管理)部門。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4

甲方:瀋陽市綠色家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甲、 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於 年 月 日自願購買甲方 棟 門的車庫使用權,(車庫為現房)使用年限自年月 日至年月 日為止。(注:車庫內有返潮現象,該現象不予保修。)

二、乙方一次性交付所購車庫的全部款項,總款為: 元。 大寫人民幣: 元。

三、乙方在使用許可權期間,車庫有權轉讓給第三方,在開發商辦理手續,轉讓手續費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

四、暖庫採暖費按網點標準50%收取。

五、車庫使用者須繳納物業管理費按住宅標準的50%計算。

六、在車庫使用期間,乙方不得改變其用途,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有礙居民生活的刺激性氣味物品,不得私拆亂改結構。

七、服從綠色家園物業管理制度。

附:車庫的交屋標準:

1、每個車庫配備一個遙控車庫門。

2、住宅內的各種管網均在車庫內。

3、每個車庫配備有一燈一電錶一開關一插座一個總開關。

4、車庫(除暖庫外)無採暖。

5、備註:具體位置見附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5

轉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 湘湖人家三期 編號為 389 的車位使用權(以下簡稱該停車位)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 湘湖人家三期 編號為 389 的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停車位屬性以開發商。

二、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轉讓價格為¥ 196000.00 元(大寫:人民幣拾玖萬陸仟 元整),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當日內付清。乙方所選擇的付款方式為 銀行轉賬 ,該轉讓價格不含乙方以後支付的停車場管理費。甲方付乙方本年已產生的車位管理費120元。

三、甲方應於 20xx 年 3 月 26 日前將該停車位交付給乙方,乙方檢驗合格後應在《停車位交接書》上簽字,乙方簽字後視為完成該停車位的交接。該交接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乙方憑甲方開具的收款票據和《停車位交接書》到物業服務公司辦理登記手續,按規定支付停車場管理費。

五、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取得車位後,甲方租用乙方該車位,租期最長不超過20xx年9月30日,租金按月交付,每月租金為350元(含管理費)。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按指紋後成立並生效。

七、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無正文)

簽署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甲方: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廣東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 地塊位置:

2、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號:

3、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

4、 地 號:

5、 土地用途:

6、 土地面積:

7、 建築面積:

8、 現 狀:

9、 抵押、查封情況

10、 地塊的具體位置詳見附圖,附圖已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第三條 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內容真實,保證土地權

屬清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第四條 甲乙雙方確定轉讓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條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應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方可轉讓。土地轉讓後,原出讓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由乙方履行。

第六條 轉讓土地的剩餘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成交價款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 元人民幣)作為首期款兼履約保證金。其餘款項乙方同意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給甲方:

(一)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支付 ;

(二)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具體如下:

第一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後 日內,乙方須支付地價款總額的 %,共計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二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後 日內,乙方須支付地價款總額的 %,共計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三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後 日內,乙方須支付地價款總額的 %,共計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八條 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時間為 年 月 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時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提供給乙方使用,延遲期間甲方同意將履約保證金雙倍返還給乙方,作為違約賠償。延遲超過兩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並承擔乙方由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九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應付款項,逾期兩個月內(含兩個月),乙方願意以已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逾期超過兩個月仍未按合同規定繳齊應付的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乙方已支付的價款,扣除違約損失後,予以退還。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在簽訂合同後三十日內,到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有關土地登記手續。轉讓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雙方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除法律規定的免責因素之外,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並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出現糾紛或違約行為,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向①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②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 市(縣、區)簽訂。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和附件(圖)共 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貳份送 市(縣、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7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人(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權(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二、乙方已明確知悉本協議簽訂時甲方僅享有上述房屋的使用權,且自願以上述價格購買該房屋的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該房屋所屬土地使用年限終止之日的使用權。所以乙方不得以甲方無該房屋的所有權為由向甲方過分主張。

三、該房屋的使用權自乙方支付完上述全部款項後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對該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

四、乙方享有該房屋的使用權期間,如過戶條件成熟,甲方將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五、乙方支付甲方保證定金_____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協議,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協議,定金不退。

六、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七、甲方如不按協議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八、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九、因該房屋系甲方公司福利房,乙方行駛居住權時須不得侵害該房屋所屬公司的利益,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十、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協議的解除,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簽訂時間:年 月 簽訂地點:日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身份證/營業執照號: 法人代表:聯絡電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轉讓物業坐落、面積:

甲方將坐落在 商業住宅(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附平面圖)

二、使用權轉讓期限:

自_ 年 月__日至 年_ 月 日止。

三、使用權轉讓費: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商鋪使用權轉讓費價款為(大寫)寫:¥ 元)。

四、使用權轉租及再轉讓:

乙方對上述房屋僅享有使用權、轉租權,乙方及轉租第三方,應履行協議的全部責任,如承租第三方未承擔部分,由乙方履行。乙方轉租的時間不得超過本協議時間,轉租協議要報甲方備案。

乙方在使用和轉租期間,不允許進行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非法經營或活動,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由乙方及承租第三方全權承擔。

乙方在轉租期間,發生任何與承租第三方的經濟糾紛,由其雙方自行解決,甲方無連帶責任。

五、甲方的責任:

六.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合理、合法使用房屋,協議期滿,將完好房屋交還甲方。

乙方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但不得影響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乙方應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及水、電、暖等費用。七、協議的變更、解除: 本協議一經簽定,雙方都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的情形除外)。

八、協議的續簽:

乙方獲得的房屋在使用期限屆滿前90天內,可提出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擁有房屋使用權的優先承租權,但最終以雙方另行訂立的協議為準。

九、房屋交還:

房屋使用權期限屆滿後,乙方不再繼續購買使用權的,本協議自動終止,則乙方應當在十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

十、免責條款:

遇到以下幾種不可抗力情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 自然災害;

2) 政府或有關機構宣佈的禁令、法令、緊急狀態、管制、戒嚴或其他勞資糾紛而引 起的公共設施的停止或中斷;

3) 非甲方過錯引起的侵害、盜竊、搶劫及其他刑事案件;

4) 因市政需要,政府或有關機構對與房屋相關的行政區劃、道路名稱、門牌號進行 變更等;

5) 根據法律政策改變、市政規劃等政府行為限制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免責 情形。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代理人:

(簽章)

電 話:乙 方: 代理人: (簽章) 電 話:

日期:年 月 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8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廣東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地塊位置:_________

2、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3、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_________

4、地號: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

7、建築面積:_________

8、現狀:_________

9、抵押、查封情況:_________

10、地塊的具體位置詳見附圖,附圖已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第三條 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內容真實,保證土地權屬清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第四條 甲乙雙方確定轉讓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億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應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方可轉讓。土地轉讓後,原出讓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由乙方履行。

第六條 轉讓土地的剩餘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 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成交價款的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首期款兼履約保證金。其餘款項乙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給甲方: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支付;

2、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具體如下:

(1)第一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後_________日內,乙方須支付地價款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2)第二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後_________日內,乙方須支付地價款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3)第三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後_________日內,乙方須支付地價款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時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提供給乙方使用,延遲期間甲方同意將履約保證金雙倍返還給乙方,作為違約賠償。延遲超過兩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並承擔乙方由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九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應付款項,逾期兩個月內(含兩個月),乙方願意以已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逾期超過兩個月仍未按合同規定繳齊應付的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乙方已支付的價款,扣除違約損失後,予以退還。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在簽訂合同後三十日內,到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有關土地登記手續。轉讓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雙方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除法律規定的免責因素之外,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並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出現糾紛或違約行為,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向①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_________市(縣、區)簽訂。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和附件(圖)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貳份送_________市(縣、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適用於土地使用者轉讓集體土地使用權時,由轉讓方與受讓方共同簽訂。

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流轉宗地圖》以及合同雙方當事人另行約定的其他附件。

三、本合同為示範文字,可作為簽約文字,但監製、印製單位不負法律責任。

四、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到當地土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查詢該土地使用權是否符合轉讓的條件。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座落於蓮山鎮大院內(蓮山派出所辦公樓後面),該房屋為一層,結構為磚混結構,房屋用途為辦公,建築面積為90平方米,佔地面積80.6平方米。

二、房屋由甲方轉讓給乙方後,用於蓮山鎮林業站業務辦公用房,不作其它使用。

三、甲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轉讓前即已存在的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四、該房屋轉讓價格總金額17萬元,大寫壹拾柒萬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轉入蓮山鎮政府賬戶(附後)。

五、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各方所執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